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記者會

2014-01-24
[記者會]「醫美認證金落漆 品質政府不...
美容醫學系列記者會(二)
美容醫學品質認證週年檢視
醫美認證金落漆 品質政府不保證?!
台灣女人連線、立法委員吳宜臻辦公室 聯合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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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衛生署為解決醫美亂象,宣布推動美容醫學機構認證,以提升醫療品質,並由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執行,鼓勵醫美醫療機構以自願參與的方式參加認證。政策實施已經一年,通過認證的醫療機構全台卻只有3%,即使是已通過認證的醫療機構,竟然還出現違法情事,衛福部卻誇言要提升醫療品質,民眾的醫療安全及品質難以保障!
政策推動無力 認證成效不彰
截至目前為止,全台大約有800家醫美醫療機構,但僅有43家提出申請醫美品質認證,計有25家通過,亦即全台申請機構僅5%,通過的只有3%。不僅全台多所集團式經營的連鎖醫美診所如韓風、愛爾麗、元和雅等未見參加,連設有醫美中心的公立醫院都未積極配合國家政策,43家有從事美容醫療業務之公立醫院,僅有北榮、中榮及高雄榮總有取得認證。吳宜臻委員認為,由上述種種跡象顯示,醫美品質認證政策成效不彰,根本無法落實醫美醫療品質保障之承諾。
通過認證仍違法 品質安全沒保障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更離譜的是,不但醫美認證通過家數寥寥無幾,就連已經通過認證的醫療院所,也出差錯!通過認證的醫療院所有2成(5家)違法施做未經人體試驗之療程(PRP);4成(10家)在網站上違法推出特惠活動或節慶專案廣告;另外,至少有2家醫療院所聘僱諮詢師違法提供醫療診斷,建議醫用者可執行之醫療方式。如果醫療院所連基本醫療法規和認證規範都無法遵守,怎能通過認證?又如何能保證醫療安全和品質?近日年關將近,有不少民眾可能會將年終獎金投入醫美療程,若連取得認證的醫療機構都無法信任,台灣整體的美容醫學環境與品質更令人擔憂!
對此,醫事司司長李偉強說明,醫美診所宣傳或施行PRP療程或美白針,皆已違反醫療法,專案優惠或促銷活動也已違反醫療廣告相關法規,針對通過的認證的25家醫療機構若有違法情事,經醫策會確認後將處暫時或永久終止認證。
醫美亂象充斥 政府應有積極作為
黃淑英理事長認為,政府推動醫美認證之立意良善,但從醫美認證這一年的落實情形來看,明顯違法之醫療機構卻可通過認證,顯示認證的審查機制有問題,有檢討與改善之必要;未來醫美認證政策能否擴大推展,提升醫美醫療品質,我們有極大的疑慮。對於當前醫美環境仍普遍存有違法廣告氾濫、諮詢師充斥、醫師未善盡告知義務等情況,我們認為政府除了推動認證制度外,應有更積極的政策來進行管理,因此我們呼籲政府:
一、加強醫療機構違法稽查:落實違法廣告及聘僱非醫事人員提供醫療諮詢之取締,並提高罰則。
二、公布違法醫療機構名單:政府應公布違法醫療機構名單及違法事項,讓民眾得以評估選擇。
三、落實告知同意機制:政府應訂定醫美定型化合約及手術同意書範本,內容應包含審閱期及醫美技術說明書的提供,並落實醫師善盡告知義務,以確保民眾就醫權益。
同時,黃淑英理事長也呼籲民眾,若醫療機構有違法廣告或由諮詢師提供診斷建議之情事,務必拒絕消費,並主動向當地主管機關檢舉,以避免發生醫療糾紛,保障自身權益及安全。另,台灣女人連線為保障民眾就醫安全,落實對醫美政策的監督,有提供醫美不良事件申訴服務,若有民眾遇到相關問題,可撥打(02)3322-1340或來信TWL555@yahoo.com.tw。
延伸閱讀
醫美亂象沒有安全保證何來品質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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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投書] 2014/01/02 其實是醫院不想付加...
因為最後一批的護理人員回歸勞基法的正常工時,引起醫療院所的反彈,嗆取消夜間、假日門診。某報還報導有11萬護理人員受益,影響3千萬就醫人次。
其實,大多數護理人員,原來就已在87年納入勞基法。而急診、加護病房、手術房、產房等的護理人員則被納入勞基法的84條之一,不同於一般勞工,也就是不受正常工時「兩週工時84小時」的規定;延長工時,沒有加班費等。我當立委時,認為這是剝削勞工,圖利雇主的條款,就是在這樣的條款下,月薪24K的保全人員被要求一個月工作高達360個小時,還沒有加班費!成就了3家保全業者名列全台灣前10大營利事業。我召開公聽會討論勞基法修法,欲廢除84條之一。雖然最後84條之一沒有廢掉,但是多次的協商及壓力下,勞委會同意這些被納入84之一的護理人員分成兩階段落日,兩年內回歸一般勞工的待遇。所以,第二階段的落日,就是明天!影響面並不如某報所言。
在檢討勞基法84條之一的同時,因為護理人員的工作條件惡劣,我屢次在立法院質詢、和透過與勞工/護理師團體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改善及督查。99年健保基金編列8億給護理人員,沒想到這個專款並沒有用在護理人員身上,而被醫療機構用在買沙發、電腦上、護士服等。100年健保基金專款提高到10億,我繼續強烈要求衛生署要查核該專款的使用情形,以確保護理人員權益。101年專款提高到25億,102年為20億,明訂用在護理人力上。
醫療機構在有兩年的緩衝期、又有專款補助的狀況下,不作妥善的準備與因應,如今竟然還放話綁架、恫嚇人民、威脅政府,真是不可思議!其中一類最似是而非的說法:萬一手術房開刀開到一半時,碰到醫護人員要下班怎麼辦?醫護交接頻率高有一定風險;醫院安排人力恐失去彈性空間。其實,在新的規定下,開刀開到一半,護理人員不一定要交班,可以「加班」的方式繼續工作,和以前不一樣的是,以前以「責任制」包裝「加班」,不用付加班費,現在「加班」就是「加班」,要支付加班費!如果醫療機構為了賺錢,不想給付加班費而要求「下班交接」,造成醫療風險,是醫療院所的道德、倫理出了問題,而不是護理人員回歸勞基法的問題!如果護理人員堅持下班交接,醫院就要有一定完善的交接程序,避免風險的發生,留一個不願意加班的護理人員在手術房,決不是病人的福祉。醫療機構只要有心給醫護人員合理的工作條件,不用擔心沒有彈性的空間!
日前,一群爺們在慶賀「國際醫療中心」成立,大大吹捧「發展國際醫療產業,將促成經濟成長」時,醫療院所的老闆、各級醫院協會的理事長都歡聲附和、共襄盛舉,沒有人擔心大大開放國際醫療對國內醫療護理人力造成的衝擊,想繼續以「剝削護理人力」以創造國際醫療產業的發達,真是台灣的「經濟奇蹟」!!
(本文刊登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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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0
[記者會] 國家認證 『藥』命保證? 藥...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新聞稿
國家認證 『藥』命保證? 藥品PIC/S GMP認證也出包
繼本年8月30日,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下稱督保盟)與立法委員陳節如召開記者會,揭發市場上高達3841項藥品不符相關藥品查驗規定與藥事法,其中影響民眾重大用藥安全最甚者為應做「生體相等性(BE)」而未做之項目。歷經四個月,食藥署於102年12月3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其中33項必須重新執行BE試驗,仍有21項藥品待查。今日督保盟再度召開記者會,揭露此33項藥品竟幾乎都由通過食藥署藥品PIC/S
GMP或GMP優良品質認證的藥廠製造!簡直是國家認證,『藥』命保證!
PIC/S GMP品質出包,違規情節重大者應撤照
繼食品GMP、肉品CAS認證失靈後,藥品PIC/S
GMP品質認證也出包!PIC/S
GMP為96年12月19日公告實施之藥品優良製造作業規範,通過PIC/S
GMP認證者,其健保給付甚至高於沒有認證者,而103年12月31日止,若藥廠未能取得PIC/S
GMP認證,將無法在台製造銷售任何藥品。然而這個表面看似嚴謹的品質認證,卻無品質保證!督保盟發現食藥署此波公佈33項違規須重新執行BE藥品中,共計11家藥廠生產,其中竟有十家藥廠、高達九成一為藥品PIC/S
GMP或GMP品質認證藥廠,占總認證家數15.8%令人駭然!(截至12月24日止,食藥署認證之PIC/S
GMP藥廠總數為57家)依食藥署12月3日公布之資料對照顯示,PIC/S
GMP認證之9家藥廠分別為南光、五洲、瑞士、大豐、瑞安、永勝、美時、健喬信元醫藥生技、培力等9家,而具一般GMP認證者為國嘉製藥,另一瑩碩生技製藥則尚未取得PIC/S
GMP認證。其中南光化學製藥在33項藥品中更佔了13項,五洲則是7項藥品,分居一、二名。藥品PIC/S
GMP原本是優良廠商認證,如今卻成了違規大戶,有何品質、優良可言?國家認證不再是品質保證!
為保國人用藥安全,且建立PIC/S
GMP認證威信,督保盟呼籲,食藥署應比照食品GMP,對於違規情節重大者應廢止違規藥廠之PIC/S
GMP認證資格及標章,不應魚目混珠。督保盟也要求食藥署應立即向國人公佈,其餘未公佈之三千多個違規藥品之藥廠是否也有PIC/S
GMP認證,一併納入監視與撤證評估名單中,否則如何重拾國人信心?
應重新執行BE之藥品,應立即下架
12月3日食藥署召開記者會公佈需重新執行BE之33項名單,當日媒體普遍報導為『下架』,然而事實不然,食藥署於12月9日發函給健保署及各地衛生局、相關醫師與藥師公會與藥廠等,公文中認定此33項藥品雖『須重新執行BE試驗,以確認與變更前吸收無差異』,但『安全無虞』,除未依法要求『下架』外,僅提醒醫師『儘速替正在使用該等藥品之病人尋找其他適當之替代藥品』。因此導致健保署至今仍持續給付該等藥品,除少數醫學中心已自行停止調劑該等藥品外,此33項藥品至今仍在市場上持續流通,而其中高達27項已上市超過15年,醫療院所與大眾皆不知此33項藥品自何年起開始違規,民眾究竟吃下多少有療效疑慮的藥品。
應立即公布21項藥品查核結果
食藥署於12月3日記者會時,提及除33項藥品外,另有21項藥品正在查核中,據悉查核結果已經出爐,食藥署應立即公布此21項藥品之品項與違規情節,若有應執行BE者,應即立刻下架,且同時違反PIC/S
GMP認證者,比照前33項,納入監視與評估撤除PIC/S
GMP標章名單中。
為鼓勵國內製藥品質,通過PIC/S
GMP認證之藥廠甚至領有較優之健保給付價,甚至103年起欲實施『同成分、同品質、同藥價』之三同政策,如今卻爆發領取較好給付之PIC/S
GMP藥廠大量違規的情事,無疑以人民之健保費挹注違規廠商等荒謬情事。督保盟重申,法律不應有假期,甚至是選擇性執法。有療效疑慮便是有安全疑慮,療效不佳等同品質不佳,嚴重影響民眾健康與醫師診治,既然依法需重新執行BE試驗,食藥署應確立此33項與21項藥品之替代用藥明細,並即日起要求違規藥品立即下架回收,全國醫療院所停止調劑,當全民的食藥署!
經評估需重新執行BE試驗藥品清單
註:以下取自食藥署網站
為確保藥品之品質,防止藥品製造過程中可能產生之交叉汙染、及生產過程中誤用不當原、物料之情形,美國率先於1963年公佈實施藥品優良製造作業規範(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簡稱GMP),我國則於民國71年(1982年)頒布優良藥品製造標準,正式推動實施藥廠GMP制度。至民國96年12月19日公告推動實施國際GMP標準(PIC/S
GMP,即歐盟GMP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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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9
[記者會] 笨蛋,問題不在『波波』 醫院...
笨蛋,問題不在『波波』
醫院無視病人安全,醫療暴力的冰山一角
近日媒體報導高雄吳姓婦人因於阮綜合醫院就診,因醫院無視病人家屬九次呼救,導致病人死亡一事,然而錯誤絕非偶然,此案醫院或部分醫界企圖將問題推給醫療階級體系最下層的實習醫生,並且疑將輿論導向是因為波蘭實習生才出錯,加以汙名化最弱勢的病人有毒品成癮,為死因之一,完全轉移焦點,不見反省,企圖推諉卸責!此為長期制度性的漠視病人安全,是一種嚴重的醫療暴力,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與林淑芬立委於今日上午召開『笨蛋,問題不在波波』記者會,任何醫學系的實習生都一樣,依法不能獨立執行醫療業務,我們不允許衛福部與醫界長期漠視病人安全,衛福部應全面清查教學醫院是否違規濫用實習醫師,並應即日起取消違規醫院之教學醫院資格。
『波波』不是問題,問題是醫療暴力之一:強迫學徒變師父
實習醫生『不是醫生』,是『學生』!根據醫療法與醫師法相關規定,實習醫生(包含醫學系五年級、六年級的見習生clerk及七年級的實習生intern與醫學系畢業後六年內尚未取得合格醫師執照之人),都不能單獨執行包含診斷、治療及處方等醫療業務,必須經由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的指導及確認下,才能執行,更遑論單獨值班。因此問題不在是否為『波波』,在台灣,無論是國外的哈佛醫學院畢業生或波蘭醫學院畢業生,乃至台大醫學院等,即便實習醫生能力再好,都無從例外,依據相關法規,實習醫生必須於實習時佩戴相關證件以供辨識,病人甚至可以拒絕由實習醫生提供診治與服務,故,本案若報導屬實,該院確無主治醫師值班或僅由實習醫師隔空問診開藥,推給『波波』,無疑轉移焦點,企圖推諉卸責。
政府是最大幫兇!全台至少156家教學醫院,經由衛福部評鑑合格後,每年至少提供數千名醫學生實習,而實習醫生的品質與問題,衛福部卻長期漠視,任由許多教學醫院不負起教育責任,長期濫用實習醫生的廉價勞力,強迫『學徒立刻變師父』,不僅違法,更致病人於危險之中,重挫醫療品質與教育!根據台大林煜軒醫師的研究,在台灣的實習醫生每週必須工作近87小時,每月值班至少十班,平均在實習六個月後均出現身心症狀,如憂鬱或是心血管疾病症狀。而不幸的是,根據規劃,今年之後,此一制度將使缺乏實習經驗的醫學生先以考試取得醫師資格後,再進入醫院實習(即畢業後一年一般訓練(PGY)往前推一年),對病人安全之戕害更顯嚴重。
實習醫生難道會不知道依法、依能力不能值班也不能獨立執行業務嗎?難道不知道他們不能申報健保給付?身為醫療階級的最底層,在這龐大的共犯結構下,我們懷疑他們有選擇的權力和勇氣,這就是『醫療暴力』!
漠視病人呼救,醫療暴力之二:病人安全淪為口號
我們難以想像,是什麼樣的痛苦,讓病人家屬持續呼救九次?是什麼樣的弱勢,任病人家屬呼救九次,醫師都不願意到病榻診治?是什麼樣的制度,讓醫事人員漠視病人的安全?
病人的安全與福祉是醫事人員的首要之務,所有的醫事人員對於任何威脅病人安全的情況,都必須慎重以對,不可忽視,更不能包庇,無論是個人的品格或能力問題,還是系統制度性的錯誤,明哲保身的文化,難以保障病人安全!因此在醫療糾紛處理法立法之初,我們便呼籲各界應該關心制度如何在補償病人之際,更重要的是預防再犯的除錯機制,只可惜,醫療糾紛處理法對於保障病人安全、協助醫病釐清真相與預防再犯的除錯機制,都欠缺周延的討論,僅著重醫事人員是否除罪與除刑的議題上打轉。
本案令人心痛的是,病人生前是如此的弱勢與痛苦,醫院卻交由也是醫療弱視的實習醫生來診治,事後在死亡診斷書上面,更企圖以病人為海洛因成癮來汙名化病人,這種不做為與漠視病人安全的做法,是一種嚴重的『醫療暴力』!再度顯示病人安全已經在制度上、實質上淪為口號!
即日起檢討實習醫生教學品質,並取消違規醫院的教學醫院資格
犯錯絕非偶然!為保障病人安全,杜絕醫療暴力,督保盟與林淑芬立委共同呼籲衛福部,即日起全面清查全國156家教學醫院,是否有違法濫用實習醫生,『強迫學徒變師父』的情況,並同時檢討教學醫院的教育品質與制度;在尚未釐清教學醫院是否違反醫療法及醫師法,及是否以實習醫生之實卻假主治醫師之名詐領健保費前,為同時保障病人與實習醫生的權利,應取消違規醫院之教學醫院資格,並應協助本案之病人家屬釐清真相與取得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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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6
[記者會] 嚴懲醫療職場暴力 應於刑法...
嚴懲醫療職場暴力 應於刑法修正通案處理
為回應醫療機構之醫護人員之執業安全與尊嚴,免受不當暴力侵害,日前立法院社環委員會通過醫療法24條及106條修正案之初審,法略將『以強暴、脅迫、恐嚇等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者,處三至五萬元罰金之外,觸犯刑事任者,另行移送司法機關;毀損醫療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另對於對於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任何人對其施以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醫護人員死亡或重傷,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引發各界討論!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下稱督保盟)支持任何得以保全、保護及保障醫護人員執業安全的任何措施,並譴責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的暴力對待執業中的醫護人員,然而,為了建構更好的病人安全網絡與醫病信任,此一修法是否是最適當的作為?刑責是否有違比例原則?值得立法院進一步收集各方意見。
督保盟與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共同呼籲,為避免有新聞才有法律的『個案性立法』修法之負面效應,正視與嚴懲特定職場暴力,應由刑法中進行一致性規範,追求醫病關係和諧、確保病人安全是國家的責任,如此修正醫療法只會惡化醫病關係並進一步淡化雇主責任,無助保障醫護執業安全的修法目的!
職場暴力嚴重被忽視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指出,職場暴力已是目前全球勞工在職場上面臨的風險危害之一。2010年進行的第五次歐盟工作狀況調查則顯示,11%的勞工曾在過去一個月內遭受語言暴力;在過去一年內,4%的勞工曾被霸凌,2%的勞工曾遭遇肢體暴力,1%的勞工曾被性騷擾。而另根據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鄭雅文教授在「台灣受僱者職場暴力盛行率與健康狀況之相關」研究報告中指出: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2010年全國性工作環境調查,發現勞工在職場上遭遇暴力的盛行率高達9.35%,而女性的暴力風險又明顯高於男性。除了醫護人員之外,包含社工師、計程車司機等等在內,也是易遭受職場暴力風險的高危險群,特別是社工師。本次醫療法的修法過程,竟不見勞委會對於醫護遭受職場暴力的發言與看法,特別是今年六月甫通過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之修正案中,針對職場安全已增進雇主應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任由醫療法的修正案將對職場暴力的防範導向醫病對立的危險方向,令人相當遺憾與錯愕!
嚴懲特定職場暴力 應一致於刑法修正處理
許多特定職業在執行業務期間,若遭受到暴力等不當對待,將涉及危及廣泛、且不特定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其職場暴力之防範與救濟措施更顯重要,如醫護人員、社工人員、公務人員、公共運輸系統之駕駛等等,若發生在其執行業務期間,任何人以強暴或脅迫手段對其施以暴力,影響層面皆不僅僅是當事人本身,因此應予更周延的保障。倘此,就不會只是醫療法修正案的問題,只要有個案出現,我們就會不斷的面臨修社工師法或修其他法規等『個案性立法』的荒謬現象,也會形成諸如互相攻擊的兩造卻有不同刑責或罰則的窘境,實非社會所樂見!
我們呼籲立法院,為彰顯立法價值與品質,無論此類職場暴力是否皆應以公訴罪論處,要採重金行政罰鍰或是涉及刑責刑度之比例原則等,我們支持應在刑法中一致性統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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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4
賦形劑變更影響藥品吸收 食藥署要求33...
昨日食藥署公布33項藥品主成分與變更前的相同,但因賦形劑變更使藥品的味道、顏色改變,可能影響藥品吸收,因此須重新執行人體臨床試驗(學名藥上市前應進行「生體相等性試驗(BE)」,測試藥品血中濃度與原廠相較是否符合法規要求),以確認與變更前的吸收是否一致。雖然我們終於見到食藥署要將有安全疑慮之藥品重新進行BE試驗,但早在今年年初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與立法委員陳節如就已發現食藥署對藥廠放水,允許與許可證內容不符之藥品繼續販售的違法事實存在。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與立法委員陳節如於今年8月曾召開記者會揭發並檢舉食藥署於年初執行GMP查廠時已發現3841項學名藥的成分與許可證內容不一致的現象,卻未依法要求違規藥品停賣,竟仍於3月28日發文讓未執行BE之品項上市使用五年沒有問題即就地合法,上市五年內依法應停賣、下架之藥品還可享有兩年補做BE的期限、無須停售,讓全民成為實驗白老鼠,罔顧民眾用藥安全,因此要求食藥署應立即公布違規藥品清單並依法盡速下架。但食藥署要求藥廠提供登記資料並進行專家審查評估之進度緩慢,經過數月後直至昨日才公布應重新進行BE試驗之藥品。
而此次公布的33件藥品種類包括降血壓藥、止痛藥、氣喘藥等,台灣女人連線提醒,如有民眾正在服用這些藥品,應與醫師討論是否有替代藥品,以確保用藥安全。
*詳細須重做BE試驗之藥品品項請見衛福部公告
資料來源: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衛福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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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3
[記者會] 呼籲衛福部依法妥善使用健保...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呼籲衛福部依法妥善使用健保資源
針對本週五即將召開之健保會,民間健保會呼籲衛福部及健保署不要成為濫用健保資源的禍首。
衛福部『吃豆腐』,持續以健保費替代公務預算
本次健保會針對總額協商初步成果進行討論,西醫部門(含醫院及基層)提出一般服務之成長率,與付費者代表差異甚大(其中醫院部門提出之成長率為6.039%,付費者代表為2.311%;西醫基層提出之成長率為4.255%,付費者代表為1.062%),其協商決議均兩案併陳送衛福部裁決,在民眾所得倒退,且健保財務困窘、民眾自費增加的情形下,民眾無力負擔過高的總額成長率,民間健保會支持付費者代表所提之方案。然而,在此同時,我們卻也發現,總額協商中主管機關衛福部持續以健保費替代公務預算,讓健保成為衛福部小金庫,首先,很遺憾,即使藥物共同擬定會議做出不同意的結論,總額協商中仍讓原疾病管制署應編列之狂犬病疫苗一億元之年度費用,103年起納入健保給付,尤有甚者,政府持續對健保『吃豆腐』,在其他部門預算中,衛福部『交議』增列一筆22億『專款』,透過補助全國醫療院所擴充『企業型網路寬頻』,用來推動『病歷電子化』,而病歷電子化過去數年皆由衛生署以公務預算推動,有利用健保費偷渡公務預算之嫌。美其名為『鼓勵醫療院所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以避免醫療重複浪費,然此案卻未見長期以來各界呼籲推動IC卡改革之重要規劃,顯然『避免醫療重複浪費』仍然只是口號。若僅為補助醫療院所擴充設備,民間健保會強烈反對用健保費替代公務預算,此筆經費應由公務預算或醫療發展基金支應,呼籲健保會委員應該反對該筆預算,並且要求健保署即刻起編列推動IC卡改革之費用,才能解決醫療重複所形成之浪費。
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應增加居家照護比重
健保署為照顧急性醫療後期,需要復健的腦中風病患,自103年起推動『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病人得以獲取持續性照護6-12週,我們肯定此一計畫之試辦,能為腦中風之病患在黃金復健期,得到積極性照護、降低死亡率等。然資料顯示,急性腦中風之病患多在區域醫院以上層級就醫,且病患之黃金復健期為發病後的半年,而此計畫預計在『區域醫院』與『地區醫院』住院試辦,為免資源過度集中某一層級與病患住院期限過長,並使病患能於自宅熟悉的環境中,同時進行生活重建,我們建議,資源應用在對的地方,應將試辦計畫多數用於鄰近病患居住地之地(社)區醫院,並且增加居家照護(包含居家復健)服務,俾使本案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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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1
回應「《蘋果》探底 醫美諮詢師「看診...
蘋果日報於2013.10.20刊載一名女性至醫美診所進行溶脂,但診所只由諮詢師說明療程,醫師僅在手術當天簡單看診隨即手術,未料術後腹部及雙腿變得皮鬆肉垮、凹凸不平。該報記者於是喬裝客人到各醫美診所,發現各家都由諮詢師「看診」,並建議手術項目。
針對諮詢師違法看診執行醫療業務之情事,台灣女人連線於2013年5月25日曾召開記者會質疑,當時醫事處長表示,諮詢師提供療程建議已形同密醫行為,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醫事處並承諾針對諮詢師違法行為會嚴加裁罰。然經過近5個月的時間,諮詢師違法情況依然氾濫,透過蘋果日報的報導可知,其查訪的8家醫美診所,每家都由諮詢師解說、建議手術項目,其中更有4家表示於手術當天才會見到醫師。報導中的年輕女性便是在諮詢師建議下決定溶脂,在未獲完整資訊及醫師詳細診斷後即進行手術,導致術後發生不良反應,與原本期待落差太大而產生糾紛。
對於這些願意以自身經驗提醒大眾的受害者,我們著實深感敬佩與不捨。因社會普遍將醫美視為個人選擇,對醫美受害者較無同理心,網友對於新聞的評論更是極盡毒舌、傷人不淺,在此種不友善的社會環境下,要將自身經驗曝光需要極大的勇氣及強大的心理建設,才能面對如此被社會評價、檢視的二度傷害。而社會大眾卻能因為她的勇敢,開始關注與重視這個問題,同時也讓未來選擇使用醫美的民眾,獲得保障自己權益的知識。因此,我們呼籲社會大眾應給予這些受害者更友善的對待,才能真正使問題浮出檯面,進而檢視並改善醫美醫療環境。
此外,針對醫美診所聘請諮詢師行銷以降低成本的現象,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接受蘋果採訪時亦表示,在商業利益掛帥下,醫美已被當成商品在販售,雖然醫美的醫療行為目前已受到醫療法的規範,但對於非醫療疏失、醫療傷害以外的眾多消費爭議卻難以適用,因此我們呼籲政府對於醫美是否應納入消保法精神進行規範,應儘速召開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以保障民眾醫美的就醫及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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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3
[記者會] 人權倒退 健保竟拿重大傷病...
人權倒退
健保竟拿重大傷病病人開刀 影響百萬人
健保署竟拿重大傷病病人開刀!
健保署於102年10月1日起,為管控藥費,竟由中區業務組拿弱勢的精神科患者開刀,嚴格限制病人處方之日額藥費必須低於55元,一天藥費連一杯飲料都不如!其中包含第六類重大傷病之慢性精神病人,且涉及之精神疾病診斷從老人失智症、重度憂鬱、躁鬱症、精神分裂症、自閉症等十大診斷全數在列,若全台實施,影響百萬就醫人口,以行政手段限制病人用藥,無疑將病人逼入絕境、關回醫院,醫療費用不但不會減少,人權更嚴重倒退!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失智症協會、殘障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等於10月3日上午召開聯合記者會,抨擊健保署作法嚴重失當,違反全民健保精神及人權,呼籲健保署立即停止辦理相關措施。
日額藥費55元毫無根據,絕大多數病人將被迫長期住院
本次中區試辦方案中,依其規劃,病人診斷碼前三碼為290-299之病患(詳見附件),涵蓋層面從第六類重大傷病20餘萬人外,尚包含失智症、自閉症等需使用相關藥品之患者,全國年度就診人數約壹佰萬人,單僅中區就影響125000人左右。十類病患病情、用藥及治療需要不一,怎能單一而論?以特定醫院的病人藥品平均價55元台幣,要求所有醫院比照,簡直不可思議!!更是毫無科學根據。根據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服務之穩定社區精神分裂症患者藥費分析,每日藥費從38元至139元不等,若日額藥費被迫成為55元,無疑多數病人都會面臨毫無醫學根據的換藥潮,直接影響病情,而醫院或醫師為了符合健保署的要求,只能改回用先進國家甚至已經禁用的1950-70年代、藥物惡性反應強大的極傳統藥物,使病人社會功能急速衰退,被迫失去尊嚴,長期住在慢性療養院中,無法就學與工作。無疑是健保署逼穩定病人入絕境!
限制用藥,人權嚴重倒退
我國已於2009年宣布兩公約及施行法正式生效,其中健康權是作為人權的重要條件之一,而聯合國身心障礙人權公約第25條健康權中,更是明文保障所有身心障礙者必須與他人具備相同的高品質醫療保健服務,諷刺的是衛福部成立之初,除了成立心理健康司之外,本年8月28日部長甚至提出台灣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限藥政策完全背道而馳。因此,基於健康是基本人權、是自由權的價值,我們有必要對這樣威脅病患健康權益的政策提出質疑。我國84年實施全民健保,並且於91年將第二代抗精神病及抗憂鬱症等中樞神經藥物列為第一線給付,並且近年來加入失智症新藥後,使得病人的穩定治療開始出現契機,並且直接促成病人社會參與的能力,此舉無疑是開人權倒車!
頭痛卻醫腳!應進行減床,推動社區治療方案
此案表面看似節省醫療支出,卻會犧牲病患權益與增加健保給付。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與衛福部統計,全球先進國家均急速減床,每萬人口甚至低於3床,而我國精神科病床數與世界潮流推動之社區化,反其道而行,每萬人約10床,是先進國家的三倍,病人被迫長期住在醫院,導致台灣社區治療與服務模式無法推展。而健保支付標準中,在不包含其他治療項目與費用下,病房日額給付從714元至1186元不等,而病人日間照護與社區復健給付介於126-714元之間,即便加上日額藥費,都遠較住院給付相對具經濟效益。健保署頭痛卻醫腳,限制過低的日額藥費,不考量個別差異,卻反而將病人推向更花錢的住院服務中。而被降低日額藥費的病人,更增加家屬照顧的負擔,輕則必須以自費維持病情穩定,重則忍受病人發病住院。政府應該做的是進行減床,加速推動各項社區式服務,而不是拿重大傷病病人開刀。
我們呼籲健保署立即停止此一不當措施,以維護病人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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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記者會] 總額協商最大破壞因素:衛福...
總額協商最大破壞因素:衛福部濫權與不為
本週五與週六健保會將進行103年度、高達近六千億健保總額成長率與分配之協商,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下稱督保盟)於今日(2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總額協商的最大破壞因素便是衛福部本身。
衛福部的濫權與不為將成總額協商最大破壞因素,濫權包含102年公告之成長率違反協商結論、逕自將狂犬病疫苗納入健保給付、依醫學中心給付之醫院家數增加等等,不為則包含蓄意延遲實施DRGs、專案計畫超標又不落日、任憑護理費變成醫院私房錢、支付標準只增不減等等,影響數百億。督保盟呼籲衛福部應以人民利益為最大依歸,尊重健保會協商機制,勿將黑手伸進健保會,並籲請付費者代表堅守岡位,為人民看緊荷包!
衛福部慣以政策墊高總額,是屬濫權,影響數百億
衛福部慣以政策墊高總額,並且不經協商屢有前例,首先102年衛福部公告之總額成長率及專款均遠高於付費者代表同意之協商金額,明顯向醫院方傾斜,影響達80餘億,今年之後全部滾入總額成長基期。其二,日前衛福部宣布,現行由疾病管制署負擔之人用狂犬病疫苗,在全民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的反對下,仍欲強行明年一月納入健保給付,預估年需金額一億,無疑帶頭違反程序正義。其三,醫學中心家數上限雖未取消,然因衛福部朝向評鑑達醫學中心『品質』之區域教學醫院,依醫學中心給付,實則已然開放醫學中心上限,依健保署粗估此舉至少年增60億元。此三項政策性成長,不僅有違法疑慮,更影響總額超過150億。
健保改革停滯使自費攀升,近300億專案計畫變小金庫
原98年底公告99年實施之五年五階段導入DRGs(住院診斷關聯群給付),因醫界抵制,只施行第一階段,自100年應該逐年導入第二及第三階段等,外傳衛福部因第二階段所涉及影響之自費特材利潤龐大,使部分醫界堅拒改革,導致政策停滯不前,第二及第三階段之DRGs,更佔全部住院費用之22%(約390億),未能如期導入,不但無法改革混亂的住院給付,亦同時惡化民眾自費,顯屬不為。再,為人詬病多年之年度專案/試辦計畫均近300億,不受監督,猶如健保小金庫,其中諸多計畫均試辦十年左右,十年已累計二百餘億,皆未能落日,且部分如慢性B、C肝炎之試辦,甚至每年高達35億,超出協商金額約五成,早已超過試辦計畫之精神,影響總額點值;另如累計逾70億之住院護理費,年年編列25億,若不見積極監督醫院分配給護理人員之機制,形同給醫院私房錢。第三,支付標準之改革迫切,為反映五大科之艱辛,明年預計編列51億元改善急難症之支付標準,然而支付標準之調整卻向來只增不減, 對於支付標準中可能使利潤過高而誘導過度利用者,或對不良之治療方式、醫藥材等退場機制之評估,均不見提出,嚴重影響改革。
籲付費者代表堅定守護民眾權益
協商是健保法賦予健保會之實質權力,任何涉及給付、付費能力與被保險人權益有關的事項,均須經健保會審議。牽涉近六千億之健保總額分配機制,是影響民眾保費費率、支付制度改革、醫療品質等健保永續的最重要手段,督保盟呼籲衛福部應將自己視為『周處』,杜絕將手伸進協商,並且尊重協商機制,不應慣以政策指導破壞協商精神。督保盟
並呼籲付費者代表堅定守護2300萬民眾權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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