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記者會

2010-07-22
[記者會] 健保給付不合理,婦女健康被...
健保給付不合理,婦女健康被排擠。二代健保應檢討!
自健保開辦以來,因為給付標準的不公平,造成部分科別逐漸式微的現象,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婦產科。由於健保給付婦產科檢查與手術的點數和其他醫療服務相較之下是過低的,導致原本已受少子女化衝擊的婦產科更邊緣化,願意選擇進入婦產科的醫師人數逐年下滑,婦產科人力衰退的問題越來越明顯,未來將嚴重影響婦女的健康權益,不但婦科疾病無人照料,恐怕連要生產的孕婦都找不到醫師接生。
台灣婦產科醫師的年齡層不但偏高,且人數已經出現負成長的現象。根據醫師公會和婦產科醫學會的統計,2009年執業醫師的平均年齡為44.5歲,婦產科醫師的平均年齡卻高達52.5歲。再者,根據衛生署的統計,內、外、兒科醫師年齡超過40歲的醫師約佔六成,但婦產科卻佔了八成,年齡層明顯偏高。此外,近十年我國婦產科醫師人數呈現負成長(表一)。這樣的現象突顯出的最大問題在於年輕醫師不願意進入婦產科領域,導致婦產科醫師人數出現斷層,將來婦女對醫療服務的可近性將大打折扣,有些地區更可能出現無醫師可看的情形。
(表一)
科別
2000年
專科醫師人數
2009年
專科醫師人數
2009年
醫師增加人數
2009年
醫師增加人數比例
內科
6,726
8,392
1,666
24.8%
小兒科
2,414
2,978
564
23.4%
外科*
3,120
3,433
313
10.0%
婦產科
2,180
2,180
-27
-1.2%
*此處所指「外科」不包含骨科、神經外科、泌尿科、整形外科。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製表:台灣女人連線
深究年輕醫師選擇其他科別,不願至婦產科的重要原因之一即在於健保給付的不公平。目前健保給付標準與給付項目與婦產科所耗用的資源、時間,及醫療的相對風險完全不成比例,和其他醫療項目相較下,風險較大、困難度較高的婦產科檢查與手術,卻給付相對低的點數;例如(參考表二):
*
割盲腸比生小孩給付高:不論是剖腹產還是陰道產,醫師都必須考量母親與胎兒兩條生命,在每個手術環節做立即的判斷與處理。但以地區醫院給付標準為例,健保給付生產的點數(32,787點)卻比單純的闌尾切除手術(33,824點)還低。
*
照顧新生兒比照顧產婦及胎兒總給付高:目前健保給付新生兒腦部、四肢、腹部、心臟超音波的點數分別為719、940、1,411、1,920點;但產科超音波必須隔著母親肚皮進行胎兒腦部、四肢、腹部、心臟的全身檢查,不但困難度高,也相當耗時,但產婦超音波檢查加上胎兒全身的健保給付總點數竟然只有350~550點,明顯過低。
*
照顧男人比照顧女人給付高:男性生殖器(如睪丸、陰莖)是外露的,女性生殖器(如子宮、卵巢、陰道)則在骨盆內;照理,男性生殖器的檢查、手術應較容易進行,但健保卻給付較高的點值:
*
男性外生殖器超音波697點,婦科超音波450點。男性較女性高約五成。
*
通常用來檢查男性攝護腺癌的經直腸超音波800點,用來檢查女性子宮內膜癌的經陰道超音波450點。男性較女性高約八成。(攝護腺近肛門,肛診即可觸及)
*
男性睪丸雙側切片2,904點,女性卵巢切片術(需剖腹)2,840點。
*
陰莖部份切除術4,685,陰道部份切除4,325;陰莖全部切除術7,148,陰道全部切除(陰道式)5,998點。
*
婦產科給付就是比別人低:
*
骨盆腔膿瘍經腹部引流8,234點(外科),闌尾膿瘍之引流7,015點(外科);卵巢膿瘍切開引流術5,493點(婦產科)。外科較婦產科高約五成。
*
同樣的骨盆腔膿瘍:經肛門引流4,030點(外科);經陰道引流2,253點(婦產科)。外科較婦產科高約八成。
(表二)健保給付差異列表
項目
點數
項目
點數
生產
32,787
闌尾切除
33,824
婦科超音波
(經陰道超音波)
450
男性外生殖器超音波
697
經尿道(直腸)超音波
800
女性卵巢切片術
2,840
男性睪丸雙側切片
2,904
陰道部份切除
4,325
陰莖部份切除術
4,685
陰道全部切除(陰道式)
5,998
陰莖全部切除術
7,148
產科超音波
550
新生兒腦部超音波
719
新生兒四肢超音波
940
新生兒腹部超音波
1,411
新生兒心臟超音波
1,920
卵巢膿瘍切開引流術
5,493
經腹部骨盆腔膿瘍引流
8,234
經陰道骨盆腔膿瘍引流
2,253
經肛門骨盆腔膿瘍引流
4,030
2009年我國婦產科醫師人數為2,180人,約相當於骨科(1,278人)、神經外科(382人)、泌尿科醫師(596人)人數之總和;而骨科、神經外科、泌尿科所申請之總點數佔健保總額的10.3%,但婦產科卻僅佔4.3%。另與內科相較:內科8,392人,不及婦產科的4倍,卻佔健保總額點數40.74%,約為婦產科的10倍。
日前衛生署用病例組合指標(Case Mix Index,
CMI值)來評估醫學中心處理重症病患的能力,以97年的統計為例,醫學中心的婦產科平均CMI值為0.83,表示治療一個婦產科病患的花費為全國病患平均值的0.83倍。由於婦產科的給付低於平均值,不但使婦產科成為「沒有利潤」的科別而在醫院被排擠,若非教學醫院甚至不願設置婦產科;再者,由於女性精密的身體構造與特殊的生命歷程,婦產科醫師必須進行複雜且困難的檢查與手術,但因為健保給付的不公平,婦產科醫師並沒有獲得等值的報酬,這也使得新生代的婦產科醫師越來越少。
我國婦產科式微已是事實,主管機關若再不重視婦產科人力衰退的問題,最後犧牲的還是婦女健康的權益。台灣現在正在進行健保法修法的討論,健保改革不應僅在解決財務的窘境,也應檢討資源的合理分配。在這個重大民生議題的改革過程中,我們要求衛生署在修法之同時
,更應檢討給付標準,從合理給付婦產科相關項目開始,改善婦產科執業的大環境,以保障婦女及胎兒一個安心的就醫環境及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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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3
監察院不可片面解讀醫學專業
監委大人們花費公帑做出一份台灣剖腹產率世界第二、孕婦死亡率沒下降的錯誤報告來糾正衛生署,引起輿論一片嘩然。監察院要打老虎的功能是可認同,但社會多元,剖腹產有許多非人為因素,醫學專業不容片面解讀。婦產科醫學會為正視聽,特與立法委員黃淑英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監察院所提出之糾正文提出嚴正抗議。
世界各國剖腹產率節節上升 而台灣則維持穩定
程仁宏監察委員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健保局自九十四年起,已調高自然生產健保支付點值,但不僅未能降低剖腹產率及孕婦死亡率,甚至導致健保四年多來浪費百億元以上,衛生署難辭其咎」之語,顯然是未全盤瞭解實際情況。我們擔心,程監察委員之言論將誤導社會,甚至影響健保給付,使得婦產科醫師多年的努力付之流水。
台灣剖腹產率真的如監察院調查報告是全球第二高?
事實上的數據是全世界剖腹產率一直攀高,據WHO統計,中國為全世界最高(接近60%)
,而拉丁美洲幾乎全在50%以上。亞洲地區平均剖腹產率27%(包含許多醫療資源嚴重不足的區域)其中鄰近的南韓40%、
菲律賓47%、而英國28%、美國31.1%(2007),台灣與英美接近(33-34%間),近年來因控制得當沒有明顯上升。OECD所列的20多會員國(大多為先進國家)剖腹產率多在20-30%間,西歐與南歐的國家多數都超過3成。
監察委員應該明察秋毫!
此外,根據衛生署統計顯示,台灣母體近年來死亡率逐年降低(約十萬分之6.9),略低於美國(約十萬分之7.1),而遠低於亞洲大部份國家,監察委員應該明察秋毫,調查報告是正式公文書,不容草率、粗製濫造,更不要任意扭曲全國婦產科醫師的努力、打擊婦產科醫師的士氣。
婦產科近四年浪費百億健保?台灣人的生命比較不值錢?
據美國權威醫學期刊(Am J Obs Gyn
2003;188:1418)研究指出,計劃性自然生產因包含多天的人力照顧,若難產時,須採器械分娩;而種種不確定因素(如產中缺氧或大出血)
,導致約有20%會改為剖腹。經分析精算,計劃性自然生產與計劃性剖腹的成本同樣的高。現行剖腹產與自然產採單一給付,即使發生任何意外(如輸血、感染或急救等都不能再向健保申請給付),而且,同時包括嬰兒住院期間的照顧費用(以醫學中心為例,生產給付是33082元),現行給付不僅沒有增加健保支出,還低估成本呢!就以美國生產相對便宜的加州而言,自然產約2000美元,剖腹產約5000美元,日本九州公立醫院生產約4400美元,南韓約2000美元(以上均是最低價格,且不包含嬰兒照顧。各國均遵循市場機制可自訂其生產價格)。反觀台灣生產全程住院給付均一價(1000美金!含新生兒住院照顧),台灣人的生命比較不值錢?
台灣壓縮生產給付的結果:縮編照顧醫護人力(國外1:1~2;台灣1:4~8)、減少先進儀器設備投資、使用次等醫療藥材(這是正在發生的事!)。其結果無異殺雞取卵!
節省下來的,到底是醫療支出、還是犧牲下一代的健康?
台灣剖腹產率偏高,2000年甚至已達34.47%,因此婦女團體於2004年共同要求應將自然產與剖腹產之支付點值調為一致,此舉主要是考量執行自然產的醫師所花費的心力與剖腹產醫師一樣多,甚至花費時間比執行剖腹產的醫師還要多,卻領取較低的報酬,會誘導醫師選擇剖腹產,2005年獲社會大眾支持,最終在健保局支付委員的支持下通過將自然產與剖腹產支付點值調為相同,希望將剖腹產率的上升率減緩,降低醫師選擇剖腹產的意願。近幾年來台灣婦產科醫學會也和健保局合作,努力管控剖腹產率,多次發文剖腹產率較高之醫療院所,要求改善剖腹產率,所以近幾年之剖腹產率均能維持32%-34%間並未上升。當然降低剖腹產率還有努力的空間,但目前台灣高齡產婦增加、少子化現象及醫療無法除罪化,再加上必須尊重孕婦就醫自主權,所以世界衛生組織所說15%的剖腹產率在現今的醫療環境下,只適合極度缺乏婦產科醫師而有極高生產併發症(如產婦死亡、產後膀胱尿道瘘管)的第三世界。
我們呼籲:
*
要建立生育風險補償基金制度:
*
醫界應對一些仍無法避免的產科併發症,如羊水栓塞、肩難產、產後大出血等提供補償制度,以建立良善的生產環境。
*
醫療要除罪化:沒有醫師會故意傷害病人,目前台灣仍以刑法處理醫療糾紛,對善意救人的醫師又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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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記者會] 2010/07/01 醫療網路廣告管理...
黃淑英委員國會辦公室 台灣女人連線 記者會
_「在巨乳唾手可得的世界裡,凡未經修飾的乳房總顯得相形見絀」「看過乳房,等同看過全部
」「男人交了三個女友…他會娶那一個? 正解:
胸部最大的那個」…。「2010男上女下(女牛仔式)最殺密技:自體脂肪移植陰道緊實/陰莖回春增大。男女同修術」_
以上的文字,不是出自於A片網站,也不是色情小說,而是出自於一個婦產科醫師的網站!
黃淑英委員辦公室接獲檢舉,某婦產科醫師專屬網站張貼多張露點圖片,且其文字描寫,非單純介紹與說明醫療手術之過程與方式。民眾於今年6月24日向衛生署、兒童局、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三個行政單位檢舉,一週過後,除兒童局有處理之外,其他行政機關都沒有任何作為,這些不當的圖片及文字仍然充斥在這個網站當中,對於社會特別是兒童、青少年持續造成危害!本案顯示我國對於醫療網路廣告管理過於寬鬆,網路分級形同虛設,而行政機關怠於處理!
仔細檢視該網站,我們發現該網站已違反多項法律規定:
一、
該網站張貼多張露點圖片,且其露骨的文字描述,非涉及醫學專業及手術過程。但該網站不但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七條分級,同時,該網站所張貼的圖片恐已涉及猥褻。
二、
醫師法第八條之二規定,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醫療機構為之,且以一處為限;若為急救、醫療機構間的會診、支援等所需,不在此限,但仍須向主管機關報准。該網站未提供診所地址、電話等相關資訊,僅提供四間「手術室」之地址;經查證,這些「手術室」實為其他美容診所,而該醫師將執業登記於其中一間診所下,但於其他診所提供醫療服務卻未向主管機關登記報准,已明顯違反醫師法規定。
三、該網站宣稱果凍矽膠已通過衛生署核可,內容暗示果凍矽膠可供一般隆乳手術使用,然而衛生署目前核准之矽膠填充義乳之適應症為「適用於婦女用來乳房重建手術,包含第一次重建來取代因為癌症或外傷移除的乳房組織。乳房重建也包含修復手術來修正或改良第一次乳房重建手術的結果。」不得用於一般整形美容隆乳手術,該網站宣傳的內容不實,已違反醫療法。
四、該網站廣告以組合套餐方式行銷,如:「原價三萬五的隆鼻送子宮頸癌疫苗或陰道避孕環現金價三萬元」、「極效訂書機雙眼皮手術原價三萬五,賑災價一萬二千元,隨即為您捐出二千元至TVBS賑災專戶」,但醫療法第六十一條禁止醫療機構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該網站之行為已有違法之嫌。
五、該網站以「○○○醫師專屬網站」為題,為個人而非醫療機構,網站中所述「雲端醫美開發輸出技術轉移中心」,亦非正式登記有案的醫療機構,按醫療法第八十四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該醫師網站網路廣告之行為,實已違法。
網路醫療廣告規範鬆散,衛生署毫無作為
醫療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一般醫療廣告有其內容限制,只能廣告醫療機構及醫師之基本資料、註明是否為健保或其他非商業性保險之特約醫院、診療科別及時間等基本資訊。同時,若利用廣播、電視傳播等口語醫療廣告,由於該廣告有廣泛傳播效果,依法應於刊播前經主管機關核准。反觀網際網路醫療廣告,雖亦有廣泛之傳播效果,但卻不需事先由主管機關核准,只須備查。在內容部分,按衛生署公告之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仍須符合醫療法之相關規定。該網站張貼多張露點圖片,內容有傷風化且隱含錯誤資訊,顯已違反醫療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項之規定。
醫療法第八十五條第二項早於93年4月28日公佈實施,衛生署卻遲於99年2月4日才公告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且於發佈後六個月才正式施行。在這期間的醫療網路廣告,其內容不受醫療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的限制,也不需備查。衛生署怠於制訂網際網路醫療廣告規範,於管理上亦無任何配套措施,地方衛生局也沒有人力能夠主動稽查違法網站,以至有此種離譜的醫療網路廣告出現,卻必須依賴民眾檢舉。而民眾已檢舉多項該網站之違法事實,也不見衛生署有任何作為!對於這種網路醫療廣告亂象,衛生署要如何管理?
NCC推卸責任,網路分級管理消極
民眾於今年6月24日向內政部兒童局及NCC檢舉該網站所刊登裸露性器官及陰毛照片,檢舉至今,兒童局認定照片涉及猥褻,移請警政署處理,另對網站未採取分級措施僅請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輔導分級。事後,該網站僅於網頁名稱加註「依網站內容分級處理,未滿十八歲以上者請離開」,但多張兒少不宜的照片仍讀取容易、未有任何修飾,顯示網站管理人敷衍了事,並未積極設置防護措施防止兒少接觸不良資訊。另NCC僅回覆民眾國內相關法規依據,雖將本案函轉衛生署及警政署處理,但卻告知民眾未來應自行檢具事證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檢舉較為便捷。雖然,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電腦網路應予分級,NCC身為網路分級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執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針對已違法之網站,未依法開罰,亦未認真督促違反分級規定之網站修改不適宜的內容,甚至教訓民眾,以後遇到這種類似案件,應自行向其他主管機關檢舉,NCC這種推託業務、敷衍了事態度,使得台灣網路分級規定難以落實。
我們要求:
1.衛生署、NCC、兒童局、警政署等主管機關針對此網站所涉及的違法行為應立即依法開罰,並應依法要求該網站立刻撤除不當圖片及文字。
2.衛生署應針對網際網路醫療廣告提出積極管理辦法,以並保障民眾醫療權益。
3.NCC應針對網路分級管理有具體作為,以避免讓兒童及少年接受到不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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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記者會]婦女、兒少團體共同呼籲暫緩公...
照顧女性健康?還是照顧藥廠利益?--婦女、兒少團體共同呼籲暫緩公費施打HPV疫苗
自HPV疫苗在台上市後,就開始出現要求公費施打的聲浪,然因面對婦女團體對於HPV疫苗的質疑及經費的考量,中央政府未全面施打HPV疫苗。但這兩年,卻陸續出現部分縣市編列預算以公費購買HPV疫苗之情形。我們對於地方政府照顧婦女健康的美意表示肯定,但在疫苗仍有許多未知的情形下,地方政府不適合此時全面施打HPV疫苗。
HPV疫苗政策誰是最大贏家?
自從二支HPV疫苗在台灣上市,台灣女人連線便不斷提出質疑並要求衛生署說明,包括:
1.
疫苗保護期未知、是否需要補打加強劑未知、長期安全性未知且無急迫性的情況之下,公費施打疫苗的正當性為何?
2.
台灣婦女子宮頸癌死亡率逐年下降,但乳癌及大腸直腸癌卻不斷攀升,公費施打HPV疫苗的優先性為何?是否會排擠到民眾其他更為急迫之醫療需求?
然HPV疫苗上市三年多來,除了上述的問題一直未得到解答外,甚至發現某家疫苗出現抗體濃度在施打後第54個月時降至與自然抗體一般的情形。台灣女人連線質疑,子宮頸癌是發展非常緩慢的疾病,從細胞病變演變成癌症通常需要10-20年的時間,如果13歲的年輕女性施打HPV疫苗後,在發生性行為之前疫苗已無效果,那麼政府花大錢公費施打疫苗究竟是為了照顧女性亦或是照顧藥廠?
美國自2006年核准HPV(子宮頸癌)疫苗上市後,疫苗製造商便透過各地立法機關的強力政治遊說,試圖將疫苗納入各州例行接種,例如德州便傳出因受到關說而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11-12歲青少女全面施打、卻被立法機構要求撤回的醜聞。由於美國民眾、醫師、及許多立法者的反感,HPV疫苗藥廠於2007年2月20日宣布,不再遊說國會將此疫苗納入例行性接種。然而在台灣,疫苗藥廠的政治遊說卻始終不曾停止,並且從原先的遊說中央政府改為遊說地方政府,我們質疑因遊說而執行的政策是否能以婦女權益為首要考量?
HPV疫苗政策誰是最大輸家?
金門縣是第一個實施公費全面施打HPV疫苗的縣市,台北縣亦在今年三月跟進。然檢視台北縣政府給家長的同意書,我們發現北縣政府疏漏下列重要資訊誤導民眾影響其健康權益:
1.
未講明疫苗效果僅6成、非百分之百防癌,因此儘管施打疫苗、將來也必須定期子宮頸抹片檢查。
2.
未講明疫苗的保護力能維持幾年目前未知,因此將來要注意是否要追打加強
劑的相關消息。
3. 未講明人類乳突病毒是性行為傳染,而非遺傳。
4. 未講明發生不良反應時的通報及處理流程。
5. 疫苗的副作用僅被輕描淡寫帶過。
6.
對於不願施打疫苗者,未告知其他子宮頸癌防治方法。
此外,嘉義縣政府在99年度發包的人類乳突病毒疫苗採購案中,出現採購案規格加入生殖器疣的預防。世界各國所建議的HPV疫苗施打政策都是為了子宮頸癌的防治,因此,台灣ACIP也因此才會建議疫苗的接種。在目前台灣已有兩家HPV疫苗上市的情形之下,嘉義縣政府此種行為令人不解!
我們對於HPV疫苗的研發表示肯定,也期許疫苗的發展能更為成熟並為婦女帶來更多的保護。然而,在現階段疫苗仍有許多的未知之下,我們認為目前並無公費施打疫苗之急迫性與正當性,因此婦女及兒少團體共同呼籲:
1. 暫緩公費施打HPV疫苗
婦女團體認為,在台灣子宮頸癌死亡率逐年下降、疫苗仍有許多未知、且政府資源有限的情況之下,應審慎使用民眾之納稅錢,避免排擠更為急迫的醫療需求,並確實了解其成本效益,以確保相關子宮頸癌防治政策是婦女需要的政策,而非藥廠需要的政策。
2. 已施打疫苗之縣市應建立完整之登錄及追蹤系統
台灣在民國75年全面施打B肝疫苗後做了許多後續追蹤,因而發現在施打疫苗後15年免疫力開始消退,但是否該大規模注射追加劑仍在研究中。美國FDA於2004年委託醫學研究所(IOM)對於藥物安全系統所作的評估報告中,也建議FDA在新藥核准後的5年內必須再評估其安全性及有效性。HPV疫苗上市不到4年,仍屬於非常新的藥物,我們認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建立完整之登錄及追蹤系統,以確保已接種疫苗之少女權益。
3. 婦女團體給家長的建議
如果您的女兒決定接種子宮頸癌疫苗:
1.
如果有任何不良反應,一定要撥打(02)23701704專線通報。
2.
持續留意是否要再追打加強劑及疫苗副作用的新消息。
3. 不能誤以為打了疫苗就不會罹患子宮頸癌。
4. 子宮頸癌疫苗只能預防部分HPV
病毒的感染、不能預防其他性病,因此要提醒您的女兒,也必須要跟不接種疫苗的人一樣,發生性行為時務必全程使用保險套,將來也要定期做子宮頸抹片檢查。
如果您的女兒決定不要接種子宮頸癌疫苗:
要提醒您的女兒,每一次發生性行為時務必全程使用保險套,將來也要定期做子宮頸抹片檢查。
出席名單:
台灣女人連線 蔡宛芬 秘書長
台北市女權會 吳宜臻 理事長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葉大華 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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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2
[聲明稿]請康健雜誌立即更正本會對於HP...
康健雜誌乃國內中最為重要且閱讀人口最多的健康雜誌,其所陳述之看法為民眾重要之健康資訊來源。然
貴刊於第139期(2010年6月1日出刊)第82頁中,引用台灣女人連線呼籲「政府在大規模施打疫苗的同時,也應建立長期的追蹤系統並定期發表成果報告,以了解施打疫苗的後續情形及台灣本土對於疫苗的有效性與國外的差異」一文乃斷章取義本會對於公費施打HPV疫苗之態度,恐造成民眾誤解本會對公費施打HPV(子宮頸癌?)疫苗之立場,惠請
貴刊予以更正。
康健雜誌所引用之段落,是出於台灣女人連線於2010年3月10日針對台北縣政府所召開記者會之新聞稿(新聞稿全文),記者會所提「政府」是指已確定即將大規模施打HPV疫苗之「台北縣政府」,台灣女人連線認為既已決定施打,台北縣政府應建立長期的追蹤系統並定期發表成果報告以確保民眾之權益,亦可作為未來政策之評估依據。然而對於中央/地方政府是否要公費全面施打HPV疫苗,台灣女人連線之立場向來是持保留態度,因為疫苗保護期不明、是否要追打加強劑未知,此外,美國FDA要求疫苗藥廠於2009年9月30日以前應提出足夠人數11-12歲兒童研究報告以核准安全性分析,然此報告遲遲未出爐,再者,由於施打疫苗並無急迫性且缺乏全面的政策評估。為避免
貴刊所引述之方式造成民眾誤認為台灣女人連線贊成公費全面施打HPV疫苗,希冀
貴刊立即更正並說明台灣女人連線對於公費施打HPV疫苗持保留態度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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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6
[記者會] 勿讓『二代』變『惡代』,要...
勿讓『二代』變『惡代』,要『健』保不要『賤』保
『惡』代健保是瘦薪補貼肥鵝,『勞工』贊助『雇主』?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週四(五月二十日)強行將未審查的二代健保法案交付朝野協商,其中關於二代健保核心之保費費基與費率條文,全數保留協商,規避全民監督。本週二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將健保法排入議程,預期週五便會交付朝野協商,條文包括:所得費基未納入資本利得、海外所得與退職所得等重要『肥鵝』條款、政府與雇主之保費負擔率未明,使得民眾負擔責任趨向無限,加上民眾關切之藥價黑洞、關乎民眾就醫權益之藥品差額負擔與就醫收據等條文,全數保留協商,不禁令人擔心朝野的密室協商將使二代健保成為『惡代』健保。
對此,消基會與督保盟於今日(2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應全程直播協商過程,避免黑箱作業,並針對民眾最關心的保費問題,提出試算結果說明,民間團體認為目前行政院的版本是瘦薪補貼肥鵝、勞工贊助雇主的『惡』代健保!
『惡』代健保是『瘦』薪補貼『肥』鵝,『勞工』贊助『雇主』
根據衛生署現行推算之費率2.67%,年總所得上、下限分別為七百五十萬、十五萬,與一代健保做比較試算發現:雇主和自營商等肥鵝,二代健保全數降低保費,降幅最高可達四倍,而單身戶全數增加保費。消基會批評二代健保根本是拿負擔最重的薪水族開刀,二代健保現行規劃讓三百萬以上的年輕族群保費漲幅高達72%,何來公平?何來改革?若資本利得不納入費基,將更惡化此一不公平現象,使得『惡』代健保發生『瘦薪』補貼『肥鵝』,『勞工』贊助『雇主』等怪象。督保盟指出,從試算表中可以得知,督保盟之所以支持二代健保以家戶總所得計費,乃因家戶二口以上中產階級或負擔較重之家庭,以家戶總所得計費,保費會相對下降,但因為未能納入資本利得、海外所得與軍公教退職所得等,會使得健保整體保費仍然由受薪階級支撐,並且越有錢的老闆不必繳的稅,連健保費都『免啦』,哪來『肥鵝』抖鵝毛?二代健保將失去原規劃精神,變成『惡代』,變成『勞工』贊助『雇主』、『中產階級』贊助『資產階級』的『賤民保險』。
協商過程應公開透明,督保盟籲立院全程直播、拒黑箱作業
督保盟觀察,三週以來衛環委員們皆認真進行法案審查,並曾呼籲衛環委員會秉持討論精神,重視民眾權益,勿以政黨利益為前提,輕易將健保法交付政黨協商,無奈政黨利益仍凌駕全民利益,衛還委員會仍強行將未審查完成之健保法交付政黨協商。消基會與督保盟共同呼籲立法院應全程直播協商過程,並邀請民間監督全程觀看協商過程,避免密室黑箱作業,讓全民全程監督並參與二代健保法之修法過程,使利益操作無所遁形,否則將聯合其他團體反對二代健保!
費基應納入資本利得,並解決藥價差、廢除差額負擔
督保盟強烈表示,未納入資本利得費基的二代健保,督保盟必定反對到底!消基會亦表示二代應擴大的是有錢人的費基,真正落實『有錢人多付一點』的公平正義,而非『中產階級』變成『破產階級』,二代健保不應成為專向薪水族提款,只為救醫院財務的健保改革。督保盟強調朝野應解決眾所期待之不合理藥價差,使不當藥價差歸公,以嚇阻特約機構與藥廠從價差中牟利或營利,消基會直言,二帶健保是錢坑法案,政府只想收錢,卻連藥價黑洞都不解決,居心不良。
消基會與督保盟共同呼籲,像健保法如此重要法案不應草率進行,呼籲立法院進行公開之逐條審議,否則不排除進行進一步抗議行動。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主張:
條文項目
督保盟主張
行政院版本
目前進度
家戶所得
必須納入免稅之退職所得、資本利得(期貨證券交易所得、土地與房屋交易所得)與海外所得
未納入退職所得、資本利得及土地交易所得
保留
眷口數
須朝向上限、下限不計眷口數及其相關配套措施之規劃
上、下限皆計眷口數
保留
政府負擔比例
不得低於保險經費之1/3
未定
保留
雇主負擔
必須與保險經費成長率連動
只用總薪資之比率
保留
差額負擔
反對,將對低所得民眾造成就醫障礙,且加重民眾負擔
支持差額負擔
保留
逾專利藥
要求五年內調降至合理價格
未提出
保留
藥價差
法定行政費用15%,餘價差歸公
未提出
保留
資訊公開
l 所有健保相關委員會均應公開其會議實錄
l
藥審審查委員應揭露其與藥廠之利益並公開其健康科技評估結果
l 一定金額以上之醫療院所應公布其財報
l 醫院健保床位
l 收據透明化並交付被保險人
l 醫療院所公布其財報
部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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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1
[記者會] 消失的健保床『賺很大』
消失的健保床『賺很大』
保險床特約率台大醫院竟不合格!
全台自費床保守估計每年獲利至少百餘億
主辦單位: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四月一日即將調漲保費,但調漲保費能讓民眾有更好的醫療品質嗎?能讓民眾不用再等床嗎?掛不到號、等不到床是許多民眾共同的經驗,民意代表一天到晚最多的選民服務就是『喬病床』,到底健保特約病床是否依照健保特約率開床?還是都漸漸成為『消失的病房』?健保床的特約率到底合不合理?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將舉行記者會,告訴民眾:醫院『賺很大』!
台大醫院特約床竟然不足額!
根據現行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25-4條規定,對照健保局公布之98年各醫院之健保床特約率、整體急性病床特約率等,我們發現,全台首屈一指的台大醫院竟然連基本的保險特約床都不足額!而其它大部分醫學中心雖然合於現行規定,然卻都剛好在合格邊緣低空略過,如前前署長及現任署長曾任職的奇美醫院、前署長擔任院長的新光醫院與以經營見長的長庚醫院等皆於50%徘徊,其餘皆為差額或自費病床,難怪病人永遠等不到病床!
『賺很大』!全台病床年度獲利至少百餘億
許多醫院寧願交罰款也不願意開健保床,或是健保特約率低,原來是有龐大的利益。以住院型態較多的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為例,督保盟估計,以最保守的方法計算,97年底,全台醫學中心急性病床平均特約率為61.47%,非保險床總數為10712床,醫學中心從病房差額到自費床,年獲利至少27億至117億元,而區域醫院急性病床特約率即便達73%,非保險床仍有10647床,保守估計一年亦獲利15億至58億不等,兩者獲利便高達百餘億!而不足額的台大醫院,依其公告之病房差額與自費金額,每百床的差額或自費床年度獲利便可達2550萬-2億9200萬,只能說醫院真的『賺很大』!
罰再多也不怕。
應提高保險病床特約率至70%
以義守大學附設醫院而言,義大附醫在醫學中心之保險病床特約率縱已名列前茅,高出同儕近10%至20%,依其差額與自費病房金額計算,其年度僅病房收入便高達二億餘元,可見提高保險病床特約率仍然不影響醫院獲利,因此,為解決病人健保床一床難求的現象、確保健保病患治療權益,並且加重賦予醫學中心治療重症病患的義務,督保盟拒絕醫院罰款了事,危害民眾就醫權益的作為,並要求衛生署及健保局應即刻修正相關法規,提高健保病房特約率,公立醫學中心應從現行65%提高至85%、私立醫學中心由50%提高至70%,違者應公布並調降醫院評鑑等級,以確保民眾就醫之權益,別再讓健保病人『等無床』!
附件:
一、全民健保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25-4條
特約醫院保險病房之病床數,應占其總病床之比率如下:
一、醫學中心:公立醫院應占百分之六十五以上;私立醫院應占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區域醫院:公立醫院應占百分之七十以上;私立醫院應占百分之五十五以上。
三、地區醫院:公立醫院應占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私立醫院應占百分之六十以上。(9103)
二、全民健保法
第57條
特約醫院設置病房,應符合保險病房設置基準;保險病房設置基準及應占總病床比率,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74條
特約醫院之保險病房未達第五十七條所定設置基準或應占總病床之比率者,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責令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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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0
子宮頸癌疫苗—家長被隱瞞的事
台北縣即將在3月中旬針對縣內兩萬多名13歲國中女生公費接種子宮頸癌疫苗,然而,在給家長的「子宮頸癌疫苗接種通知說明及同意書」中,卻隱瞞了多項重要資訊,可能影響家長的決定,甚至青少女的健康!因此,台灣女人連線與台北縣議員周雅玲聯合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北縣政府立刻改善,讓家長在決定是否讓女兒接種此疫苗之前能有正確且充分的資訊、以做出最適當的決定,避免草率的政策決定及執行方式讓新流感疫苗的錯誤再次發生;同時,也要求台北縣政府應建立長期追蹤系統,確保民眾權益;台灣女人連線亦呼籲家長尊重女兒的決定,務必與女兒充分討論後再行簽署。
北縣政府給家長的說明書草率且未提供全面資訊
是否應公費施打子宮頸癌疫苗無論在國內外一直都是爭議不斷,為了要求政府盡告知的義務、保障民眾知的權益,自2006年第一支子宮頸癌疫苗在台灣上市以來,台灣女人連線便不斷提出政府應提供充分資訊的要求,避免婦女被不正確的資訊所誤導,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也為此在2008年邀請多位專家學者製作子宮頸癌疫苗的衛教手冊提供民眾參考。台北縣政府宣佈將於三月開始提供公費子宮頸癌疫苗,然台北縣政府衛生局提供給家長的同意書上卻缺乏許多重要資訊!對此,婦女團體感到相當憂心,並擔心這些被隱瞞的重要資訊會影響青少女的健康權益。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指出,說明書的問題包括:
1.
未講明疫苗效果僅6成、非百分之百防癌,因此儘管施打疫苗、將來也必須定期子宮頸抹片檢查。
2.
未講明疫苗的保護力能維持幾年目前未知,因此將來要注意是否要追打加
強劑的相關消息。
3. 未講明人類乳突病毒是性行為傳染,而非遺傳。
4. 未講明發生不良反應時的通報及處理流程。
5. 疫苗的副作用僅被輕描淡寫帶過。
6.
對於不願施打疫苗者,未告知其他子宮頸癌防治方法。
蔡秘書長表示,提供正確且完整的資訊是政府對人民應盡的義務,台北縣政府應重新檢視並立刻改善目前提供給家長的說明/同意書,提供家長充足的資訊、讓家長能與女兒共同做出最適當的決定。婦女團體由衷希望此疫苗能帶給婦女健康更多保障,但前提應是給民眾完整的資訊,讓民眾有選擇、決定的能力。
台北縣政府應建立長期追蹤系統
台灣在民國75年全面施打B肝疫苗後做了許多後續追蹤,因而發現在施打疫苗後15-18年免疫力開始消退,但是否該大規模注射追加劑仍在研究中。台北縣政府此次大規模針對兩萬多名13歲國中女生施打子宮頸癌疫苗,理應對這一整個世代的女性健康負責,尤其子宮頸癌是發展非常緩慢的疾病,需要10-20年的時間才能得知疫苗是否有防癌效果,或者是否有長期的副作用,因此台灣女人連線呼籲台北縣政府應為民眾健康權益把關,在接種的同時應建立長期的追蹤系統並定期發表成果報告,以了解施打疫苗的後續情形及台灣本土對於疫苗有效性與國外的差異,同時團體也籲請台北縣議員能為民眾監督縣政府確實建立後續追蹤系統,以保障民眾的健康。
透過討論子宮頸癌疫苗與女兒談健康、談保護自己
台灣女人連線認為,由於HPV
是經由性接觸傳染,因此在與女兒討論要不要接種子宮頸癌疫苗時,也製造了可以與女兒談性、談如何保護自己的機會。包括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使用保險套避孕及避病的方法、定期抹片檢查的重要性以及不當減肥會影響自己身體抵抗力等。台灣女人連線也呼籲所有家長:
如果您的女兒決定接種子宮頸癌疫苗:
1.
如果有任何不良反應,一定要撥打(02)23701704專線通報。
2.
持續留意是否要再追打加強劑及疫苗副作用的新消息。
3. 不能誤以為打了疫苗就不會罹患子宮頸癌。
4. 子宮頸癌疫苗只能預防部分HPV
病毒的感染、不能預防其他性病,因此要提醒您的女兒,也必須要跟不接種疫苗的人一樣,發生性行為時務必全程使用保險套,將來也要定期做子宮頸抹片檢查。
如果您的女兒決定不要接種子宮頸癌疫苗:
要提醒您的女兒,每一次發生性行為時務必全程使用保險套,將來也要定期做子宮頸抹片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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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0
[記者會]子宮頸癌疫苗—家長被隱瞞的事
子宮頸癌疫苗—家長被隱瞞的事
台北縣即將在3月中旬針對縣內兩萬多名13歲國中女生公費接種子宮頸癌疫苗,然而,在給家長的「子宮頸癌疫苗接種通知說明及同意書」中,卻隱瞞了多項重要資訊,可能影響家長的決定,甚至青少女的健康!因此,台灣女人連線與台北縣議員周雅玲聯合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北縣政府立刻改善,讓家長在決定是否讓女兒接種此疫苗之前能有正確且充分的資訊、以做出最適當的決定,避免草率的政策決定及執行方式讓新流感疫苗的錯誤再次發生;同時,也要求台北縣政府應建立長期追蹤系統,確保民眾權益;台灣女人連線亦呼籲家長尊重女兒的決定,務必與女兒充分討論後再行簽署。
北縣政府給家長的說明書草率且未提供全面資訊
是否應公費施打子宮頸癌疫苗無論在國內外一直都是爭議不斷,為了要求政府盡告知的義務、保障民眾知的權益,自2006年第一支子宮頸癌疫苗在台灣上市以來,台灣女人連線便不斷提出政府應提供充分資訊的要求,避免婦女被不正確的資訊所誤導,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也為此在2008年邀請多位專家學者製作子宮頸癌疫苗的衛教手冊提供民眾參考。台北縣政府宣佈將於三月開始提供公費子宮頸癌疫苗,然台北縣政府衛生局提供給家長的同意書上卻缺乏許多重要資訊!對此,婦女團體感到相當憂心,並擔心這些被隱瞞的重要資訊會影響青少女的健康權益。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指出,說明書的問題包括:
1.
未講明疫苗效果僅6成、非百分之百防癌,因此儘管施打疫苗、將來也必須定期子宮頸抹片檢查。
2.
未講明疫苗的保護力能維持幾年目前未知,因此將來要注意是否要追打加強劑的相關消息。
3. 未講明人類乳突病毒是性行為傳染,而非遺傳。
4. 未講明發生不良反應時的通報及處理流程。
5. 疫苗的副作用僅被輕描淡寫帶過。
6.
對於不願施打疫苗者,未告知其他子宮頸癌防治方法。
蔡秘書長表示,提供正確且完整的資訊是政府對人民應盡的義務,台北縣政府應重新檢視並立刻改善目前提供給家長的說明/同意書,提供家長充足的資訊、讓家長能與女兒共同做出最適當的決定。婦女團體由衷希望此疫苗能帶給婦女健康更多保障,但前提應是給民眾完整的資訊,讓民眾有選擇、決定的能力。
台北縣政府應建立長期追蹤系統
台灣在民國75年全面施打B肝疫苗後做了許多後續追蹤,因而發現在施打疫苗後15-18年免疫力開始消退,但是否該大規模注射追加劑仍在研究中。台北縣政府此次大規模針對兩萬多名13歲國中女生施打子宮頸癌疫苗,理應對這一整個世代的女性健康負責,尤其子宮頸癌是發展非常緩慢的疾病,需要10-20年的時間才能得知疫苗是否有防癌效果,或者是否有長期的副作用,因此台灣女人連線呼籲台北縣政府應為民眾健康權益把關,在接種的同時應建立長期的追蹤系統並定期發表成果報告,以了解施打疫苗的後續情形及台灣本土對於疫苗有效性與國外的差異,同時團體也籲請台北縣議員能為民眾監督縣政府確實建立後續追蹤系統,以保障民眾的健康。
透過討論子宮頸癌疫苗與女兒談健康、談保護自己
台灣女人連線認為,由於HPV
是經由性接觸傳染,因此在與女兒討論要不要接種子宮頸癌疫苗時,也製造了可以與女兒談性、談如何保護自己的機會。包括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使用保險套避孕及避病的方法、定期抹片檢查的重要性以及不當減肥會影響自己身體抵抗力等。台灣女人連線也呼籲所有家長:
如果您的女兒決定接種子宮頸癌疫苗:
1.
如果有任何不良反應,一定要撥打(02)23701704專線通報。
2.
持續留意是否要再追打加強劑及疫苗副作用的新消息。
3. 不能誤以為打了疫苗就不會罹患子宮頸癌。
4. 子宮頸癌疫苗只能預防部分HPV
病毒的感染、不能預防其他性病,因此要提醒您的女兒,也必須要跟不接種疫苗的人一樣,發生性行為時務必全程使用保險套,將來也要定期做子宮頸抹片檢查。
如果您的女兒決定不要接種子宮頸癌疫苗:
要提醒您的女兒,每一次發生性行為時務必全程使用保險套,將來也要定期做子宮頸抹片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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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1
[記者會] 醫院公司化、醫療階級化!
醫院公司化、醫療階級化!
馬政府修法揚棄國家醫療價值,只為圖利財團?
主辦單位:黃淑英委員國會辦公室‧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行政院提出醫療法的修法,規定未來醫療專區從事國際醫療業務的私立醫療機構,可以用公司方式設立!此舉非旦前所未見,更將對國內醫療環境產生重大衝擊,並迫使醫療人員失去自主性,揚棄醫療價值!
一、「醫院公司」賺錢擺中間,民眾健康放兩邊!
法律之所以規定醫院必須以財團法人的方式設置,乃是因為醫院有其社會服務的公益性質,與一般公司成立的目的不一樣。對公司來說,最重要的是賺錢,而不是醫療倫理。現行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若由社團法人設立,必須有三分之二的董事具備醫療專業、若為財團法人,亦須有三分之一的董事具備醫療專業,一旦醫院公司化後,將由不具醫學專業的人擔任董事,到時做為受雇者的醫師是要以民眾的健康為首要考量還是該以老闆的利益、公司的利潤為主?健康醫療商品化的結果將會嚴重影響台灣的醫療環境,也違背健康為基本人權的精神。
二、國際醫療專區只看外國人跟有錢人,醫療嚴重階級化!
衛生署雖然口口聲聲說國際醫療不吃健保,但是,卻忽略了這些變成公司的醫院將會重金延攬資深的醫師,讓好/名醫師通通都跑去看老外跟有錢人,動搖台灣醫療基本價值。國際醫療專區等於階級專區,政策一旦實施,台灣的醫療服務將會區分等級,頭等是老外跟有錢人,他們可以在美輪美奐的「醫院公司」裡接受一流的治療,但用健保看病的一般民眾所,只能接受二流治療!
政府用國家資源培育出來的優秀人才、用納稅錢蓋的專區,不是給一般老百姓使用,而是要服務老外和有錢人!這樣合理嗎?
三、國際醫療專區只是幌子,獨厚財團與外資才是本意!
馬政府花大錢以成立國際醫療專區為名,讓這些「醫院公司」享有租稅優惠,顯然是要將國際觀光醫療集中辦理,然目前政府積極推動國際觀光醫療,是以結合當地的醫療及觀光資源方式為政策方向,現在政府卻又政策大轉彎,想要集中辦理,如此一來,不但無法帶動地方觀光,同時,現行在政府規劃下從事國際醫療的醫院,因為他們不是「專做國際醫療」,也無法進入專區享受租稅優惠,造成專區以外的醫院經營更為困難!我們不明白的是,現行法令並未禁止任何醫院從事任何國際醫療服務,傑出的台灣醫療機構或醫療團隊,如台大、榮總、長庚等,早已「揚名海外」,若只是要推動國際醫療,根本不需要修法讓醫院公司化。政府這樣的政策,只是假借推行國際醫療的名義,行圖利財團與外資之實!同時,這種看外國人營利、看本國人非營利的「一國兩制」,擺明將外國人的醫療需求變成賺錢的工具,將嚴重損及台灣的國際形象。
四、政策大轉彎,浪費人民納稅錢!
原本國立新竹醫院籌設計畫,是計畫在新竹成立國家級醫學中心,設立臨床醫學中心,並整合署立新竹醫院、署立竹東醫院,改善當地醫療資源,解決新竹重症患者必須後送到台北的問題,並作為新竹生醫園區的臨床試驗中心。衛生署原計畫於99-108年編列88億5211萬8千元的預算,99年度亦已編列1億元。現在行政院竟然要把國立新竹醫院BOT成國際醫療專區醫院,從服務一般民眾,改為服務外國人跟富人!同時,國際醫療專區醫院並非攸關民生重大事業,為什麼需要國家以BOT的方式進行?此舉除了為全球罕見將公立醫院私營化外,不但有違法之虞,也令人質疑新竹生醫園區的政策定位到底是什麼?
彼得杜拉克曾經嚴正指出:「教育與醫療是兩大不能市場化與商品化的國家資產」,然而我們的政府竟然企圖販售國家資產與醫療價值!因為醫療的商品化會嚴重將一個國家導向階級化,極度資本主義化的美國,正在推行醫療平權的全民健保之際,台灣卻由政府帶頭企圖將醫療階級化!政府如何能迫使醫師放棄從醫誓詞:無論階級、黨派、性別、種族,在醫療面前,一律是平等的中心思想?如何能說服民眾台灣境內竟然擁有只從事某種階級服務的醫療機構沒有違憲?當台灣民眾在急診室排隊等病床時、當國內醫療人員處境日漸艱難時、當健保經營捉襟見肘時、當醫療品質受到挑戰時,政府卻花大錢幫外國人及有錢人蓋醫院、設專區,到底是要圖利誰?可以確定的是,台灣人除了接受二流醫療品質之外,一點好處都沒有!
延伸閱讀
醫療經濟產業化--國際醫療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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