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一生中可能會有一些需要使用緊急避孕方法的時候,例如:性行為中未使用避孕措施、保險套破裂或滑落等,當面臨這些狀況,女性可以在性行為發生後120小時(5天)內選擇使用事後避孕藥(morning-after pill)或子宮避孕器(intrauterine device)。以下將簡單介紹事後避孕藥及其禁忌與副作用。
事後避孕藥是透過抑制排卵、受精或防止受精卵著床的方式達到避孕的效果。由於卵子通常需要花6天的時間才能受精,因此事後避孕藥必須在性行為發生後5天內服用,但具體的時間規定會依類型而有所不同。事後避孕藥的類型主要分為兩種:含有左旋諾孕酮的藥(levonorgestrel pills)及埃拉(ulipristal acetate, ELLA),前者在性行為發生後72小時內服用,避孕效果可達89%;而埃拉則在120小時內服用可達85%的避孕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在發生性行為前服用事後避孕藥並不能發揮避孕效果。
此外,不論是什麼哪一種事後避孕藥,在台灣都需要有醫生開立處方籤才能取得,避免女性忽略藥物的禁忌及副作用。事後避孕藥的禁忌包括:懷孕、哺乳中婦女及對藥物有過敏者不應服用;埃拉與左旋諾孕酮藥不宜合併服用;有不明原因之陰道出血、肝及膽疾、妊娠黃疸之病史、乳癌、卵巢癌或子宮癌者,在服藥前應須與醫生謹慎評估利弊。副作用則包括:經期改變、乳房腫脹、暈眩、頭痛、肌肉痙攣、噁心及嘔吐等。最後,事後避孕藥不應被當作常規的避孕方法,因為它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能防止懷孕發生,若月經延遲則應驗孕以確認是否懷孕。
過去台灣女人健康網亦曾分享關於子宮避孕器及口服避孕藥的十大副作用的相關資訊,有興趣或需求者也可多加參考。提醒大家務必在使用這些藥材前了解應注意事項並主動與醫師共同評估利弊得失。
資料來源:Planned Parenthood、Mayo Clin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