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與政策

「生育保健法」大事紀
「生育保健法」大事紀
http://www.twh.org.tw/12/movehis2.asp?moveid=00104   1998年 台北市女權會舉辦第一屆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理事長黃淑英要求衛生署正視台灣女性生育問題,開始修正已實施近十五年的優生保健法,以符合今日婦女生育現況。 1999年 台北市女權會舉辦三次優生保健法修法座談會籌備會議,並決議舉辦三場座談會及問卷調查。 2000年 「台灣女人連線」成立,創會理事長黃淑英繼續追蹤「優生保健法」。 台北市女權會舉辦「未成年未婚懷孕面面觀系列座談會」,分別由預防面、法律面、實務面來討論法條的修訂與配套措施,包括家長、教師、社工、婦團、法官、律師、立委、婦產科醫師等都成為獲邀參與會議提供專業意見的對象。 2001年 * 台北市女權會於南、北兩地舉辦「青少女懷孕面面觀座談會」,與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合作,瞭解區域間對青少女懷孕問題處遇的異同。並於內部修法小組以「母子保健法」之名取代「優生保健法」,提出修正草案。 * 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舉辦「未婚媽媽困境座談會」,並參與人間福報「未婚媽媽座談會」。 * 在連續三屆婦女健康行動會議宣言都要求衛生署儘速處理修法事宜後,衛生署終於開始召集學者專家與民間團體代表參加「研商修正優生保健法會議」。 * 衛生署委託輔大公衛系陳麗美副教授辦理「擴大優生保健法(含婦幼保健)修法之探討」計畫,並舉辦公聽會,收集各界修法意見。 2002年 * 衛生署召開優生保健法公聽會,邀請學者、各縣市社政及衛政主管機關、醫師公會、婦女團體、宗教團體等,討論遺傳疾病防治及母嬰保健服務納入母法規範兩議題。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亦投書呼籲修法新方向。 * 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於「推動婦女權益立院後援會」記者會上要求修改優生保健法。並於第五屆婦女健康會議行動宣言再次提出修法要求。 * 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及立法委員陳建銘辦公室,聯合召開記者會,並發表聯合聲明稿,要求停止歧視與偏見,並指出不應窄化優生保健法為人工流產法,且此舉違反去年委員會決定需等待行政院提出相對版本方能併案審議。 * 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著手擬定優生保健法修法草案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舉辦「多元觀點探討優生保健法修正案」座談會 2003年 * 台灣女人連線於92年1月至7月舉辦「優生保健法修法座談會」。針對優生保健法邀請專家、學者及婦女來討論這部攸關女性健康的法案。希望透過此種方式,一方面將生育保健法的議題帶入公共議題的討論,另一方面,也可使生育保健法的修訂更符合社會實際的需要及人民的想法。 *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舉辦「母子保健法」公聽會。 * 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彰化縣玉蘭花女權會、高雄市女權會於北、中、南兩地合辦「優生保健法青少女人工流產公聽會」,出席者有國中小教師、高中護理教師、個別家長、婦團及青少年社工、婦產科醫師、律師等,針對未成年人工流產缺失、第三管道、諮商必要性與內容、以「中止懷孕」取代「人工流產」等議題,進行討論。 * 與親民黨立委高明見等合作提出女人版生育保健法,並獲得十餘個婦女團體共同連署支持,並於立法院遊說。 * 針對衛環委員會又要審議立委江綺雯提出的版本台灣女人連線提出呼籲並投書自由廣場要求暫緩審議。 * 宗教團體合組「尊重生命全民運動聯盟」,至衛生署拜會陳建仁署長。 * 台女連、女權會舉辦「六要六不要--回應行政院優生保健法修法草案記者會」,針對衛生署版修正草案之內容,肯定其取消已婚女性人工流產及結紮需配偶同意,但對以「影響心理健康及家庭生活」為由人工流產須經醫師諮商輔導並設立三天思考期表達反對意見。衛生署長陳建仁於行政院會以部分條文爭議過大為由,主動撤回該案。 2004年 影片「殘蝕的理性」爭議不斷,女權會與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女學會、新知基金會合開記者會表達反對意見,並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與宗教團體展開筆仗。 2005年 * 衛生署所提「生育保健法」草案,思考期部分由之前的三天改為五天,並將未成年年齡降至18歲。修正草案原本已送至行政院,但被退回衛生署重新審視。 * 宗教團體偕同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國民黨立委楊麗環召開記者會,要求女性在實施人工流產前,必須經過六天的思考期,藉此降低墮胎率。 * 台灣女人連線及台北市女權會召開5次生育保健法之修法討論會 3月29日,台灣女人連線與黃淑英立委國會辦公室邀集婦女團體及立院辦公室舉辦「生育保健法草案」座談會 6月29日,女權會於第九次婦女團體面對面溝通平台討論此草案。 * 台女連、女權會、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提出婦團版「生育保健法」,於9月進行立法院連署,並籲請婦團大力支持。 * 11月28日立委楊麗環、林岱樺主張推動修正「優生保健法」第七條,要求國高中學校每學年至少提供四小時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並邀請所謂的「美國專家」來台參與「貞潔教育與生命尊嚴研討會」為這項法案背書。台灣女人連線於翌日發表聲明稿,要求回歸真實經驗的性教育、正視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2006年 * 5月3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優生保健法修正條文審查,其中包含林岱樺委員所提之第九條修正條文—婦女實行人工中止懷孕期必須經過強制諮商及六天的思考期。對此,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市教師會、婦女新知基金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中華心理衛生協會、健康人生聯盟、台北市雙胞胎協會、台大婦女研究室、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聯會,及學者代表謝臥龍教授召開記者會「女人是弱勢不是弱智!」表示反對。 * 台灣女人連線及台北市女權會共同草擬之「生育保健法」5月份由黃淑英委員送入立法院並完成連署,並於12月與新知基金會、台灣別平等教育協會等婦女團體展開遊說工作。 * 10月18日,行政院「生育保健法」拍版定案並送至立法院。思考期部分由五天又再改為三天。此院版「生育保健法」引起行政院內部的婦女權益委員會強烈反對,還引起婦權會委員李佳燕、蘇芊玲、黃長玲、謝臥龍辭職抗議。 * 10月23日,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婦女新知基金會、高雄市新知協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民間婦女團體及學生團體共同舉行記者會,抗議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並進行連署與呼籲。 * 12月11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開生育保健法公聽會,婦女團體推薦出席代表有馬偕江盛醫師、萬芳鄧惠文醫師、高雄婦女新知協會理事李佳燕、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蘇芊玲理事長、台北市女權會李兆環理事長、及國際特赦組織曾威凱秘書長。學生團體亦於立法院前表演行動劇表示反對強制諮商及強制思考期之規定。立法院並於同日下午召開生育保健法逐條討論,會議並未論及強制諮商及思考期部分。 * 12月11日下午立法院審生育保健法至第八條(楊版第7-1條)。 2007年 * 1月4日,立法院審生育保健法,因委員出席人數不足流會。 * 2月,台灣女人連線出版生育保健法小手冊--「女人的身體是誰的?優生保健法來決定」。 * 5-7月,「台灣女人連線」舉辦6場「人工流產思考期座談會」,從電影欣賞(If these walls could talk.)切入,透過電影方式呈現多種女性的處境及困境,並藉由討論影片的過程瞭解社區婦女對於人工流產之想法。其後再由講師及專家學者介紹目前法規,並與與會者對話,瞭解需求。合辦團體為:「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縣向陽家園」、「台南縣北門社區大學」、「高雄縣慧質熱愛生命協會」、「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以及「花蓮縣洄瀾婦女權益發展協會」。 2008年 * 5月13日,台灣女人連線與立法委員黃淑英國會辦公室舉辦「2008生育保健法婦女團體座談會」,針對婦團版「生育保健法」草案內容作討論與意見交流。 * 7月10日,台灣女人連線草擬之「生育保健法」6月份由黃淑英委員送入立法院並完成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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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生保健法修法最新近況
優生保健法修法最新近況
  2006年5月3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即將進行優生保健法修正條文審查,其中包含楊麗環委員及林岱樺委員兩個版本。楊麗環委員主要針對現行優生保健法第七條修正條文,以建立「家庭價值」及「婚前守貞」的教育為主。林岱樺委員則是針對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修正條文—婦女執行人工中止懷孕期必須經過強制諮商及六天的思考期。楊委員的「婚前守貞」除了不切實際之外,我們也早就能夠從飽受批評的美國的經驗看到此法案的不可行及失敗。而林委員的強制諮商及強制女性六天的思考期的政策,除了歧視女性的思考能力之外,也直接否定了女性的身體自主權。 林岱樺委員認為墮胎後的婦女除了生理的後遺症之外,在心理方面也會比其他婦女有更高比例的精神問題甚至自殺率。其實2005年十月一項刊登在線上英國醫藥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的研究報告早已否定了這個說法。 美國學者調查了在1970-1992年間1,247位14-24歲第一次懷孕、且是意外懷孕的女性與之後憂鬱症的關連。當時的1,247位女性中有768位決定生下來、479位決定作人工流產。在之後幾年陸續與這些女性面談後發現,生下小孩的那一組女性,罹患憂鬱症的比例比當時有做人工流產的女性高。當時就有專家建議,如果目標是要減少女性憂鬱症的話,應該要著重在如何預防及改善不預期的生養小孩對女性的影響,尤其是青少女的部分。 聯合國在開羅所舉辦的人口會議中所聲明的,安全的人工流產應是屬於公共衛生議題、且實施人工流產的女性不應該被視為犯罪。如果想減少人工流產的發生,首要之務應是正視情慾存在的事實,加強安全性教育及保險套的使用,而非一味的要求禁慾或恐嚇的手段來制止人工流產的發生。 其實每個女人都不希望面臨「要不要作人工流產」這個難題。然而當一個女人知道自己意外懷孕的那一刻起,「要不要作人工流產」已經是無時無刻都在思考著的問題。對一些宗教的信徒而言,「阻礙生命發展」是一種罪(且不論生命源於何時尚未有一個定論),然而不可否認的,對更大多數的一般人來說,「生而不養」更是罪大莫及。對於意外懷孕的婦女,我們是要讓她們在壓力、羞辱及恐懼中作她人生重要的決定,還是提供更友善的環境,以慈悲及包容來支持她所選擇的自己往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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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健保永續,落實健保資源合理公平分配
堅持健保永續,落實健保資源合理公平分配
  堅持健保永續,落實健保資源合理公平分配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的努力!! 孫友聯(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召集人)   全民健康保險自1995年開始實施以來,不僅是台灣一項指標性的社會政策,更已成促進台灣團結及維護人民健康權的重要社會資產。有鑑於此,由台灣勞工陣線、康復之友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智障者家長總會、殘障聯盟、老人福利聯盟及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等長期關注健康發展的民間團體,於2004年11月16日共同發起成立「民間監督保聯盟」(簡稱督保盟),以「不要千億健保基金、不要黑箱醫院要脅、支持總額精神」為訴求,假智障者家長總會正式成立。目前盟員團體尚包括乳癌病友協會、台灣青少年福利聯盟、兒童福利聯盟及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總會等,已成為被保險人監督健保資源合理公平分配的草根專業組織。   由於「督保盟」的盟員包括來自勞工、婦女、社會福利及病友團體的代表,因此關懷的層面相當的廣泛與完整,自成立以來,督保盟就致力於推動各項健保的改革,並積極的針對健保法修法、總額預算、部份負擔,以及各項與健保資源分配有關的各項議題提出主張,對尋求與官署及醫界的對話與共識,希望共同推動有利於全民健保永續發展的制度改革。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的主要工作:         一、定期召開例行會議,討論全民健保政策發展及各項影響民眾權益之改革方案;         二、推派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擔任「全民健保監理委員會」委員,監督健保政策之執行;         三、針對健康政策議題或改革召開記者會,並提出聯盟具體主張;         四、針對有利於健保醫療資源分配之各項改革舉辦公聽會或座談會,蒐集各界的意見與主張;         五、積極與官署溝通有關各項健康政策之改革;         六、積極尋求與醫界等的對話,共同為健保之永續發展而努力。   然而,為了讓來自民間弱勢者的聲音得以發聲,「督保盟」定期的針對各項健康議題進行內部討論,並在適當的時間,提出具體的主張。例如,我們針對落實「總額預算精神」、「部份負擔調漲」、「落實轉診制度」,以及各項健康支付制度的改革,都扮演著主動且積極的角色。尤其,面對醫界對官署強勢的施壓,「督保盟」從不放棄任何與醫界對話的機會,希望能夠在健保資源合理分配的永續發展的基礎上尋求共識。而在部份負擔和落實有效轉診制度的議題上,督保盟反對調高部份負擔的態度極為明確,並認為這種增加民眾負擔的手段,不僅是懲罰病患,更會實質上造成民眾的就醫障礙,違背健保的精神;同時,有鑑於官署常以調高部份負擔作為落實轉診制度的手段,督保盟更主動要求官署提出具體政策方針,並訂定時間表,建立有效的轉診制度以利醫療資源之合理分配。   此外,在「二代健保」改革的議題上,督保盟於衛生署正式提出修法草案之後,於第一時間內召集會會議逐條研議,並提出督保盟之相對建議。其中,建立全民健保作為維護民眾普及性(Universal)、完整性(Comprehensive)、可付性(Affordable)、責付性(Accountability)以及可進性(Accessibility)的醫療服務。在這個核心價值之下,督保盟堅持二代健保的改革必須以社會公平性原則為無限上綱,其中包括落實總額預算、公平合理之保費負擔、資訊公開透明、醫療品質確保,以及健保資源之公平合理分配。督保盟不僅以負責任的態度提出理性、專業主張,更積極投入遊說工作,希望在一代健保十年的寶貴經驗基礎之上,進行全民健保之改革與使命。   未來,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將會持續努力不懈的監督各項健保的改革。我們將會把工作重點擺放在二代健保改革的持續監督、建立有效轉診制度,以及醫療品質確保的具體工作,希望透過不斷的社會對話,落實有限健保資源的合理分配。尤其,在建構有效轉診制度的議題上,督保盟將要求政府提出具體的時程表,並與民間團體充份的溝通、對話,以及全國醫療資源合理分配的前提下,全面落實轉診制度,以導正醫療資源不當扭曲的現象。另外,為民眾就醫品質得以確保,督保盟將會持續推動資訊透明及各項品質確保的方案,讓廣大的民眾能能得到最適切的照護。   督保盟的堅持與努力,需要更多人的投入與支持,讓我們共同為台灣全民健康保險的永續發展而努力!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重要活動大事紀 2004/11/09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督保盟)以「不要千億健保基金、不要黑箱醫院要脅、支持總額精神」假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成立。 2005/04/21 針對醫界以廢總、救健保的大遊行,本聯盟召開「堅持總額、理性對話,拒絕醫界勒索」記者會,回應醫界之訴求,希望醫界能夠理性對話。 2005/07/15 有鑑於衛生署一再以提高部份負擔作為落實轉診制度的手段,本聯盟與立法委員王榮璋、盧天麟及黃淑英辦公室共同舉辦「給民眾有效的轉診制度公聽會」,要求衛生署提出具體落實轉診制度的政策時程。 2005/09/09 本聯盟代表與衛生署代表針對二代健保修法之官署版本進行協商式討論,並逐條提出本聯盟之看法,其中包括確立健保核心價值、保費負擔之連動性、刪除部份負擔之條文及刪除新藥自付差額等等。 2005/09/28 出席立法委員王榮璋國會辦公室舉辦之「健保局執法避重就輕─544家盜刷、移送法辦僅20家」記者會,公布違法醫療院所處分情況,並探究健保局執法標準如何漠視相關法規!究竟盜刷金額達多少才符合移送法辦?期待各界共同監督健保局落實全民健保財務與品質改革之決心。 2005/12/27 假台北大學資訊大樓國際會議聽舉辦「醫療品質民間論壇暨督保盟年度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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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婚前守貞教育 擬入法〉之新聞回應—回歸真實經驗的性教育、正視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對〈婚前守貞教育 擬入法〉之新聞回應—回歸真實經驗的...
台灣女人連線聲明稿 對〈婚前守貞教育 擬入法〉之新聞回應— 回歸真實經驗的性教育、正視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昨日報載立委楊麗環、林岱樺主張推動修正「優生保健法」第七條,要求國高中學校每學年至少提供四小時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並邀請所謂的「美國專家」來台參與「貞潔教育與生命尊嚴研討會」為這項法案背書。這些專家對於禁慾之後所建築的夢幻美好暢所欲言,並處處強調墮胎後遺症,但他們所不敢說的事實是,這項僅教導禁慾不教避孕的性教育政策早在美國本土飽受批評,而「墮胎會引起自殺潮」這樣的老話,也被最新的研究推翻。          根據英國愛滋雜誌Positive Nation 2004年2月的報導,在布希政府推廣下簽署「禁慾誓言」的年輕人,在一年內有60%已經毀約,其餘仍維持誓言的年輕人當中,一半承認有口交,但這些年輕人不認為口交是毀約行為。除了實際效果不彰之外,布希政府的禁慾課程內容宗教成分過重,甚至教導「自慰、觸摸生殖器就會懷孕」的錯誤訊息,更顯其荒謬之處。           此外,許多人以為女性在人工流產之後容易有罹患憂鬱症甚至引起自殺,但在今年十月的一項研究報告顯示這個說法並不正確。這項刊登在線上英國醫藥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的研究是由美國學者Nancy Russo 及Sarah Schmiege所作,主要調查在1970-1992年間1,247位14-24歲第一次懷孕、且是意外懷孕的女性與之後憂鬱症的關連。當時的1,247位女性中有768位決定生下來、479位決定作人工流產。在之後幾年陸續與這些女性面談後發現,生下小孩的那一組女性,罹患憂鬱症的比例比當時有做人工流產的女性高。     相較於美國「不是禁慾便是濫交」這種對性如此單一的想像,瑞典的性教育則顯得複雜且務實的多。瑞典的性教育由該國性教育協會推動,他們的性教育課程肯定性所帶來的親密與愉悅,認為性或性取向不只是做愛或性行為、也不是生殖問題,性是「愉悅」與「身份認同」。要充分感受性的愉悅經驗必須有高自尊、對自己的身體、愉悅的感覺有足夠的瞭解;而性同時也是在尋找自己身份與認同時重要的探索。與其他先進國家相較,成功的性教育使得瑞典的青少女懷孕率、人工流產率與未婚生子人數都達到最低,但瑞典人並不以此成就自滿,他們還在持續努力促使該國成為更具性別平等的社會。     經由婦女團體的長期努力,使得台灣相較於其他亞洲國家,是一個對於女性最為友善的社會,當婦女團體還在努力建構一個更為友善的生育與性別環境時,政府卻在性教育與生育政策上打算複製美國的失敗經驗,甚至由於少數立委與宗教團體的運作,讓協助擬定國家政策的優生保健諮詢委員會成員必須被迫聆聽兩個美國所謂守貞教育專家傳教,卻聽不到遠在瑞典的真實多元的成功經驗。台灣是一個宗教自由的國家,我們不像美國有基督教的背景與包袱,一個國家政策的擬定,不應只遂行少數宗教人士所高歌的夢想,而忽略了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延伸閱讀 從女性觀點看優生保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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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修法
二代健保修法
為什麼要推動二代健保修法?     全民健保自1995年實施以來,透過全民互助與風險分攤費用的方式,大大提升民眾就醫之可近性與降低就醫負擔,增進民眾健康之權益。然而近來年因收支不平衡使得財務出現問題,雖健保局多次以多元調幅費率、加重部分負擔與抑制醫療費用等方向著手,仍無法根本解決財務問題,故於2001年7月成立二代健保規畫小組,目前修法版本已送至行政院審議討論中,預計年底前送入立法院。     二代健保修法的主要內容為何?   l、保費收取標準改以家戶所得制:取消原來以職業別分類,改為依照各家戶所得高低計算,使保費收取更符合公平原則。過去以職業別方式分類,無法反應個人真正所得現況,可能會產生有同樣所得卻繳交不同保險費用的情形。例如有將近六成的人是以固定保費在收取,保費不會受到費率調整而有所變動,因此可能產生失業者應繳之保費較有收入者高之情形。   2、兩會合一:將負責審議收入(費用協定委員會)與支出(監理委員會)之委員會合併為全民健保委員會,負責審議保險給付範圍、金額與費率等事宜,以建立財務收支連動機制,使財務收支得以平衡。   3、擴大被保險人(付費者)參與:如被保險人得以參與保險支付項目與標準之訂定;參與醫療品質項目之訂定;此外,全民健保委員會審議重要事項,認為有擴大參與必要時,也將會辦理相關公聽會。   督保盟對於二代健保修法的想法與期待     督保盟認為本次修法,還是著重在財務平衡與考量上,但對於如何增進、確保醫療品質與加強醫療資訊透明化上卻鮮少著墨,故我們認為應於法條第一條明文宣示,健保應以公平性、普及性、可及性、可負擔性及完整性為原則。     再者,督保盟支持保費收取以家戶所得為標準以增進財源之公平性,但是在財務平衡之考量上,不能只增加民眾負擔與責任,而忽略醫事機構相關責任,應加強減少醫療浪費、提升醫療品質與財務資訊透明化等事宜,故建議於法條中明文規定「超過一定數額及醫院層級以上者,並經會計師簽證後,應提報其財務報告,健保局也應定期公布財務給付報告,使民眾瞭解保費支出情形。」     此外,過去民眾於健保法政策制定上較少有發聲的機會,因此督保盟相當重視修法是否能保障民眾之基本權利,特別是對於弱勢者的保障,所以有以下的建議:   1、應於母法中明文規定IC卡應放置項目、保密原則及相關罰則,以確保民眾隱私權。   2、反對急診加重部分負擔。因為急診有其必要性,加重部分負擔可能會影響民眾的就醫權益。   3、反對平均每人每年門診次數超過十二次應採自負額制度。一來這可能會影響慢性病患者的就醫權利,再者,病人就醫次數偏高的問題,與健保制度的設計及醫療行為中專業不對等有關,病人很難自己決定是否需要看醫生與看診次數,因此醫事機構應負起較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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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實施個別總額之回應
[記者會]「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
「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實施個別總額之回應   今日媒體報導,95年度健保醫院部分將實施個別總額,民間監督鍵保聯盟對此出強烈質疑及批評,並感到錯愕與不解!督保盟提出若衛生署執意實施個別醫院總額,若面臨財務缺口擴大、醫療品質失控及重症病患被當人球等後果衛生署一律必須概括承受,並負政治責任。   督保盟表示,醫院一但實施個別總額,除了滿足醫院的「基本收入及利潤」之外,並且違反了費用協定及總額管控醫療費用及浪費的精神,除再度證實衛生署用盡心機圖利醫院之外,醫療品質不受重視之程度更是遠遠超過於醫院收入。醫療成本及費用若有不足,當然可以討論,並且必須回歸支付制度及基於總額之精神下,豈可為確保個別醫院收入,逕而實施個別醫院總額制度,完全置被保險人之權益不顧。督保盟表示,若個別醫院總額只是為了保障地區醫院之生存,不但未能解決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及地區醫院於分級醫療的角色與功能,反而惡化分級醫療原有之困境,反而應該回歸醫療資源配置及基層醫療發展方向的討論上才能解決地區醫院之困境。   督保盟對於衛生署與醫界私下協商費用分配感到失望,衛生署帶頭破壞原有制度面的費用協定機制,並且對此主張認為毫無論述基礎,醫院個別總額之額度如何計算?以哪一年的基礎來計算?成長率如何預估?病人的療護對象如何選擇?卓越計畫實施的後果想必大家已經淡忘,但被保險人之權益與醫療品質一再被醫療費用、點值等論述淹沒,督保盟再次強調,當醫院之經營成本及財務未能公開之前,在醫療品質的保障未能有配套措施之前,堅決反對違背現有總額精神及協商制度之任何形式的妥協與暗盤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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