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與政策

【專題報導】糖尿病如何影響女性:症狀、風險以及其他
【專題報導】糖尿病如何影響女性:症狀、風險以及其他
當身體因分泌胰島素出問題而導致高血糖時,就被稱為罹患了糖尿病,且無論你的性別、種族或是年齡都可能會受到糖尿病的影響。 女性與男性雖然會有相同的糖尿病症狀,但女性也會經歷一些獨特的症兆。   依據美國的研究資料顯示,從1971年到2000年間,因為治療方式的進步,男性糖尿病的死亡率下降,然女性的糖尿病死亡率卻沒有明顯的改善,再者,有糖尿病的男性平均餘命比沒有疾病的男性減少了7.5歲,而有糖尿病的女性則減少了8.2年。而造成死亡率差異的原因包括了: * 罹患糖尿病的女性在血脂、血壓以及膽固醇的控制狀況比較不好。 * 女性糖尿病患的併發症,像是腎臟疾病或是沮喪等問題較難被診斷 * 女性常因其特有的心臟病症狀而無法獲得積極性的治療 而這些可能都是與女性荷爾蒙及發炎反應的性別差異有關   女性糖尿病的症狀 女性除了會與男性經歷相同的糖尿病症狀,像是:口渴、飢餓、頻尿、無理由的體重減輕或增加、疲倦、視力模糊等症狀外,女性還會有以下特有的症狀,如: * 陰道念珠菌感染或黴菌感染 * 尿道感染 * 性功能障礙 * 多囊性卵巢症候群(PCOS)   要特別注意的是,許多罹患第二型糖尿病的人並沒有顯著的症狀。   懷孕與糖尿病 如果你是糖尿病患者,但已經懷孕或想要懷孕,一定要與你的醫師討論如何管理自己以及嬰兒的健康,例如:你必須在懷孕前以及在懷孕期間追蹤血糖。   在妳懷孕期間,胎兒會透過胎盤獲取血糖以及血中酮體,若你的血糖過高可能會增加胎兒畸形的風險。   --妊娠糖尿病 約有9.2%的懷孕女性會有妊娠糖尿病。懷孕期間賀爾蒙會干預胰島素的運作,產生更多的胰島素,但有些女性依然會有胰島素不足的情形,而發展成妊娠糖尿病。   對於大部分的女性來說,妊娠糖尿病在生產後將會自行痊癒,但如果你有妊娠糖尿病將會增加第二型糖尿病的風險。     第二型糖尿病—女性的風險因子 美國衛福部婦女健康辦公室將以下的情況列為是女性第二型糖尿病的風險因子: * 超過45歲 * 過重或肥胖 * 有糖尿病家族病史(父母或兄弟姊妹) * 非裔美國人、原住民或亞裔美國人等 * 曾有超過9磅的嬰兒 * 曾有妊娠糖尿病 * 高血壓 * 高血脂 * 一周運動少於三次 * 有其他因使用胰島素所產生的健康問題,像是多囊性卵巢症候群 * 有心臟病或中風病史   治療 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常出現血糖控制不易的情況,可能是因為: * 女性因為月經週期、懷孕或更年期等因素容易有荷爾蒙波動的情形,讓血糖控制變的比較困難 * 有些避孕藥會讓血糖上升 * 女性身體的糖份會導致念珠菌感染   幸運地是,如果能確實做好一些步驟,就可以預防或延緩糖尿病的發生   --藥物 有些藥物可以有效控制糖尿病的症狀或是副作用,包括: * 胰島素治療 * Metformin成分之藥物—主要是透過抑制肝臟葡萄糖的生成,以降低血糖 * Sulfonylureas磺脲類藥物—增加胰島素的分泌 * Meglitinide格列奈類藥物—刺激胰臟分泌胰島素   --生活型態的改變 改變生活型態有助於糖尿病的控制,包括: * 運動及維持適宜的體重 * 避免吸菸 * 多吃蔬菜水果及穀類 * 監控血糖   --另類療法 * 補充鉻或鎂 * 多吃青花菜、蕎麥、鼠尾草、豌豆以及葫蘆巴籽 * 植物性補充劑   在嘗試任何新的治療方式前,要記的與你的醫師討論,儘管這些方式是自然的,也可能會影響你現在正在進行的治療方式。   --併發症 糖尿病會引發許多併發症,有些併發症女性患者須特別注意: * 飲食失調:有些研究指出女性糖尿病患者更容易有飲食失調的情形發生 * 心血管疾病:有第二型糖尿病的女性通常都已經有心臟病 * 皮膚問題:包括細菌或真菌感染 * 神經損傷:可能會有疼痛、循環損傷或四肢失去知覺 * 眼睛損害:可能會導致眼睛失明 * 腳損傷:如果沒有適當治療可能會截肢   觀點 如果你被診斷為糖尿病,無法治癒而只能控制症狀。最近的研究發現:患有糖尿病的女性約有40%會死亡,同時也發現有第一型糖尿病的女性比一般人的平均餘命減少約20年,而第二型糖尿病則減少10年。   雖然糖尿病無法治癒,但可以用許多方式,包括服藥、改變生活型態或來另類療法來控制你的症狀與提升健康狀態,但無論你覺得有多安全,在開始新的方式錢一定要與你的醫師討論。   資料來源:Health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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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生產事故救濟制度   
【政策】生產事故救濟制度  
     在婦女團體十幾年的努力下,2015年12月11日立法院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法案中要求政府編列預算,設置「生產事故救濟基金」作為補償因生產導致死亡或重大傷害之產婦或新生兒;如果事故發生在醫療院所內,要求醫療院所建立「除錯」機制,從生產事故中找到原因並修正錯誤,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同時為提升產科照護品質。   為什麼要有生產事故救濟制度? 一、生育是國家的大事 產婦生產時遇到的風險,包括她個人的體質(如:高血壓)、政府的不當政策(如偏遠地區沒有產科醫師),或是醫療端的問題,如:來自於醫院管理之系統問題、醫師的疏失或是醫療的不確定性。然而,生育是個人、家庭的事,更是國家的大事,當女性頂著生育風險,為了生出社會的人力資源、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時而發生事故,國家應給予相對的照顧。因此,我們認為國家應該設立基金承擔女性的生產風險。   二、生產易發生醫療糾紛,對婦女、家屬與社會造成不利  生產關係到母、胎兩個生命的安危及健康,使得產科面臨多重的風險,此外,因為生產不是疾病,一般人較沒有風險的意識,因此,比起其它科別,產科比較容易造成醫療糾紛。醫療糾紛發生時,婦女與家庭或無奈地屈服於醫療體系的強勢及專業詮釋權,或飽受曠日費時的訴訟之苦,遭受二度傷害;而產科醫師也常面臨非理性的抗爭與報復,不但會醫師採取防衛性醫療,也降低了他們及醫科學生從事產科的意願,嚴重影響產科之醫療品質。因此,由政府設立基金,補償事故婦女或其家庭,可減少醫生及產方之間因對立而造成的訴訟,亦可減少防禦性醫療,促成生產回歸自然的過程。   近幾年來,嬰兒出生率不斷下滑,日前政府公布的數字已降至1.1,遠低於歐美國家。政府在制訂各種促進生育措施的同時,應正視女性生育相關的風險,並予以保障。   甚麼是生育事故救濟制度 * 國家設置基金採「無關過失」原則承擔婦女生產風險 由於生產是國家的大事,而婦女生產有其不確定之風險,國家應承擔產婦之生產風險,給予照顧。因此,國家應編列預算,設置基金,如果產婦生產時,發生死亡或重大傷害,無論是發生在醫療院所內、就醫途中或是家中,國家都即時給予補償。   * 醫療機構落實「不責難有責任」的除錯機制 若事故發生在醫療院所,當產婦/家屬申請救濟金,則不得再提起民、刑事訴訟,不追究醫療行為是否有錯誤/疏失,但要他們負起「除錯」的責任,亦即需對生產事故進行「根本性原因分析」,並制定改善方案,修正可能是醫事人員的疏失或機構系統性的錯誤,避免憾事再度發生,以提升產科照護品質,建立產/醫夥伴關係。   而為確保醫療院所落實除錯機制,「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亦明定政府應檢視醫療院所是否有執行改善方案,對於生產事故亦可進行原因分析並要求醫療院所改善,善盡監督角色之責。    婦女團體對於生產事故救濟制度的看法   * 一、法案精神應為「補償」而非「救濟」 如果是救濟,相當於是一個社會福利的概念,所以政府則無立場限制人民的訴訟權利,如: 「藥害救濟法」沒有阻卻領取救濟金之民眾對藥商的訴訟。但是,如果是補償,國家同時已經承擔了政府、產婦以及醫療端的責任,因此,政府有立場限制民刑事訴訟。   然「生產事故救濟條例」規定領取補償金的民眾,不得提起民刑事訴訟,希望藉由醫院內部除錯機制代替外部懲罰,其精神應為「補償」而非「救濟」,故法案名稱應為「生產事故補償條例」較為適宜。   二、生產事故救濟懷孕週數不宜明定 目前條例中因重大先天畸形、基因缺陷或未滿三十四週早產所致胎兒死亡(含胎死腹中)或新生兒之不良結果不給付,然以目前立法院的運作狀況,立法與修法都曠日廢時,若於條例中明訂生產事故補償範圍,未來不論是要擴大或縮減給付的範圍,勢必都要修法,造成無端困擾。因此,一般對於給付範圍都會授權行政機關訂定辦法,而辦法通常由以醫師多數組成的委員會來決定,所以在母法中不宜訂定懷孕週數。                 初版:2004/10/17    延伸閱讀 世界首例!保障婦女生產風險,台灣做到了 衛福部「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  [記者會]等待12年了 不要再讓母親希望落空--請盡速通過生產風險補償條例 [記者會] 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 婦女生產安心 [記者會]拒絕孕婦再當人球!政府應儘速設立生育風險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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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疾病,男女大不同Q&A
心/血管疾病,男女大不同Q&A
全文下載     我們為什麼要重視女人的心/血管疾病? * 因為心/血管疾病一直都被認為是男人的疾病 * 女人都很擔心會罹患婦癌,但不知心/血管疾病是女人健康主要的殺手 * 一般人不知道男、女在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和臨床表現上很不同,常以看待男性病患的方式來看待女性病患,易造成女性病患的誤診或延誤就診,危害女性生命。   Q1:心/血管疾病是男人的疾病嗎? A:除了癌症,心/血管疾病是女性最主要的死因。雖然女性心/血管疾病平均晚男性7-10年發生,但是女性壽命平均比男性多6-7年,因此,女性承受疾病的風險或罹病的期間其實與男性是一樣的。所以,女性也應重視心/血管疾病。   Q2:婦癌是女性健康最大的殺手? A:每年女性死於心/血管疾病的人數是死於婦癌的4倍左右,以103年為例:死於婦癌(包含乳癌、卵巢癌、子宮頸癌)的女性有3,259名,死於心/血管疾病的女性是12,670名。因此,心/血管疾病其實是女性健康主要的殺手。   Q3:男性及女性在心/血管疾病上有何不同? A:女性因為其特殊的生命經驗如:更年期、懷孕,或是因為某些女性居多的疾病,如:紅斑性狼瘡等,和男性有不同的疾病風險。此外,因為生理結構的差異,男女的心/血管疾病在臨床上的表現也不一樣,例如症狀、藥物反應等。而社會文化因素造成的心理壓力也是不可忽視的風險。   Q4:更年期會讓女性承受哪些心/血管疾病風險? A:進入更年期的女性由於生理、心理及生活等方面都經歷著相當大的改變,往往面臨多重的心/血管疾病風險。在生理方面,由於雌激素濃度降低,導致血管硬化、血壓上升[1];此外,更年期也是女性罹患糖尿病的好發年齡,而女性糖尿病患者罹患心臟病的風險是男性患者的7倍。在心理方面,因為生活中各種變化,如離開職場、照顧年邁雙親或空巢的問題等,無形中加重了心理壓力,容易使動脈變硬而血壓上升,進一步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2]。    Q5:懷孕會讓女性面臨哪些心/血管疾病風險? A:懷孕時女性可能會罹患妊娠高血壓、妊娠毒血症或妊娠糖尿病,使其未來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大幅提升。文獻指出,有妊娠高血壓的女性未來罹患高血壓及早發性心臟病的風險會增加;有妊娠毒血症的婦女罹患冠心病的風險是妊娠中血壓正常者的2倍[3]。   Q6:女性居多的疾病會影響其心/血管疾病風險? A:乳癌及自體免疫疾病(如紅斑性狼瘡、類風溼性關節炎)幾乎是以女性患者為主,而這些疾病往往與心/血管疾病有關。依據文獻,紅斑性狼瘡患者的主要死因多是心/血管疾病[4],類風溼性關節炎患者罹患心臟疾病與心臟衰竭的風險是一般人的2倍[5],乳癌患者接受放射治療,因心臟位居其照射部位之後方,也會增加心臟病風險,如:動脈硬化、心包膜疾病或心衰竭等[6]。   Q7:男女在心/血管疾病的診斷上有何差異? A:因為生理及結構的性別差異,男女的心/血管疾病在症狀及檢測上會有差異。以冠狀動脈心臟病為例,一般出現的「典型」症狀為:呼吸急促、盜汗、左手臂或左下巴的痠痛、胸口悶痛等;而女性則常出現「非典型」症狀,如:噁心嘔吐、氣喘、背痛、視力改變、牙痛等[7]。在檢測心臟病時,通常會使用「跑步機」測試,但是女性檢測結果的偽陽性(40-60%)遠高於男性(20-30%),因此對女性來說並非很好的檢測工具。   Q8:男女在心/血管疾病的藥物上有何不同? A:研究顯示,男女對於心/血管疾病藥物的反應或效果會有差異,例如:阿斯匹靈可以預防男性心臟病,不能預防女性心臟病而能預防老年女性的中風[8];用來降低膽固醇的斯達丁(statin)類藥物可能增加中老年女性罹患糖尿病的風險[9];用來治療心臟衰竭的毛地黃製劑,女性服藥後,血中濃度較男性高,因此藥物副作用也較容易發生[10];而治療血管阻塞的支架,因為女性的血管相較於男性較為纖細,因此手術過程的風險比男性高[11]。   Q9:女性可以做些什麼降低心/血管疾病風險? A:當然,對於有高血壓、高血脂的人應該使用藥物預防,一般而言,改變生活的方式才是根本之道。飲食注意少鹽少糖、有規律地運動、不要吸菸以及不要工作過勞。更重要的是要對心/血管疾病有所警覺。許多文獻指出,女性缺乏警覺心就是最大的風險因素,因此不要忽視來自身體的警訊,並且應主動向醫療專業人士詢問心/血管疾病的性別差異以及女性特殊的疾病風險。   Q10:如何提升社會對於女性心/血管健康意識? A:越來越多的研究指出心/血管疾病的性別的差異,但這些資訊尚未被廣泛地知道,不利於女性健康。因此,世界心臟聯盟推動「GO RED FOR WOMEN」的行動,每年訂定一個日子,大家身著紅色衣飾,以提醒社會重視並關心女性的心/血管健康,目前已有超過50多個國家的團體響應。我們也呼應這個行動,訂定每年3月的第2個禮拜五為「為女著紅日」,邀請大家穿戴紅色衣飾,藉以提升台灣對於女性心/血管疾病的認知與警覺。       [1]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2015, Aug14)._Menopause and Heart Disease_ [News].Dallas, TX . Retrieved Sep 21,2015 from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http://www.heart.org/HEARTORG/Conditions/More/MyHeartandStrokeNews/Menopause-and-Heart-Disease_UCM_448432_Article.jsp#.Vjmh5bcrIdU [2]National Heart, Lung and Blood Institute. (2014, Apr21)._Who is at risk for heart disease?_[Informations].Bethesda, MD. Retrieved Sep 21,2015 from National Heart, Lung and Blood Institute : http://www.nhlbi.nih.gov/health/health-topics/topics/hdw/atrisk [3]A.H.E.M. Maas and Y.E.A. Appelman._Genderdifference in coronary heart disease_.Netherlands Heart Journal. 2010;18(12):598-602. [4]The Johns Hopkins Lupus Center.(2009, Jun30)._Cardiovascular System_ [Information]. Baltimore: Michelle Petri. Retrieved Sep 16,2015 from the The Johns Hopkins Lupus Center: http://www.hopkinslupus.org/lupus-info/lupus-affects-body/lupus-cardiovascular-system/ [5]Arthritis Foundation._RA and Your Heart: Clinical Evidence shows a direct link between rheumatoid arthritis and heart disease_ [Information]. Atlanta,GA:Dorothy Foltz-Gray and Kelli Miller. Retrieved Nov 10,2015 from Arthritis Foundation: http://www.arthritis.org/living-with-arthritis/comorbidities/heart-disease/ra-and-your-heart.php [6]The Economist explains. (2013, July31)._How can radiation therapy cause heart disease?_[News].Seattle: G.F. Retrieved Sep 22,2015 from The Economist explains: http://www.economist.com/blogs/economist-explains/2013/07/economist-explains-22 [7]Deborah, et al._Presentations of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in Men and Women_.J Gen Intern Med. 1997;12:79–87 [8]Jeffrey S. Berger, et al._Aspirin for the Primary Prevention of Cardiovascular Events in Women and Men: A Sex-Specific Meta-analysis of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s_.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_.2006;_ 295 (3): 249-348 [9]WebMD Health News (2012, Jan09)_Statins May Raise Diabetes Risk in Older Women._[News]:Salynn Boyles.Retrieved Feb 2,2016 from WebMD Health News: http://www.webmd.com/cholesterol-management/news/20120109/statins-may-raise-diabetes-risk-in-older-women [10]Tekoa L. King, Mary C. Brucker. Pharmacology for Women's Health. Jones and Bartlett Publisher.2010:427 [11]Monique L. Anderson, etal.S_hort- and Long-Term Outcomes of Coronary Stenting in Women Versus Men_.Circulation.2012; 126: 219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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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違法健保公告 彈劾毛治國院長
撤回違法健保公告 彈劾毛治國院長
繼衛福部104年自行提案修法,宣告補充保費扣繳上限全面提高、自砍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於健保經費之比例後,第三度於同年12月15日漠視健保會雇主、付費者及醫界代表全體委員的強烈反對,逕行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5條與73條修正案,放寬政府法定負擔保險經費36%之認列項目,並將其行政命令溯及既往至104年1月1日實施,政府欠費就地合法!由於多次自肥,實質降低政府保險財務負擔比率,健保會代表與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今日(5日)至行政院門口抗議,要求行政院撤回違法公告,並至監察院檢舉,要求監察院院長、同時也是健保開辦元年的衛生署長張博雅,應該立即啟動調查,彈劾帶頭違法的行政院長毛治國!   暗度陳倉,致健保經費年短收至少180億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涉及民眾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行政院本次在不顧健保會多次強烈反對下,自行以行政命令實質變更政府負擔比率,造成健保費率上升或保險支出減少之惡果,侵害民眾權利,實屬違法。行政院三番兩次踐踏健保會權責,第一波逕自公告補充保險費課徵下限全面提高,致健保經費短收42億;第二次毫無理由自砍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於健保經費之比例,由70%降為50%,健保經費再度折損至少66億;而今更在104年歲末,明知健保會強烈反對且隱瞞健保會下,暗度陳倉的將包含育嬰留停期間補助雇主之健保費、屬基金預算的經濟弱勢者保費補助等九大項補助措施,全部自行修正法規內含至36%中,更偷渡在施行細則修正預告之外的自肥「溯及既往」條款—政府義務減免追溯由104年1月1日實施!此舉使健保費短收高達至少72億,而往後只要政府不斷擴充補助對象,健保經費就會持續擴大短收規模,此三大惡狀,至少『嘉惠』中央政府每年短繳健保費180億!   不准百姓點燈!政府始終是健保頭號債務人     自健保開辦之初,政府不但在公共衛生或是預防保健等費用上,A走健保逾千億,且在應繳納給健保署之保費,習慣性的「拖」或「先墊後繳」。而一般民眾只要積欠健保費,政府便祭出催繳、滯納金罰鍰和暫停給付等三大措施,失業者與其眷屬長期以來繳納保費比受雇者偏高的事實,政府也無意改善。一代健保之時,由台北市政府等直轄市帶頭欠費近千億,導致健保借貸千億度日,如今歹戲拖棚,中央政府慷民眾之慨,以號稱『台北市條款』,修法免除縣市政府保費義務,在新制健保實施之後,頭號債務人竟然換成了中央政府,自102年至104年累計積欠健保費達627億元!如今更想一勞永逸,直接偷渡條款自肥,直接減免自己的保費義務,由始至終,破壞健保體制的、最會A健保的、不想健保永續的,就是政府本身!   政府帶頭違法,監院應予彈劾,違法公告應撤回     為避免人為與政治不當操弄,健保會日前才終在健保二十年之繼,建立健保費率的調整機制,而今卻是政府不願遵守這個可貴的機制!為抗議行政院及衛福部帶頭違法亂紀、自肥,部分健保會代表與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社福團體今日(5日)至行政院門口抗議,要求行政院立即撤回違法公告,並至監察院檢舉,要求監察院院長、同時也是健保開辦元年的衛生署長張博雅,應該立即啟動調查,彈劾帶頭違法的行政院長毛治國,讓健保回歸法制,健保不能讓少數官員操控,影響健保之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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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從性別觀點看健保
【政策】從性別觀點看健保
  背景 1995年3月台灣開始實施全民健保,1996年政府提出健保民營化政策的構想,引起社會非常大的討論。婦女團體擔心民營化後,將可能危及婦女的就醫權益,因而開始關心健保議題,並與其他社福團體、學者組成「搶救全民健保聯盟」,在各界壓力下,成功阻擋健保民營化政策,社福團體亦確立健保永續發展的基本立場--反對民營化、堅持總額。   2002年健保署為控制健保支出費用,實施總額制度。2004年醫界認為實施總額制度,導致醫療支付從原本1點1元變成1點0.8、0.9元,醫界不滿要求廢除總額聲浪不斷,行政院也喊出設立千億健保基金擬貼補醫界損失。眼見全民健康保險的重要財務調控機制—總額制度精神即將瓦解,且健保制度缺乏醫療使用者的聲音,台灣勞工陣線與台灣女人連線討論後,深覺民間團體應該再次發聲,因此結合長期關心民眾健康權益的社運伙伴,包括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殘障聯盟等十三個團體於2004年11月16日組成「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簡稱督保盟),針對健保重要議題提出民眾觀點。   自2004年成立迄今,督保盟定期針對健保各項議題舉行內部討論會議,每年舉辦年度會報,並透過媒體訪問、記者會及公聽會監督健保政策之執行,目前督保盟成員有三個團體為健保會第二屆委員。   一代健保 1995年3月台灣實施全民健保,提供醫療保健服務。主要是將公保、勞保、農保、軍保的舊有保險體系整合納入全民健保中,故採取依「職業別」6類14目作為保費計算基礎,不同職業別的人繳交健保費的自付比例、政府補助比例也都不同,眷屬則依附在投保人之下,與投保人繳交相同保費。這樣的制度造成了多眷口數負擔過重、失業者繳的保費比有工作者多的現象,違反「量能負擔」原則。   健保修法 健保匆促開辦後,社會一直有檢討、改革聲浪,2004年起,歷經百餘位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的討論,提出二代健保—以「家戶總所得」為計算保費之基礎,所謂「家戶總所得」是指取消職業分類,以每一家戶成員的總所得作為保費計費基礎,以達到「量能負擔」、「永續經營」 的目標。   健保開辦後,醫療支出大幅增加,健保署開始以調整保費、部分負擔等財務調控方式企圖解決健保財務問題,直到開辦15年後--2010年3月衛福部才宣布將進行二代健保修法,意欲改革保費收取方式,健全健保財務。   2010年4月立法院終於審議「家戶總所得」二代健保草案,然在12月7日院會表決前,國民黨團推翻原先規劃之「家戶總所得」制,而改以現行制度加上徵收補充保費的方式,在沒有任何民主審議的程序下,於2011年1月4日強行表決通過,並於2013年實施。   現行健保的問題 1.6類15目的問題 現制6類15目(二代健保將受刑人納入多一目),肇因於當時健保開辦前,台灣已有公保、勞保、農保等職業保險,在倉促上路前提下,以「職業」類別作為投保基礎,然卻產生許多不公平、不合理的問題。 一、虛擬所得導致多眷口數負擔過重:一般受雇者依其薪資投保,其沒有工作的眷屬,如配偶、父母和小孩則按人數(上限為3人)加計同樣的保費,沒有收入的眷屬要繳一樣的保費,這對眷口多又只有一份普通收入的人而言,負擔很重。 二、失業者負擔過重:失業者的保費以全國平均保費60%計之(目前是749元),形成失業者沒有收入卻要和收入4萬多的人繳一樣多的保費,違反量能負擔原則! 三、政府補助不一:政府針對一般受雇者補助10%,有工作而無固定雇主者(投保職業工會)補助40%,失業或無業者(投保區、鄉公所)補助40%,自營商、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沒有補助。問題在於補助40%的人口中有許多是地下經濟的人口或高收入者(如:退休月領6萬元的退休族),相當不合理。   * 補充保費的問題 所謂的補充保費是指除了現制的保費之外,如果個人有超過4個月的獎金、房租收入、股利及利息等收入,其金額超過5000元者及兼差金額超過基本工資者,需要繳交補充保費,其費率為2%,若單筆超過1000萬者最高以1000萬計算,例如有單筆利息收入10000元,需繳200元的補充保費。   觀其內涵,補充保費的所得項目違反水平公平。股利、利息計入,退職金、房屋等財產交易所得不納入;公司行號的商業租賃加計,排除住宅的租賃。其理由部分是選票的考量,部分是方便保費收取的行政作業,並不是站在公平的立場上思考。   「補充保費」是政府對於額外收入加收健保費,然「所得」對於每一個人的意義都不一樣,房租、利息對一些老人是賴以維生的所得,兼差是家庭負擔重者必要的所得,但是政府擅自給了一個「額外」的定位,並收取高於一般費率2%的補充保費。   另外,政府對於補充保費的收取,一樣有職業別差異,加入職業工會的人,工作所得收入都不用繳補充保費,但一般勞工只要有打工收入,就要課補充保費;有些退休老人領優渥的退職金卻不用繳補充保費,顯見補充保費的設計亦違反「量能負擔」之原則。   3.健保資源配置不合理的問題 藥價差是社會大眾對於健保資源浪費最為熟知的議題。藥價差的產生源自於健保給付醫院的價格高於醫院實際採購價,國際上一般藥價差範圍介於2%-15%之間,但依據健保署的調查,目前台灣的藥價差高達25%,顯然已屬於不合理藥價差。雖然健保局採取多項措施,如:同成分給付相同價格、逾專利藥五年內調降給付價格等,但在醫界長期「以藥養醫」的陋習下,藥價差問題仍無法解決。   再者,因為給付標準的不公平,造成部分科別逐漸式微的現象,以婦產科為例,健保給付剖腹產點數比割盲腸還要低、割陰道給付比割睪丸給付低等不合理現象,並導致婦產科醫師人力不足之現象。健保署雖已於102年支付標準調整方案中增加生產給付之點數,並於103年調整部分婦產科檢查與手術的給付點數,加上其他配套措施,暫時緩解婦產科人力不足之現象,然在健保資源配置仍然不公平的情形下,未來仍須觀察。   補充保費目前狀況 自2013年補充保費上路後,社會各界有非常多的批評聲音,因此,健保署陸續更改了相關規定: * 單筆所得下限從原先預定之2000元調高為5000元,105年1月1日起將再調高為20000元 * 兼職所得扣取由下限之5000元調高為基本工資   我們的主張: 一、支持「家戶總所得」,反對虛擬所得 家戶總所得的計費方式符合「量能負擔」之精神,可減輕虛擬所得對多眷口數弱勢家庭的負擔,解決同樣收入卻因不同職業,繳交不同保費之不公平現象。 二、反對差額負擔及過高的部分負擔 過高的費用負擔會造成經濟相對弱勢的女性就醫上的障礙,直接影響婦女就醫意願,損害其健康權。 三、要求健保資源公平有效的分配 不合理的醫療資源分配及不同科別間給付的不公平,將造成高風險的婦產科醫師人數逐漸下降,使得婦女的就醫權益受損。      初版:2011.08.24   延伸閱讀 拼湊當改革--粗糙立法民眾受害 健保給付不合理,婦女健康被排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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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美容
醫學美容
是美容醫學還是醫學美容?   近年在生物科技的進步下,發展出「美容醫學」這門學科。目前衛生福利部認定醫美就是「美容醫學」,純粹是醫療行為的一種型態;我們認為醫美並非以治療疾病為目的,而是與化妝、保養、按摩一樣,都是一種「美容」的方式,只是使用「醫學科技」達到目的。因此,醫美實際上同時涵蓋了醫師執行美容醫學的醫療行為,與使用者購買醫療服務做美容的消費行為,所以應同時受到醫療及消費者保護等相關法規的保障,並將名稱定義為「醫學美容」較為適妥。     現今台灣在美麗產業的龐大利益下,醫療服務早已被醫美診所當成商品,以商業行銷手法推銷販售,但衛生福利部卻仍未正視醫學美容與傳統醫療的差異性,僅將醫美視為醫療行為而未涵蓋消費行為,以至於產生許多醫療法難以管理之醫美亂象,不但使民眾在消費的同時無法獲得消費者保護法有的保障,更因此讓醫美使用者在醫用關係中居於極度弱勢的情況。   你可能不知道的醫美—    一、醫療產品和技術真的有療效嗎?安全嗎?     醫美雖然可以改變外觀,但同時也讓健康的身體承擔了不必要的醫療風險,而這些醫美療程不論是醫療技術或是微整形產品、儀器的安全性,都有臨床證據不足的情形,例如:     ━ 自體脂肪移植有極高的感染及失敗率;     ━ SVF(自體間質細胞)可提高自體脂肪移植的存活率,缺乏文獻證明;(違法)     ━ 使用PRP可達到自體回春之療程,缺乏人體試驗證實療效;(違法)     ━ 微晶瓷及雅得媚等隆鼻填充物,超過一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未知;     ━ 玻尿酸、肉毒桿菌等針劑長期、頻繁注射後會之副作用目前缺乏研究評估,且可能因分裝或保存不當而有變質、感染等問題;     ━ 美白針、消脂針等針劑成分不明,且衛生福利部從未核准訴求美白及消脂功效之針劑;     ━ 微整形的儀器常是非適應症的用途,例如:電波拉皮儀器原是做為外科止血用途、淨膚雷射儀器原用於低出血性組織切除。這些儀器被醫美使用在拉皮和美白等用途上,其安全及療效令人質疑;     ━ 國內麻醉科醫師不足,醫美診所麻醉多由執刀醫師執行,無暇兼顧麻醉狀態,增加手術風險;   二、醫師的醫美專業訓練夠完善嗎?     依據台灣的規定,醫師只要取得執照就可以執行各項醫療處置,包括醫美。所以婦產科醫師進行抽脂、小兒科醫師施打微晶瓷、眼科醫師做雷射除斑等,都是合法的醫療行為。然而在專業訓練的部分,台灣並無「醫美專科」的科別,因此除了「整形外科」及「皮膚科」在專業訓練上與醫美較為相關外,一般醫學教育中並沒有醫美的養成訓練。即便許多從事醫美的醫師會以自我進修的方式學習新技術,但在缺乏國家專業認定及管理的情況下,現行國內外各項廠商認證的訓練及取得方式,能否足以代表其專業品質,也令人質疑。 (若想確認醫師的專科背景,可利用衛生福利部「醫療資源管理-地圖資訊系統-醫事人員」查詢。)    三、醫美診所給的醫療資訊是真的嗎?足夠嗎?     坊間很多醫美診所聘僱諮詢師或美容顧問提供醫療資訊,並未經醫師診斷即直接向民眾推銷療程,他們多是透過話術提供片面甚至不實的醫療資訊,例如:強調「手術非常安全,傷口只有0.2公分」、「手術當天就可以回家甚至逛街」、「醫師技術良好,沒有發生過術後不良案例」等卸除民眾戒心以誘導消費,但卻刻意忽略醫療風險與副作用,讓人失去思考判斷的依據。     事實上,這些諮詢師或美容顧問直接提供診斷建議已經違法,即使是有醫事背景的護理人員,依法也不可擅自在未經醫師診斷及指示下提供使用者療程建議,因此只要不是由醫師提供診斷建議都屬密醫行為。     然而,雖然法律賦予醫師診斷及提供療程建議的權利,但即使是由醫師提供諮詢,也常有強調安全、技術良好並刻意淡化醫療風險等未善盡告知義務的情況。此外,有許多醫美診所醫師在手術前一刻才讓受術者看到手術同意書,並輕描淡寫的以執行行政程序為由,未詳細說明手術風險,便委由診所人員要求受術者在打勾處簽名,使受術者無暇詳閱同意書內容而喪失權益。    四、醫學美容真的如同他們說的那樣美好嗎?     在醫學美容興起之前,整形手術普遍被視為大手術,故多數人會因必須用健康身體去冒醫療的龐大風險而卻步。然,現今醫美科技發達,不但美容手術醫療技術提升,甚至還發展出「微整」的概念,以低侵入性、低風險的醫療處置來改善外觀,因而受到大眾的青睞,但使用醫學美容改善外觀,真的如外界及媒體大眾所看到的那樣美好嗎?    ━ 微整是美好的現在,還是崩壞的未來?     微整形雖號稱是低侵入性、低風險的醫療技術,但幾乎所有的微整形療程都非永久有效,然目前對於長期、頻繁施打是否會產生不良反應或副作用,及長期安全性等問題,都仍無完整的文獻資料說明。是以,在種種資訊不明的情況下,現在看似美好的微整新技術、新科技,是否會如同30年前也是新技術的小針美容,在未來的某一天開始崩壞?   ━ 美麗的成功案例是真是假?失敗的案例在哪哭泣?     為了行銷,醫美診所都會展示出各種療程的成功案例,秀出術前、術後的照片來說服大眾。然,這些術前、術後照片常藉由燈光、化妝或電腦修圖作假來吸引群眾,但在這些看似美麗成果的背後,其實也同時存在許多失敗的案例,即使風險再低的醫療處置,都會有失敗的可能,只是這些失敗的案例,醫美診所不敢說也不會說罷了。   ━ 主觀的美麗,由誰認定?     一般傳統醫療在治療疾病,可以很清楚的判別治療後疾病是否痊癒,但醫學美容的目的不是治療疾病而是改善外觀獲得美麗,而美麗是非常主觀的,很難有一個清楚的標準去認定。舉例來說,假設A女想整形成林志玲,最後卻像蔡依林,結果雖然都是美女,但不是A女原本想要的樣子,那這樣的手術算成功嗎?如果A女認為與原先預期的不同而不滿意結果,是醫師需要賠償?還是A女只能自認倒楣?     根據台灣女人連線於2014年5月進行的「醫學美容現況調查」顯示,有6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與預期效果不符就可能造成醫療糾紛,認為變得比施作之前更差會造成糾紛的比例更多達72.5%。然不論是哪一種,美與不美、滿不滿意、是不是比以前差,這些都是主觀的感受和價值,在醫療的過程中,並無契約白紙黑字去溝通或定義結果,僅有手術同意書確認了當事人同意承擔風險施做該項手術,因此在發生問題後,醫師口頭承諾的保證滿意,全都無法舉證以至於難以求償。    施作醫美之前應該注意哪些事情呢? 1. 了解廣告及行銷的本質,不要被行銷話術吸引而去施作不必要之醫療。   2. 一定要由醫師諮詢及診斷,拒絕由無醫師證照的諮詢師提供。   3. 若療程有麻醉需求,應確認是否有麻醉醫師進行必要的麻醉。   4. 充分了解醫美施術方式、流程、效果、效期、風險、副作用或後遺症等完整資訊,不要心存僥倖,確定自己可以接受與承擔手術風險、副作用或後遺症再決定是否施作。   5. 落實審閱期的行使,術前的溝通應包含風險告知、醫師承諾等,並盡可能於同意書中詳述,簽署各式同意書後也應取得副本做為保障。   6. 付費應索取有明細的收據,以確認醫療項目。   7. 醫美不是治療疾病,沒有醫療的急迫性,故建議應給自己多些時間思考,尋求第二意見,不要衝動決定。      最後提醒大家,誠如前言所提,醫美只是改善外觀的方式之一,不是追求美麗的唯一方法,因此決定要去施作醫美之前,請務必重複思考確認自己需求的必要,尤其是侵入式的醫美手術,因為醫美手術與其它美容方法最大的差異就是,一旦施做失敗,就永遠也無法復原。    延伸閱讀 PRP用在醫美合法嗎? 果凍矽膠隆乳 小心這些都是違法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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