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行動
2014-02-18
長照需要新思維─突破人力、服務、使用...
長照需要新思維──
突破人力、服務、使用、空間障礙
建立「社區大家庭的整體照顧服務」,
實踐「永續社區,自在老化」!
今年一月立院初審通過長照服務法,據悉此法係為「長照服務網」鋪路,將於民國105年銜接「長照保險法」。但是,我們發現,行政院「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第一期)-102年至105年」核定本並不脫窒礙難行的現行長照制度架構。
去年(2013)12月於立法院審議長照服務法草案時,普及照顧政策聯盟(以下簡稱「普照聯盟」)曾發表聲明指出,行政院版草案有「僅是長照機構管理,何能滿足長照需求?」、「排除彈性與創新,新型服務將如何發展?」、「無視於基層照顧服務員的特性,如何擴展服務人力?」、「扼殺了地方自治與民主參與」等四大缺失,並主張長照政策之建構應重新思考「輕重兼顧、積極預防並縮減重度需求」、「長照與醫療二元分工」、「有生產性福利的新思維」、「應實踐在地民主與因地制宜,建立地方區域性的長照服務審議機制」等四個價值與目標。
普照聯盟呼籲,為今之計,唯有藉著導入新思維,才有可能為長照燙手山芋找到解套良方。
首先,我們應釐清問題所在。根據國民健康署的國民健康訪查顯示,65歲以上長者中近2成失能,在進食或穿脫衣服等日常活動無法自理,須照料時間女性平均7.2年、男性5.7年。這顯示國人活得老,卻不見得活得好,可見「預防失能發生、延緩失能惡化、提升生活品質,並減輕醫療與照顧負擔」,應是我國長照的核心任務。
依據衛福部的評估,各類服務中,以社區式長照服務最需要發展。然而,現行規定無法彈性因應各地社區規模、屬性及現有可用資源,資源分配過於偏重中重度失能老人,影響所及,人力、場所、設備設施等規範朝向專業化、單一化發展,形成惡性循環,只有失能越重者方有服務資源,而缺乏延緩失能的預防性服務可用。而從照顧工作者的角度看,從事長照服務意味著照顧重癱、臥床等重度失能老人的沉重工作,因而意願低落,導致長照服務高度外勞化,並進一步衍生外勞人權問題。本聯盟認為有需要提醒國人:如果我們因循苟且,不願尋求新思維、新作法,來日必將眼睜睜看著「重癱+外勞+健保」三合一現象拖垮親情和整套健保制度(俗話不是說「久病無孝子」嗎?廣用外勞不正驗證了這句俗話嗎?)
普照聯盟認為,長照應導入預防性照顧的新思維,將重點放在縮減老人失能程度/時間,提升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與生活品質,力求減少長照體系因照顧重度失能而來的沈重負擔,使長照服務成為有以想像、能夠合理提供。如此,照顧服務將不再僅是沉重的工作,也不再皆須符合高度專業規格,社區現成人力即有能力因應大部分照顧需求,可望形成「自在老、輕鬆顧」的良性循環,讓各地社區有機會逐步整備符合其需求之長照服務類型及人才。
具體作法上,普照聯盟建議,首先應依據被照顧者的需求與失能程度區分為「核心」與「外環」服務,讓便宜的外環服務發揮預防功能,壓縮與延緩昂貴的核心需求,並為社區居民創造在地工作機會、發展社區長照人力與長照服務能量。換言之,長照外環主要目的是延緩與預防被照顧者進一步失能、維持其身心自立,提供的服務類型與方式,參照日本、丹麥、瑞典等國成功經驗,應引進較多的社區型照顧服務。鑑於目前台灣各地社區需求、能力等均有不同,初期推動社區型長照服務應以「樂高積木、組合式、可多可少」的方式,因地制宜,逐步朝向整體性的方向發展,方有助於透過社區互助的力量長出適合在地的服務,此即我們所稱的「社區整體照顧服務」(詳見附件「民間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行動計畫」)。底下扼要說明之。
建立「社區整體照顧服務」,發展符合社區需求的服務類型
從整體社區照顧的角度觀之,「社區整體照顧服務」至少包含「健康與社交促進活動」、「到宅服務」(包含照顧服務與家庭支持服務)、「社區老人廚房」(送餐服務、定點共餐、買餐)、「日間托老」、「短期住宿」(喘息服務)、「夜間訪視」、以及合併辦理以上若干項服務之「小規模多機能照顧服務」等,並可進一步涵蓋社區失智症「團體家屋」與失能「老人照護之家」。。社區整體照顧服務的建構,最需要彈性及因地制宜,因此應以社區需求為主,透過社區調查或其他民主機制,組合出當地最需要的長照類型,對於解決當地照顧問題、機構的永續經營、以及在地人力來源應該較有助益。此外,也有助於彈性組合不同類型服務(例如每週數次之日間托老或健康促進活動+到宅服務),吸引被照顧者走出家門至服務據點,以社會互動的方式延緩失能或失智。
訓用合一,開發在地服務人力
其次,社區整體照顧服務由於對象主要為衰老或輕、中度失能者,對服務提供者的照顧專業要求較低,正適合採「漏斗型」人力養成方式,亦即「各種學歷都歡迎、進入職場再加強」,以擴大初階人力來源並逐步培訓長照進階人力。如此,社區內有從事照顧工作意願者,特別是不易於一般職場上就業的婚育離職女性與中高齡轉業者(尤其是女性),都可導入進入社區長照服務。衛福及勞政主管機關應依據「社區整體照顧服務計畫」各項服務類型(小規模多機能照顧服務、到宅服務、日間托老、失智症團屋與失能者之家等等),依其內涵分別訂定培訓課程綱要;各類型服務培訓課程綱要應具組合性質(「樂高積木」的概念),依社區需求及其條件,採訓用合一方式,引導各地社區逐步整備社區長照服務人才。甚至應仿日本與北歐的作法,以技職教育與職訓體系等多元方式開發各年齡層有興趣者之人力,包括年輕人。
空間法規解套辦法
此外,我國現行法規對於社會福利機構建物的相關規範,一律採取最新版的建物相關規定,也就是所有法規一律「溯及既往」,但日本的經驗是新規範不溯及既往(或政府會專案補助配合規範修改之改建成本)。依照我國的作法,除非福利團體使用最新一批建物開辦服務,否則必然遭遇建物不合規定、必須修繕改裝以符合最新規範的難題。然而,新建物占各地區所有建物比例必然不高,於高齡人口比例偏高、長照服務需求孔急的老化社區尤然,導致能夠在合法空間開辦服務的機會更低。因此,較合理作法應是,各縣市政府組成跨局處輔導及協調小組,並由副市長擔任召集人,以評估縣市內可使用之空間,並規劃務實可行的改善方式以保障安全。唯有類此作為,方足以為不同地區的長照空間需求解套。
預防性長照+在地福利與就業
最後,社區整體照顧服務最重要的精神是將照顧視為社區的事務,故應設置縣市層級的社區整體照顧服務審議及推動委員會,並鼓勵設置社區層級的自治委員會,透過在地民主審議機制,達成共識及決策,包括:(1)讓各地社區以現有軟硬體條件,由辦理較簡易的長照服務項目開始,逐步累積社區長照人力及長照服務經驗與能量,以充分因應未來高齡化社會之需求;(2)落實在地服務、在地決定,提供符合在地需求、付得起、可靠的服務,實踐「在地人照顧在地人,服務不假外求」;(3)發展社區預防性長照服務,落實基層生活中的「疾病、失能壓縮」,減少重度照護需求;(4)帶動基層婦女在地充分就業。如此可望一舉解決「長照服務提供」與「女性與家庭貧窮」這兩個新世紀棘手難題。
我國長照制度正面臨著人力、服務、空間、使用上的莫大障礙,長久以來無以突破。本聯盟集思廣益,並參考各國成功經驗,針對前述障礙提出解套方法,即本建言所稱的「社區整體照顧服務」。本聯盟呼籲,政府和社會應立即著手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積極地讓社區參與老人照顧的事務,同時達成社區整體照顧及促進在地就業,建立永續的社區生活/經濟網絡,實踐「社區大家庭的整體照顧服務」與「永續社區,自在老化」。
我們也呼籲,立法院及衛福部於長照服務法的協商與未來相關子法的研擬,以及規劃中的長照保險法,皆應納入社區型及預防性長照服務的相關規定,如此方足以安然面對人口高齡化的滔天巨浪!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彭婉如文教基金會、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婦女新知基金會
+ read more
2013-11-27
立法院11/26三讀通過訂立藥物分級回收...
近幾年家庭廢棄藥品對環境的污染與不利影響已開始得到科學及大眾媒體的關注,在台灣,仍有許多人將吃不完、過期藥品隨意丟棄,且2011年衛生署調查發現,部份民眾還是有將過期藥品丟入馬桶或沖入水槽的錯誤習慣,造成環境的汙染。
昨日(26日)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藥事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案」,規定衛生福利部應訂定回收藥物的分級、處置方法及回收作業實施方式等其他應遵循事項辦法。台灣女人連線欣然見到立法院這樣的修法結果,將廢棄藥品回收處理系統法制化,將使其有法源依據並更加完善。
去年台灣女人連線及來自全國共27個婦女與醫事團體共同召開「第12屆婦女健康行動會議」,當屆以「建構女性用藥安全環境」為主題,所有團體共同擬定行動宣言並遞交給衛生署(現今衛福部)長邱文達。宣言內容的重點之一,特別針對不當處理廢棄藥品造成對土地及河川汙染的問題,提出衛生署與環保署應建立明確的廢棄藥品清除政策,加強向民眾宣導正確分類處理廢棄藥品之訴求。如今立法院通過藥事法中與藥物回收相關條文之修正,希望未來衛福部身為主責機關除了應針對藥物回收處理事項訂定明確辦法,也同時應該加強向民眾積極宣導如何正確處理廢棄藥品,避免再因不當處理廢棄藥品汙染環境並間接影響民眾健康。
+ read more
2013-11-25
女人為何願意捐卵
女性捐卵並非易事,除了捐卵者需經過施打藥物刺激排卵的過程之外,取卵時的全身麻醉也有其風險。為了瞭解女性為何願意捐卵的原因,歐洲人類生殖及胚胎學會(ESHRE,
European Society of Human Reproduction and
Embryology)針對來自11個歐洲國家、60間診所的1423名捐卵者做問卷調查。研究發現各國的比例及情況不盡相同,但整體來看,捐卵者的平均年齡是27.4歲,46%的捐卵者是完全出自於助人的心態,32%除了因為想助人之外也同時是因為可以得到金錢的財務因素,完全出自於金錢誘因則有10%。研究指出金錢仍是重要的誘因,一般而言,多數人會願意幫助不孕者而去捐卵,但金錢會讓她們付諸行動。
資料來源: http://www.medicalnewstoday.com/releases/263036.php
+ read more
2013-10-21
WHI荷爾蒙療法試驗不支持用於慢性病預...
荷爾蒙療法(HRT)過去由於被發現使用後的風險大於效益,婦女健康行動計畫(WHI)研究因而終止。不過臨床上還是有停經婦女繼續在使用,而有關於長期使用對預防慢性病的風險效益則仍然是個問題。日前一項美國研究檢視分析2個WHI荷爾蒙療法研究,表示雖然對一部分的婦女HRT可以處理停經出現的一些症狀,但研究結果並不支持使用荷爾蒙來預防慢性病。
這項研究分析包括在1993年加入研究的27,347位50-79歲美國停經女性的資料,分為未切除子宮的女性合併接受結合型雌激素與合成黃體素製劑、或安慰劑;已切除的接受結合型雌激素、或安慰劑。前後者使用荷爾蒙療法分別長5.6年及7.2年,停用後仍持續追蹤6-8年才結束。
研究結果發現,同時接受結合型雌激素與合成黃體素製劑,風險大於效益。風險包括增加心血管疾病、乳癌、中風、肺栓塞、65歲以上發生失智、膽囊疾病及尿失禁風險;效益則是降低髖骨骨折、糖尿病及血管舒縮症狀。這些效益風險在停止使用後會漸漸消失,但增高的乳癌風險在研究追蹤期間內並未下降。
單獨接受結合型雌激素者,風險效益狀況較為平衡,使用會增加中風與靜脈栓塞風險,但骨折風險下降,停用後乳癌風險明顯下降,其餘狀況無太大差異。
這樣的結果顯示研究證據不支持使用合併雌激素與黃體素、或單獨雌激素以預防慢性病。
資料來源:美國醫學會期刊(JAMA)
+ read more
2013-09-03
[活動]2013第十三屆婦女健康行動網絡會...
「婦女健康行動網絡」自2004年11月成立,迄今已有59個婦女團體與病友團體參與,並於每年九、十月間定期舉辦網絡會議,會議中針對婦女健康相關議題,進行現狀報導與討論,並於會議中討論、決定明年的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主題,集結各界力量向大眾與政府發聲。
今年研習營演講課程將包括醫美醫療與消費之法律觀點、核能與女性健康及婦女健康推動歷程。今年,528會議提出的醫美安全議題受到大家的重視,衛生福利部也針對我們提出的9項宣言,陸續提出規範及辦法保障民眾醫美就醫安全,但對於醫美究竟是醫療行為或是消費行為,其法源歸屬是屬於醫療法或是亦可同時適用消保法,仍未有社會共識。其次,核能的議題受到大眾的關注與討論,然而它對女性身體健康的影響為何?核能的發展和核電廠的興建,又對女性會有什麼健康風險?也是我們關心的議題。最後,各位婦女健康網絡的姊妹們長年在女性健康的議題上共同努力推動著,長久下來成果豐碩不凡,本次我們將回顧分享婦女健康運動的推動歷程與精神,未來希望繼續與姊妹們在健康推動的路上繼續攜手同行。本次課程結合多項時事健康議題,內容豐富精彩可期,請大家千萬不要錯過!
今年的「婦女健康網絡會議暨婦女團體研習營」將於十月十八、十九日(五、六)舉辦,除了針對婦女健康議題進行演講與探討之外,亦希望藉此機會大家能齊聚一堂,分享彼此的工作心得,更藉由團體的參與,促進婦女團體間的交流與對話。
時間:2013年10月18日(五)13:00至10月19日(六)15:00
地點:台北王朝大酒店(台北市敦化北路100號)
會議議程:
2013年10月18日(五)
時間
內容
主講人
13:00-13:30
30分
報到
13:30-14:00
30分
相見歡
14:00-15:00
60分
【專題演講】
2013婦女健康熱門議題
台灣女人連線
代表
15:00-15:30
30分
下午茶
15:30-17:00
90分
【專題演講】
核能與女性健康
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科
葉光芃醫師
17:00-17:30
30分
Check in
17:30-19:30
120分
晚餐
19:30-
Free time
2013年10月19日(六)
時間
內容
主講人
07:30-08:50
80分
早餐/退房
08:50—09:00
10分
報到
09:00—10:30
90分
【專題演講】
婦女健康推動歷程
台灣女人連線
黃淑英理事長
10:30—10:40
10:40-12:10
90分
【專題演講】
醫美醫療與消費之法律觀點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
蘇錦霞律師
12:10-13:30
80分
午餐
13:30—15:00
90分
【會議】
歷屆宣言檢視
明年528主題與計畫
15:00-
賦歸
報名截止時間為9/25(三),名額有限,敬請盡速報名!
活動資訊及報名事宜請洽:台灣女人連線
劉怡顯執行秘書
Email:TWL555@yahoo.com.tw,電話:(02)2392-9164,傳真:(02)2392-9165
+ read more
2013-07-30
美研究分析單獨雌激素對子宮切除女性有...
最近一項針對婦女健康行動計畫研究(WHI)的美國分析研究指出,在2002年WHI研究結果出來後,婦女紛紛停用荷爾蒙療法,而子宮已切除的50歲世代女性也跟著不服用單獨雌激素療法,使得在過去十年間有數萬個停經後女性因而提早死亡。然而,這樣的結論因研究方法出現問題,遭到WHI質疑與反駁。
這項研究指出WHI研究雖然主要發現合併型荷爾蒙對健康有風險,但婦女幾乎是避免服用任何形式的荷爾蒙,因此研究想瞭解這是否會對健康帶來什麼影響。研究因此使用WHI在2002-2011年與50-59歲子宮切除女性相關的研究資料進行分析,結果發現使用單獨雌激素療法對女性健康有正面益處。以2011、2012年資料為例,使用單獨雌激素的女性比安慰劑組,十年間每年的死亡數都比較低,且乳癌與心臟病的風險也是相同情形。研究認為如果這個族群的女性使用單獨雌激素療法,可以在過去十年間避免掉5萬個死亡數。
然而,WHI的研究者卻指出該研究沒有思考所要驗證的假設是否合理,僅拿2011年WHI報告中的其中一個研究所推測的可能死亡數據,然後再進行計算就得出那樣的結論,這是非常不可信的。同時也不應適用於臨床實作上,目前還沒有任何一種藥物可以宣稱能降低停經女性的死亡風險。WHI方面並告誡媒體報導在擁護這樣的研究結論前,應先審慎評估其證據力。
WHI另一方面也提醒,WHI所研究的族群是停經後女性,並且,50歲以上子宮已切除的女性不應定期服用雌激素療法。但這樣的結論不適用於在40或45歲進行子宮切除或因手術停經的女性身上,根據目前研究,對半數以上因手術而停經的年輕女性來說,雌激素的效益是大於風險。
資料來源:美國公衛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Medpage
+ read more
2013-07-09
醫美亂象頻傳 密醫盡速法辦!
日前媒體報導,一名女性為了讓自己在婚宴當天更美麗,上月由知名診所諮詢人員推薦進行額頭、眉心施打肉毒桿菌療程,不料術後左眼皮嚴重下垂,變成極誇張的大小眼。
近來醫美醫療糾紛頻傳,抽脂死亡、隆乳變釋迦奶,現在連被視為相對安全的微整型都出問題。台灣女人連線對醫美亂象非常關心,於今年初進行醫美產業的訪查行動,我們發現,醫美產業的行銷手法及告知同意是醫美糾紛非常重要的原因,幾乎所有的醫美診所都會聘用沒有醫護背景的「諮詢師」或「顧問」等行銷人員來進行醫療的診斷與告知同意的執行。這些諮詢師會對前來諮詢的民眾提供醫療說明,並且評估判斷民眾需要何種醫療服務,如:諮詢師只用目視或觸摸就評估BMI值約20的訪查人員需要抽脂,而且只會推薦自家專門的抽脂療法,更嚴重的是,諮詢人員只強調很安全、醫師技術很好、沒發生過事故等,完全不談醫療的風險與副作用。另外,我們也接到不少民眾申訴,表示他們在簽訂契約或手術同意書時,醫師並沒有告知應有的資訊,以為療程很安全沒有副作用,同時,被診所人員的行銷話術誘導,以為同意書只是「例行」的程序而忽略審閱期之行使。
醫美診所將醫療當成商品行銷,如:白磁娃娃、纖纖美腿,為節省醫師的人力與時間,聘僱「諮詢師」或「顧問」推銷這些醫療服務,然,根據醫療法,諮詢師提供醫療諮詢、診斷或建議是「密醫」、「密護」的行為,這些違法的密醫、密護及留容密醫、密護之診所皆須移送法辦!為了保障女性醫美就醫安全與權益,衛生署對醫美診所聘僱「諮詢師」、「顧問」等非醫事人員提供醫療建議及診斷之密醫、密護行為應嚴格查緝。
在商業利益掛帥下,醫美已被當成商品在販售,雖然醫美的醫療行為目前已受到醫療法的規範,但對於非醫療疏失、醫療傷害以外的眾多消費爭議卻難以適用,因此政府對於醫美是否應納入消保法精神進行規範,應儘速召開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以保障民眾醫美的就醫及消費權益。
(本文刊登於102年7月9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原址瀏覽數:50663
+ read more
2013-05-28
婦團要求建構美容醫學安全友善環境
台灣女人連線於5月28日世界婦女健康行動日辦理「第十六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蓮及金門等地的婦女團體紛紛聚集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針對今年主題「建構美容醫學安全友善環境」進行討論並提出9項宣言,當天與會團體的共識包括:美容醫學處置如果未確立對未成年人安全、有效,政府就應規範不得在未成年身上施行,針對醫美資訊不全的問題,則認為衛生署應於官網成立「美容醫學」專區,提供醫美技術、產品、儀器、院所以及不良事件通報系統分析等相關資訊,另外,鑒於醫美非以治療疾病為目的,而是購買醫療改善外觀,因此除了醫療行為,也牽涉到消費行為,因此政府應透過辦理公聽會等方式凝聚社會共識,確立醫美服務的提供與購買是否同時適用醫療法與消費者保護法,讓民眾也能獲得消保法的保障,此外,對於目前整體安全性不足的醫美產業政府應進行全面檢討,提出報告並制定強制性醫美安全管理政策,而非僅由民間提出鼓勵性的品質認證。
下午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與林淑芬委員帶領與會團體代表拜會衛生署,由林奏延副署長及相關局處代表接見,對於本屆宣言林副署長承諾美容醫學專區及辦理公聽會都會交付辦理,針對其他建議也會提至美容醫學諮詢委員會研議,並允諾該諮詢委員會將邀請對此議題關心的婦女團體代表擔任委員,達到女性委員超過1/3的比例原則。會中與會團體並針對各地觀察到的醫美現象向副署長提出報告分享,期望衛生署能積極提出對醫美亂象的安全管理政策,以提供女性安全友善的醫美環境。
完整行動宣言請見:http://www.twh.org.tw/event_word.asp?moveid=00233&movecatid=00002&movecatnm=528世界婦女健康行動日&movecat2id=&nouse=1751
+ read more
2013-05-28
第十六屆婦女健康行動會議--建構美容醫...
第十六屆婦女健康行動會議
-建構美容醫學安全友善環境-
行動宣言
2013.05.28
近年美容醫學興起,在商業利益掛帥下產生許多亂象:醫美廣告無所不在,誘使國人過度重視外在形象;各式療程項目琳瑯滿目及醫療效果誇大,使民眾無法獲得充分資訊,導致術後效果常與期待有落差而產生糾紛,甚而造成身體損傷。為了瞭解美容醫學環境的現況及民眾的期待,台灣女人連線於全台辦理了8場「微整形?危整形?醫美安全形不形?」座談會,針對女性對美容醫學環境的看法及需求進行了解;婦女健康行動網絡團體成員也展開醫美產業的調查行動;同時我們也從醫療儀器、產品及醫療技術的安全性,檢視政府對美容醫學的管理及政策,並據此提出政策建議,以避免不安全的醫美環境對女性健康造成傷害。在經過半年的行動,我們發現:
在醫美市場的競爭下,醫美廣告已經到達無所不在的氾濫程度,不論在捷運、公車、看版、網路、手機簡訊,生活中到處都看的到,其中不乏違法廣告,包括:診所促銷折扣、買療程送贈品;誇大醫療效果、行銷非適應症及未核准療效;購物台、部落客等非醫療機構也違法替診所宣傳;甚至媒體廣告新聞化等情況更是越漸嚴重。
再者,民眾獲得的資訊嚴重不足且偏頗,很多醫美診所是由諮詢師或顧問提供醫療資訊及診斷,其所提供的醫療資訊多為片面,常刻意忽略醫療風險與副作用,即使是由醫師提供諮詢,也常未善盡告知義務。民眾在簽訂契約或手術同意書時,往往會被診所人員行銷話術的誘導,而捨棄審閱期之行使,這種種的資訊不足,使民眾花錢卻反陷入未知的風險中。
而鑒於醫美是讓健康的身體承擔醫療風險的一種醫療處置,安全的醫療環境應是最基本的要件。然,我們發現,美容醫學不論是醫療技術或是微整形產品、儀器的安全性,常缺乏足夠的研究證據證實,例如:自體脂肪移植有極高的感染及失敗率;PRP自體回春療程尚無完整堅實之文獻證明;微晶瓷及雅得媚超過一年的長期安全性或有效性未知;玻尿酸、肉毒桿菌等針劑可能因保存不當而有變質、感染等問題,且長期、頻繁注射後會有哪些副作用目前也缺乏研究評估;美白針、消脂針等獨家配製的針劑成分不明,以及美容醫學儀器被使用在非適應症的用途,其安全及療效都令人質疑。
對部分未受過整形外科訓練的醫美醫師,要施行高侵入性的手術時,能否提供專業的醫療評估、適妥的診斷及安全無虞的醫療保障,我們也有疑慮,此外,因國內麻醉科醫師不足,許多醫美手術的麻醉是由執刀醫師執行,有些甚至違法使用麻醉護士;再者,也有美容師來執行醫療性皮膚療程的違法情事,而不論是醫師專業不足或非醫事人員違法執行醫療,都使得民眾就醫安全堪慮。
雖然,醫策會於2013年初提出「美容醫學品質認證」,訂定醫療機構認證基準及醫師資格的相關規範,希望保障民眾就醫安全,但此認證為民間自辦,非衛生署委辦的「官方認證」,缺乏公權力及公信力,根本無法落實保障民眾美容醫學就醫安全。
因此,對於建構一個安全友善的美容醫學環境,我們有下列的訴求
一、
政府應制定因應醫美多元廣告樣態的相關管理辦法,並加強違法廣告取締、提高罰則,以遏止醫美廣告氾濫。
二、
美容醫學之醫療院所應依醫療法規定,醫療諮詢及診斷應由醫事人員為之,政府對醫療院所內非醫事人員之諮詢師或顧問違法提供醫療諮詢,應嚴加裁罰。
三、
政府應邀請婦女及美容醫學專業團體訂定美容醫學相關處置或措施之知情同意書範本,內容應包含審閱期及醫美技術說明書的提供,並落實醫師善盡告知義務。
四、
美容醫學處置未確立對未成年人安全、有效者,政府應規範不得在其身上施行。
五、
政府應建立醫療機構及民眾之美容醫學不良事件通報系統,以改善美容醫學環境安全。
六、
衛生署應於官網成立「美容醫學」專區,提供醫美技術、產品、儀器、院所,以及不良事件通報系統分析等相關資訊。
七、
政府應凝聚社會共識(如開公聽會等),確立醫美服務的提供與購買是否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八、
政府應全面檢討醫美產業,提出報告並制定強制性醫美安全管理政策,而非僅由民間提出鼓勵性的品質認證。
九、
政府應加強宣導多元外觀價值及美容醫學就醫安全,以保障民眾的健康權益。
參與團體: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協會、仁仁孝道促進會、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北市社區婦女聯盟、台中市婦女發展協會、台中市環保義工協會、台中市沙鹿鎮婦女才藝推廣協會、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灣助產學會、花蓮縣洄瀾婦女權益發展協會、花蓮縣助產師助產士公會、社團法人金門縣婦女權益促進會、社團法人南投縣家長關懷教育協會、社團法人台中縣木棉花愛縣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台中市忘憂草女性成長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國際蘭馨交流協會、新北市保母協會、財團法人德光文教基金會、澎湖縣水噹噹婦女會、體育舞蹈運動協會、台灣女人連線等27個團體。
+ read more
2013-05-25
[記者會]「醫美亂象!沒有安全保證 何...
醫美亂象!沒有安全保證 何來品質認證!
會後新聞稿
美容醫學在商業利益掛帥下,產生許多亂象,違法廣告充斥、醫療資訊被隱藏、醫療安全不足,都嚴重傷害民眾就醫安全。今年1月到4月在媒體上就已有4件嚴重醫美醫療事故,其中一件甚至造成死亡。衛生署於今年初大張旗鼓地推動「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對整體醫美環境的不安全視若無睹,更大談提升美容醫學品質,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不僅如此,外界視為「官方認證」的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其實是由醫策會自營辦理的,該會並未接受衛生署委託,完全不是衛生署的「國家保證」!現在更有醫師表示要自組醫學會自辦認證,跟醫策會互別苗頭。衛生署不做安全保障卻奢談品質認證,是另一種醫美亂象。
醫美不安全一:違法廣告氾濫
林淑芬委員指出,違法的醫美廣告行銷到處充斥,診所大打促銷折扣、買療程送贈品等優惠吸引民眾,還大力宣傳非適應症療效的儀器及產品,甚至連非醫療機構的購物網站都在廣告販售醫療業務,還有部分診所遊走在灰色地帶規避法令。在政府對醫美廣告的消極管理之下,民眾易被誤導去施行不必要的手術,讓健康的身體暴露在可能無效且有風險的醫療處置中。
醫美不安全二:醫療資訊偏頗、不足
曾至醫美診所諮詢的辛同學也提到,她到三家醫美診所諮詢皮膚狀況,都是由諮詢師在幫看她的膚質狀況並建議該用什麼療程,但每間推薦的療程都不一樣,最後她還是不清楚自己需要甚麼樣的治療,她也質疑,這些諮詢師是否有足夠的專業替她診斷。而醫美診所由諮詢師或顧問提供醫療資訊及診斷,這不但已經違反醫療法,且我們也發現到諮詢師提供的醫療資訊多為不足,並刻意忽略醫療風險與副作用,即使是由醫師提供,也常未善盡告知義務。民眾在簽訂契約或手術同意書時,也常會被診所人員的行銷話術誘導,而捨棄審閱期之行使,使得花錢卻反陷入未知的風險中。民眾因無法獲得充分資訊,導致術後效果常與期待有落差而產生糾紛,甚至造成身心的傷害。
醫美不安全三:醫美技術、產品問題不斷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同時指出,醫美技術或是整形產品的安全性常缺乏足夠的研究證據,例如:自體脂肪移植有極高的感染及失敗率;PRP自體回春療程尚無完整堅實之文獻證明;微晶瓷及雅得媚超過一年的長期安全性或有效性未知;玻尿酸、肉毒桿菌等針劑有因保存不當而變質、感染等問題;長期、頻繁注射填充物後的副作用或後遺症也缺乏追蹤研究;而衛生署從未核准任何美白療效的針劑,但美白針卻充斥醫美市場。
沒有基本安全 哪有上位品質
對於種種的醫美安全問題,黃淑英表示,當前,對急速興起的醫美產業,歐美國家都提出全面嚴謹管理的政策。在英國,要求醫美業者自律的政策失敗,衛生部公布了研議一年多的醫美規範的立法框架建議,而我們的政府在面對醫美環境的不安全,沒有提出檢討及改善的規範,卻推行「自律性」、「鼓勵性」的品質認證,實為捨本逐末,更何況還是民間自辦的認證!黃淑英也質疑,若有民間醫學團體也效尤自辦認證,衛生署要採取何種態度面對?
針對上述醫美安全問題,衛生署醫事處許銘能處長回應,醫策會辦理的認證是與衛生署合辦,但對取得認證能否確定安全、有效則無法保證。針對諮詢師提供醫療建議及診斷的部分,已屬密醫之行為,留容密醫的醫療院所與密醫必須移送法辦。
但黃淑英理事長表示,據我們所知醫策會的認證非衛生署委辦,認證標章也沒有衛生署字樣,認證標準與程序都缺乏公信力與公權力,根本無法落實,且最基本的安全沒有確保,奢談品質認證只是緣木求魚。
因此,我們呼籲:面對國內醫美環境的不安全,衛生署應制訂全體醫美院所都要遵循的管理/監督規範,而不是任由醫美院所選擇要不要作品質的提升。
台灣女人連線也將在5月28日結合各地婦女團體召開以「醫療美容」為主題的「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會後將與立法委員林淑芬拜訪衛生署,提出建言,要求衛生署正視醫美問題,建置女性安全友善的醫美環境。
原址瀏覽數:48054
延伸閱讀
醫美認證金落漆品質政府不保證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