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避孕藥應不應該變更為指示用藥?」問卷結果

台灣女人連線

民眾對「事後避孕藥」轉類為指示用藥之態度問卷結果

 

2016年12月傳出食藥署計畫將「事後避孕藥」從處方藥轉類為指示用藥,換言之,當民眾需要事後避孕藥時不需向醫師取得處方箋,可直接在藥局或藥妝店向藥師購買。台灣女人連線長期關注「事後避孕藥」議題,與食藥署及藥廠有過多次討論,針對政策規劃與對藥物開放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提出疑問與建言。

為了瞭解民眾對事後避孕藥轉類為指示用藥的態度與看法,台灣女人連線在2016年9至12月進行了網路調查,贊成「事後避孕藥」轉類為指示用藥的民眾約佔七成。主要反對與贊成意見如下:

反對「事後避孕藥轉類為指示用藥」的主要理由有:

  1. 事後避孕藥屬荷爾蒙高劑量藥物,應由醫師專業評估個人是否適合服藥。
  2. 容易增加不安全性行為,使避孕責任落到女性身上。
  3. 容易因取藥方便而增加藥物濫用的風險

 

贊成「事後避孕藥轉類為指示用藥」的主要理由有:

  1. 因擔心被價值判斷而不敢透過醫生取藥,反而容易錯失服藥時機,或因採信偏方而傷身。
  2. 可避免非預期懷孕以及後續可能面臨的墮胎與未婚媽媽議題。
  3. 女性對自己的身體及生命應有自主權利

 

進一步思考

面對事後避孕藥可能轉類為指示用藥的政策,贊成與反對者皆有與女性權益有關之意見,著實兩難。但政府規劃相關政策時,應彙整各方意見並進行影響評估,而不是以幾項形同虛設的配套措施回應藥物濫用的疑慮。

 

「事後避孕藥」不僅是藥物議題,更是與民眾切身有關的「避孕議題」。政府應正視台灣缺乏完整安全性行為教育的狀況,而非用將錯就錯的態度面對台灣對事後避孕藥的需求,反而損及真正該保障的民眾權益,服務了廠商的營利需求。

 

問卷統計

贊成「事後避孕藥」轉類為指示用藥的民眾約佔七成,基本資料分析結果摘要如下:

基本資料分布

 

基本資料分析

性別:由於樣本以女性為主,因此僅分析女性,所有女性中贊成者佔七成。

年齡:各年齡組贊成者佔7成以上。

居住地區:東部及離島因樣本不足而不列入分析,南部贊成者5成,北中部贊成者約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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