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新聞
2011-08-25
由避免意外懷孕墮胎逆轉少子化?誤會大...
依據國民健康局民國97年「第十次家庭與生育力」調查,20-49歲已婚婦女77.2%曾經有非計畫懷孕經驗。若依懷孕結果觀之,計畫懷孕婦女以人工流產終止懷孕的比例較低,大約在3%至6%左右,但非計畫懷孕婦女採取「人工流產」終止懷孕之比例則高達2至4成,明顯高於計畫懷孕婦女,並隨懷孕次序遞增。此一調查結果發表在八月出刊之台灣公共衛生學會雜誌,意外被外界解讀成:「墮胎是造成少子化之原因」,國民健康局特別提出澄清。其實已婚且已有子女之女性意外懷孕,固然有一部分會墮胎,仍有許多選擇生下來,真正造成少子化的是晚婚、不婚等原因。
國民健康局人口與健康調查研究中心主任洪百薰表示,該文獻是著眼於分析我國已婚婦女意外懷孕的情況,發現已婚女性對懷孕較傾向於以順其自然的方式為之,有高達67.8%
的第三次懷孕是來自非計畫懷孕,甚至願意重複非計畫懷孕。雖然有一部分會因純屬意外而進行人工流產,但即使是到了第四次懷孕且屬於計畫之外,仍有高達近六成會把孩子生下來。且在整個調查訪問的4,301名20-49歲已婚女性中,已婚的2,860位僅151位未曾懷孕,佔5.3%
,其餘均為已懷孕或已生產,可見只要有結婚,大多數婦女願意生,順其自然生,少子化問題並不是出在已婚婦女!
在同一個調查(第十次家庭與生育力調查)中,未婚女性佔20-49歲女性的33.5%,且僅44%明確表達有結婚意願,希望結婚的年齡平均為30.8歲。在出生統計資料也發現,我國各年齡層已婚女性之生育率,近10年來並沒有明顯下降,但是各年齡層女性之「有偶率」則大幅滑落(圖1、圖2),25-29歲女性有偶率僅29%,到30-34歲也僅達57%有偶,晚婚、不婚,其實才是少子化最重要的原因。
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行政院衛生署除配合內政部「人口政策白皮書」擬定相關對策外,並已由法規面防止性別失衡及協助無法生育家庭獲得生育服務,另研議於「懷孕期間」及「生產後」等不同之階段,提供各種醫療保健服務,以鼓勵其生育,包括:
一、
對於無法生育者之服務:(1)持續執行人工生殖法;(2)持續研擬「代孕生殖法草案」。
二、
於婦女懷孕及生產前後,提供優質生育保健服務與諮詢:提供孕婦10次產前檢查、提供生育保健—遺傳醫學相關措施之費用減免或補助,並且健全服務網絡功能,提升檢驗服務品質。規劃擬成立孕產婦身心關懷諮詢專線。
三、
提供新生兒完善之醫療保健服務:全面提供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提供7歲以下兒童免費預防保健服務、強化發展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服務,供5歲以下兒童牙齒塗氟、弱勢兒童臼齒窩溝封劑及低收入戶之新生兒聽力篩檢等項服務。
四、
減少不當墮胎:(1)成立出生性別比工作小組,研議防止出生性別比例失衡情形之相關策略;(2)已公告「醫師執行非性聯遺傳疾病診斷所施行產前性別篩選之處置,或僅以胎兒性別差異為由進行之人工流產等行為,為醫師法第28條之4第一款規定不得從事之醫療行為」;(3)持續監測院所及接生者之出生性別比,加強違規查察;(4)未來不排除將可疑者移送檢調單位調查有無觸犯刑法墮胎罪。
五、
另,本署亦利用母乳哺育宣導之機會,以海報、親子影片徵選等各種行銷活動,加強親子幸福與家庭價值之宣導。
資料來源:衛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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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美FDA專家建議:癌思停不宜用作乳癌治...
美國FDA諮詢委員會專家會議於兩天公聽會後,上週三(29日)仍對FDA提出結論與建議認為,癌思停(Avastin)不宜用作治療乳癌用途,這是同一個專家小組針對癌思停第二次呼籲FDA應刪除癌思停的乳癌用藥標示,但FDA的最後決定尚未公佈。
癌思停在2004年成為癌症治療藥物,2008年由於臨床試驗資料顯示使用癌思停可延緩症狀惡化,因而快速通過成為治療乳癌的標靶藥物;但之後在藥廠所提供的藥物效益與安全報告中發現,早期所宣稱的功效無法持續,乳癌的存活率整體而言並沒有改善,也有證據顯示該藥物會增加高血壓、心臟病與出血等風險。
不過,專家的這項建議並不會影響癌思停用於治療直腸癌、肺癌、腎臟癌與腦癌,該藥物仍舊可在市面上見到。
針對美國FDA專家建議移除癌思停用以乳癌治療一事,台灣衛生署7月1日新聞稿之回應表示,上個月已召開藥物安全相關會議,根據國內上市後臨床試驗資料顯示,癌思停對於乳癌病患的無疾病進展存活期仍具有統計數據上的意義,因此維持該藥物原有的適應症標示,但要求藥廠須提供藥物風險監控管理報告。
資料來源: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台灣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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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0
降膽固醇藥物恐提高肌肉受傷風險 FDA限...
八日美國FDA表示,服用常見的降膽固醇施德丁藥物simvastatin,台灣目前已核准上市的品名為素果(Zocor)80毫克劑量的品項,恐增加肌肉病變(myopathy)與橫紋肌溶解症(rhabdomyolysis)的罹患風險。
與其他施德丁藥物一樣,simvastatin主要用於降低血液中壞膽固醇,以改善心臟病與中風風險。FDA指出,過去研究顯示劑量80毫克的simvastatin比40毫克,能有效降低壞膽固醇量多6%;然使用80毫克劑量,尤其在使用的第一年,卻可能因為與其它藥物治療(如:降膽固醇用藥Vytorin,中文品名為維妥力錠)的交互作用影響,易引起與simvastatin相關的肌肉病變,使肌肉產生疲弱疼痛之感,而橫紋肌溶解症即為肌肉病變中罕見病症之一,恐導致腎臟衰竭或死亡。
FDA認為,現階段病患若使用40毫克劑量無療效的話,醫師應選擇其他施德丁藥物而非直接提高simvastatin使用劑量。目前僅建議使用80毫克劑量超過一年以上,無出現不良反應者可繼續使用,而其他患者則應與醫師討論用藥的效益與風險,千萬不可自行停止服藥。FDA也已修正simvastatin與Vytorin的藥物使用建議標示,提醒用藥民眾小心併用藥物可能增加發生肌肉病變的風險。
台灣方面衛生署已於97年8月13日、8月22日及98年1月10日陸續發布警訊新聞,提醒醫療人員高劑量使用simvastatin成分藥品和肌肉損傷之間的關係,以及併用Simvastain與心臟病治療藥品Amiodarone應小心橫紋肌溶解症之不良反應。台灣女人連線提醒,有藥物需求的患者應主動與醫師討論相關的用藥風險,謹慎選擇藥物,如有藥物不良反應可打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資料來源:美國食品藥物管制局(FDA)、台灣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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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0
降膽固醇藥物恐提高肌肉受傷風險 FDA限...
八日美國FDA表示,服用常見的降膽固醇施德丁藥物simvastatin,台灣目前已核准上市的品名為素果(Zocor)80毫克劑量的品項,恐增加肌肉病變(myopathy)與橫紋肌溶解症(rhabdomyolysis)的罹患風險。
與其他施德丁藥物一樣,simvastatin主要用於降低血液中壞膽固醇,以改善心臟病與中風風險。FDA指出,過去研究顯示劑量80毫克的simvastatin比40毫克,能有效降低壞膽固醇量多6%;然使用80毫克劑量,尤其在使用的第一年,卻可能因為與其它藥物治療(如:降膽固醇用藥Vytorin,中文品名為維妥力錠)的交互作用影響,易引起與simvastatin相關的肌肉病變,使肌肉產生疲弱疼痛之感,而橫紋肌溶解症即為肌肉病變中罕見病症之一,恐導致腎臟衰竭或死亡。
FDA認為,現階段病患若使用40毫克劑量無療效的話,醫師應選擇其他施德丁藥物而非直接提高simvastatin使用劑量。目前僅建議使用80毫克劑量超過一年以上,無出現不良反應者可繼續使用,而其他患者則應與醫師討論用藥的效益與風險,千萬不可自行停止服藥。FDA也已修正simvastatin與Vytorin的藥物使用建議標示,提醒用藥民眾小心併用藥物可能增加發生肌肉病變的風險。
台灣方面衛生署已於97年8月13日、8月22日及98年1月10日陸續發布警訊新聞,提醒醫療人員高劑量使用simvastatin成分藥品和肌肉損傷之間的關係,以及併用Simvastain與心臟病治療藥品Amiodarone應小心橫紋肌溶解症之不良反應。台灣女人連線提醒,有藥物需求的患者應主動與醫師討論相關的用藥風險,謹慎選擇藥物,如有藥物不良反應可打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資料來源:美國食品藥物管制局(FDA)、台灣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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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記者會] 2011/05/17 女人拒絕被當成性...
[記者會] 2011/5/17
女人拒絕被當成性別失衡的代罪羔羊--國健局不要倒果為因
(新聞稿)
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立法委員黃淑英國會辦公室
近年台灣婦女在法律上的權益有長足的進步,現在台灣的首富是女性,甚至出現女性的總統候選人,在在都讓人感覺「歧視女性」似乎已經不復存在。然而,男女嬰失衡的生育率卻重重打了台灣社會一巴掌,因為不管女性表現的再如何傑出,台灣根深蒂固的社會文化就是認為「生男的比較好」。而我們的國健局局長似乎沒有看到問題的癥結,在面對男女嬰失衡的問題時,居然倒果為因,將矛頭指向限縮「優生保健法」,甚至不惜抬出刑法墮胎罪,恐嚇墮胎婦女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性別篩檢進而墮胎現象的兇手,不是醫生、更不是孕婦,而是整個社會背後的父權思想。國健局局長居然表示「未來不排除在優生保健法加列懷女胎與身心健康無關條文」。試問如果整個環境,包括社會、家人對於「生不出男的」的婦女有諸多責難與壓力時,是否會影響女性的身心健康?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表示,根據現行優生保健法,已婚婦女如果要做人工流產,必須經過配偶的同意。「配偶同意」表示當夫妻雙方意見不同時,配偶有最後的決定權。也就是如果女方不想生但配偶不同意時,女方就必須生下來。女性生育的決定權顯然仍是在男性手上,但國健局卻意欲以刑法處罰施行人工流產的婦女,試問為什麼有最後決定權的男性不用被處罰,被決定的女性卻要當罪人?
台北市女權會秘書長高珮瑾亦質疑,邱局長的論調是把家長和配偶的同意、夫妻雙方兩個家族對性別的偏好,都怪罪在孕婦一個人身上?這種長久以來扭曲的父權文化價值觀,是把一個孕婦抓進去監獄關6個月可以解決的嗎?此外,邱局長提出說未來優生保健法的修法,要明訂「性別不得做為墮胎理由」。如果真的要這樣負面表列處理,那麼女權會認為應該列進去的項目太多了,比方說不得因為子女生肖和父母相沖、不得因為子女星座和自己不合,有太多的理由不應該被允許去剝奪掉一條小生命,但法律不是萬能的,邱局長未來如果動輒把疑似進行性別篩檢的孕婦送檢調單位調查,會有多少的女人要面對錄口供這種對自主尊嚴最極端的壓迫方式,去陳述自己身體和生命的創傷經驗?
婦女團體反對性別篩檢後選擇拿掉女嬰的行為,只是問題的根本,是整個社會文化對於女性的歧視與壓迫,倒果為因限縮優生保健法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只是造成對弱勢女性另一層的壓迫而已。因此,婦女團體反對修改優生保健法加列懷女胎與身心健康無關之條文,並提醒國健局應思考如何提升生育環境的友善程度,而非本末倒置、動輒恐嚇孕婦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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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8
美FDA三度否決27歲以上女性施打HPV疫苗...
子宮頸癌疫苗「嘉喜」(Gardasil)於2006年核准上市,此疫苗主要預防第6、11、16、18型人類乳突病毒,適用對象為9-26歲女性,未感染過人類乳突病毒者效果最佳,約有60-70%的保護力,但保護期目前未知。疫苗的製造商默克大藥廠(Merck)在2008年6月曾向美國食品藥物管制局(FDA)提出申請,希望能將適應症年齡擴大到27-45歲,但被FDA拒絕。2009年1月及
2011年4則分別遭到FDA第二度及第三度駁回。
2008年6月Merck向FDA提出申請時,FDA認為此疫苗之追蹤研究平均僅有兩年,且有部分問題尚未解決而予以駁回,但並未說明其中原因。2009年1月9日,美國FDA再次駁回Merck擴大疫苗適應症年齡之要求,並建議Merck藥廠完成4年的研究後再來申請。2011年,由於HPV疫苗Gardasil臨床試驗資料無法證實該疫苗能有效避免27-45歲女性發生HPV病毒的感染,因此FDA決定拒絕讓Gardasil使用對象的年紀開放至45歲。
最新的臨床試驗採樣3,253位、年紀27-45歲之女性,但結果顯示,雖然該疫苗可預防HPV的持續性感染,但不管受試者的HPV基準狀況為何,對於高度腫瘤病變(high-grade
neoplastic
lesions)或子宮頸癌的發生都並未看見有任何突出的預防效果。
依據藥廠新聞表示,該疫苗往後將會於產品上清楚標示,其無法有效預防26歲以上女性罹患與HPV相關的子宮頸上皮增生異常。
資料來源:美國食品藥物管制局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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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月經不規律是骨質健康的警訊
如果女性過早出現更年期的現象,在醫學上稱為「原發性卵巢功能不足」(Primary
Ovarian
Insufficiency),一般指40歲以下婦女的卵巢無法正常排卵或分泌雌激素,而出現類似更年期的現象,主要出現的症狀為停經、月經不規律或是熱潮紅。
近日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發佈一則新聞指出,有「原發性卵巢功能不足」的女性骨質流失的風險較高,亦即此族群的女性較可能要面對骨質疏鬆或骨折的問題。此外,女性若20歲以前月經不規律,很可能是骨質密度低的警訊,因為青少年時期是骨質生長的重要時期。
研究人員指出,月經是女性骨質健康的指標,如果女性過早出現停經或月經不規律,應該更注意自己的骨質健康,攝取足夠的鈣質、維他命D等,以預防骨質疏鬆與骨折。此外,女性在更年期時會經歷某種程度的骨質流失,因此,女性在年輕時儲存骨本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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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4
流產與家族心臟病史的關聯性
劍橋大學喬登史密斯教授(Dr. Gordon
Smith)與他的同僚研究發現,在產下第一胎前有兩次流產經驗的女性跟一般女性相比,有較高機率擁有患心臟疾病的家長,在三次流產經驗女性的身上則此機率將又增高。這項新聞為針對基因如何透過家長傳遞給孩子,影響心臟疾病與流產問題的研究提供了線索。
史密斯與他的團隊曾於針對十三萬蘇格蘭女性的研究中,已發現經常性流產的女性隨著年紀增長比較可能罹患心臟疾病,這使得研究團隊懷疑這樣的女性是否較可能有家族心臟病史。因此,研究團隊採樣將近七萬五千位在1992至2006年間產下第一個孩子的女性,以及其中將近三分之二女性的父母的醫療資訊。發現跟無流產經驗的女性相比,流產過兩次的女性擁有死於心臟疾病或因心臟疾病就醫的家長之機率高出25%,三次流產者則高出56%,收入、教育與懷胎時女性是否抽菸都無法解釋以上兩者之間的關連性。
史密斯提到,心臟與血管在懷孕早期階段具有相當大的重要性,例如連接胎兒與母親的血液供給,所以某些隱藏的心臟問題必然會影響懷孕的過程,往後研究若能找到這些基因將有助於進一步找到治療的方法。
資料來源:產科學與婦科學期刊(Journal of Obstetrics &
Gyne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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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9
男女運動情形有別
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進行之「民國98年國民健康訪問暨藥物濫用調查」發現,過去兩個禮拜有做運動者,已由94年52.73%,(男性53.19%;女性52.25%),增加為53.53%(男性56.48%;女性50.58%),整體上升0.8%,女性略減1.67%,但屬誤差範圍內,惟男性增加3.29%具統計上意義;該數據也顯示仍有46.47%的國人,過去兩個禮拜沒有做運動。
該調查係以民國97年底台灣地區戶籍登記人口為抽樣母群體,運用隨機抽樣方法抽選出具全台灣地區代表性樣本為調查對象,18歲以上樣本數共24,174人,利用面訪問卷收集民眾過去兩個禮拜之運動行為相關資料,有效回收問卷20,036份,回收率為83%。
從調查結果顯示男性運動人口仍維持上升趨勢增加3.29%,但女性則略減1.67%。進一步檢視94年與98年男性各年齡層運動人口發現,除65歲以上略微減少,其餘各年齡層均較94年調查結果增加,整體增加3.29%;94年與98年女性各年齡層運動人口發現,除45-54歲該組略微增加3.84%,其餘各年齡層均較94年調查結果降低。
從98年男女運動人口年齡層比較上發現,國人自離開校園進入家庭與社會職場後,男性運動人口呈現逐年增加,於55-64歲到達最高峰,再逐漸下降;女性運動人口亦呈現逐年增加,於45-54歲到達最高峰,再逐漸下降。
以身體質量指數(BMI)分組比較發現,男性BMI值屬「過重」範圍者,過去兩週有運動之勝算比為BMI值正常範圍者的1.17倍,這項結果可能是因為BMI值過重之男性,選擇以「運動」的方式從事健康生活型態,屬於較積極從事運動之人口族群。女性BMI值屬「肥胖」範圍者,有運動之勝算比為BMI值正常範圍者的0.75倍。值得注意的是,男女BMI值屬「過輕」者,有運動之勝算比均較BMI值正常範圍運動者明顯偏低;顯示國內有一群又瘦又不運動的族群,健康狀況令人憂心。
從這次的研究結果與發現,有幾個值得重視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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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目前18歲以上國人約有421萬人以散步、健走為主要運動;因此,提供國人適宜的用路環境與運動休閒步道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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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結果顯示,女性在健康體能活動比率低於男性,衛生署於99年委託辦理相關研究,希望透過研究計畫與介入措施,瞭解女性身體活動不足之原因及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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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46.47%的國人沒有做運動的習慣,衛生署建議國人應養成規律運動的習慣;成人運動每週五次,每次累積30分鐘以上,每週150分鐘的中等費力活動(有點喘但是還可以交談的活動)。
資料來源:衛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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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4
[記者會] 健保法修正案三讀 敲健保喪鐘...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沒有『永續』,只有『斷斷續續』--健保法修正案三讀
敲健保喪鐘
今日(2011年1月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案,完全放棄原二代健保中,家戶總所得與廢除六類十四目之費基與投保對象的規劃,將一代健保資源回收再利用,更創造顯而易見的不公平,建國百年通過的健保法,竟是無法使健保百年『永續』經營,只存在『斷斷續續』的健保,無疑是敲健保喪鐘,全然失去修法的意義!
法案創造階級不平等、所得不平等
有人戲稱:健保不是一代、二代,是政府『爬代、爬代』,且一代不如一代!因為國家花了龐大成本,卻將法案越修越不公平。一代健保六類十四目的分類已經使得民眾因為職業別不同,而有不同的保費負擔率;新法除了承襲一代的不公平之外,竟然創造了同一個人、同樣是所得,卻有不同的保費費率,形成所謂:『一樣是新台幣,白天晚上卻有不同的保費價格義務』的荒謬現象!新的健保法修正案除了將人依職業別分類,使得階級不平等外(有錢人不見得多繳、失業的比就業的繳更多、有所得者和無所得者負擔相同義務等等),也使得所得來源不同,也必須負擔不同保費義務,完全違反社會保險量能負擔之精神,套句年輕人的口頭禪:很瞎!
不健全的費基與費率,恐將健保推入次級醫療世代
由於費基的不健全,即便補充保險費最佳收繳金額為二百億,連要應付每年3%的醫療費用成長率都相當勉強,何況東扣西減的費基金額,加上挑三減四的費基項目,可預期的是不斷下降的補充保險費,與忙於計算該如何規避保費不公的民眾。尤有甚者,更有立委主張一般保險費費率要低於5%,甚至以4.61%開辦,若以任何低於5%的費率開辦實施,不如直接宣布健保倒閉,否則政府的負擔率就至少必須提高至40%以上,才可能維持健保每年至少五千億的基本費用。我們感到憤怒的是,國家竟然允許政客將自己的政治利益以健保陪葬,當費率低於0.5個百分點,等於政府少收保費近五百億,若法案通過後二年實施新制,則實施時的醫療費用將近5300億支出,如何能以低於5%之一般保費開始?收不到保費的費基與費率,民眾將可能面臨給付緊縮與自費增加的窘境,而現在『健保給付的比較不好』的傳言,將會一語成讖,健保會面臨無法合理給付新醫藥科技,而醫療院所也會積極推廣自費來獲取利潤,健保恐將進入次級醫療的世代,如何能永續?健保只能苟延殘喘的斷斷續續經營!
新法違反憲法平等權,督保盟擬提釋憲
去年3月份衛生署欲將費率以差別費率方式提高時,便因為違反社會保險精神,遭到社會各界及法規部門的反對,未能實施,然而,今日全民健保法修正案採不同職業、不同費率;不同所得來源、負擔不同保費的作法。除了使民眾產生不同費率、不同義務外,同樣是所得,而某些不取、某些不設限的混亂制度,使得職業別與所得別有不同的價值,有人過度負擔、有人卻能投機的現象,不但違反社會保險齊一費率、風險均攤的量能負擔精神,並違反憲法保障之平等權原則。督保盟呼籲在野立委與民間團體合作,一旦新版健保法通過,應共同提起釋憲,以保全健保永續發展、保障民眾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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