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婚前守貞教育 擬入法〉之新聞回應—回歸真實經驗的...
台灣女人連線聲明稿
對〈婚前守貞教育 擬入法〉之新聞回應—
回歸真實經驗的性教育、正視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昨日報載立委楊麗環、林岱樺主張推動修正「優生保健法」第七條,要求國高中學校每學年至少提供四小時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並邀請所謂的「美國專家」來台參與「貞潔教育與生命尊嚴研討會」為這項法案背書。這些專家對於禁慾之後所建築的夢幻美好暢所欲言,並處處強調墮胎後遺症,但他們所不敢說的事實是,這項僅教導禁慾不教避孕的性教育政策早在美國本土飽受批評,而「墮胎會引起自殺潮」這樣的老話,也被最新的研究推翻。
根據英國愛滋雜誌Positive Nation
2004年2月的報導,在布希政府推廣下簽署「禁慾誓言」的年輕人,在一年內有60%已經毀約,其餘仍維持誓言的年輕人當中,一半承認有口交,但這些年輕人不認為口交是毀約行為。除了實際效果不彰之外,布希政府的禁慾課程內容宗教成分過重,甚至教導「自慰、觸摸生殖器就會懷孕」的錯誤訊息,更顯其荒謬之處。
此外,許多人以為女性在人工流產之後容易有罹患憂鬱症甚至引起自殺,但在今年十月的一項研究報告顯示這個說法並不正確。這項刊登在線上英國醫藥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的研究是由美國學者Nancy Russo 及Sarah
Schmiege所作,主要調查在1970-1992年間1,247位14-24歲第一次懷孕、且是意外懷孕的女性與之後憂鬱症的關連。當時的1,247位女性中有768位決定生下來、479位決定作人工流產。在之後幾年陸續與這些女性面談後發現,生下小孩的那一組女性,罹患憂鬱症的比例比當時有做人工流產的女性高。
相較於美國「不是禁慾便是濫交」這種對性如此單一的想像,瑞典的性教育則顯得複雜且務實的多。瑞典的性教育由該國性教育協會推動,他們的性教育課程肯定性所帶來的親密與愉悅,認為性或性取向不只是做愛或性行為、也不是生殖問題,性是「愉悅」與「身份認同」。要充分感受性的愉悅經驗必須有高自尊、對自己的身體、愉悅的感覺有足夠的瞭解;而性同時也是在尋找自己身份與認同時重要的探索。與其他先進國家相較,成功的性教育使得瑞典的青少女懷孕率、人工流產率與未婚生子人數都達到最低,但瑞典人並不以此成就自滿,他們還在持續努力促使該國成為更具性別平等的社會。
經由婦女團體的長期努力,使得台灣相較於其他亞洲國家,是一個對於女性最為友善的社會,當婦女團體還在努力建構一個更為友善的生育與性別環境時,政府卻在性教育與生育政策上打算複製美國的失敗經驗,甚至由於少數立委與宗教團體的運作,讓協助擬定國家政策的優生保健諮詢委員會成員必須被迫聆聽兩個美國所謂守貞教育專家傳教,卻聽不到遠在瑞典的真實多元的成功經驗。台灣是一個宗教自由的國家,我們不像美國有基督教的背景與包袱,一個國家政策的擬定,不應只遂行少數宗教人士所高歌的夢想,而忽略了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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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女性觀點看優生保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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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孕婦人權條款台灣第一!
日前,「菸害防制法」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中完成初審。會中通過:孕婦不得吸菸,否則必須接受戒菸教育,若戒菸教育不到者,則會被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此項條款雖有在場的少數委員提出反對的意見,但終不敵『胎兒無上的健康權』,而通過孕婦禁菸條款。若此法完成三讀,則將使台灣成為世界第一個立法對孕婦吸菸開罰的國家!
看的到『胎兒』卻看不見『孕婦』的雙重標準!
我們同意基於保護胎兒的立場,明定條文禁止讓胎兒吸入二手菸。由於孕婦吸菸有害胎兒健康,因此孕婦不應該吸菸。但相關研究資料指出:『孕婦每週暴露於二手菸害環境下大於35小時,其對胎兒的危險性,與孕婦每天抽1-5根香菸類似。』這表示環境中二手菸害對胎兒的影響,並不亞於孕婦吸菸。同樣嚴重影響胎兒健康的吸菸行為,法案中卻獨獨對孕婦吸菸行為做出規範,明顯不合理。
再者,台灣懷孕婦女吸菸人口之盛行率為4.6%;但卻有高達51.5%的懷孕婦女在家中會接觸到二手菸,且此數據還未包含職場或其他地方的二手菸害。由此資料來看,胎兒受到二手菸侵害,絕大多數並非是孕婦吸菸而來。然而此法只就比例極少的孕婦吸菸進行規範,卻縱容極大比例的菸害來源,是將胎兒遭受菸害的問題要求『子宮所有人』完全承擔!
此外,據研究報告顯示:二手菸對孕婦的傷害遠超過對一般婦女的影響,且越接近生產期傷害越大,並且罹患肺癌的風險也大為提高。二手菸對孕婦本身具有顯著且嚴重的傷害,但法條卻只看見孕婦吸菸對胎兒的傷害,看不見更多來自於他人二手菸,對懷孕婦女健康的危害!再者,回到保護胎兒健康的立法目的來看,胎兒的健康還是有賴於母親的健康才得以維繫,但此法如此忽視孕婦健康,更遑論可以周全保護到胎兒的健康。
孕婦吸菸入罪有侵犯基本人權之疑慮
國家法律的制訂必須符合公平正義,並以維護所有人之最大自由為原則。當我們要立法限制他人的行為時,因為涉及他人的人權與自由,因此必須要有相當對等的理由。根據研究指出「有90%的肺癌、15-20%的其他癌症、75%的慢性氣管癌及肺氣腫、25%的心血管疾病與吸菸有關。」大眾吸菸所帶來對他人的危害,比起孕婦吸菸造成早產、新生兒體重減輕等問題更為嚴重。但是本法草案卻選擇處罰孕婦吸菸,允許造成更大危害的大眾吸菸行為。此外,在目前尚未有明確的資料,顯示孕婦吸菸程度與造成胎兒明顯傷害的關聯時,此條款就已全面地禁止孕婦所有的吸菸行為。按照這種胎兒至上的邏輯思考,孕婦在懷孕後期時,從事性行為容易造成流產等問題,所以我們也該懲罰孕婦的性行為嗎?
且此項禁菸條款更暗示有菸癮的女子不可以懷孕,若要懷孕就必須要戒菸。但我們都明白戒菸不容易,且戒菸對有菸癮孕婦的心、生理狀況影響為何,以及戒菸的方式是否會對胎兒造成傷害等問題,目前也無法得知。因此驟然立法禁止孕婦吸菸,是否真能保障胎兒健康,仍有待商榷。
全球目前對於孕婦的吸菸行為皆是無罰責的規定,但是台灣卻要首開先例,將孕婦吸菸入罪,硬將『不當行為』視為『不法行為』來處理,無疑是不顧人權價值的作法。我們完全支持透過教育來宣導孕婦吸菸可能帶來的危害,但是如果要將孕婦吸菸行為入罪,此規定不免有效果失衡的疑慮。目前此法案將再次進入政黨協商,盼各界能針對此條款的規定再做審慎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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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生產
所謂”人性化生產”,就是深刻了解,並且尊重一個即將分娩的產婦,將其視為一個具有尊嚴以及能力的個體;而不是一個沒有感覺的生產機器,更不是一個承載嬰兒的容器。人性化的生產,也是意指著將待產的婦女以及其家人置於整個議題的中心,讓他們暸解並且對將發生的事件作決策。
如果一個社會的價值觀,因著貶抑女性的價值,而判定女體是不足的、不完美的,因而剝奪其參與生產的自主性,並且藉由醫療系統的介入,來削弱婦女發揮與生俱來的自然生產能力,對這個社會及女性而言都是悲劇。為確保婦女能夠有滿意的生產經驗,醫護人員應尊重婦女存在的重要性,並且尊重其價值,包括對懷孕婦女及其伴侶做充分的告知,讓她們參與生產計劃的討論,提供優質的生產教育課程,做好充分的準備。在生產過程中,不斷的給產婦及其家庭信心以及能量,提供支持與陪伴,這不僅僅能夠促使婦女更堅強有自信,更是強健社會家庭連結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
目前在台灣,生產是醫療化的。2010年行政院衛生署最新資料顯示,台灣剖腹產率高達35.97%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應低於15%)。在生產的過程中,躺在床上不得任意走動、常規性點滴注射、灌腸、剃毛、會陰切開、不得進食、用藥催生或引產、連續性電子胎兒監測……在台灣的醫療院所都被視為生產的常規作業流程。然而,世界衛生組織對於正常自然產孕婦的建議及許多其他研究都指出,在醫院中廣為使用甚至有些視為常規的醫療行為,不但帶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而且對低風險的產婦沒有任何的益處,反倒會增加她們的不舒適。
懷孕以及生產並非疾病,而是正常的生理變化過程,同時也是生命過程中一件充滿喜悅與祝福快樂的事。在分娩的過程中,對母親和嬰兒來說,由於當今醫療衛生的進步,安全的結果已不是問題,進一步要追求的應是如何避免生產中產婦所不想要以及沒有正當理由的醫療干預,並增加婦女及其伴侶的參與。如此一來,方能把生產的主控權及能量還給女人,創造出讓產婦安心、舒適又保有隱私及尊嚴的人性化生產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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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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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爾蒙補充療法
什麼是荷爾蒙補充療法(HRT)?
婦女進入更年期時,因為女性荷爾蒙分泌漸減、波動而引起不適,使用荷爾蒙來減輕症狀的療法。通常,荷爾蒙補充療法有兩種:單獨使用雌激素(雌激素補充療法)及合併使用雌激素與黃體素(複合式荷爾蒙補充療法)。一般而言,如果婦女之子宮已被切除,只需單獨使用雌激素,子宮保留之婦女則多使用雌激素與黃體素合併之荷爾蒙補充療法。
更年期要使用荷爾蒙的主要目的在於減緩「更年期症狀」,包括全身或臉部熱潮紅、夜間盜汗、失眠、陰道乾澀等。荷爾蒙補充療法過去常被長期使用於預防更年期以後婦女時常發生的骨質疏鬆、冠狀動脈心臟病等。然而,最近美國國家衛生院公佈之研究報告(2002,
2003
WHI)顯示,長期使用複合式荷爾蒙補充療法的風險大於好處,主要原因是增加乳癌和心血管疾病之發生風險;而單獨使用雌激素補充療法無法降低心臟疾病風險、並會增加中風機率,但不會增加乳癌的機率。
什麼是女性健康倡導計畫(WHI)?
由於婦女團體的遊說與國會女議員的批評,1991年美國國會決定撥款給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由「國家心肺血液研究中心」(NHLBI)進行全國婦女健康研究—婦女健康倡導計畫。婦女健康倡導計畫主要是瞭解更年期婦女死亡、失能與低落生活品質的原因,亦即瞭解心血管疾病、癌症及骨質疏鬆的危險因子及其預防策略。其中一個子計畫即是瞭解賀爾蒙補充療法與心臟血管疾病、乳癌等的關連性。
在進行5.2年後發現,長期使用複合式荷爾蒙療法將增加乳癌和心血管疾病之發生風險,且無法預防心血管疾病,但會降低骨質疏鬆及大腸癌的發生率,在已證實弊大於利且考量實驗者之健康,宣布停止該項研究計畫。
荷爾蒙補充療法可以改善健康相關的生活品質嗎?
2003年三月美國WHI研究指出複合式荷爾蒙補充療法對於更年期婦女的一般健康、活力、心理健康、沮喪或性生活沒有幫助。
荷爾蒙補充療法可以防止骨質疏鬆嗎?
美國食物藥品管理局核准荷爾蒙療法可以用來防止骨質疏鬆,然而骨質疏鬆的成因相當複雜,荷爾蒙的減少並不是唯一的原因。更年期婦女可以透過生活方式的改變幫助減少骨質的流失,如:走路、跑步、舉重等運動;低脂、高鈣、高維他命D的飲食習慣;攝取足夠的陽光及減少飲酒及抽煙。骨質疏鬆嚴重者,如果在評估荷爾蒙補充療法的風險與療效後,決定不使用荷爾蒙,也可以使用美國食物藥品管理局核准的一些非荷爾蒙藥品來防止妳的骨質繼續流失。事實上,要預防骨質疏鬆最好的方法應在女性年輕時就開始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以儲存骨本。
荷爾蒙補充療法可以預防心臟血管疾病嗎?
由於一些流行病學的觀察研究指出荷爾蒙補充療法可能有益於心臟血管疾病,2002年之前,荷爾蒙補充療法就被用於預防更年期婦女心臟血管疾病上。近幾年來,不斷有正反聲音出現,根據2002年7月美國WHI及HERS的研究報告,明確的指出荷爾蒙補充療法不應被應用於預防更年期婦女心臟血管疾病;2003年5月的追蹤報告更明確的證實此看法。事實上,1990年美國食物藥品管理局沒有核准惠氏藥廠申請PREMARIN用於預防心臟血管疾病,在其公聽會上,哈佛大學的史丹福教授說:「假如我們應用現有的知識,我相信,不需要雌激素,我們就可以減少90%的心臟病。」
荷爾蒙補充療法可以防止失憶嗎?
根據2003年5月美國WHIMS的研究報告指出65歲以上的婦女並沒有因為服用複合式荷爾蒙補充療法超過五年,而減少發生輕微認知障礙,其得到失憶症之比例為未使用者的兩倍;2004年6月又指出,單獨使用雌激素可能會增加失憶症及老人痴呆症的風險。因此,在此刻不宜為了改善更年期婦女的記憶、認知能力而使用荷爾蒙補充療法。
荷爾蒙補充療法會導致乳癌嗎?
根據美國2002年WHI研究指出,單獨使用雌激素並不會增加乳癌的機會,但是長期服用複合式荷爾蒙的婦女,罹患乳癌的機率明顯高於一般同齡層婦女,尤其是使用超過5年以上。2003年6月的的追蹤報告進一步證實:複合式荷爾蒙不但會增加乳癌得風險,使之惡化,
更影響乳房攝影的準確度。此外,2003年9月,英國的一項百萬婦女研究報告也有相同的結論。2010年10月美國醫學會期刊的研究報告也再度證實複合式荷爾蒙會增加乳癌的風險,且其死亡率也較高。此外,使用複合式荷爾蒙補充療法會影響乳房攝影檢查的偵測,進而導致罹癌婦女在被檢查出乳癌時,都已經接近末期。
目前國內未有相關研究,然國內婦女罹患乳癌的年齡層較國外女性年輕,因此,我們認為婦女應審慎使用荷爾蒙補充療法,且正在使用的婦女應定期進行乳癌篩檢。
荷爾蒙補充療法可以預防氣喘嗎?
2004年2月,美國內科醫學年鑑發表了一項從1976年開始的護士健康研究(Nurse’s
Health
Study)的分析,該研究追蹤121,700位30-55歲已婚護士,發現單服用雌激素的婦女當中,約有1%的婦女在晚年有發生氣喘的情形,其機率是其它未服用婦女的2.29倍,而服用複合式荷爾蒙的婦女也有類似的機率。2010年2月刊登於胸腔期刊的一份研究再度證實單獨使用雌激素會增加氣喘的風險,曾經使用或正在使用雌激素的婦女罹患氣喘的風險較一般婦女高54%,且對不吸煙的婦女和有過敏疾病的婦女來說,增加的風險分別為80%與84%,然此份研究結果認為複合式荷爾蒙補充療法與氣喘沒有相關性。
荷爾蒙補充療法會導致肺癌嗎?
2009年一份在美國臨床腫瘤學會(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的研討會上發表的研究發現,抽煙和使用複合式荷爾蒙補充療法都會增加非小細胞肺癌死亡的風險,因此,婦女不應該同時抽煙和使用荷爾蒙補充療法;而不抽煙的女性也應該要謹慎使用,畢竟荷爾蒙補充療法仍有其他的風險。
此外,2010年也有兩篇研究發現複合式荷爾蒙補充療法與肺癌有關,然HRT是否為導致肺癌的確實原因,需要更多的研究才能確定其兩者之關係。
荷爾蒙補充療法會導致卵巢癌嗎?
國外研究顯示服用雌激素超過十年以上的確會增加罹患卵巢癌的危險,至於更年期婦女長期使用複合式荷爾蒙是否會增加卵巢癌的發生率則尚無定論。然2009年一篇使用丹麥國家登記系統的大型研究發現,婦女只要使用過荷爾蒙補充療法,不論是複合式荷爾蒙還是單獨使用雌激素,也不論劑量與時間,罹患卵巢癌的風險都會明顯比一般女性高出許多,但是,罹癌的風險在停用荷爾蒙補充療法之後會逐漸下降,大約停用兩年之後,罹癌的風險會降至與一般婦女相同。
荷爾蒙補充療法可以改善聽力嗎?
美國羅契斯特大學醫學中心在2004年2月發表,服用荷爾蒙治療可能導致後更年期女性的聽力減退。
一項在64位年齡在65歲以上之婦女所做的研究顯示,32位服用荷爾蒙補充療法女性的聽力,比另外32位沒有服用荷爾蒙補充療法的女性弱,差約10-30%。由於參與研究的人數太少,無法將此研究結果應用在每個人身上。還需要更大型的研究來證實荷爾蒙補充療法與聽力之間的關係。但此研究的另ㄧ重點是警告婦女們服用荷爾蒙治療可能會有其他更嚴重的副作用。
什麼是植物性荷爾蒙?
植物性荷爾蒙是存在植物內的自然荷爾蒙,它和人體內的女性荷爾蒙不盡然相同,但是有些有類似的功效。我們所食用的植物中,超過三百多種含有植物性荷爾蒙,例如:蘋果、紅蘿蔔、茶、咖啡等,其中以亞麻仁及大豆含量最豐富。它可分為兩大類:異黃酮素(isoflavon)及木質素(lignan)。
植物性荷爾蒙能否替代荷爾蒙補充療法?
過去荷爾蒙補充療法一直用來減輕更年期婦女燥熱、盜汗等現象。2002年,美國WHI的報告提出荷爾蒙弊大於利的結論,婦女轉而求助於植物性荷爾蒙,如大豆或紅苜蓿(red
clover)等植物性荷爾蒙。然而,當前市面上所謂的植物性荷爾蒙健康食品多為植物的萃取物(extract),到目前為止,尚未有正規醫學研究證明這些植物性萃取物如何在人體內被吸收並轉化,因此它們是否能夠提供人體所需之荷爾蒙,以及它們的療效及副作用為何,尚未有定論。2003年六月美國一項研究報告指出紅苜蓿的萃取物對於盜汗或燥熱並沒有幫助。2009年美國的研究發現植物萃取的異黃酮(isoflavones)對減少骨質流失的影響並不大。因此,我們對植物性荷爾蒙持保留態度。事實上,植物性荷爾蒙也可經由豆漿、豆腐、芝麻、當歸、銀杏等食物獲得,並不需要昂貴的植物性荷爾蒙健康食品。
我需不需要使用荷爾蒙補充療法?
首先,你要問自己為什麼要服用荷爾蒙?如果你是因為不舒服的更年期現象或症狀而想服用,你可以有這樣的選擇,但需要檢視自己的病史、家族病史來評估是否適合使用及使用劑量;如果選擇使用,衛生署的建議為在最短時間內使用最低的有效劑量。如果是想「預防」疾病,看了以上的敘述,你應該很清楚,除了預防骨質疏鬆或大腸癌外,荷爾蒙療法是無法預防任何疾病的。即使為了預防骨質疏鬆,因為有副作用,也應與醫師討論是否適合使用或其他替代方案。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在2004年2月10日於兩年內第二次建議製造商修改荷爾蒙產品的使用說明書內容。第一次是2003年1月9日食品藥物管理局要求在所有含雌激素產品要有警告會增加心血管疾病及乳癌危險的標示。這一次是增加可能導致的後遺症及建議,如:
1.
65歲以上及服用荷爾蒙四年以上之婦女有增加老年癡呆症的危險。
2.
使用荷爾蒙產品可能會使乳房X光攝影產生不正常之結果。
3. 65歲以上的婦女應特別注意氣喘的問題。
4.
只有在嚴重骨質疏鬆的情況下,且除了雌激素以外之藥物治療都不適當時,才使用雌激素。
5.
若只為治療陰道方面的症狀,最好只使用當前的陰道產品就好。
推廣荷爾蒙補充療法與藥廠間存在利益關係?
推廣荷爾蒙補充療法與藥廠的關係一直被婦女團體所質疑。2010年因為惠氏藥廠的訴訟案,使美國當局公布了上千份過去從未公開過的研究報告,從這些研究報告中發現惠氏藥廠曾經雇用槍手以每篇2萬─2萬5千美元的代價撰寫研究,為自家所生產的複合式荷爾蒙(Prempro)背書。槍手將藥廠所欲得到的研究結果和行銷訊息寫入研究報告中,並投稿發表於醫學期刊中。另一篇於2011年公布的研究報告也發現:於2002年7月至2006年6月發表的340篇相關文章中,發表4篇以上的10位作者中,有8位接受藥廠的金錢支付,代表藥廠提出意見,而在這些報告中,32篇推廣荷爾蒙療法文章中,有30篇文章的作者同樣也牽涉潛在的經濟利益。
此外,2008年5月更年期國際會議(Global Summit on
Menopause),在歐洲馬德里召開,國際停經學會(IMS)主席Amos
Pines於會議中指出,2002年WHI研究認為使用複合式HRT會增加多項疾病的罹患風險,此論點是有問題的。原因在於WHI研究採樣的女性多半年紀較大,身體上的健康問題才是形成疾病風險的主因,而非使用HRT。牛津大學流行病學家Valerie
Beral則認為,IMS所回顧的研究佔過去研究數量的極小部分而已,且其他如美國、英國或歐洲已完成完整研究回顧的國家,都建議HRT只能短期使用(2008,BBC)。由於此次會議是由生產HRT的惠氏、拜耳以及諾和諾得藥廠所贊助的,因此會被質疑會議結論有廠商色彩在裡面。我們建議女性在閱讀相關醫療文章時,要審慎評估其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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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年期
荷爾蒙療法對乳癌的影響大過預期
荷爾蒙療法與肺癌、氣喘的相關性
植物性荷爾蒙對骨質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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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從女性觀點看優生保健法
「優生保健法」於1984年正式公布,其內容針對人工流產、結紮等議題進行規範。當時主要是為了「解決人口過剩問題」及「強國強種」之目的而讓人工流產合法,並非以婦女健康作為立法的中心。在國外,人工流產議題牽涉到「胎兒生命權」與「女性身體自主權」的爭議已久,一直未能有定論。在台灣,因為當時的民情及人口壓力,優生保健法的立法過程中,人工流產合法化並沒有面臨「生命權」、「自主權」的衝突,但是由於立法院的委員多為男性,因此,出現「已婚婦女必須有配偶同意才能施行人工流產」的「父權條款」。
人工流產之現行規範:
依據刑法的規定,人工流產是不合法的行為,但如果合乎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之下列規定則可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婦女若已婚要實行人工流產需經配偶之同意(即所謂的父權條款),若未成年少女要實行人工流產則需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若因前五項原因實行人工流產,健保將會給付,中低及低收入戶亦會有醫療相關補助。
人工流產修法歷程及現況:
1999年,罕見疾病患者要求將罕病納入優生保健法之適用範圍內,開啟了第一次修法的討論,而婦女團體及宗教團體也希望藉此機會重新檢視並修改法案內容。
2003年,天主教聯合其它宗教團體組成「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並請立委江綺雯提案,要求刪除第九條第六款,同時要求婦女需接受強制諮商及六天思考期,幾乎全面關閉婦女人工流產的管道,引起婦女團體強烈反彈。台灣女人連線與台北市女權會則提出婦女團體版本的「生育保健法」草案,內容涵蓋生育健康照護及教育、友善生產環境、生育風險補償基金、尊重女性自願人工流產的選擇權等,獲得數十個婦女團體共同連署,並請立委高明見提案。
同年,衛生署亦將更名為「生育保健法」的版本送入行政院院會,此版本較為接近婦女團體之立場,但8月新上任的衛生署陳建仁署長以部分條文爭議過大為由主動撤回該案,表示將在一個月內重新修訂,再送至行政院。當版本再度送進行政院後,陳其南政委曾召開一次會議討論,但由於仍有許多爭議,因此未有定論。
2005年基於屆期不連續之原則,宗教團體版本由第六屆立委林岱樺與楊麗環再次分別提案。林岱樺版本將現行條文第九條第六款之規定增加墮胎前六日的思考期以及強制輔導諮商,且輔導諮商之內容「應以保護胎兒為目的,並積極鼓勵婦女繼續妊娠,提醒婦女任何情況下胎兒皆具有生命權…」;楊麗環版本除在人工流產前加入六天思考期及強制諮商,並增加生育補助、托育設備及育嬰津貼的給付等,更特別將「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新增至優生保健法。婦女團體提出提供婦女全面生育照護之生育保健法修法版本,於同年9月請立委黃淑英送入立法院。
2006年10月18日行政院於院會通過修法並更名為「生育保健法」,由於攸關婦女權益的法案卻未經行政院婦權委員會討論就直接定案,引起婦權會李佳燕、蘇芊玲、黃長玲及謝臥龍等四名委員強烈抗議,並以辭職表達不願為政院背書的立場。12月11日立法院召開修法公聽會,宗教團體、婦女團體、醫師、學者及人權團體等皆到場展開激烈對話,亦有學生團體在場外抗議宗教團體版本。當日下午立院僅審至第8條,未討論爭議之條文。2007年1月,立法院欲再度審議優生保健法,但最後由於開會人數不足流會。
2008年,宗教團體版本由第七屆立委楊麗環繼續提案,仍維持六天思考及強制諮商的規定,但已不見要求婚前守貞的性教育內容;立委林岱樺版本因屆期不連續所以不審查。婦女團體版本則由立委黃淑英再次提案。
2012年,第八屆立委屆期已送入立院的修法版本包括行政院版本、楊麗環版本、改由立委吳宜臻提案的婦女團體版本、以及立委賴士葆版本。立委賴士葆版本中,將第九條第四款之醫學理由增加要求須有相當之醫學證據可支持;第六款則更嚴格要求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需經二名以上醫師或一名醫師及一名心理諮商師診斷確有相當理由。
自2007年1月的委員會流會後,至今由於爭議過大,立委及婦女、宗教團體皆未主動積極排定法案審查或進行遊說。
人工流產修法之爭議:
目前,各個版本間最大的爭議處在於:
(一)國家可否強制要求婦女在人工流產前接受諮詢/商(心理輔導)
宗教團體及行政院的版本皆明確要求婦女如要實施人工流產需接受「強制輔導諮商/詢」,然而,婦女團體認為國家的責任應該是提供婦女「諮詢」的管道,由醫師告知婦女完整的人工流產相關資訊,但不可「強制」每一位婦女都必須接受心理輔導的諮商或諮詢。
(二)國家是否可強制婦女一定天數的(重新)思考期
宗教團體版本及行政院版本分別要求婦女在實施人工流產前要有三日與六日的思考期,婦女團體反對國家強制規定每一位婦女都必須再有一定天數的(重新)思考期。
(三)國家是否應強制已婚婦女在手術前告知配偶、甚至經過配偶同意
宗教團體版本維持實施人工流產前須經配偶同意,而行政院版本則將需由配偶同意改為需告知配偶。但婦女團體認為,女性應擁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
我們的觀點
一、以嚴苛的法律規定限制女性人工流產,違反女性身體自主權
雖然衛福部將原本優生保健法中「配偶同意」改為「告知配偶」,似乎還給女性身體自主權,但從實際生活層面來看,告知先生與需要先生同意的結果其意義是相同的。事實上,當夫妻關係良好時,不需法律規定,婦女也會與先生一同討論共度難關;夫妻關係有問題時,有時告知並非尊重,而是挑釁,反而造成不必要的衝突。
其次,當男朋友/老公用生氣或分手威脅時,有多少女人依然能拒絕發生不想要的性行為?如果男朋友/老公不想帶保險套時,又有多少女人有能力/權力要求對方戴上以避孕或避病?女性在還未走到面臨懷孕、決定要人工流產之前,與男性伴侶間的情感關係可能早就處於權力不對等的狀態,女人沒有百分之百拒絕發生性行為與避孕的能力。若再發生非預期懷孕,卻還得被迫面對外界要求她生下孩子的沉重責任與壓力。
因此我們認為,女性一旦決定實行人工流產,國家法律應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不應再設下重重關卡阻礙女性的權利,甚而危害女性的健康。
二、強制諮詢/商與強制思考期歧視女性的思考與決定能力
我們反對婦女在人工流產前應該強制諮商的規範及思考期的規定。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WHO,
2003),女性在人工中止懷孕前接受諮商,應完全出自於自願,且應給予絕對的保密,並由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員提供服務。我們認為,國家有義務提供並協助民眾獲得充分的資訊,而這些資訊必須完整、精確、易於被了解,且提供的方式應注意到接受者的隱私權,讓婦女可依據其自身的生活條件、身心狀況、價值觀以及信仰等因素,以及在沒有批評的壓力下作決定。不顧婦女意願、強制婦女接受心理輔導是違法行為,且嚴重侵犯人權!
不管是成年、未成年,其實每個女人都不希望面臨「要不要人工流產」這個難題。當一個女人知道自己意外懷孕的那一刻起,她已經時時刻刻都在思考著這個問題。根據台灣婦產科醫學會2006年針對有人工流產經驗之婦女所做調查,在647份有效問卷中,有79.13%之婦女,從知道懷孕到決定人工流產,至少都已思考四天以上,甚至52.7%的婦女至少思考一週以上;而到實際去求醫,66.82%的婦女又再經過四天以上的思考。所以,事實上,大部份的婦女從知道懷孕到實際求醫都已經過至少八天以上的思考時間,且當中也與家人、朋友、甚至專家們不斷反覆討論及商量,幾乎很少女性是在知道懷孕的當下就決定要人工流產。因此要求婦女再回家重新思考,是對女性思考及決定能力的嚴重歧視。
許多婦女因為再三考慮,常是拖到懷孕快三個月時才決定作人工流產,如果到了診所卻被要求必須先回家重新思考三/五天之後才能作手術,除了容易錯過安全期而增加風險,再者,來回奔波對於偏遠地方的婦女亦非常不便。依據英國的一項調查,婦女在到醫療院所前,均已做好人工流產的決定,思考期越長,只是使得女性越容易處於不安全的人工流產環境中(包括:週數較大、非法的人工流產環境)。
截至2007年,在世界上人力發展指標全球前30名的國家中,有17個國家以法令規定人工流產前強制諮商,其中10個國家的主要宗教背景為天主教。另外,只有8個國家以法令規定人工流產前要經過思考期的等待,當中7個的主要宗教背景為天主教。這些天主教國家都強調尊重生命,反對人工流產,因此會有這些強制性的規定。
宗教團體不斷提出強制諮商與思考期將會減少人工流產人數,但從衛福部委託的研究報告指出:有無強制諮商與思考期對於是否能降低人工流產比例無法做因果關係的推論!
三、限制人工流產,將置婦女於人工流產的健康風險中
WHO
2002年的報告指出:「婦女實行人工流產的風險是來自於不安全的人工流產環境,而不安全的人工流產環境又與一個國家人工流產合法化的範圍有關」。在台灣,優生保健法中規定已婚婦女須取得配偶同意、以及未成年少女須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之限制,事實上可能會導致這些女性被迫使用不安全的人工流產方式,如:自行使用RU486、尋找密醫等,因此,我們要強烈呼籲衛福部,請讓台灣女性有一個安全的人工流產環境!
四、尊重生命應重視生命的尊嚴與遠景,而非僅在於生命的形式
當宗教團體在高呼尊重胎兒生命的同時,我們不能忽略母親也是個活生生的生命個體之事實,例如:在台灣,許多未婚小媽媽在非預期懷孕生產後停止繼續接受教育、或者在奉子成婚後發生家暴、離婚;單親媽媽生下多個子女,最後因面臨沉重的經濟壓力,而被迫拋下孩子走上絕路。或許對有宗教信仰的人而言,「阻礙胎兒生命發展」是一種罪,但若是一個生命來到世上,無法獲得良好的照顧與健全的成長環境,甚而還使生下他的這位母親深陷於自己的生命困境之中,這將迫使我們必須再重新思考何謂「尊重生命」的真義。
生命的抉擇很重大,很複雜,也很困難,人工流產不應被簡化成扼殺生命的血腥意象,而「尊重生命」更不僅在於生命的形式,應該重視的是生命的尊嚴、期許與遠景。我們要讓每個小孩能在期待與祝福中出生,而不是去強迫懷孕女性在非自願、且不利孩子發展的環境下生下孩子,否則將可能造成的是兩個生命的悲劇。
五、降低人工流產應從正確的避孕衛教著手
無論是WHO、開羅國際人口發展會議均已明白的表示,要減少人工流產應從避孕觀念的宣導與提供著手,政府的角色應是提供充分的避孕衛教與服務,而不是用法令來限制人工流產。
因此,要減少人工流產(尤其是青少女的部分)應先正視情慾存在的事實,並從宣導及提供正確的避孕及避病觀念著手,讓女人有充足的性知識,並有安排自己性生活、決定要或不要有性行為的能力及權力,而非將部分宗教的禁慾信仰強加在有其它信仰的人身上,或甚至治標不治本地對人工流產加以更多限制。對於非預期懷孕的婦女,我們應提供她們更安全、友善的環境,以慈悲及包容來支持她自己所選擇的人生,而非讓她們在壓力、羞辱及恐懼中作出人生重要的決定。
對於所有的女人來說,人工流產永遠不是女人的第一首選,但女人應有自己決定要或不要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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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年期
女人到了四、五十歲,其月經來潮的時程或流量,漸趨不規則而終至完全停止,這個過渡時期稱為更年期。如果月經持續一年不再來潮,則為進入停經期。
大多數更年或停經的婦女在此其間並沒有特別不適的感覺,有些婦女因其個體的差異而有下列的現象:燥熱、盜汗、陰道乾燥、心悸、失眠、酸痛、情緒不穩等。目前,只有燥熱、盜汗、陰道乾燥是醫療體系一致認為和性荷爾蒙的變化有關,其他如失眠、情緒等現象則多和生活的經驗有關。
荷爾蒙缺乏??──
更年期女性荷爾蒙正常濃度是多少?
卵巢的主要功能是排卵,同時也是一個內分泌器官,在育齡時期,她排卵、分泌雌激素及黃體素,到了更年期,她慢慢的不再排卵,轉而分泌更多的睪丸酮素及少量的雌激素。此時,我們的脂肪細胞與腎上腺也投入這個行列製造雌激素,以維持生理的需求。因此,更年期的婦女若沒有大的壓力、不當的生活方式或疾病,應該沒有所謂的荷爾蒙缺乏的現象。
當婦女因為亂經現象就診醫,醫師通常會以她的年齡、血液中荷爾蒙(FSH、LH、雌激素、黃體素或睪丸酮素)濃度,來判斷她是否進入更年或停經期。通常如果沒有月經近一年,而FSH高過30
IU/L、LH高過40
IU/L,我們可以確定是停經;但是在過渡的更年期間,卵巢時而排卵,時而不排卵,荷爾蒙濃度時高時低,因此驗血確認是否進入更年期有其不準確性。
當醫師告訴我們,荷爾蒙缺乏時,我們應該問的是,更年期荷爾蒙標準濃度是多少?它是如何建立的?
更年期豐滿有理!!
卵巢因為結束生育的功能,雌激素的分泌漸漸減少,此時,身體的脂肪細胞會加入製造雌激素的行列,以供生理需求。因此,進入更年期的婦女常有腰圍變粗的現象,此期間的體重增加5公斤左右是有理的。
很可惜,這麼早就進入更年期???
醫師向更年期婦女說,你這麼早進入更年期,很可惜。
醫療體系視更年期為「荷爾蒙缺乏」、「喪失生育能力」、「不再年輕貌美」,因此覺得女人40出頭進入更年期「很可惜」。然而,除非是手術性的停經,女人何時會進入更年期是「爸母生成的」,順著個人的生理時鐘自然地發生,此時,女人是轉入生命的另一個「不需生育」的階段,她可能不那麼年輕,但可以依然貌美、健康如昔;她可以規劃不同的生命發展。因此,不知可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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