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內閣 3 月 9 日批准了一項立法,該立法將廢除納粹時代禁止醫生提供人工流產信息的法律。
6月24日國會通過修法。
在修法前,德國的醫生可以說他們提供終止妊娠,但不得提供有關此類程序的任何進一步信息。
批評人士說,這項法律讓女性很難獲得有關哪些程序可用以及誰提供這些程序的信息。
司法部長Marco Buschmann在一份聲明中說:「這種情況是站不住腳的,執行終止妊娠的醫生最適合提供事實信息,但如果他們提供信息,必須害怕根據現行立法受到起訴。這在當今時代是不合適的。」
新政府在 11 月簽署的聯合協議中制定了取消該法律的計劃。
德國改了,那在台灣呢?
我國的刑法第 292 條明確規定,「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這樣的規定顯然有違醫療「善盡告知」的倫理以及人民有「知」的人權,應該是檢討脫離納粹式的時候了!
政府應保障生育自主
從技術上講,人工流產在德國完全是非法的。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是允許的,並且該程序必須在受孕後 12 週內進行。
德國婦女事務部長Anne Spiegel表示,自主的生育計劃是一項人權。德國有義務保護和施行這項人權。政府將成立一個委員會來討論生育自主的進一步問題。
編譯來源:REUTERS (2022.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