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頸癌/HPV疫苗

2004/11/16 小孩也要當白老鼠嗎?
2004/11/16 小孩也要當白老鼠嗎?
十一月四日電視報導,長庚兒童醫院在國中、國小校園裏,招募子宮頸癌疫苗人體實驗的兒童、少年自願者,引起一些家長的反彈。對於醫療體系進入校園招募未成年少女一事,我們感到非常的不安,而對於醫療法中兒童、青少年、甚而嬰幼兒也可當白老鼠的規定,我們更有許多的擔憂與質疑。我們非常肯定子宮頸癌疫苗的研發,但是,此時,以兒少當實驗對象,是否有它的急迫性及正當性,是我們需要瞭解的。 什麼是子宮頸癌疫苗的人體實驗?   子宮頸癌是台灣女性癌症的第五殺手,每年有6000多人罹患,約有900多人死亡。目前醫學界已確定人類乳突病毒HPV)是導致子宮頸癌的元兇,人類乳突病毒有一百多種,極少數會引發子宮頸癌,其中第16、18型引起的子宮頸癌佔了三分之二,再加上第58、52型,則佔了85.%,因此如果可以研發此類疫苗,為未感染的婦女接種,則她們日後罹患子宮頸癌的機會可大大地減少。基於這樣的推論,目前全球已有許多的實驗室或藥廠投入開發子宮頸癌的疫苗。其中默克與葛蘭素史克這兩家藥廠已進入上市前的第三期臨床實驗。在台灣,台大、長庚等醫院參與這項計畫,不同於國外前兩期臨床實驗的是,在台灣的這期實驗對象除了16-23歲的女性外,還包含10-15歲的女童及少女。為什麼子宮頸癌疫苗的人體實驗要涵蓋兒少?因為疫苗要在沒有被感染前施打才有效,就美國而言,13歲有性行為者為3%,到了15歲有性行為者為18.6%,因此,12歲開始作子宮頸癌疫苗接種是合理的假設。問題是,以目前實驗的階段、成果及我們的國情,我們有必要急急忙忙的拿小孩當實驗品嗎? 急迫性及正當性在哪裡?   雖然,國內青少年的性行為年齡漸小化,然以兒少為實驗的對象,就目前而言是否有急迫性及正當性有待商榷。首先,疫苗接種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未在成人的實驗完全確立之前,不宜以兒少為實驗對象。子宮頸癌疫苗的人體實驗始於1998-1999年間,截至目前為止,歷時4、5年,雖已有兩期的實驗成果,但是它的接種方式、抗體的效力、長期效應及安全性仍需要有更大型的實驗及長期追蹤,才能確定目前的實驗結果為有效預防癌症的方法;其次,子宮頸癌的防治,除了疫苗接種,也並非全無他法。一般而言,感染和子宮頸癌有關的人類乳突病毒,到演變為侵入性癌症,通常約有10-15年的潛變期,以當前的子宮頸抹片篩檢、其它檢驗技術以及局部手術、放射、化學治療,在醫藥進步的國家已能在這潛變期內發現病變,作有效的治療,而減少死亡達80%以上;此外,子宮頸癌是透過性行為傳染,安全性行為的宣導及落實也可以有效地減少性病的發生。在這樣的思考下,我們不免要懷疑以兒少作為實驗對象有其它的考量。 合理的懷疑   因為子宮頸癌疫苗必須接種在未感染病毒的人身上才不會影響其實驗的結論,因此,對於參與實驗的人,必須經過審慎的檢驗,確定她沒有感染。在美國首期的臨床實驗裡有2,392個16-23歲婦女參加,其中有859個被排除於實驗結果的分析之外,有些是技術上的問題,多數是因為她們已經感染有人類乳突病毒。對研發者而言,超過1/3的參與者不適合為實驗對象,這是費時又耗財的。因此,如果鎖定年紀小又未有性行為的兒少,勢必可以減少許多的負擔,同時,將接種的年齡層降到十歲,如果,以後每幾年還要加強接種一次,這商機應該是相當可觀。 政府應盡把關的責任   92年1月立院通過醫療法的修法,將無行為能力的人也納入臨床實驗的對象,並作「盡告知義務」的規定。於是,由嬰兒到老人每一個人都成為政府「臨床實驗產業化」下為國家「拼經濟」的白老鼠。我們並不是反對在台灣進行臨床實驗,但是,對於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權益保障,政府應該有其敏感度及警覺性:哪一種的臨床實驗、在什麼樣的實驗階段、在怎樣的社會需求、迫切性下,我們認為兒少作為一個實驗對象是適當且必要的?對兒少而言,告知的意義是什麼?更重要的是,對這群人自由意願表達的保障在哪裡?有沒有配套的機制,如社工人員的介入?   醫療界進入校園招募志願者一事,醫療界及學校都應要檢討其是否妥當。如果進入校園是必要的途徑,正確的作法是什麼則應有更多的討論。對於此次子宮癌疫苗的臨床實驗計畫,衛生署應再作調查及評估以確保而童及青少年的健康權益。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黃淑英 20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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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頸癌
子宮頸癌
妳是子宮頸癌的高危險群嗎?   子宮頸癌的盛行率:        子宮頸癌是女性常見癌症,在台灣,子宮頸癌發生率為10萬人口之12.2人,死亡率為10萬人口之4.2人;換句話說,台灣每年約有1700人罹患子宮頸癌,約有600人因此而死。子宮頸癌發生的年齡分佈為雙峰,第一高峰為35-49歲,次高峰為55-64歲。由於子宮頸抹片的推廣、全民健保的實施以及醫療技術的進步,許多人可以早期發現癌前病變、避免發展成侵襲癌,因此從台灣2003-2007年癌症標準化發生率五年變化分析來看,子宮頸癌是所有癌症中降幅最大(25.8%)。   子宮頸癌的危險因子: 1. 人類乳突疣病毒(HPV):導致子宮頸癌的因子很多,但幾乎所有的子宮頸癌都是感染HPV引起的。 2. 男、女有多重性伴侶或有性經驗的年紀較早。 3. 感染其他性病,如:泡疹、淋病、梅毒等。 4. 免疫力下降的情況,如:感染HIV或做器官移植等 5. 性伴侶者(男性)沒有割包皮者風險較高。 6. 吸煙:吸煙者得子宮頸癌的機率是非吸煙者的兩倍。 7. 社經地位較低的族群風險較高。 8. 目前並無科學證實子宮頸癌會遺傳   什麼是「HPV」─人類乳突病毒?         HPV(人類乳突病毒)是一種常見的病毒,主要經由性行為接觸傳染。感染HPV有時不會出現任何症狀、對身體無害且不持久,有些人可能從來就不知道他們曾經感染過HPV。        然而,部分HPV卻是對身體健康有危險:「低危險型」的HPV(如:6、11型)感染會在男、女的性器官周圍引起突疣,如:菜花。而「高危險型」(如:16、18型)的感染如果沒有自行復原,則可能導致子宮、陰道、外陰部或陰莖等部位的癌症,如:子宮頸癌。        目前所發現的HPV類型約有100多種,約有15種的HPV類型被認為會導致癌症。一般而言,從感染致癌性HPV演變成子宮頸癌通常需要經過約10年的時間,因此定期做子宮頸抹片檢查,可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我如何知道我有沒有HPV?             一般而言,感染HPV是沒有症狀的,因此,想要知道是否感染唯一的方法是做病毒DNA測驗。通常當你的子宮頸抹片顯示細胞異常時或你達三十歲時,醫師會建議作HPV DNA測驗。非常少的HPV的感染會導致癌症,因此,HPV DNA測驗呈陽性結果,並不表示得癌,如果加上子宮頸抹片顯示中、重度的細胞病變,則應該做進一步的診斷或追蹤。   什麼是子宮頸抹片檢查(PAP SMEAR TEST)?         子宮頸癌是可以預防的疾病,它由細胞病變演變成侵入性癌症,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在這期間有效的篩檢方法可以偵察到細胞病變,給予治療,大大降低死亡率。         目前,子宮頸癌的篩檢方法是子宮頸抹片檢查(PAP SMEAR),醫師做內診時,以小木片或小刷子採集子宮頸的脫落細胞,經染色後,觀察其是否有類癌病變。   我何時該做子宮頸抹片檢查?        目前政府提供三十歲以上婦女每年一次的免費子宮頸抹片檢查,然女性開始有性經驗後三年就應開始定期每年做一次骨盆腔及子宮頸抹片檢查。如果連續三年都是陰性結果,則可每隔2-3年檢查一次。如果換了性伴侶,則要恢復每年檢查一次的原則。        子宮部分切除的女性仍需遵守每年作子宮頸抹片的原則;子宮完全切除的女性則應每3-5年做一次陰道抹片;停經婦女也需要做抹片檢查,其次數應與醫師商量,視其需求而定。        做抹片最好的時間是月經來潮後10-20天,在做檢查的前2天應避免沖洗陰道或使用陰道藥物或是有性行為,以免影響異常細胞的採集。   什麼是DNA Pap 合併檢驗?         美國食物藥品管理局於2003年4月通過,年紀30歲以上的女性作子宮頸抹片篩檢查時,可以選擇合併進行CH2-HPV DNA檢驗。也就是說,由子宮頸採集的細胞除了檢查其外形是否異常外,也可以同時檢查是否有高危險群的HPV DNA 存在。假如兩個檢驗都是陰性,則可每三年一測;如果只有其一是陰性,則6個月到一年間必須再作測驗。如果抹片檢查呈輕度異常,而DNA測驗是陽性,則必須再進一步切片或陰道鏡的檢查。    如何預防子宮頸癌?         除了上述抹片篩檢及HPV DNA檢測可提早發現子宮頸細胞病變、提早治療、避免發展成癌症之外,在發生性行為全程使用保險套亦可達到7成的預防效果。2006年台灣核准HPV疫苗(俗稱子宮頸癌疫苗)上市,其疫苗的預防效果約6-7成,但有效保護期在觀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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