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妊娠性高血壓的女性在產後多會恢復正常,但日後血管疾病的風險仍較高。
因此,美國婦產科醫學會建議患有妊娠性高血壓的女性,在分娩後 7-10 天進行血壓檢查,如果已經出現症狀的,則應更早做檢查。
然而,在一項新研究中,只有 13.7% 被診斷患有妊娠性高血壓的女性,在分娩後 10 天內做了血壓檢查。妊娠性高血壓可能導致危及生命的併發症。
研究共同主持人Emory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的Sheree Boulet 博士,對在喬治亞州一家公立醫院分娩的孕婦進行了一項研究。他們發現,具有嚴重子癇前的女性比妊娠性高血壓女性更有可能做血壓檢查。此外,與產前保健充分的婦女相比,產前保健不足和中等的婦女血壓檢查率較低。
Boulet 博士說:「這些發現顯示,我們在提高血壓檢查率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解決產後血壓檢查的差距將需要創造性的解決方案,來解決個人、提供者和系統層面的障礙。」
在台灣,如果產後血壓仍高者,則產後一星期內檢測,但是如果已恢復者,則在一個月內的產後回診追蹤。
研究發表在同行評審的婦女健康雜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