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新聞
2011-04-01
月經不規律是骨質健康的警訊
如果女性過早出現更年期的現象,在醫學上稱為「原發性卵巢功能不足」(Primary
Ovarian
Insufficiency),一般指40歲以下婦女的卵巢無法正常排卵或分泌雌激素,而出現類似更年期的現象,主要出現的症狀為停經、月經不規律或是熱潮紅。
近日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發佈一則新聞指出,有「原發性卵巢功能不足」的女性骨質流失的風險較高,亦即此族群的女性較可能要面對骨質疏鬆或骨折的問題。此外,女性若20歲以前月經不規律,很可能是骨質密度低的警訊,因為青少年時期是骨質生長的重要時期。
研究人員指出,月經是女性骨質健康的指標,如果女性過早出現停經或月經不規律,應該更注意自己的骨質健康,攝取足夠的鈣質、維他命D等,以預防骨質疏鬆與骨折。此外,女性在更年期時會經歷某種程度的骨質流失,因此,女性在年輕時儲存骨本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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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4
流產與家族心臟病史的關聯性
劍橋大學喬登史密斯教授(Dr. Gordon
Smith)與他的同僚研究發現,在產下第一胎前有兩次流產經驗的女性跟一般女性相比,有較高機率擁有患心臟疾病的家長,在三次流產經驗女性的身上則此機率將又增高。這項新聞為針對基因如何透過家長傳遞給孩子,影響心臟疾病與流產問題的研究提供了線索。
史密斯與他的團隊曾於針對十三萬蘇格蘭女性的研究中,已發現經常性流產的女性隨著年紀增長比較可能罹患心臟疾病,這使得研究團隊懷疑這樣的女性是否較可能有家族心臟病史。因此,研究團隊採樣將近七萬五千位在1992至2006年間產下第一個孩子的女性,以及其中將近三分之二女性的父母的醫療資訊。發現跟無流產經驗的女性相比,流產過兩次的女性擁有死於心臟疾病或因心臟疾病就醫的家長之機率高出25%,三次流產者則高出56%,收入、教育與懷胎時女性是否抽菸都無法解釋以上兩者之間的關連性。
史密斯提到,心臟與血管在懷孕早期階段具有相當大的重要性,例如連接胎兒與母親的血液供給,所以某些隱藏的心臟問題必然會影響懷孕的過程,往後研究若能找到這些基因將有助於進一步找到治療的方法。
資料來源:產科學與婦科學期刊(Journal of Obstetrics &
Gyne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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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9
男女運動情形有別
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進行之「民國98年國民健康訪問暨藥物濫用調查」發現,過去兩個禮拜有做運動者,已由94年52.73%,(男性53.19%;女性52.25%),增加為53.53%(男性56.48%;女性50.58%),整體上升0.8%,女性略減1.67%,但屬誤差範圍內,惟男性增加3.29%具統計上意義;該數據也顯示仍有46.47%的國人,過去兩個禮拜沒有做運動。
該調查係以民國97年底台灣地區戶籍登記人口為抽樣母群體,運用隨機抽樣方法抽選出具全台灣地區代表性樣本為調查對象,18歲以上樣本數共24,174人,利用面訪問卷收集民眾過去兩個禮拜之運動行為相關資料,有效回收問卷20,036份,回收率為83%。
從調查結果顯示男性運動人口仍維持上升趨勢增加3.29%,但女性則略減1.67%。進一步檢視94年與98年男性各年齡層運動人口發現,除65歲以上略微減少,其餘各年齡層均較94年調查結果增加,整體增加3.29%;94年與98年女性各年齡層運動人口發現,除45-54歲該組略微增加3.84%,其餘各年齡層均較94年調查結果降低。
從98年男女運動人口年齡層比較上發現,國人自離開校園進入家庭與社會職場後,男性運動人口呈現逐年增加,於55-64歲到達最高峰,再逐漸下降;女性運動人口亦呈現逐年增加,於45-54歲到達最高峰,再逐漸下降。
以身體質量指數(BMI)分組比較發現,男性BMI值屬「過重」範圍者,過去兩週有運動之勝算比為BMI值正常範圍者的1.17倍,這項結果可能是因為BMI值過重之男性,選擇以「運動」的方式從事健康生活型態,屬於較積極從事運動之人口族群。女性BMI值屬「肥胖」範圍者,有運動之勝算比為BMI值正常範圍者的0.75倍。值得注意的是,男女BMI值屬「過輕」者,有運動之勝算比均較BMI值正常範圍運動者明顯偏低;顯示國內有一群又瘦又不運動的族群,健康狀況令人憂心。
從這次的研究結果與發現,有幾個值得重視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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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目前18歲以上國人約有421萬人以散步、健走為主要運動;因此,提供國人適宜的用路環境與運動休閒步道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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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結果顯示,女性在健康體能活動比率低於男性,衛生署於99年委託辦理相關研究,希望透過研究計畫與介入措施,瞭解女性身體活動不足之原因及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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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46.47%的國人沒有做運動的習慣,衛生署建議國人應養成規律運動的習慣;成人運動每週五次,每次累積30分鐘以上,每週150分鐘的中等費力活動(有點喘但是還可以交談的活動)。
資料來源:衛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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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4
[記者會] 健保法修正案三讀 敲健保喪鐘...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沒有『永續』,只有『斷斷續續』--健保法修正案三讀
敲健保喪鐘
今日(2011年1月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案,完全放棄原二代健保中,家戶總所得與廢除六類十四目之費基與投保對象的規劃,將一代健保資源回收再利用,更創造顯而易見的不公平,建國百年通過的健保法,竟是無法使健保百年『永續』經營,只存在『斷斷續續』的健保,無疑是敲健保喪鐘,全然失去修法的意義!
法案創造階級不平等、所得不平等
有人戲稱:健保不是一代、二代,是政府『爬代、爬代』,且一代不如一代!因為國家花了龐大成本,卻將法案越修越不公平。一代健保六類十四目的分類已經使得民眾因為職業別不同,而有不同的保費負擔率;新法除了承襲一代的不公平之外,竟然創造了同一個人、同樣是所得,卻有不同的保費費率,形成所謂:『一樣是新台幣,白天晚上卻有不同的保費價格義務』的荒謬現象!新的健保法修正案除了將人依職業別分類,使得階級不平等外(有錢人不見得多繳、失業的比就業的繳更多、有所得者和無所得者負擔相同義務等等),也使得所得來源不同,也必須負擔不同保費義務,完全違反社會保險量能負擔之精神,套句年輕人的口頭禪:很瞎!
不健全的費基與費率,恐將健保推入次級醫療世代
由於費基的不健全,即便補充保險費最佳收繳金額為二百億,連要應付每年3%的醫療費用成長率都相當勉強,何況東扣西減的費基金額,加上挑三減四的費基項目,可預期的是不斷下降的補充保險費,與忙於計算該如何規避保費不公的民眾。尤有甚者,更有立委主張一般保險費費率要低於5%,甚至以4.61%開辦,若以任何低於5%的費率開辦實施,不如直接宣布健保倒閉,否則政府的負擔率就至少必須提高至40%以上,才可能維持健保每年至少五千億的基本費用。我們感到憤怒的是,國家竟然允許政客將自己的政治利益以健保陪葬,當費率低於0.5個百分點,等於政府少收保費近五百億,若法案通過後二年實施新制,則實施時的醫療費用將近5300億支出,如何能以低於5%之一般保費開始?收不到保費的費基與費率,民眾將可能面臨給付緊縮與自費增加的窘境,而現在『健保給付的比較不好』的傳言,將會一語成讖,健保會面臨無法合理給付新醫藥科技,而醫療院所也會積極推廣自費來獲取利潤,健保恐將進入次級醫療的世代,如何能永續?健保只能苟延殘喘的斷斷續續經營!
新法違反憲法平等權,督保盟擬提釋憲
去年3月份衛生署欲將費率以差別費率方式提高時,便因為違反社會保險精神,遭到社會各界及法規部門的反對,未能實施,然而,今日全民健保法修正案採不同職業、不同費率;不同所得來源、負擔不同保費的作法。除了使民眾產生不同費率、不同義務外,同樣是所得,而某些不取、某些不設限的混亂制度,使得職業別與所得別有不同的價值,有人過度負擔、有人卻能投機的現象,不但違反社會保險齊一費率、風險均攤的量能負擔精神,並違反憲法保障之平等權原則。督保盟呼籲在野立委與民間團體合作,一旦新版健保法通過,應共同提起釋憲,以保全健保永續發展、保障民眾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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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0
癌思停對乳癌治療無效
美國獨立的藥品諮詢委員會在今年7月針對「癌思停」(Avastin)召開會議,並以12:1的票數建議將乳癌治療從癌思停的適應症中移除。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則於12月16日發佈新聞稿表示:由於研究無法證實癌思停在乳癌治療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們已經準備要把乳癌治療從癌思停的適應症中移除。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在檢視過四項使用癌思停治療乳癌的臨床試驗數據後做出以上決議,並且指出研究顯示癌思停並沒有延長乳癌病人的存活期、減緩癌症的發展或減輕高血壓、出血、腸胃穿孔、心臟病或心臟衰竭等不適,甚至不少病人使用癌思停後的副作用更嚴重。
台灣食品藥物管局於12月17日亦發佈新聞稿表示,已請廠商提供對於治療乳癌之相關臨床試驗資料,目前正進行療效再評估作業中,俟有初步評估結果後,將提請藥品諮議小組討論該藥品用於治療乳癌之適應症之療效評估。
資料來源: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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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9
含sibutramine成分減肥藥,全面下架!
含sibutramine成分藥品使用風險效益備受各國衛生主管機關關注。歐盟於2010年1月建議各會員國暫停販售。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於今年1月22日要求將具有心臟血管疾病病史者列為該藥品之使用禁忌。
澳洲與美國於2010年10月8日皆公布,含sibutramine成分藥品將全面下架。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於10月8、9日召開會議,根據各國最新評估資料,確認該成分藥品之風險高於臨床效益,因此,廢止所有該成分藥品許可證。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依據藥事法規定,自99年10月11日廢止所有該成分藥品許可證,並要求該成分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於1個月內收回市售品,藥商、藥局、醫療機構應自99年10月11日起立即停止輸入、製造、批發、陳列、調劑、零售。
衛生署核可含sibutramine成分藥品包括:美善愛麗纖膠囊、諾妤膠囊、樂消脂膠囊、「十全」細體纖膠囊、寧脂婷膠囊、卡卡膠囊、曲美亭膠囊、「永信」妙立婷膠囊、輕婷膠囊、「亞培」諾美婷膠囊、漾婷膠囊
資料來源:衛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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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0
出生性別比失衡,衛生署將查察
在自然情況下,嬰兒出生時的男/女性別比例(以下簡稱「出生性別比」)約在105至106比100(也就是1.05至1.06),相當穩定。惟拜科技之賜,醫療可以透過性別篩檢或選擇性墮胎,主動或被動的使男嬰得以生下。臺灣曾在1980年代以絨毛膜取樣的技術提前診斷胎兒性別,進行墮胎,使出生性別比由106上升到110以上,其後,因發現該技術會傷及胚胎組織,造成產下的男嬰有斷手或斷足的畸形,經政府明令禁止,婦產科醫師也怕醫療糾紛而趨保守,使性比例下降至108。近十年來,又因以聚酶鏈反應抽血作胚胎性別基因檢測,使性比例居高不下,今年上半年男嬰與女嬰比達111。
針對近年國內出生性別比高居不下之現象,衛生署將以統計檢定其接生性別比例顯著大於1.06者之醫療機構(19家)及接生者(49人),以及於網路宣稱提供性別篩檢、鑑定之名單,會同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進行查察。
相關醫療機構或人員若違反相關規定及其罰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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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醫療廣告:依醫療法86條,對不正當醫療廣告,對醫療機構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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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當醫療行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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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醫師法第25條,醫師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第25-1條懲戒方式,包括:警告、繼續教育或臨床進修、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廢止執業執照、廢止醫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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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醫師法第28-4條,醫師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者,可處10萬到50萬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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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醫療法第108條第3款,醫療機構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可處5萬到50萬罰鍰,最重得廢止開業執照。
資料來源:衛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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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3
四指標唐氏症篩檢大黑洞,衛生署衛生局...
台灣重大醫藥黑幕再一樁?!目前全台各地對於唐氏症產前篩檢普遍使用的第二孕期母血四指標篩檢,但該試劑未經台灣衛生署查驗登記,連美國FDA(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都未有核准資料!近日,徐佳青議員接獲女權會轉述民眾陳情,指出由美商貝克曼庫爾特公司引進的「第二孕期母血四指標篩檢」背後根本就黑幕幢幢,於是調閱相關資料及徵詢醫檢師學會會員後發現,這項試劑的使用不但在國內外相關藥事法上完全不符合程序,其準確性也備受質疑。日前即有案例引發糾紛,使用的也是號稱準確度較高的四指標試劑。徐佳青議員質疑衛生主管單位將市民的幸福安全置之不顧!因此,今日徐佳青議員、女權會常務理事簡舒培及醫檢師學會會員,一同召開記者會,要求相關單位應立即公告各醫療機構暫緩使用,並對該試劑之相關宣傳廣告徹底查察。
衛署核準沒通過 醫院診所都在用
美商貝克曼庫爾特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於國內各醫療院所推出的唐氏症四指標(Inhibin
A、AFP、βHCG、E3)母血篩檢,目前於市面上已是普遍的唐氏症產前篩檢方式,但卻傳出該試劑根本未通過衛生署相關核准,大肆推廣宣傳。據徐佳青議員調閱衛生署相關函釋公文說明後發現,衛生署與衛生局早在近半年前即接獲相關陳情,但卻都互推皮球,視法令於無物。衛生署於公文中明白指出「…各別產品於國內已領有許可證,惟其許可證核定效能非作為評估唐氏症篩檢使用。」且「…美國FDA網站未有核准唐氏症四指標資料,且於國內並未有類似品核准上市,唐氏症四指標產品本署以第3等級新醫療器材列管,目前尚未接獲上述產品之查驗登記申請。」(附件一)並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協助查處是否有適應症外使用情事。而衛生局在約談藥廠及檢驗所相關人員後,以「…該試劑得到檢驗結果後所獲之數據再經過統計分析提供唐氏症危險機率,是否違反仿單外適應症之使用…」(附件二)函請衛生署解釋說明。徐佳青議員提出嚴重質疑,身為中央及地方最高醫藥主管單位,竟無法立即對「仿單外適應症使用範圍」作出合理解釋,在兩邊互相推諉之下,任憑該試劑在模糊不清的狀況下一再被民眾使用,其衍生唐氏症寶寶產出等相關醫療問題,衛生署及衛生局該如何負責!由此可見,該四指標篩檢根本於法無據,可能連台灣人的臨床實驗數據都無法提出!徐佳青不禁要問,這項試劑的信度、效度該由誰來把關?對此,徐佳青議員痛斥台灣相關醫療單位,根本就放任不肖藥廠把民眾當成白老鼠!
高價檢驗高風險 民眾安全當實驗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簡舒培表示,唐氏症的篩檢是相當普遍的產前檢查項目,屬於健保不給付範圍。而目前市面上普遍使用的四指標篩檢,價格高的離譜:四指標一般收費為2000-2400元,比起其他中期唐氏症篩檢的二指標800-1000元、三指標1000-1200元(附件三),高出二至三倍!簡舒培表示,對於信任醫療機構的一般民眾來說,這項未核准的篩檢不但剝了民眾好幾層皮,更因為其效度和信度未有官方臨床報告而另人懷疑,是否廠商直接把民眾人身安全當成實驗品!
除此之外,台北市預計於明年推出的「助你好孕」計劃,其中衛生局負責的婚後孕前健康檢查,以及母血唐氏症篩檢已經於99年7月提早施辦。簡舒培表示,衛生局早以在半年前即接獲該試劑之相關問題,不但未立即暫緩市內各醫療院所使用,還在「助你好孕」計畫中任憑孕婦自行選擇上述三種中期篩檢方式,給予上限1000元的補助,將高度風險丟給孕婦自行承受!而這一個月以來,施作中期唐氏症的人數有88人,其中就有近半數--43名孕婦選擇施作四指標母血唐氏症篩檢(附件四)!對此,徐佳青議員痛批衛生署及衛生局,根本搞不清楚狀況,不但沒有立即發現違法篩檢試劑,還變相鼓勵民眾使用疑慮重重的試劑!
衛生署及台北市衛生局明知四指標篩檢屬未符合程序核准使用,可能造成懷孕婦女之困擾與風險,該試劑仍有可能因為其數值誤差,使孕婦進行高風險、高價位的羊膜穿刺檢查;對於檢驗結果異常,因而讓正常胎兒提早流產的家庭,以及檢驗正常但產出唐氏症寶寶的家庭,更是一輩子的陰影與重擔。徐佳青議員痛批,這項問題嚴重突顯出目前醫藥制度的大漏洞!讓不肖廠商選擇低風險的適應症通過查驗,而後對其適用範圍則可自行無限上綱。擺脫現有藥事法規的掌控,讓民眾安全曝露在高度危險之中!因此,徐佳青議員與簡舒培同聲強烈要求相關單位,應依法確認其效度及信度,在未通過核准之前務必立即函令禁用該試劑,並釐清相關責任權屬,對已深受其害的家庭一個遲來的交待!
記者會中,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表示,仿單外適應症仍有一些例外可適用的原則,經專業醫師判斷後亦不無適用可能,況且有許多專業醫療機構推薦。因此衛生局自始即對該試劑之合法性抱持著模擬兩可的態度,將民眾生命安全視之如草芥。徐佳青及簡舒培認為,這就是政府醫療機構的顢頇,如果這樣的說法可以成立,那我們現今的醫事制度豈不形同虛設?因此徐佳青及簡舒培於記者會中嚴正要求北市衛生局應該發布公告,還給民眾知的權力!
資料來源:徐佳青議員辦公室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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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0
雙酚A影響男性精子品質與數量
雙酚A(Bisphenol A,
BPA)是用來製造食品包裝與塑膠飲料罐的常見原料,人們主要接觸的方式是透過飲食和皮膚接觸,包括:手持收銀機打字收據也是進入人體的途徑之一。最近一份研究發現雙酚A可能與精子的濃度與品質下降有關。研究者認為雙酚A是類似人體荷爾蒙的物質,因此,可能影響內分泌、對健康產生負面的影響。
研究人員在生育診所招募了190位男性,並取得了尿液與精子樣本。其中78人在之後的一個月又提供了一至兩個尿液樣本。研究人員測量了精子濃度、活力、形狀和精子細胞DNA的損傷。結果發現,89%的樣本內有雙酚A;且比較受到高、低程度暴露的結果之後發現,暴露在高濃度雙酚A的男性,精子濃度平均比低濃度的要少23%,DNA損傷的狀況也增加了10%。
研究報告的主要作者John
Meeker,也是密西根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助理教授認為,大部分雙酚A的研究都著重於在子宮內或是生命早期,這當然非常重要,不過本研究指出男性暴露在雙酚A的風險也值得關注。由於本研究的樣本數較少,因此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來再次確認研究結果。
這項研究發表在最近一期的「生殖毒理學」(Reproductive
Toxicology)期刊。
資料來源:完整新聞請參考「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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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記者會] 2010/07/01 醫療網路廣告管理...
黃淑英委員國會辦公室 台灣女人連線 記者會
_「在巨乳唾手可得的世界裡,凡未經修飾的乳房總顯得相形見絀」「看過乳房,等同看過全部
」「男人交了三個女友…他會娶那一個? 正解:
胸部最大的那個」…。「2010男上女下(女牛仔式)最殺密技:自體脂肪移植陰道緊實/陰莖回春增大。男女同修術」_
以上的文字,不是出自於A片網站,也不是色情小說,而是出自於一個婦產科醫師的網站!
黃淑英委員辦公室接獲檢舉,某婦產科醫師專屬網站張貼多張露點圖片,且其文字描寫,非單純介紹與說明醫療手術之過程與方式。民眾於今年6月24日向衛生署、兒童局、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三個行政單位檢舉,一週過後,除兒童局有處理之外,其他行政機關都沒有任何作為,這些不當的圖片及文字仍然充斥在這個網站當中,對於社會特別是兒童、青少年持續造成危害!本案顯示我國對於醫療網路廣告管理過於寬鬆,網路分級形同虛設,而行政機關怠於處理!
仔細檢視該網站,我們發現該網站已違反多項法律規定:
一、
該網站張貼多張露點圖片,且其露骨的文字描述,非涉及醫學專業及手術過程。但該網站不但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七條分級,同時,該網站所張貼的圖片恐已涉及猥褻。
二、
醫師法第八條之二規定,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醫療機構為之,且以一處為限;若為急救、醫療機構間的會診、支援等所需,不在此限,但仍須向主管機關報准。該網站未提供診所地址、電話等相關資訊,僅提供四間「手術室」之地址;經查證,這些「手術室」實為其他美容診所,而該醫師將執業登記於其中一間診所下,但於其他診所提供醫療服務卻未向主管機關登記報准,已明顯違反醫師法規定。
三、該網站宣稱果凍矽膠已通過衛生署核可,內容暗示果凍矽膠可供一般隆乳手術使用,然而衛生署目前核准之矽膠填充義乳之適應症為「適用於婦女用來乳房重建手術,包含第一次重建來取代因為癌症或外傷移除的乳房組織。乳房重建也包含修復手術來修正或改良第一次乳房重建手術的結果。」不得用於一般整形美容隆乳手術,該網站宣傳的內容不實,已違反醫療法。
四、該網站廣告以組合套餐方式行銷,如:「原價三萬五的隆鼻送子宮頸癌疫苗或陰道避孕環現金價三萬元」、「極效訂書機雙眼皮手術原價三萬五,賑災價一萬二千元,隨即為您捐出二千元至TVBS賑災專戶」,但醫療法第六十一條禁止醫療機構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該網站之行為已有違法之嫌。
五、該網站以「○○○醫師專屬網站」為題,為個人而非醫療機構,網站中所述「雲端醫美開發輸出技術轉移中心」,亦非正式登記有案的醫療機構,按醫療法第八十四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該醫師網站網路廣告之行為,實已違法。
網路醫療廣告規範鬆散,衛生署毫無作為
醫療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一般醫療廣告有其內容限制,只能廣告醫療機構及醫師之基本資料、註明是否為健保或其他非商業性保險之特約醫院、診療科別及時間等基本資訊。同時,若利用廣播、電視傳播等口語醫療廣告,由於該廣告有廣泛傳播效果,依法應於刊播前經主管機關核准。反觀網際網路醫療廣告,雖亦有廣泛之傳播效果,但卻不需事先由主管機關核准,只須備查。在內容部分,按衛生署公告之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仍須符合醫療法之相關規定。該網站張貼多張露點圖片,內容有傷風化且隱含錯誤資訊,顯已違反醫療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項之規定。
醫療法第八十五條第二項早於93年4月28日公佈實施,衛生署卻遲於99年2月4日才公告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且於發佈後六個月才正式施行。在這期間的醫療網路廣告,其內容不受醫療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的限制,也不需備查。衛生署怠於制訂網際網路醫療廣告規範,於管理上亦無任何配套措施,地方衛生局也沒有人力能夠主動稽查違法網站,以至有此種離譜的醫療網路廣告出現,卻必須依賴民眾檢舉。而民眾已檢舉多項該網站之違法事實,也不見衛生署有任何作為!對於這種網路醫療廣告亂象,衛生署要如何管理?
NCC推卸責任,網路分級管理消極
民眾於今年6月24日向內政部兒童局及NCC檢舉該網站所刊登裸露性器官及陰毛照片,檢舉至今,兒童局認定照片涉及猥褻,移請警政署處理,另對網站未採取分級措施僅請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輔導分級。事後,該網站僅於網頁名稱加註「依網站內容分級處理,未滿十八歲以上者請離開」,但多張兒少不宜的照片仍讀取容易、未有任何修飾,顯示網站管理人敷衍了事,並未積極設置防護措施防止兒少接觸不良資訊。另NCC僅回覆民眾國內相關法規依據,雖將本案函轉衛生署及警政署處理,但卻告知民眾未來應自行檢具事證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檢舉較為便捷。雖然,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電腦網路應予分級,NCC身為網路分級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執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針對已違法之網站,未依法開罰,亦未認真督促違反分級規定之網站修改不適宜的內容,甚至教訓民眾,以後遇到這種類似案件,應自行向其他主管機關檢舉,NCC這種推託業務、敷衍了事態度,使得台灣網路分級規定難以落實。
我們要求:
1.衛生署、NCC、兒童局、警政署等主管機關針對此網站所涉及的違法行為應立即依法開罰,並應依法要求該網站立刻撤除不當圖片及文字。
2.衛生署應針對網際網路醫療廣告提出積極管理辦法,以並保障民眾醫療權益。
3.NCC應針對網路分級管理有具體作為,以避免讓兒童及少年接受到不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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