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 醫院公司化、醫療階級化!

醫院公司化、醫療階級化!

馬政府修法揚棄國家醫療價值,只為圖利財團?

 

主辦單位:黃淑英委員國會辦公室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行政院提出醫療法的修法,規定未來醫療專區從事國際醫療業務的私立醫療機構,可以用公司方式設立!此舉非旦前所未見,更將對國內醫療環境產生重大衝擊,並迫使醫療人員失去自主性,揚棄醫療價值!

 

一、「醫院公司」賺錢擺中間,民眾健康放兩邊!

  法律之所以規定醫院必須以財團法人的方式設置,乃是因為醫院有其社會服務的公益性質,與一般公司成立的目的不一樣。對公司來說,最重要的是賺錢,而不是醫療倫理。現行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若由社團法人設立,必須有三分之二的董事具備醫療專業、若為財團法人,亦須有三分之一的董事具備醫療專業,一旦醫院公司化後,將由不具醫學專業的人擔任董事,到時做為受雇者的醫師是要以民眾的健康為首要考量還是該以老闆的利益、公司的利潤為主?健康醫療商品化的結果將會嚴重影響台灣的醫療環境,也違背健康為基本人權的精神。

 

二、國際醫療專區只看外國人跟有錢人,醫療嚴重階級化!

  衛生署雖然口口聲聲說國際醫療不吃健保,但是,卻忽略了這些變成公司的醫院將會重金延攬資深的醫師,讓好/名醫師通通都跑去看老外跟有錢人,動搖台灣醫療基本價值。國際醫療專區等於階級專區,政策一旦實施,台灣的醫療服務將會區分等級,頭等是老外跟有錢人,他們可以在美輪美奐的「醫院公司」裡接受一流的治療,但用健保看病的一般民眾所,只能接受二流治療!

  政府用國家資源培育出來的優秀人才、用納稅錢蓋的專區,不是給一般老百姓使用,而是要服務老外和有錢人!這樣合理嗎?

 

三、國際醫療專區只是幌子,獨厚財團與外資才是本意!

  馬政府花大錢以成立國際醫療專區為名,讓這些「醫院公司」享有租稅優惠,顯然是要將國際觀光醫療集中辦理,然目前政府積極推動國際觀光醫療,是以結合當地的醫療及觀光資源方式為政策方向,現在政府卻又政策大轉彎,想要集中辦理,如此一來,不但無法帶動地方觀光,同時,現行在政府規劃下從事國際醫療的醫院,因為他們不是「專做國際醫療」,也無法進入專區享受租稅優惠,造成專區以外的醫院經營更為困難!我們不明白的是,現行法令並未禁止任何醫院從事任何國際醫療服務,傑出的台灣醫療機構或醫療團隊,如台大、榮總、長庚等,早已「揚名海外」,若只是要推動國際醫療,根本不需要修法讓醫院公司化。政府這樣的政策,只是假借推行國際醫療的名義,行圖利財團與外資之實!同時,這種看外國人營利、看本國人非營利的「一國兩制」,擺明將外國人的醫療需求變成賺錢的工具,將嚴重損及台灣的國際形象。

 

四、政策大轉彎,浪費人民納稅錢!

  原本國立新竹醫院籌設計畫,是計畫在新竹成立國家級醫學中心,設立臨床醫學中心,並整合署立新竹醫院、署立竹東醫院,改善當地醫療資源,解決新竹重症患者必須後送到台北的問題,並作為新竹生醫園區的臨床試驗中心。衛生署原計畫於99-108年編列8852118千元的預算,99年度亦已編列1億元。現在行政院竟然要把國立新竹醫院BOT成國際醫療專區醫院,從服務一般民眾,改為服務外國人跟富人!同時,國際醫療專區醫院並非攸關民生重大事業,為什麼需要國家以BOT的方式進行?此舉除了為全球罕見將公立醫院私營化外,不但有違法之虞,也令人質疑新竹生醫園區的政策定位到底是什麼?

 

  彼得杜拉克曾經嚴正指出:「教育與醫療是兩大不能市場化與商品化的國家資產」,然而我們的政府竟然企圖販售國家資產與醫療價值!因為醫療的商品化會嚴重將一個國家導向階級化,極度資本主義化的美國,正在推行醫療平權的全民健保之際,台灣卻由政府帶頭企圖將醫療階級化!政府如何能迫使醫師放棄從醫誓詞:無論階級、黨派、性別、種族,在醫療面前,一律是平等的中心思想?如何能說服民眾台灣境內竟然擁有只從事某種階級服務的醫療機構沒有違憲?當台灣民眾在急診室排隊等病床時、當國內醫療人員處境日漸艱難時、當健保經營捉襟見肘時、當醫療品質受到挑戰時,政府卻花大錢幫外國人及有錢人蓋醫院、設專區,到底是要圖利誰?可以確定的是,台灣人除了接受二流醫療品質之外,一點好處都沒有!

 

延伸閱讀

醫療經濟產業化--國際醫療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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