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合法!?衛福部你在急什麼?
文: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黃淑英2024.05.15
國民健康署(國健署)在13日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除了鬆綁人工生殖技術適用者,也納入「代理孕母」。國健署此舉令人震驚且不解。
首先,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違反了政治常規。一個負責任的看守內閣在新舊政權即將交接時,不會也不應去推動一個重大或有爭議的政策或法令。這是基於對新政府的尊重,因為新政府的國家治理理念及立場和舊政府不一定一致。
然而,再7天就是新政府上任,國健署卻在此刻急急忙忙推出20幾年來無法形成共識的代理孕母制度,這是因為有「業績」壓力?還是將新政府一軍,趕鴨子上架?真是令人難以理解。
其次,將代理孕母納入此次「人工生殖法修法」是罔顧社會對「脫鉤」的要求。在此次的修法有兩種討論,一為此次修法先處理人工生殖技術的適用對象,之後再討論代孕的問題;二為代孕納入修法。
代孕涉及委託者、代孕母及代孕子女的權益以及親子關係的建立,更影響人的價值、社會倫理,且與現行的法律多有扞格。議題的複雜性加上這20年來社會有諸多變遷,我們需要更多時間來討論、對話及研議,以形成是否要有代孕的共識。而擴大人工生殖技術適用對象對少子女化有正面的影響,且幾無爭議。若將兩個議題綁在一起,將延誤修法。因此,近30個婦女、勞工及社福等社團於年初連署召開記者會,要求將這兩者脫鉤,修法優先處理「人工生殖技術的適用對象」。在衛福部及立法院的公聽會中大多數發言也是支持脫鈎處理。
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健署至少應同時提出兩種草案版本—不納入或納入代孕—來回應社會。然而我們的國健署卻僅提出納入代孕的草案,完全無視社會對脫鉤處理的呼籲,豪不避諱地彰顯了行政的官僚與傲慢。
最後,代理孕母在國際間也一直是具高度爭議的議題。台灣要不要建立這樣的制度,必須是社會有充分理解,形成共識。一個負責的政府,應該提出「代理孕母」整體的評估報告,說明對當事者權益、性別、人權及社會倫理的影響,分析利弊,讓社會有充分的瞭解,再由立法機制做出最後的抉擇。
但是,近幾年來,國健署除了找學者專家閉門討論,開了兩次有預設立場的公聽會外,沒有提出任何相關的實證研究及政策評估報告,也不見和社會充分對話及溝通,然後就有了這樣的草案內容,真是不負責任!!
我們呼籲國健署回應民意提出沒有代理孕母章節的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讓有需要的女性都能早日使用人工生殖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