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總覽
在馬格里布地區(阿爾及利亞、摩洛哥、西撒哈拉及突尼西亞),關於強制性交的法規強調道德更勝於受害者身心的完整。在阿爾及利亞、突尼西亞(摩洛哥最近才廢除),這種充滿歧視的條款允許性侵犯只要與18歲以下的受害者結婚,就能免於被起訴。
當16歲的愛蜜納(Amina Filali)被迫嫁給性侵她的男人時,她只能靠自殺尋求解脫。2012年3月,她吞食老鼠藥自殺。她的死在摩洛哥激起了廣大的反抗聲浪,凸顯了當地法律可以用來掩飾性侵罪行的荒謬。法律不但無法保護愛蜜納,反而讓她再次受害。
摩洛哥政府在2014年1月廢除此項歧視的條款,但是悲劇卻沒有停止發生。摩洛哥的法律──還有阿爾及利亞和突尼西亞的法律──都無法保障婦女、女孩,使其免於性別暴力的侵害。這些法條更無法在暴力發生時,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補救方式。
「我的身體‧我的權利」倡議運動呼籲馬格里布區全面改革所有充滿歧視的法律條款,包括允許性侵犯與受害者結婚以免於刑責,以及其他歧視性的法規,並應採用相關法律措施保護性暴力倖存者。我們也呼籲為性暴力倖存者提供更多的醫療服務與司法救濟管道。
行動策略
這項行動是「我的身體‧我的權利」倡議運動的一部分,隨後將展開未來三個月於馬格里布三個國家的行動計畫。此將為2015年子區域計畫的發起及全球響應行動鋪路。
我們的策略是把握利用摩洛哥議會第475條修訂案的機會,進而向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和突尼西亞當局施壓,提倡全面性的司法改革。此行動也包含來自三個國家性暴力倖存者所集結的團體。
目標
在阿爾及利亞、摩洛哥、西撒哈拉及突尼西亞,所有歧視性暴力倖存者的法律條款,皆應予以修訂,並且確保性暴力倖存者得到充分的保護。
提供性暴力倖存者全面的醫療服務以及司法救濟管道,包括賠償金。
透過團體行動、外展活動與針對執法人員與法官的性別敏感度訓練,正面挑戰對於性暴力倖存者的偏見。
付諸行動、立即連署
這是一項針對馬格里布這個子區域的運動,範圍包含阿爾及利亞、摩洛哥、西撒哈拉及突尼西亞等地。請您填寫線上連署,向三個國家政府同時提出訴求。每一份簽署都將被送至以下的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及突尼西亞訴求對象,因此會被分享三次。
連署內容如下:
致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及突尼西亞政府,
在阿爾及利亞和突尼西亞,性侵犯可以藉由與青少女受害者結婚,而逃過刑罰。雖然在摩洛哥及西撒哈拉這樣的條款已被廢除,然而,當地法律還是無法充分保護性暴力倖存者。
在此呼籲您以下述方式,終結對性暴力倖存者的歧視:
1. 修訂具有傷害性且充滿歧視的法條,包括:
2. 廢除阿爾及利亞刑法第326條,以及突尼西亞刑法第227條之二。
3. 廢除摩洛哥刑法第488條,並且不再以性暴力倖存者是否為處女來判定加害者刑罰之輕重。
4. 修訂強制性交的定義,以符合國際法性別中立的主張,且不應再視肢體暴力為必要條件並要求提供肢體暴力的證明。
5. 通過具體且全面性的法律以面對性別暴力。
6. 必須將婚內強暴認定為特定的刑事犯罪。
7. 將未婚成年人雙方合意的性關係與同性性關係除罪化,因為性暴力倖存者有可能因此害怕被起訴而不願投訴。
確保下列事項之責任歸屬及支援單位:
1. 確立有效的法律救濟,使其具備一定敏感度,得以因應性暴力倖存者的需求。
2. 訓練警察、法官、律師及醫療照護人員,以具備敏感度、保密且不歧視的方式回應性暴力倖存者。
3. 提供有效的社會及醫療服務,包含緊急避孕和其他安全且合法的人工流產管道。
訴求對象: 阿爾及利亞總理;摩洛哥總理;突尼西亞正義、人權、轉型正義部門 、婦女家庭官方秘書處。
欲瞭解連署行動詳細內容及參與連署,請連結至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