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孕婦被宣告腦死,但根據州人工流產法卻必須被維生

喬治亞州一名孕婦在一次醫療緊急情況後被宣布腦死亡,但是醫生卻使用生命維持系統將她繼續維生,以便有足夠的時間讓嬰兒出生!因為喬治亞州嚴格的規定:人工流產手術的施行不得超過懷孕6週。

 

30歲的母親兼護士Adriana Smith於2月被宣布腦死亡,這意味著她在法律上已經死亡,然當時她已經懷孕約8、9週。

 

她的母親April Newkirk告訴亞特蘭大電視台WXIA說,她的女兒三個多月前出現劇烈頭痛,前往亞特蘭大北區醫院就診,在那裡接受了藥物治療後就出院了。第二天早上,她的男朋友被她吵醒,發現她氣喘急促,於是撥打了911。Emory大學醫院確診她腦內有血栓,並宣布腦死。

 

Smith的家人說,Emory大學的醫生告訴他們,他們不能停止或移除維持她呼吸的裝置,因為州法律禁止在胎兒心臟活動後進行人工流產—通常是在懷孕六週左右。

 

Newkirk說,Smith現在已經懷孕21週。移除呼吸管和其他救生設備可能會導致胎兒死亡。

 

她可能還要保持這種狀態幾個月。Smith的家人,包括她五歲的兒子,仍然到醫院探望她。

 

醫生告訴家人,胎兒腦內有積液,他們擔心胎兒的健康狀況。

 

Newkirk說:「她懷了我的孫子。但他可能會失明,可能無法行走,甚至出生後無法存活」。

 

社會的反應

挑戰喬治亞州人工流產規定的組織SisterSong的執行董事Monica Simpson表示,這種情況是很大的問題。

 

Simpso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她的家人應該擁有對她的醫療決策權。」「然而,他們卻經歷了超過90天的再次創傷、昂貴的醫療費用以及無法解決和治癒的殘酷。」

 

Emory醫療中心表示,由於隱私規定,他們無法對個案發表評論,但發布了一份聲明稱,「我們利用臨床專家的共識、醫學文獻和法律指導來支持我們的醫療服務提供者,使他們能夠根據喬治亞州的人工流產法和所有其他適用法律制定個性化的治療建議。我們的首要任務仍然是患者的安全和福祉。」

 

自2022年美國最高法院推翻具有歷史意義的「羅訴韋德案」裁決賦予的國家人工流產權以來,該案件是一些州提出人工流產禁令的最新後果。

 

 

 

編譯來源:The Guardian(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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