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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增加癌症的風險
2006.12.07
肥胖增加癌症的風險
英國有研究學者表示,日益嚴重的肥胖率將有可能引起一波新的癌症潮;在2003年英國肥胖和過重的人口約為兩千四百萬人,到2010年預估會上升14%到兩千八百萬人;而肥胖所導致的癌症將會增加一千五百個案例,也就是在2010年預計會有一萬兩千件由肥胖所致的癌症會發生。 在所有的癌症起因裡,肥胖因素大約佔4%,但是,根據英國癌症研究中心的統計,卻發現只有29%肥胖或過重的人瞭解肥胖與癌症的相關性。目前已經幾乎可以確定肥胖會增加某些癌症的風險,例如,乳癌和子宮癌,其他如腸癌、腎臟癌則是懷疑與肥胖有關,但還無法確定。 肥胖的人罹患癌症的風險會增加,大多是因為脂肪組織所釋出的荷爾蒙所致;此外,也有「肥胖的人在罹患癌症後存活率較低」的說法,這有可能是因為肥胖使癌症被早期發現的困難度增加,在這些疾病被診斷出來時其實已經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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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界的美麗迷思
2006.11.30
時尚界的美麗迷思
「4個月減重25公斤,女子暴斃家中」,這是今天台灣一則新聞報導的標題,前不久也有一位21歲的巴西模特兒因為節食而餓死,這個事件更引起世界一片嘩然,因此,現在已經有醫生呼籲不應該讓過瘦的模特兒走上伸展台。美國學界也批評時尚界不斷傳達「瘦就是美」、「每個女孩都應該要變瘦」的觀念,和設計師在設計衣服和做市場行銷時,也都是以「瘦」為概念出發的想法和作法是需要全面檢討的。 現在時尚界要求模特兒的體型要非常纖細,而青少女則從媒體上大量接收到時尚界「以瘦為美」的訊息,因此,不少青少女紛紛模仿和效法傳媒中的模特兒,希望自己能符合媒體所傳達出來的身體形象,如此一來,不但使許多女性一直在追求「不可能的完美」,對於身體形象不符合主流價值的人而言,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能因為體型而感到困擾,甚至因為壓力過大而影響心理健康,或是以不健康的方式進行不必要的減肥。 「美麗」一直是社會難以破除的迷思,美的形象不斷地經由媒體的生產、再製造而被扭曲,其實回到最根本的概念,美麗不是只有一種形象,也不應該只有一套標準。 參考文章:青少女的自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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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研究應公開其經費來源
2006.11.14
醫學研究應公開其經費來源
在2005年5月17日的美國醫學協會期刊(Journal of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中,刊載了一篇有關風濕性關節炎的藥物研究報告,雖然這份研究的結果和方法經檢驗是有其可信度的,但是因為研究人員並沒有在研究中公開其與藥廠的關係,最後導致其研究人員必須在同期刊中刊載道歉聲明。   這份原始研究的目的是要檢視幾種治療風濕性關節炎的藥物(見備註)是否會影響罹患癌症的風險;而這篇研究引起爭議的地方在於,此研究團隊和製造A藥的藥廠已經有過協議,在任何研究出刊前都必須先讓該藥廠檢閱,因此,這篇研究在尚未發表前就已經讓A藥的藥廠閱讀過;但是,B藥的藥廠因為和此研究團隊沒有此類的協定,因此便沒有看過這份報告,而研究人員在投稿期刊時,也沒有和美國醫學協會期刊的編輯人員說明其團隊與藥廠間的協定和關係;此外,此研究團隊也沒有表明C藥的藥廠贊助了25,000美元當作研究人員訓練費。   此研究團隊來自於美國很有權威的梅約醫學中心(Mayo Clinic),醫學中心非常重視這次的事件,也立刻著手規劃有關研究與藥廠間利益衝突的相關訓練課程;而美國醫學協會期刊在2006年7月12日即發表一項更嚴格的規範:所有研究的作者投稿前,必須在原稿的Acknowledgement部分說明所有可能有利益衝突的因素,以促進研究的透明化及鼓勵研究者公開研究資訊。   備註: A藥:英文藥名:Humira;中文藥名:亞培(成分:adalimumab) B藥:英文藥名:Remicade(成分:infliximab) C藥:英文藥名:Enbrel(成分:inflixim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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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的女性較易得非過敏性氣喘
2006.09.18
肥胖的女性較易得非過敏性氣喘
一篇發表在胸腔期刊(Chest)的研究發現,肥胖的女性比肥胖的男性更容易有非過敏性氣喘。 這項研究的目的是為了要瞭解性別、過敏的家族史和BMI值、氣喘之間的關係,分析的樣本為86,144位加拿大成人;研究結果發現肥胖的女性得非過敏性氣喘的風險比一般女性高出85%,而肥胖的男性只高出21%;此外,BMI值每升高一個單位,女性得非過敏性氣喘的風險便會上升6%、男性則上升3%。 之前已經有研究指出非過敏性氣喘和肥胖是有相關性的,這份研究則進一步發現這個相關性在不同性別的人身上發生的程度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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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者沒有保障,人民就是白老鼠
2006.08.18
受試者沒有保障,人民就是白老鼠
近期媒體針對臨床試驗之產業走向與相關規範不足提出批評,然而主責民眾健康的衛生署,不但未能深切檢討,還在媒體宣稱台灣臨床試驗規範和執行已達世界標準,對此,我們深不以為然。為配合行政院「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衛生署逐年增列預算,補助各醫院層級成立臨床試驗中心與人員培訓等,但對於風險管理機制並未作應有的檢視與健全。在相關立法規範未完整前就大開人體臨床試驗門戶,因此,早先有醫院至國中、小招募女學生作子宮頸疫苗的人體試驗;前年,爆發女嬰接種腸病毒疫苗試驗死亡之糾紛;今年有民眾被抽血作人體實驗而毫不知情,及人體試驗委員會涉嫌利益輸送的傳聞。層出不窮的事件,凸顯出台灣的臨床試驗審查、風險管理機制及受試者保護規範不足,使得善意的受試者變成了無辜的受害者。   可議的招募方式     由於人體實驗是有風險的,因此招募難度較高。目前對於招募方式,並無規範,因此常見可議的方式:實驗主持醫院讓委外單位進入醫院之病歷資料庫,篩檢並聯絡個案,嚴重侵害當事人隱私與違反資料保密的規範;利用家長對學校權威的信任,進入校園招未成年學生進行試驗;甚而根本就不告知受試者。   假象的受試者同意     根據醫療法規定,進行臨床試驗前需先讓受試者瞭解試驗相關事宜後,簽署同意書,對於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應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然而由於臨床試驗知識與語言之專業性、醫療人員相關訓練不足,易造成受試者在未真正瞭解試驗內容下而被誘導同意之情形,特別是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此外,法定代理人行使同意權的規定,亦應考慮人體試驗的階段或性質是醫療或預防而有不同的配套,否則會有侵害限制行為能力者意願的疑慮。   風險管理之法規及機制闕如     臨床試驗本身具有相當的風險,除了事前需讓受試者瞭解,也應提供受試者相關的保護。綜觀我國相關法規,對於臨床試驗的不良事件的管理機制闕如,只有在「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規定,試驗主持人於發生死亡或危及生命之不良事件時,應在「七日」內通報主管機關及其委託者。即使發生如此重大的不良事件,準則不但沒有立即停止試驗的規定,連通報都可以拖7日,完全違背「赫爾辛基宣言」的倫理原則。此外,對於執行此項有風險的藥廠、試驗主持人(包括學術研究者)、醫院都沒有強制納保的規定,如果受試者發生意外,將可能出現無人負擔賠償責任之情形。   為了促進生物技術產業的發展,將臨床試驗列為發展產業項目之一,臨床試驗產業是否能創造相當的產值來提昇國家經濟力,已令人質疑,而台灣,在尚未有足夠能力研發自身產品之時,臨床試驗產業的發展只是成為替跨國藥廠作試驗、扮演代工角色。衛生署對這樣的政策,不但沒有提出建言質疑,更在政策形成後,越俎代庖地加入了促進產業發展的行列,沒有善盡應有風險管理的責任,失去立場、角色錯置,無異將台灣人當成白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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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是不分性別的嗎?
2006.08.01
科學是不分性別的嗎?
前哈佛大學校長賴瑞桑默斯(Larry Summers)曾在演講時提及:「女性和她們的男性同儕相較之下,她們較不具在科學領域裡發展的能力。」這一席話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賴瑞桑默斯更被迫辭去校長一職,此後,與醫學和科學領域的性別歧視相關的論文紛紛出爐。 在七月份新英格蘭醫學期刊(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裡的一份研究發現,即使過去四十年來,有許多女性進入醫界成為研究員,但是她們的研究被刊在重要醫學期刊的比率仍不比男性研究者。此研究團隊回顧了1970、1980、1990、2000和2004年,美國六大醫學期刊所刊載的研究,結果發現期刊刊載的研究裡,第一研究者為女性的比率從1970年的6%提昇至2004年的30%,助理指導教授則從1970年的4%提昇至2004年的20%,雖然兩者比例上有顯著的增加,但是和性別平等的目標還有一段距離。 此研究團隊表示,在醫學和科學教育裡,為達到性別平等,部分的外力干涉是必要的,例如,正視新進女性研究員和指導教授的關係、促進醫學和科學領域教職員的性別意識等,都能間接促進女性研究者的刊載率,使她們的專業受到重視,進而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 對於期刊作者的性別比能否反應整個科學環境的性別意識型態?耶魯大學的一位性別研究學者即表示,性別很有可能會影響研究篩選的過程,像是回溯到1968年,一位心理學家做了一份研究就發現,如果把一篇論文的作者改成女性的話,閱讀者對這篇論文的學術評價便會降低;許多文獻也可以看到,在相同的條件下,許多人都認為男性比較好、比較聰明、比較有創意、比較有能力;因此,從期刊作者的性別比,便可以清楚看見社會性別刻板印象的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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