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管法新制上路!強化醫美管理 回歸病人安全

為了保障國人施行醫學美容的安全,去年12月衛生福利部欲修正醫美相關的法令。其中為了限制「直美醫師」未經過畢業後尚未經過2年一般醫學訓練就直奔醫美就業,引起社會的關注及爭論。

 

經過多次的溝通,衛生福利部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法)修法,針對醫學美容手術與特定醫療技術建立更完整且具體的管理規範,回應多年來醫美市場快速擴張、風險卻未被有效控管的爭議。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

 

新制明確依風險程度分為三類,並界定各類美容醫學處置內容:美容醫學處置包括雷射、電波等光電治療及玻尿酸、肉毒桿菌素等針劑注射;一般美容醫學手術涵蓋眼、鼻、胸、腹、生殖器整形,以及植髮、削骨、拉皮、抽脂、自體脂肪移植等改變身體外觀之手術;特定高風險醫學美容手術則包括削骨、假體隆乳、中臉或全臉拉皮,以及單次抽脂量達一定標準以上之手術。

 

BYE-BYE「直美醫師」

依新規定,施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之醫師,應完成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一般醫學訓練),且完成相關訓練課程至少三十二小時,並取得證明。此後,每三年應接受特定美容醫學處置繼續教育課程至少二十四小時。

 

此外,美容醫學手術僅限9個部定專科醫師得以施作,包括外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骨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科及皮膚科。過去已實際執業卻未具備專科資格者,將適用「落日條款」,須於一年內完成補訓學分,並提出約32例既往手術實績,經審查通過後才能繼續施作,否則一年後不得再執行美容醫學手術。

 

新制也要求醫療機構必須具備完善的麻醉、人員與急救設備,施行全身麻醉者更須建立緊急後送或轉診機制,若發生醫療事故,須依法通報與處理,以強化病人安全與權益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新制明文禁止為未滿18歲者施行非醫療必要之美容醫學手術,避免青少年與年輕女性在外貌壓力下過早承擔不可逆的健康風險,展現保障女性健康與身體自主的制度意圖。

 

台灣女人連線對此次修法表達肯定,認為這是遲來卻必要的一步。長期以來,女性身體被視為市場商品,高風險醫美在監管不足下迅速擴張,相關風險卻多由女性承擔。此次修法透過制度明確劃線、提高門檻與限制對象,清楚傳達「女性的健康不應再為市場讓路,女性的生命安全也不該成為產業蓬勃的代價」的國家立場。未來,台灣女人連線將持續監督政策落實,確保制度真正成為守護女性與病人安全的防線。

 

 

 

看完這則文章你覺得?
實用
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