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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2
[投書] 誰的代孕產業?
誰的代孕產業?
代理孕母的議題再度引發社會討論,不孕者悲情的處境及傾訴,讓人難以回絕其「要求開放代理孕母」的訴求,然而,如何在兼顧不孕者需求,且不讓女性身體因此被商品化,又是一個兩難、必須做出取捨的問題。
代理孕母並非只是提供子宮如此單純,孕母除了要面對懷孕、生產風險,如:羊水栓塞、子宮外孕、不孕、植物人、死亡、胎死腹中、早產、不健康的新生兒之外,還有減胎造成感染或致死、多胞胎的問題。此外,孕母提供的不只是子宮,還提供一個人十個月的生理、心理、生活及生命的全部投入,而她的先生、小孩及公婆,整個家庭也一起捲入其中,深受影響。知道這些風險及處遇,還「自願」代孕,除了親朋好友或極少數的「善心人士」,應該多為有經濟需求的人。
目前找人代孕的價碼至少一百萬起跳,在如此昂貴的價格之下,委託夫妻勢必要找一位風險最小、最為聽話順從的孕母代為生產,而經濟困窘者自然會成為首選。因此,實際運作上,代孕制度就會變成為有錢人設計的制度,讓有錢人有特權,可以出錢購買會傷害他人健康或死亡的服務,甚而買斷提供者的身體自主性,將女人變成「生小孩」的工具,透過金錢誘因,侵蝕經濟弱勢者的人性尊嚴。在台灣貧富差距越來越嚴重的情況之下,更可能造成女性階級間的剝削問題。我們是否認為要開此方便之門,讓健康的代孕母承受這些風險,並在複雜的生理、心理糾結下,滿足不孕者擁有自己血緣小孩的慾望,是整體應該共同決定的議題。
我們國家對於活體捐贈限於五親等內,不允許一般「善心人士」的捐贈,理由是對於人性尊嚴及生命的重視,以及防止藉「善心之名」,行「買賣之實」的剝削行為。對於沒有其他途徑的「救命」需求,我們都這樣嚴謹地規範,對於想要有一個小孩的慾望需求,是否要比活體捐贈更寬鬆,開放給「善心人士」,這是社會要思考的嚴肅課題。
本文刊載於自由時報自由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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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1
[投書] 2011/06/01 國民黨不讓女性安心...
媒體報導蘆洲某女士於剖腹產時因前置性胎盤導致產後大量失血,雖已摘除子宮,但因她失血過久致腳跟壞死,恐將截肢;另一方面,該婦產科診所之醫護人員則出面控訴家屬的包圍抗爭,讓大家不敢上班,並表示截肢之說子虛烏有。上述案例只是冰山一角,類似的情節其實這幾年來不斷地上演。
依據衛生署的資料,婦產科的醫療糾紛,佔歷年醫審會調查醫療糾紛案件的十五%,除了讓婦女及家人飽受長期訴訟之苦,亦使產科醫師面臨非理性的抗爭與報復,降低醫師從事產科的意願,嚴重影響產科之醫療品質。
為了讓女性能安心生產,改善醫病關係,台灣女人連線等婦女團體與立法委員黃淑英共同提出生產風險補償條例,卻於五月二十四日及三十一日的程序委員會,連續兩次遭國民黨退回!
少子女化已成為國安問題,建立女人生產時的保障機制議題,也廣為大家討論,二○○八年馬英九先生於競選總統期間承諾將「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然衛生署直到今年才表示將於明年開始試辦,相關辦法至今仍尚未完成!令人不解的是,成立生產風險補償基金已有社會共識,「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草案」亦經朝野委員共同連署,國民黨籍委員卻又於程序委員會退回該法案!
婦女團體自二○○一年開始推動生產風險補償機制,終於二○○七年研擬「生產風險補償基金」試辦計畫,然而在政黨輪替之後該計畫胎死腹中,延宕至今!我們呼籲國民黨不應基於政黨偏見,阻擋法案,朝野委員應儘速通過生產風險補償條例,營造一個友善的生產環境,讓台灣女性能安心生產!
◎ 陳竹儀(作者為台灣女人連線成員)
資料來源:本篇刊於2011年6月1日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1/today-o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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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1
[投書] 花錢租肚皮,問題多多
花錢租肚皮,問題多多
去年十月台中劉姓少婦因擔任代理孕母導致不孕的新聞引起社會關注,昨日又出現邵姓富商為了生洋娃娃買進烏茲別克孕母一事,除了暴露出人口買賣及兒童權益的問題,代理孕母的問題亦再次浮出檯面。而邵姓富商買進代理孕母一事當中所出現的問題,亦正是部分婦女團體長期對開放代理孕母持保留態度的原因,即—有錢人對經濟弱勢者的剝削。
代理孕母並非單純的出租子宮而已,還包括整體身體健康風險及一整年生命的付出。此外,生產本身亦有其生命風險,如果以這樣的事實來思考,除了至親摯友之外,有哪些人會願意幫別人懷孕生產?從去年的劉姓婦女及今年的烏茲別克女子的例子,我們看到的是缺錢的人來當代理孕母,而有錢人則花錢利用這些弱勢者願意以身換錢的困境。
我們的社會正在面臨一個價值的選擇,原本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乃為維護人性尊嚴、避免將人工具化,因此法律禁止器官買賣,也禁止蓄奴,但是,如果一個女人為了生存而選擇「自願」讓別人付費使用她的陰道或子宮時,我們又該如何去面對這個問題?有人選擇爭取這些弱勢女性的「工作權」,有人選擇的則是要避免讓弱勢女性落入這樣的處境。在面對「弱勢者」困境的同時,或者更應該思考的根本問題,是「花錢使用別人身體」這件事情本身是否是如此理所當然要被保障的權利?
本文刊載於聯合報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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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6
[投書] 2007/03/06 子宮頸癌疫苗安全嗎...
由多位醫師學者所催生的「台灣婦女健康學會」於三日舉行成立大會,會中積極推動子宮頸癌疫苗政策,並向民眾鼓吹應施打疫苗,但此會議竟然是由製造疫苗的Merck藥廠所協辦。日前也曾有新聞報導發現,要求注射子宮頸癌疫苗的女性當中,有八成誤以為疫苗可以預防所有性病。這些報導看來似乎無關緊要,畢竟一般民眾都會認為「疫苗」多是有益無害,且一直以來不斷有醫師透過新聞的方式,替這個新上市的疫苗強力背書。但令人擔憂的,是這個消息所透露出的台灣長期醫病關係的不平等,民眾「知」的權益被漠視,且若更進一步探討,更質疑民眾權益與藥廠利益的拔河中,國家對於照顧民眾健康的輕率。
美國食品藥物管制局(FDA)在2006年6月8日通過Merck藥廠所研發的子宮頸癌疫苗--「Gardasil」,台灣也在同年12月准許上市,此後便不斷有醫師透過各種方式向民眾大力傳播此疫苗的好處、呼籲將子宮頸癌疫苗列入常規接種,甚至有立委出面要求將此疫苗納入公費施打項目。在種種權威的加持之下,一般民眾對此疫苗的效用完全沒有質疑的餘地。
2006年,台灣女人連線曾偕同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召開記者會,針對此疫苗提出疑問,例如:國人常見的HPV究竟是何類型?有無正式統計?Gardasil在台灣是否與在美國一樣有70%的保護力?以及在本土的臨床實驗結果是否有其特殊性等問題,希望衛生單位出面向國人說明。尤其在美國相繼傳出接種疫苗的少女傳出暫時性失明甚至癲癇昏迷等狀況後,疫苗副作用等問題都是我們希望瞭解的。
由於這幾年來美國接二連三的新藥下架事件,FDA核准新藥的信用其實早被質疑。但FDA已於2004年委託醫學研究所(IOM)對於藥物安全系統作一個評估,IOM也提出報告,建議FDA需做出重大變革,其中包括了任何處方藥在核准上市後的兩年內,其包裝要有符號標示,告知病人用藥安全的整體性並未完全確立;新的處方藥在上市的兩年內,不得對消費者做直接廣告;在新藥核准後的5年內必須再評估其安全性及有效性等等。這是美國為民眾健康把關所做的努力,我們的衛生署呢?
我們肯定並感激Merck研發疫苗成功,造福婦女健康,但我們也堅持民眾有知的權利,而衛生單位有告知的義務。我們更要呼籲政府,在核准子宮頸癌疫苗之後,請充分告知民眾正確及完整的資訊,讓民眾能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決定,而不是只聽到藥廠的聲音。
本文刊載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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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4
[投書] 守貞到結婚就不會有家暴了嗎?
目前立法院所審的「生育保健法」中,「強制諮商」、以及「強制思考期」二點一直受人關注,但其實,在這次所要審的四個版本中,還有一點也不容忽視的,就是一些委員所提出第7條之2:國高中每學年至少4小時「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並教導青少年學生「等待到結婚才有性行為是建立幸福家庭的基礎」等觀念。然而從歷史上看起來,女人並沒有因為守貞而有幸福的家庭、也沒有因為守貞而不受家暴的威脅,不禁讓人質疑所謂「建立幸福家庭的基礎」理論從何而來?
這些委員為了推動「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曾在2005年11月邀請了所謂的「美國專家」來台參與「貞潔教育與生命尊嚴研討會」為這項法案背書。這些專家對於禁慾之後所建築的夢幻美好暢所欲言,但他們所不敢說的事實是,這項僅教導禁慾不教避孕的性教育政策早在美國本土飽受批評。
根據英國愛滋雜誌Positive Nation
2004年2月的報導,在布希政府推廣下簽署「禁慾誓言」的年輕人,在一年內有60%已經毀約,其餘仍維持誓言的年輕人當中,一半承認有口交,但這些年輕人不認為口交是毀約行為。除了實際效果不彰之外,布希政府的禁慾課程內容宗教成分過重,甚至教導「自慰、觸摸生殖器就會懷孕」的錯誤訊息,更顯其荒謬之處。
相較於美國「不是禁慾便是濫交」這種對性如此單一的想像,瑞典的性教育則顯得多元且務實的多。瑞典的性教育由該國性教育協會推動,他們的性教育課程肯定「性」所帶來的親密與愉悅,認為性或性取向不單純只是性行為、也不是生殖問題,而是「愉悅」與「身份認同」,更是在尋找自我認同時重要的探索。要充分感受性的愉悅經驗必須有高自尊、對自己的身體、愉悅的感覺有足夠的瞭解,而這也是婦女團體一直以來所努力推動的。
經由婦女團體的長期努力,使得台灣相較於其他亞洲國家,是一個對於女性較為友善的社會,當婦女團體還在努力建構一個更為友善的生育與性別環境時,政府卻在性教育與生育政策上打算走回頭路、並複製美國的失敗,卻聽不到瑞典真實多元的成功經驗。台灣是一個宗教自由的國家,我們不像美國有基督教的背景與包袱,一個國家政策的擬定,不應只遂行少數宗教人士所高歌的夢想,而忽略了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本文刊載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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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01
「生育保健法」大事紀
http://www.twh.org.tw/12/movehis2.asp?moveid=00104
1998年
台北市女權會舉辦第一屆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理事長黃淑英要求衛生署正視台灣女性生育問題,開始修正已實施近十五年的優生保健法,以符合今日婦女生育現況。
1999年
台北市女權會舉辦三次優生保健法修法座談會籌備會議,並決議舉辦三場座談會及問卷調查。
2000年
「台灣女人連線」成立,創會理事長黃淑英繼續追蹤「優生保健法」。
台北市女權會舉辦「未成年未婚懷孕面面觀系列座談會」,分別由預防面、法律面、實務面來討論法條的修訂與配套措施,包括家長、教師、社工、婦團、法官、律師、立委、婦產科醫師等都成為獲邀參與會議提供專業意見的對象。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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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女權會於南、北兩地舉辦「青少女懷孕面面觀座談會」,與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合作,瞭解區域間對青少女懷孕問題處遇的異同。並於內部修法小組以「母子保健法」之名取代「優生保健法」,提出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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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舉辦「未婚媽媽困境座談會」,並參與人間福報「未婚媽媽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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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連續三屆婦女健康行動會議宣言都要求衛生署儘速處理修法事宜後,衛生署終於開始召集學者專家與民間團體代表參加「研商修正優生保健法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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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委託輔大公衛系陳麗美副教授辦理「擴大優生保健法(含婦幼保健)修法之探討」計畫,並舉辦公聽會,收集各界修法意見。
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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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召開優生保健法公聽會,邀請學者、各縣市社政及衛政主管機關、醫師公會、婦女團體、宗教團體等,討論遺傳疾病防治及母嬰保健服務納入母法規範兩議題。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亦投書呼籲修法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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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於「推動婦女權益立院後援會」記者會上要求修改優生保健法。並於第五屆婦女健康會議行動宣言再次提出修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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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及立法委員陳建銘辦公室,聯合召開記者會,並發表聯合聲明稿,要求停止歧視與偏見,並指出不應窄化優生保健法為人工流產法,且此舉違反去年委員會決定需等待行政院提出相對版本方能併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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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著手擬定優生保健法修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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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舉辦「多元觀點探討優生保健法修正案」座談會
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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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人連線於92年1月至7月舉辦「優生保健法修法座談會」。針對優生保健法邀請專家、學者及婦女來討論這部攸關女性健康的法案。希望透過此種方式,一方面將生育保健法的議題帶入公共議題的討論,另一方面,也可使生育保健法的修訂更符合社會實際的需要及人民的想法。
*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舉辦「母子保健法」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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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彰化縣玉蘭花女權會、高雄市女權會於北、中、南兩地合辦「優生保健法青少女人工流產公聽會」,出席者有國中小教師、高中護理教師、個別家長、婦團及青少年社工、婦產科醫師、律師等,針對未成年人工流產缺失、第三管道、諮商必要性與內容、以「中止懷孕」取代「人工流產」等議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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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親民黨立委高明見等合作提出女人版生育保健法,並獲得十餘個婦女團體共同連署支持,並於立法院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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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衛環委員會又要審議立委江綺雯提出的版本台灣女人連線提出呼籲並投書自由廣場要求暫緩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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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合組「尊重生命全民運動聯盟」,至衛生署拜會陳建仁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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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連、女權會舉辦「六要六不要--回應行政院優生保健法修法草案記者會」,針對衛生署版修正草案之內容,肯定其取消已婚女性人工流產及結紮需配偶同意,但對以「影響心理健康及家庭生活」為由人工流產須經醫師諮商輔導並設立三天思考期表達反對意見。衛生署長陳建仁於行政院會以部分條文爭議過大為由,主動撤回該案。
2004年
影片「殘蝕的理性」爭議不斷,女權會與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女學會、新知基金會合開記者會表達反對意見,並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與宗教團體展開筆仗。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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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所提「生育保健法」草案,思考期部分由之前的三天改為五天,並將未成年年齡降至18歲。修正草案原本已送至行政院,但被退回衛生署重新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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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偕同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國民黨立委楊麗環召開記者會,要求女性在實施人工流產前,必須經過六天的思考期,藉此降低墮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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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人連線及台北市女權會召開5次生育保健法之修法討論會
3月29日,台灣女人連線與黃淑英立委國會辦公室邀集婦女團體及立院辦公室舉辦「生育保健法草案」座談會
6月29日,女權會於第九次婦女團體面對面溝通平台討論此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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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連、女權會、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提出婦團版「生育保健法」,於9月進行立法院連署,並籲請婦團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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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立委楊麗環、林岱樺主張推動修正「優生保健法」第七條,要求國高中學校每學年至少提供四小時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並邀請所謂的「美國專家」來台參與「貞潔教育與生命尊嚴研討會」為這項法案背書。台灣女人連線於翌日發表聲明稿,要求回歸真實經驗的性教育、正視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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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優生保健法修正條文審查,其中包含林岱樺委員所提之第九條修正條文—婦女實行人工中止懷孕期必須經過強制諮商及六天的思考期。對此,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市教師會、婦女新知基金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中華心理衛生協會、健康人生聯盟、台北市雙胞胎協會、台大婦女研究室、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聯會,及學者代表謝臥龍教授召開記者會「女人是弱勢不是弱智!」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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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人連線及台北市女權會共同草擬之「生育保健法」5月份由黃淑英委員送入立法院並完成連署,並於12月與新知基金會、台灣別平等教育協會等婦女團體展開遊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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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行政院「生育保健法」拍版定案並送至立法院。思考期部分由五天又再改為三天。此院版「生育保健法」引起行政院內部的婦女權益委員會強烈反對,還引起婦權會委員李佳燕、蘇芊玲、黃長玲、謝臥龍辭職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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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婦女新知基金會、高雄市新知協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民間婦女團體及學生團體共同舉行記者會,抗議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並進行連署與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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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開生育保健法公聽會,婦女團體推薦出席代表有馬偕江盛醫師、萬芳鄧惠文醫師、高雄婦女新知協會理事李佳燕、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蘇芊玲理事長、台北市女權會李兆環理事長、及國際特赦組織曾威凱秘書長。學生團體亦於立法院前表演行動劇表示反對強制諮商及強制思考期之規定。立法院並於同日下午召開生育保健法逐條討論,會議並未論及強制諮商及思考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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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下午立法院審生育保健法至第八條(楊版第7-1條)。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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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立法院審生育保健法,因委員出席人數不足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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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台灣女人連線出版生育保健法小手冊--「女人的身體是誰的?優生保健法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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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月,「台灣女人連線」舉辦6場「人工流產思考期座談會」,從電影欣賞(If
these walls could
talk.)切入,透過電影方式呈現多種女性的處境及困境,並藉由討論影片的過程瞭解社區婦女對於人工流產之想法。其後再由講師及專家學者介紹目前法規,並與與會者對話,瞭解需求。合辦團體為:「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縣向陽家園」、「台南縣北門社區大學」、「高雄縣慧質熱愛生命協會」、「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以及「花蓮縣洄瀾婦女權益發展協會」。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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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台灣女人連線與立法委員黃淑英國會辦公室舉辦「2008生育保健法婦女團體座談會」,針對婦團版「生育保健法」草案內容作討論與意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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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台灣女人連線草擬之「生育保健法」6月份由黃淑英委員送入立法院並完成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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