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記者會

2013-08-30
[記者會] 藥品安全大黑洞 全民竟成白...
藥品安全大黑洞 全民竟成白老鼠
食藥署違法「藥」命三部曲:不為、隱匿、掩蓋
食安問題接二連三,現與民眾健康密不可分之藥品安全與品質管理亦出現嚴重安全黑洞!立法委員陳節如於近月接獲檢舉指出,有許多藥品違法上市,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
不但未能依法處分,反而企圖隱匿與掩蓋!知法犯法!立法委員陳節如與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於今日(8月3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揭發並檢舉食藥署使全民無端成為白老鼠的違法真相,強烈要求食藥署立即公布危及民眾用藥安全的藥品清單,並依法即日下架,而相關人員知法犯法,應接受調查。
藥證疏於管理,3841項藥品涉危及藥品安全與品質
今年一月,食藥署執行GMP查廠時(見附件一),發現諸多藥品「與處方不符」等與許可證內容不一致的現象,涉及違反藥事法、藥物優良製造準則及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嚴重危及藥品品質與安全的現象,例如:仿單、包裝、賦形劑與未做生體相等性(下稱BE,簡而言之,是學名藥上市前必須進行人體臨床試驗,以測試藥品血中濃度與原廠相較是否符合法規要求)等;至三月為止已發現至少高達3841品項不符規定,卻仍允許繼續生產販售,其中衝擊民眾用藥安全最大者為「應做生體相等性(BE)試驗而未做」之項目。
食藥署二十幾年來長期『不為』,忽視全民用藥安全,藥物許可證之管理零零落落,未能強制依法落實藥廠必須在處方變更時報備核准,或應完成BE試驗後才能取得許可證,導致有許多廠商在生產和販售藥品時,發生「與處方不符」的違法現象,違規情形嚴重,已嚴重戕害本國民眾健康、藥品品質與國家形象。
隱匿、掩蓋,一錯再錯,竟以全民用藥反應取代BE臨床試驗
BE臨床試驗可視為學名藥品上市前,藥品品質的基本門票,食藥署未依法要求藥品應完成BE試驗即核發藥證販賣為先,後竟未依法要求有安全疑慮的違規藥品停賣,竟於今年3月28日發文(請見附件二),公然違法放水,罔顧人民生命安全,公文明確指『對於應執行BE之品項,若已上市多年,已有長期使用之臨床經驗,如無重大嚴重之不良反應或療效不等事件發生,其臨床經驗得以取代生體相等性試驗(BE)。』,意圖隱匿並以『上市五年內全民沒有吃出問題』即免做BE就地合法,尤有甚者,上市五年之內,依法應停賣、下架甚至廢止許可證的藥品,可享有兩年『補做BE』的期限,補作BE臨床試驗期間竟能照賣,等同由健保出錢,在醫師不知情下,全民當白老鼠,民眾深陷用藥危機!食藥署『獨步全球』,宣告:藥品即便違法賣了五年沒出事,就等於有效,不作臨床試驗也無妨。對於食藥署掩蓋依法應執行BE的事實,絕不能容許。
食藥署帶頭漠視民眾用藥安全不止這樁,先前有食品廠為藥品代工包裝,接著立法院預算中心102年針對食藥署提出糾正,其中最嚴重者莫過於應對危害藥品下架之回收率,連續三年嚴重偏低(見附件三),其中涉及多項慢性病藥、鎮靜劑、氣喘藥等,顯示食藥署違法、失職,已無能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
為健全優質學名藥,要求公佈不合格名單,相關人員接受調查
根據健保署資料顯示,『品質』是健保給付藥品的重要政策依據,目前健保給付藥品高達16654項,其中逾專利期之學名藥為15430項,占藥品品項數達92.6%,顯見學名藥對守護民眾健康的重要性。然一直以來食藥署卻疏於稽查,事發後持續隱匿與掩蓋,帶頭破壞學名藥品質,同時又拒絕公布不合格藥品名單,其心可議!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並支持台灣優質學名藥,不容魚目混珠!我們絕不容許食藥署使全民無端成為白老鼠,強烈要求食藥署立即公布危及民眾用藥安全的藥品清單,並依法即日下架,通告全台醫療院所,相關違法失職人員並應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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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
[記者會] 只向百姓提款 不思積極改革...
只向百姓提款 不思積極改革
部分負擔調漲案 衝擊1060萬人
第七次民間健保會今天召開,今天也適逢衛福部掛牌上路,首任部長才提及要給民眾提高『幸福指數』,期許衛福部要剷除因病而貧或因貧而病的問題,而諷刺的是,民間健保會發現,本週五衛福部後的第一次健保會卻是要討論如何從民眾口袋拿錢的『部分負擔調漲案』,民眾顯然不會覺得幸福!
健保會幕僚自廢武功,推說『部分負擔案』只是『諮詢』
健保會七次會議中,再次討論爭議多時的部分負擔調漲案,然而,健保會之幕僚單位卻於議程上直接載明部分負擔的調漲屬保險政策『諮詢』事項,健保會討論僅供主管機關參考,部分負擔涉及保險給付範圍、保險收支與被保險人重大權益,此等重要事項,當然必須經由健保會審議,幕僚竟自廢武功,並且越俎代庖,理應協助委員執行職務的幕僚,竟削弱健保會的功能,實屬遺憾,再次證實健保會功能令人擔憂!
反對『只向百姓提款,不思積極改革』之調漲案
健保歷經數次部分負擔調整案,皆以抑制醫療使用為理由,事實證明,部分負擔的調漲,無法降低醫療利用,反而處罰需要就醫的民眾,形成就醫障礙。本次部分負擔調漲案涉及層面歷年最大,影響人數歷年最多。涉及五大重要項部分負擔同步調漲,影響深遠,包含恢復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藥品部分負擔0-200元、門診31次以上者之部分負擔採定率20%、門診復健物理治療及中醫針灸脫臼整復同一療程,第二次起加收部分負擔50元、急診各醫療層級提高部分負擔50-250元,醫學中心最高700元等五大項,影響人數高達1059.6萬人!對此,民間健保會表示,政府只想走捷徑,以浪費汙名化民眾,只向百姓提款,卻不思健保制度性改革,呼籲健保會應嚴格把關。
被汙名化的病人,被誤導的浪費
健保署意欲恢復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藥品部分負擔之理由為『總領藥高』,並意有所指慢性病人浪費藥品,然而,慢性病人為降低門診次數,才領取連續處方箋,且慢性病人領取連續處方箋者多為多重慢性病患者,特別是65歲以上老人,健保未能提供良好之整合醫療服務在先,後IC卡未能發揮藥品查核功能在後,因此若慢性病人領取藥品產生浪費,必然是制度性的浪費,這點從健保每年對健保會補助藥師公會施行居家藥事服務之成效中,已不待言。此次門診就醫次數年度累計達31次以上之病人,甚至加重含藥品費用在內之門診部分負擔採定率20%收取(一般病人藥品採定額,最高200元),台灣慢性因為扭曲的給付,而得不到整合性服務,因為就醫次數的增加,台灣病人長期以來被政府汙名化成愛看病,實情是歐美國家的門診就醫次數因為實施DRG、中醫與牙醫、復健等就醫次數均不列入門診次數計算,加上家庭醫師制的成功,而形成民眾就醫次數較低、專科轉診由專業醫師協助的現象,而,我們政府只會以汙名化病人來掩飾其怠惰與失職。
急診部分負擔漲幅逾50%,不符健保價值
民眾至急診有相當複雜的因素,絕大多數都不是浪費,而因診斷之限制,所有的醫師都無法當下決定是否浪費或為不必要之急診,因此多次研擬急診輕症不給付,都遭到質疑。而,民眾至急診原因中,大多數理由為非自願性因素,如根據基層總額的調查,一部分民眾乃因假日無門診,因此轉向急診就醫;另一因素則為因意外或外傷,基層無法處理外傷,或是因為緊急救護而必須到急診,若因此調漲民眾部分負擔,是嚴重道德危害!此次方案中,若民眾被迫到台大、榮總、長庚等醫學中心急診,基本部分負擔為700元,加上掛號費等,將逾千元,以一個月薪資22K的民眾來說,單次急診費用就直逼月所得5%,形成嚴重負擔!急診以緊急醫療為主,留給需要的人是對的事情,但政府不思其他紓解與教育之道,卻以提高部分負擔來抑制需求,恐怕也無法阻擋民眾對健康的渴望。
我國政府投資在醫療的資金,遠低於OECD國家約20%,形成民眾自費比例已高達近37%,甚至連近期狂犬病疫苗施打都打算由健保買單,加重健保財務負擔。政府應該思索健保支付制度改革,而非從民眾口袋拿錢,部分負擔調漲只會形成醫療階級化,並且導致窮人就醫可近性降低,延誤就醫,恐怕因貧而病將會死灰復燃,民眾會增加的只是痛苦指數,何來幸福?
在政府提出支付制度改革方案前,我們反對任何的部分負擔調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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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7
[記者會] 健保『不保』!服貿協議熱熱...
健保『不保』!服貿協議熱熱簽 全民健保快快倒
102年6月21日下午兩點,兩岸兩會於上海簽訂『服務貿易協議』,對陸開放64項產業,衝擊層面涉及近60%、600萬的服務業就業人口,其中涉及開放自然人來台,與開放項目第八項『健康與社會服務業』中允許陸資來台以合資形式設立醫院,資金無設限,並且同意陸資醫院可有三分之二大陸及非醫事人力董事席次,恐涉使全民健保『不保』,陸資醫院恐生『吃台灣健保、吸台灣人才、利大陸醫療』效益,影響甚遠。為此,立法委員陳節如、劉建國與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日(27日)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當局懸崖勒馬,以免發生『服貿熱熱簽
健保快快倒』的危機。
資金比例不設限 出賣醫療核心能力
台灣並不缺醫院,為何此次服貿協議卻開放陸資得以來台設立醫院?台灣相較於大陸的醫療優勢,除了醫學教育與醫療品質之外,最重要的核心技術便是健保與醫院的管理制度與人才,並非資金!服貿協議對陸開放項目第八項(見附件)『健康與社會服務業』中允許陸資來台以合資形式設立醫院,並且同意陸資醫院中有三分之一董事可以是大陸人士、三分之一董事是非醫事人力,因此大陸人士與非醫事人力將全面掌握該醫院,資金創造市場,衝擊醫療自主性,將加速醫療的商品化與市場化,台灣人自費比率也恐將一飛沖天。更令人憂心的是,陸資合資在台之財團法人醫院,不需另行新建,只需買下或投資台灣現行中小型財團法人醫院,表面是合資,但資金比例卻無設限,可以是1%入股,也能是99%合資,除了取得至少三分之一董事席次外,更可利用台灣穩定的健保制度與優秀的醫療人才的,密切、正式、不避諱的為大陸提供醫事訓練與服務,以台灣優秀的名醫訓練大陸的醫生,將台灣的醫療及醫管人才從醫院體系掏空,服貿協議架構之下,連同會計師都可以專業人士名義,一併來台進行帳務管理,陸資醫院就能夠『拿台灣健保的錢、用台灣醫療的人才,去發展大陸的醫療產業』,嚴重以資金為名,實則政府帶頭出賣台灣醫療核心能力。
自然人來台開放,前仆後繼,衝擊健保納保正義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署資料顯示,96年至98年三年間大陸人士入境分析,以經貿、投資、產業交流等名義來台者約十八萬人,98年更超越96年與97年的總和,人數成長率210%,扣除以觀光名義入境之陸客,經貿名義約佔總來台陸客數26%人口,服貿協議更開放專業人士得以自然人名義來台,且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得無限制申請延長,而每一位專業人士皆可根據兩岸相關法規申請配偶與子女來台,除親等限制外,並無人數管制,這些『服貿新貴』恐成為健保『新客戶』。只要20萬美元,便可『合資』台灣醫院,達270萬美元,就可以至少45人來台持有長期簽證的協議(請見附件二),目前大陸人士來台,除陸籍配偶與依親團聚者外,皆以『第六類』身分納保,現行政府每人每月補助40%保費(目前是500元),納保適格性令人擔憂。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之納保性屢遭詬病,因二代健保未能廢除六類十四目,因此政府長期以來容許以投資經營、學術交流、產業交流等名義來台之大陸人士,與台灣失業人口一樣,在第六類納保,損及納保公平性。我們呼籲,因服貿協議名義來台者,其配偶與子女隨同來台與投資無關,不應取得六個月以上之居留證且不應納入健保,其專業人士來台取得六個月以上居留資格者,應比照台灣雇主與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以第一類身分納保,並百分之百自負保費。
我們呼籲馬政府,勿以開放投資之名,行出賣台灣之實!服貿協議牽涉76%GDP,衝擊數十項台灣產業核心能力,不應一意孤行!健保是台灣重要的資產,台灣醫療正面臨崩壞、人力過勞、品質下降、商品化嚴重等危機,此時我們需要的不是陸資,我們需要的是政府改革的決心!!
記者會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第八項、健康與社會服務業
臺灣方面非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1]
八、健康與社會服務業
A.醫院服務業(CPC9311)
(1)沒有限制。
(2)沒有限制。
(3)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捐助設立非營利的醫療財團法人醫院,提供醫院服務。此外:(i)未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擔任董事會董事合計不得超過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ii)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必須具有臺灣醫事人員資格。
(4)除模式(3)所列內容外,不予承諾。
其他
—無操作員醫療設備之出租或租賃服務業
(1)沒有限制。
(2)沒有限制。
(3)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無操作員醫療設備租賃服務。
(4)同「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承諾。
C.社會服務業
—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
(1)技術上不可行。
(2)沒有限制。
(3)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夥形式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大陸服務提供者出資比例須低於50%,不具控制力。
(4)同「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承諾。
-------------------------
[1]
服務部門的分類使用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部門分類(GNS/W/120),服務部門的內容參照聯合國中央產品分類暫行版(CPC,
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ST/ESA/STAT/SER.M/77)。
附件二:大陸人士來台一覽表
依據「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
中資來台投資金額與中國籍人士來台工作人數,關係如下:
投資金額
董事監察人
經理
主管及技術人員
合計
20萬美元
2
1
0
3
30萬美元
2
1
1
4
70萬美元
3
1
1
5
80萬美元
3
1
2
6
120萬美元
4
1
2
7
130萬美元
4
1
3
8
170萬美元
5
1
3
9
180萬美元
5
1
4
10
220萬美元
6
1
4
11
230萬美元
6
1
5
12
270萬美元
7
1
5
13
280萬美元
7
1
6
14
330萬美元
7
1
7
15
得申請其配偶及子女同行來臺,不是15人,而是至少15個家庭(15X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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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5
[記者會] 全民的權益,全民一起決定 落...
全民的權益,全民一起決定
落實對等協商精神 依法辦理公聽會
第六次民間健保會今天召開,針對前次官方健保會會議記錄,及即將於本週五召開之第六次健保會議成進行討論,會後並達成下列建議。
要求付費者代表爭取協商談判之實質對等
健保會六次會議中,絕多數篇幅均為總額事項之報告與協商方式之討論,然而在第六次會議中,預備定案的總額協商共識會議方式,卻仍不見醫界與付費者代表之實質對等,醫院、西醫基層、牙醫及中醫等各醫療總額部門之協商談判代表,除健保會委員本人主談外,尚可推派『若干名非委員之協商代表』,進行幕僚與答詢工作,而付費者端之談判代表卻僅有『付費者委員本人』,因此在人數、專業與幕僚分析工作上,就已產生『形式上的不公平』,不符對等協商精神。我們強烈要求,為確保民眾權益,健保會之付費者代表,亦應同時爭取『等量』之協商代表共同進入總額談判,為主談委員擔任專業資訊分析、諮詢等工作,強化付費者代表監督能量。
總額公式之討論,應依法召開重大議題公聽會
健保會已連續五次進行總額協商之架構與通則之討論,會議醫界代表屢次提及總額成長公式中之非協商因素,應予檢討,而消費者代表在相關會議中亦有所建議,惟難以形成共識。我們認為,總額成長公式涉及全民利益,且為健保之重大事項不言可喻,不應交由經建會少數人或健保會自行決定,而此一議題已符合依健保法第五條第三項所訂之『重要事項』要件,依法應辦理相關公民參與活動。總額公式與人口成長、人口老化、醫療服務成本、民眾消費與自費能力、GDP、GNP等等皆有關連,影響健保永續經營,因此在健保實施十八年後,有必要重新檢討。我們強烈呼籲衛生署及健保會,應依法召開公聽會,廣泛蒐集民意,『全民的權益,全民一起決定』,訂出合理之成長內涵。
投保級距提高應符合法定要件,調整前應先修法並進行弱勢衝擊評估
本次健保會為回應立法院臨時提案之建議,針對投保金額最高上限是否提高至254,300元或303,000元乙案進行討論,民間健保會並不反對投保金額上限的提高,然而依據健保法第十九條第三項,投保上限調漲之要件需為『最高一級投保金額之被保險人,其人數超過被保險人總數之百分之三…』,然根據健保局102年3月底之統計,現行最高投保金額182,000元之被保險人數僅佔被保險人總數之0.3%,遠低於法定3%之標準,民間健保會呼籲衛生署與健保會,調高上限級距應符合法定要件,或進行第十九條之修法。另,上限投保金額之調整,除使補充保費收入遞減外,同時影響以『平均投保金額』納保之各類對象之平均保費,使其保費因此制度性的被迫提高,特別是弱勢的第六類失業勞工被保險人,健保會應於決策前同時要求相關單位進行影響評估,避免衝擊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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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5
[記者會]「醫美亂象!沒有安全保證 何...
醫美亂象!沒有安全保證 何來品質認證!
會後新聞稿
美容醫學在商業利益掛帥下,產生許多亂象,違法廣告充斥、醫療資訊被隱藏、醫療安全不足,都嚴重傷害民眾就醫安全。今年1月到4月在媒體上就已有4件嚴重醫美醫療事故,其中一件甚至造成死亡。衛生署於今年初大張旗鼓地推動「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對整體醫美環境的不安全視若無睹,更大談提升美容醫學品質,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不僅如此,外界視為「官方認證」的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其實是由醫策會自營辦理的,該會並未接受衛生署委託,完全不是衛生署的「國家保證」!現在更有醫師表示要自組醫學會自辦認證,跟醫策會互別苗頭。衛生署不做安全保障卻奢談品質認證,是另一種醫美亂象。
醫美不安全一:違法廣告氾濫
林淑芬委員指出,違法的醫美廣告行銷到處充斥,診所大打促銷折扣、買療程送贈品等優惠吸引民眾,還大力宣傳非適應症療效的儀器及產品,甚至連非醫療機構的購物網站都在廣告販售醫療業務,還有部分診所遊走在灰色地帶規避法令。在政府對醫美廣告的消極管理之下,民眾易被誤導去施行不必要的手術,讓健康的身體暴露在可能無效且有風險的醫療處置中。
醫美不安全二:醫療資訊偏頗、不足
曾至醫美診所諮詢的辛同學也提到,她到三家醫美診所諮詢皮膚狀況,都是由諮詢師在幫看她的膚質狀況並建議該用什麼療程,但每間推薦的療程都不一樣,最後她還是不清楚自己需要甚麼樣的治療,她也質疑,這些諮詢師是否有足夠的專業替她診斷。而醫美診所由諮詢師或顧問提供醫療資訊及診斷,這不但已經違反醫療法,且我們也發現到諮詢師提供的醫療資訊多為不足,並刻意忽略醫療風險與副作用,即使是由醫師提供,也常未善盡告知義務。民眾在簽訂契約或手術同意書時,也常會被診所人員的行銷話術誘導,而捨棄審閱期之行使,使得花錢卻反陷入未知的風險中。民眾因無法獲得充分資訊,導致術後效果常與期待有落差而產生糾紛,甚至造成身心的傷害。
醫美不安全三:醫美技術、產品問題不斷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同時指出,醫美技術或是整形產品的安全性常缺乏足夠的研究證據,例如:自體脂肪移植有極高的感染及失敗率;PRP自體回春療程尚無完整堅實之文獻證明;微晶瓷及雅得媚超過一年的長期安全性或有效性未知;玻尿酸、肉毒桿菌等針劑有因保存不當而變質、感染等問題;長期、頻繁注射填充物後的副作用或後遺症也缺乏追蹤研究;而衛生署從未核准任何美白療效的針劑,但美白針卻充斥醫美市場。
沒有基本安全 哪有上位品質
對於種種的醫美安全問題,黃淑英表示,當前,對急速興起的醫美產業,歐美國家都提出全面嚴謹管理的政策。在英國,要求醫美業者自律的政策失敗,衛生部公布了研議一年多的醫美規範的立法框架建議,而我們的政府在面對醫美環境的不安全,沒有提出檢討及改善的規範,卻推行「自律性」、「鼓勵性」的品質認證,實為捨本逐末,更何況還是民間自辦的認證!黃淑英也質疑,若有民間醫學團體也效尤自辦認證,衛生署要採取何種態度面對?
針對上述醫美安全問題,衛生署醫事處許銘能處長回應,醫策會辦理的認證是與衛生署合辦,但對取得認證能否確定安全、有效則無法保證。針對諮詢師提供醫療建議及診斷的部分,已屬密醫之行為,留容密醫的醫療院所與密醫必須移送法辦。
但黃淑英理事長表示,據我們所知醫策會的認證非衛生署委辦,認證標章也沒有衛生署字樣,認證標準與程序都缺乏公信力與公權力,根本無法落實,且最基本的安全沒有確保,奢談品質認證只是緣木求魚。
因此,我們呼籲:面對國內醫美環境的不安全,衛生署應制訂全體醫美院所都要遵循的管理/監督規範,而不是任由醫美院所選擇要不要作品質的提升。
台灣女人連線也將在5月28日結合各地婦女團體召開以「醫療美容」為主題的「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會後將與立法委員林淑芬拜訪衛生署,提出建言,要求衛生署正視醫美問題,建置女性安全友善的醫美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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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醫美認證金落漆品質政府不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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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5
醫美亂象 沒有安全保證 何來品質認證
台灣女人連線與立法委員林淑芬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表示,美容醫學在商業利益掛帥下,產生許多亂象,違法廣告充斥、醫療資訊被隱藏、醫療安全不足,都嚴重傷害民眾就醫安全。今年1月到4月在媒體上已有4件嚴重醫美醫療事故,其中一件甚至造成死亡。衛生署於今年初大張旗鼓地推動「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對整體醫美環境的不安全視若無睹,更大談提升美容醫學品質,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不僅如此,外界視為「官方認證」的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其實是由醫策會自營辦理的,該會並未接受衛生署委託,完全不是衛生署的「國家保證」!現在更有醫師表示要自組醫學會自辦認證,跟醫策會互別苗頭。衛生署不做安全保障卻奢談品質認證,是另一種醫美亂象。
醫美不安全一:違法廣告氾濫
林淑芬委員指出,違法的醫美廣告行銷到處充斥,診所大打促銷折扣、買療程送贈品等優惠吸引民眾,還大力宣傳非適應症療效的儀器及產品,甚至連非醫療機構的購物網站都在廣告販售醫療業務,還有部分診所遊走在灰色地帶規避法令。在政府對醫美廣告的消極管理之下,民眾易被誤導去施行不必要的手術,讓健康的身體暴露在可能無效且有風險的醫療處置中。
醫美不安全二:醫療資訊偏頗、不足
曾至醫美診所諮詢的辛同學也提到,她到三家醫美診所諮詢皮膚狀況,都是由諮詢師在幫看她的膚質狀況並建議該用什麼療程,但每間推薦的療程都不一樣,最後她還是不清楚自己需要甚麼樣的治療,她也質疑,這些諮詢師是否有足夠的專業替她診斷。而醫美診所由諮詢師或顧問提供醫療資訊及診斷,不但已經違反醫療法,且諮詢師提供的醫療資訊多為不足,並刻意忽略醫療風險與副作用,即使是由醫師提供,也常未善盡告知義務。民眾在簽訂契約或手術同意書時,也常會被診所人員的行銷話術誘導,而捨棄審閱期之行使,使得花錢卻反陷入未知的風險中。民眾因無法獲得充分資訊,導致術後效果常與期待有落差而產生糾紛,甚至造成身心的傷害。
醫美不安全三:醫美技術、產品問題不斷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同時指出,醫美技術或是整形產品的安全性常缺乏足夠的研究證據,例如:自體脂肪移植有極高的感染及失敗率;PRP自體回春療程尚無完整堅實之文獻證明;微晶瓷及雅得媚超過一年的長期安全性或有效性未知;玻尿酸、肉毒桿菌等針劑有因保存不當而變質、感染等問題;長期、頻繁注射填充物後的副作用或後遺症也缺乏追蹤研究;而衛生署從未核准任何美白療效的針劑,但美白針卻充斥醫美市場。
沒有基本安全 哪有上位品質
對於種種的醫美安全問題,黃淑英表示,當前,對急速興起的醫美產業,歐美國家都提出全面嚴謹管理的政策。在英國,要求醫美業者自律的政策失敗,衛生部公布了研議一年多的醫美規範的立法框架建議,而我們的政府在面對醫美環境的不安全,沒有提出檢討及改善的規範,卻推行「自律性」、「鼓勵性」的品質認證,實為捨本逐末,更何況還是民間自辦的認證!黃淑英也質疑,若有民間醫學團體也效尤自辦認證,衛生署要採取何種態度面對?
針對上述醫美安全問題,衛生署醫事處許銘能處長回應,醫策會辦理的認證是與衛生署合辦,但對取得認證能否確定安全、有效則無法保證。針對諮詢師提供醫療建議及診斷的部分,已屬密醫之行為,留容密醫的醫療院所與密醫必須移送法辦。
但黃淑英理事長表示,醫策會的認證非衛生署委辦,認證標章也沒有衛生署字樣,認證標準與程序都缺乏公信力與公權力,根本無法落實,且最基本的安全沒有確保,奢談品質認證只是緣木求魚。
因此,台灣女人連線呼籲:面對國內醫美環境的不安全,衛生署應制訂全體醫美院所都要遵循的管理/監督規範,而不是任由醫美院所選擇要不要作品質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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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2
[記者會] 民間健保聯盟「民間健保會」5...
民間健保聯盟「民間健保會」5月份例會
因應健保會第1屆102年第5次健保會委員會會議,將於星期五召開,民間監督健保聯於今天召開民間健保會,針對健保會上次會議之執行情形,以及本次會議討論之議程進行討論,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召集人黃淑英表示:「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及議事辦法第11條應於開會七日前分送各出席、列席人員,並對外公開之;然而,針對本聯盟及民眾關心的補充保費報告案,並無提供委員及民眾相關資料,這樣不僅會影響委員討論的品質,也剝奪了民眾知的權利」。因此,督保盟除表達嚴正抗議之外,也呼籲健保會之委員應要求健保會改善,確實落實相關辦法之規定。
在第4次健保會委員會議中,由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吳玉琴委員及消基會代表謝天仁委員所提資訊透明公開之提案,會議決議:「……對各項議案討論之利幣尚難論斷,且須配合經費、場地設備等現行問題分階段規劃,所以初步可先試行錄影供委員閱聽參考,再就衛生署遷至新辦公大樓後之會議場地狀況評估辦理」,但從會議記錄中許多反對的理由牽強,甚至以生命財產安全等理由反對之。民間健保會表示,資訊公開是健保法修法之重要精神,民眾有權利知道健保會之討論狀況,因此本聯盟呼籲健保會不應違背健保法修法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之精神,還給所有被保險人知的權利。
在本次健保會討論事項第三案,欲將低收入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投薪資,與高收入專門及技術人員作區隔」。民間健保會表示,現行健保之收費方式是不考慮收入高低而係以身分別為基準,原本規劃的「二代健保」以「家戶總所得」為收費基礎,本可一勞永逸的解決上述問題,因此,倘若本次健保會要討論此提案,也應一併討論其他被保險人類別的相同問題,例如失業勞工及其家屬為六類保險人的虛擬所得爭議。督保盟重申,以「家戶總所得」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此外,針對健保基金「專款專用」項目下之各試辦計劃,應提出評估報告,並建立計劃之退場機制,以免耗費有限的健保資源。
最後,民間健保聯盟重申,資訊公開為政府引以為傲的精神,因此希望衛生署及健保局應確實遵守資源公開之各項規定,事先提供所有會議相關資源,並立即規劃VOD的建制,同時,呼籲健保改革小組應全面檢討保費收費公平性之問題,作全面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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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3
[記者會]『比貪汙更恐怖 比浪費更可怕...
『比貪汙更恐怖 比浪費更可怕』
醫學中心恐暴增 健保面臨政策性掏空
衛生署於102年5月8日逕行公告,即日起取消自民國96年以來,為合理化醫療資源分布,所訂之『醫學中心家數上限』管制(22家),並且進一步放寬醫學中心評鑑分數之計算方式,廢除分數排序。聽聞將有七家醫院將申請升格為醫學中心,健保將面臨每年政策性掏空至少132億!一個『比貪汙更恐怖
比浪費更可怕』錯誤的決策,使健保面臨有史以來最大浩劫,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下稱督保盟)於今日(13日)上午十時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生署應立即撤回公告!
醫學中心大放送,數量恐暴增
民國八十四年全面健保開辦之時,醫學中心家數僅約10家,十年之後因健保給付醫學中心較高,因此暴增為22-23家,並有過度集中之現象,時衛生署為何理化醫療資源分布及緩解醫學中心家數上漲對健保之衝擊,醫療網乃訂定區域內每兩百萬人口始得為一家醫學中心之規定,依此規定全國應僅為12家醫學中心,而為保障在此之前已經取得之醫學中心家數,因此同時訂有健保給付上限家數規範,此規定同時定於『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之『附表—醫療區域劃分表』中,『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亦依此依規定辦理醫學中心評鑑事宜。目前為健保特約之22家醫學中心上限,業已超過附表19家之規劃。
然未有任何理由,衛生署於102年5月8日竟逕行公告,即日起取消自民國94年以來,所訂之『醫學中心家數上限管制』,並且進一步放寬醫學中心評鑑分數之計算方式,除五大任務評鑑外,廢除以分數權重排序取得醫學中心資格之作法(舉例而言,以台北區目前9家醫學中心,若有10家醫院於台北區申請醫學中心評鑑,則以分數五大任務與各項分數權重之總分排序,前9名為醫學中心,第10名則維持區域教學醫院層級與給付)。據聞,至少有七家區域教學醫院可據此申請醫學中心升格,全國醫學中心將暴增為30家,而新增之醫學中心仍然集中於醫療過剩區域,惡化醫療發展失衡!
何以衛生署要突然在健保財務如此拮据之際,不惜破壞醫療網以每兩百萬人口設置一家醫學中心之規劃與上限,而逕行公告取消?是否為特定醫院服務?督保盟表示,衛生署邱署長應公開向國人說明!
至少年增132億支出 健保面臨急遽政策性掏空
全民健保財務支出每年以4.5%左右成長,而收入面僅約1.6%的成長,加上重振五大科及護理人力所需經費,每年約需100億金額,因此即使補充保費全數得以課徵,仍無法應付健保財務。依健保局101年總額統計,全年不含部分負擔之年度總額為5292.1億點,其中22家醫學中心(西醫醫院特約總數為478家)之門診與住診申報點數合計1471.5億點,佔醫院總額之42.86%,佔整體健保總額27.81%,4.6%醫院家數用掉近一半的醫院總額。然而因此政策,若醫學中心新增七家,增加床數預估為4400床左右,在民眾就醫行為沒有改變下,健保將因此在『住院』部分就會一年增加近132億點,這還不包含門診之申報點數及民眾因此每次的門診部分負擔必須增加120元(由240元上升為360元)。健保加速破產,而醫院點值將下降至0.8以下。
倘此,便坐實醫療法與健保法所規範之分級醫療與轉診制度僅是口號,是政府據此收取民眾較高部分負擔之藉口,台灣將成醫學中心之島!
醫療體系加速崩壞 五大科及護理人力惡化加劇
醫學中心暴增,首當其衝的是醫療體系的加速崩壞,依衛生署估算,現行全國教學醫院及醫學中心對專科住院醫師的需求量為2143名,每年醫學生的畢業數量卻僅1300名,供不應求,因此住院醫師短缺嚴重,特別是五大科,為此衛生署甚至下修住院醫師容額數為1670名,當醫學中心增加7家,則住院醫師所需數量便至少新增一千名以上,大醫院便只能從中小型醫院取才,五大皆空與醫療區域失衡的嚴重程度令人不敢想像,而醫學中心所需之護理人數,更因護病比而缺額更嚴重,血汗醫院立刻變成地獄醫院!當衛生署傳達給民眾的訊息就是『普設醫學中心才是好的』、『每個縣市都應有醫學中心』,社區醫院便會自然在市場上因政策而消失殆盡!
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當政府在譴責民眾浪費、濫用醫療,在研擬提高部分負擔、醫療不給付的同時,只要一紙無所依據的公告,就更甚於任何的健保浪費與虛報。台灣醫療體系面臨諸多懸崖,署長請您告訴全國民眾,衛生署選擇優先廢除醫學中心管制的理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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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2
[記者會] 2013/05/12 母嬰親善?饒了媽...
台灣女人連線 台北市女權會
林淑芬、吳宜臻立委辦公室
「母嬰親善?饒了媽媽吧!」
新聞稿
2013/05/12
今天是母親節,但對於孕產婦而言,孕產婦照顧護給付不合理,婦產科醫師凋零,讓她們沒有得到完善的照護,同時,名不符實的「母嬰親善」醫院忽略她們的需求、自主性,使得她們早在成為母親的第一刻已經不幸福,母親節又如何能快樂得起來!
孕產婦照護不完善
生產相關給付低,影響照護品質
產前檢查是準媽媽照護最重要的一環,然目前給付規範產前檢查次數不夠、檢驗給付費用不足,如:產檢給付比健保給付低(附件一)、超音波檢查只有一次(國際給付兩次)、B型鏈球菌檢驗部分補助;此外,健保給付剖腹產還比盲腸切除手術低,對產婦及胎兒健康的保障明顯不足,也剝削婦產科醫師,使醫學生不願選擇婦產科。目前全台368個鄉鎮中有156個沒有婦產科醫師,偏遠地區該比例更高達83.3%,吳宜臻委員表示,台灣目前每十萬孕產婦人口只有9.3位婦產科醫師提供服務,婦產科醫師非常不足,造成日前新竹發生孕婦漏夜排隊掛號產檢情形,已嚴重影響準媽媽的生產照護服務與品質。
高齡產婦產前檢查配套與衛教不足
近十幾年來,台灣已呈現產婦高齡化趨勢,35歲以上高齡產婦的比例,從70年1.9%攀升至93年的9.8%、100年的17.8%(附件二)。高齡產婦是高風險產婦,身心負擔比一般產婦來得大,如早產、妊娠糖尿病、高血壓與孕期焦慮等。然而目前並沒有因應的配套措施及衛教,預防高齡產婦風險的發生,政府對於台灣母親的照護明顯不足。
名不符實的母嬰親善
依據國健局資料,台灣目前平均每4個寶寶就有3個是在母嬰親善院所誕生,母嬰親善政策看似相當成功,但實際上這項政策完全依照世衛愛嬰醫院「成功哺餵母乳措施」而訂定,以致於為了達到成功哺餵母乳目的,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評鑑規定與實際執行情形都對新手媽媽非常不友善,侵犯媽媽自主、選擇的權利。
親子同室立意良好,問題多
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表示,24小時親子同室原意為快速建立親子間的親密感,然而,醫院提供這項服務時,實務上產生許多問題,造成產婦諸多困擾及不便,並且經常執行過當,形如強制,如:今年在某醫學中心就發生兩起母嬰同房中寶寶猝死的事故;護士夜間多次巡房、寶寶哭鬧,打擾媽媽及同房其他產婦的休息;媽媽累了想將寶寶送回護理站卻遭拒絕等。
林淑芬委員表示,自己第二胎是在母嬰親善醫院剖腹生產,當初選擇了24小時母嬰同室,原本應該住在醫院五天,但因不堪其擾,自己在第四天就打包出院,因為同房時根本讓她產後虛弱的身體完全無法休息,親子同室反讓媽媽變成過勞看護。吳宜臻委員也以自己親身經驗表達認同,表示母嬰親善讓自己差點快要產後憂鬱,也呼籲政策的推動不要讓新手媽媽因過於疲累而不敢再生第二胎。
母乳哺餵配套不友善
再者,為徹底執行母乳哺餵,母嬰親善院所規定不得提供奶瓶、安撫奶嘴及配方奶粉,這樣的規定等同於強制媽媽的意願與需求,使得當媽媽母乳不足、因身體狀況無法哺餵母乳或選擇不哺餵母乳時,無法得到應有的服務。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表示,醫院不應該創造需求,但應該滿足媽媽的需求,且依照家人經驗,寶寶吃奶嘴並不會影響寶寶繼續喝母乳。林淑芬委員則表示,建立媽媽的哺乳權很好,但不代表一定要求媽媽非得餵母乳,執意強推反倒只會讓新手媽媽更累、更挫折!
此外,在母嬰親善院所認證題庫中更出現完全忽視媽媽感受的「正確」答案(附件三),如:產後若媽媽發生乳房脹痛,護理人員第一時間關心的是媽媽是否有正確哺乳,卻不是立即先舒緩媽媽的疼痛。
推動母嬰親善立意良善,但評鑑規範不合理,且醫療院所為了通過評鑑,執行又過於僵化無視個別媽媽的需求,反而對母親是不親善的。
迎接母親節的到來,給媽媽一個友善的孕產婦照護才是最好的母親節禮物,因此我們呼籲政府:
1、應增加編列生產相關之預算。
2、研擬合理的產檢、生產制度,包含次數、規格及給付。
3、在同時尊重母親自主的前提下,重新訂定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基準。
允媽媽們這一份遲來的禮物。
附件一、國健局與健保給付比一比
國健局
健保局
產檢診療費
230
一般診療費
269
衛教
20(母嬰親善醫院才有)
家庭醫師衛教費
500
德國麻疹免疫球蛋白G檢查(EIA)
200
德國麻疹免疫球蛋白G檢查(EIA)
240
超音波檢查
350
產科超音波
550
幼兒腹部超音波
1400
附件二、 1981-2011年台灣35歲以上產婦比例
附件三、 101年度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題庫
題號
答案
題目
42
B
有關母嬰親善醫院應採取的措施,何者為誤?
(A).
所有會照顧到母親與嬰兒的醫護人員都應接受至少8小時的母乳哺育課程
(B). 母親要求時,醫院可提供8小時的親子同室
(C).
醫院,包括爸媽教室,不應有配方奶公司的廣告,或衛教單張
(D). 哺育母乳的嬰兒,不應使用安撫奶嘴或奶瓶
62
C
張太太產後第一天,哺餵母奶,她很害怕過兩天會有乳房脹痛的情形,詢問護理人員該怎麼辦?最好的護理指導是:
(A). 教導做乳房熱敷、按摩
(B). 教導餵完奶後把餘奶擠出
(C). 教導依照嬰兒的需求餵奶
(D). 教導母親少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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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3
[記者會] 健保會應有核心價值討論 並以...
健保會應有核心價值討論 並以資訊公開擴大參與
第四次民間健保會今天擴大辦理,邀請內科醫學會、婦產科醫學會、兒科醫學會及病友團體、社福團體、藥業公協會等共同與會,會中針對衛生署健保會已經召開三次之會議情形與議案進行分析,並且討健保會定位,與會單位達成下列結論,建議衛生署健保會應加以重視。
健保會應確立核心價值,並擴大參與
目前健保會依其議事運作,議案中以總額事項之報告與討論比例較多,且僅有建議權而無決策權,因此其核心價值與功能應加以討論並確認,才能夠讓健保會功能發揮。並且應依健保法第五條,健保會應該討論並確立哪些重要事項、應該如何進行公民參與活動之原則與方式,以廣納、蒐集民間意見。在此之前,資訊公開為全民參與之基本要件,第四次會議中關於全程同步轉播與VOD之製作議案之討論,民間健保會會積極監督議案之討論,促請實施。
委員應有自律,並應加入醫學會代表參與專業委員會議
健保會性質上屬代議政治,因此為了能夠強化健保會委員之代表性與功能,委員應有自律條款,除現行利益迴避外,會議目前全數由代理人出席者有一名,從未發言之委員計八名,若擔任委員者無法親自出席會議或從不發言表示意見,則應辭去委員或不予聘任,以發揮健保會委員功能。現行相關會議均欠缺專業醫學會之參與,四大醫學會與醫院經營者性質不同,較能針對病人需求與安全、醫學專業發展立場,發揮專業意見與監督。因此健保會和相關健保局醫療項目與藥物項目支付標準之共同擬訂會議,宜有醫學會代表加入,平衡意見。相關共同擬訂會議之會議實錄亦應公開。
另,新制對藥物審查已產生延宕,健保會應關注藥物給付項目與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之會議進行與討論方式,並應依法強化專家與病友團體之參與。
依法辦理之事項不容七折八扣
針對健保會已經討論過之醫院財報公開方式,會中議而不決,民間健保會呼籲衛生署,醫院屬非營利組織,應依健保法之精神全數公開,不宜以金額大小分階段實施,依法應辦理之事項,健保會不應放棄權力,交由健保局自行決定。
健保會一任期為兩年,民間健保會期待健保會能夠發揮功能,以二千三百萬人為念,監督健保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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