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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不是裝飾品  醫療不是商品  自經區條例審查仍欠缺程序正義
民主不是裝飾品 醫療不是商品 自經區條例審查仍欠缺...
    民主,不是裝飾品   醫療不是商品,自經區條例審查仍欠缺程序正義    據悉明日(4月28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將排定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逐條審查,然自經區條例之審查,行政與立法部門仍未從服務貿易協議審查過程中,學到『民主必須傾聽並回應人民的聲音』這堂課,在行政部門未作出整體衝擊評估報告與回應民間質疑前,立法部門即進行逐條審查,仍是程序不正義!呼籲立院應先要求行政部門重做評估報告與衝擊配套之後,再進行條例審查。    自由經濟示範區對台灣之影響不亞於服務貿易協議,其政策決定過程與服貿卻如出一轍,一樣黑箱。立法院幾經民間團體要求,經朝野協商,承諾先辦理五場公聽會後,再進行條例的審查,公聽會辦了,然而卻是政令宣導,對於民間的質疑與擔憂,政府一律採『今天不做,明天就後悔』、『自由化開放是台灣生存唯一的路』、『利大於弊』等說法予以回應,卻從未正式作出負面衝擊評估對外正式說明。自經區中最重要的推動業務之一為國際醫療,對於為何自由化與資本化是醫療仙丹,為何能加速引進先進醫療科技、增加醫師待遇與提升醫療品質的論述,更是欠缺具體證據,即使公聽會召開之前、後,至今都未能具體回應外界質疑聲浪,亦只有調查意欲營利的醫院經營者意見,卻從不蒐集消費者與基層醫事人員的看法。據新聞報導,日前行政院會江院長甚至進一步指示衛福部要加速推動國際醫療,在在顯示公聽會只是『表面工夫』,並非想要瞭解人民與各界意見,只是想聽支持者的聲音,卻對損害聽而不聞、視而不見!    自經區條例與經營項目中有過多不當的行政授權,有模糊至極的『假條例、真闖關』,有價值不明的營運項目,『民主不是裝飾品』,我們呼籲立法院不要做行政院的立法局,應先要求行政院補正衝擊評估報告並回應人民聲音,經各界檢視及廣泛討論後,再行審查,制訂一個符合全民利益的經濟條例。    延伸閱讀 醫療經濟產業化--國際醫療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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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 2013/08/17 有話直說:國際醫療專區勿特權化
[投書] 2013/08/17 有話直說:國際醫療專區勿特權化
  做為社會公民關心台灣醫療的一份子,自三年前政府推動國際醫療之際,個人即明白表示不反對國際醫療,但堅決反對設立特區及公司化的設計。 理由很簡單,醫療的核心價值是照護病人,醫療的終極目標是病人的康復。如果將它當生意做,則有違醫學倫理。尤其台灣千瘡百孔的全民健保,之所以受到國際肯定,其唯一的理由是健保所標榜公平正義的中心思想。結果,行政院卻背道而馳,鼓吹醫療商業化,准許特區少數院所享受特權優惠,顯然違反自由經濟最基本的原則,令人有精神錯亂的困惑。     特區效率競爭低   近日樂見《經濟日報》社論《示範區以產業而非地域的範圍》文中:「當初政府要把國際醫療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時,曾有到底要設幾家,要設在哪裏以及要由誰來設的爭議,這只因為特區中有特權利益……,然而國際醫療設在特區,其人員和設備都難和國內醫療共用,因此其效率和國際競爭力也會偏低,在幾經討論之後,政府終於明智地決定現有39家國際醫療院所都可以不必在示範區另設醫院。」 此社論更可圈可點的論述是:「產業別的優先自由化可讓符合條件的廠商同享自由化的權益,不會造成不公平競爭和低效率。   政府莫自找麻煩   政府不必再採取限制家數,挑選少數投資者,以及管制區內區外資源和權益的流通等違反自由經濟的政策,因此也更符合真正的自由經濟。」 個人認為既然「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討論已經逐漸朝著順理成章的方向進行,非常期待政府在積極推動國際醫療,思考其配套措施時,嚴守自由經濟的原則。 政府唯一要做的是,消除簽證、停留期限的障礙以及國際病人收費的自由化。千萬不要自找麻煩,為了提供特定少數利益關係人的特權優惠,製造差別待遇,卻無法自圓其說,而進一步失去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黃達夫,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   *本文轉載自2013/08/17 蘋果日報《蘋果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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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營利化誰倒楣
醫療營利化誰倒楣
    行政院長江宜樺拍板定案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在今(8/9)日對外宣布,其中國際醫療服務中心部分預計先在桃園、松山二空港設立「前店」,並搭配39家醫美、健檢、重症醫療院為「後廠」。依照「前店後廠」的規劃以及將台灣整個開放成為「自由貿易島」的終極目標,「國際醫療」顯然就是蓄意將台灣整體醫療服務往營利化的方向進行的手段。      其實長期以來,醫療服務是否可以營利化、公司化的爭議從未曾在公共衛生和醫療經濟學的領域缺席。支持營利者認為,醫療服務無法獨善於藥品、醫材等營利產業之外而不營利,且市場化(商品化)的力量,可以提升有限醫療資源的使用效率,每個人會依自己的偏好,理性選擇最佳的方案以減少浪費。反對營利者則認為,營利將帶來資源的扭曲,過度的追求利潤將會造成價格高漲,首當其衝被犧牲的就是沒有錢看病的窮人、經濟弱勢的女人以及利潤不高的偏遠地區,造成醫療資源的城鄉失衡。此外,營利化也可能會出現沒有利潤可圖的疾病/病人就不被積極治療,而利潤大的醫療服務/治療又被過度使用的問題,例如長期呼吸器泛濫就有類似的爭議。營利化的結果對一般民眾更可能造成醫療的階層化問題,衝擊醫療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及窮人就醫的可近性,例如有錢人可使用各種高科技產品、住高級病房,窮人可能要睡走道或甚至連最基本的醫療都要不到。      WHO在 2003年表示社經地位越低者壽命越短且病痛越多。貧窮的因素有很多可能,雖有人歸咎是個人行為(如懶散)所導致,但社會結構也始終難逃其咎。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Amartya Sen說,健康是人類追求任何自由或一切事物時最基本、最重要應具備的條件。如果一個社會結構讓人落入貧窮,而若醫療體系又因為醫療營利化導致階層化不讓窮人擁有健康這個基本條件使其有機會去脫離貧窮,其實已經牽涉到雙重的社會不正義的問題了。      當一個人飢餓時,也許他可以隨心所欲選擇不同價位的食物,可以選擇高價牛排,也可以選擇在家自己煮。如果吃不起牛排可以不要吃,但生病時卻是不能不看醫生。一般的商品是可有可無,但是醫療卻是攸關健康甚至生死,尤其是在面對不可預期的疾病或意外風險事故時,負擔不起的醫療費用往往會成為個人或家庭陷入貧困。這就是醫療的屬性不同於其他商品的地方,也是醫療服務不應該商品化、營利化的最根本主要的原因。台灣在健保出現之前賣房賣女兒以籌錢治病的悲劇其實離現在並不算遠,我們不應該如此健忘。    延伸閱讀 醫療經濟產業化--國際醫療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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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 健保『不保』!服貿協議熱熱簽 全民健保快快倒 (2013/06/27)
[記者會] 健保『不保』!服貿協議熱熱簽 全民健保快快...
      健保『不保』!服貿協議熱熱簽 全民健保快快倒       102年6月21日下午兩點,兩岸兩會於上海簽訂『服務貿易協議』,對陸開放64項產業,衝擊層面涉及近60%、600萬的服務業就業人口,其中涉及開放自然人來台,與開放項目第八項『健康與社會服務業』中允許陸資來台以合資形式設立醫院,資金無設限,並且同意陸資醫院可有三分之二大陸及非醫事人力董事席次,恐涉使全民健保『不保』,陸資醫院恐生『吃台灣健保、吸台灣人才、利大陸醫療』效益,影響甚遠。為此,立法委員陳節如、劉建國與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日(27日)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當局懸崖勒馬,以免發生『服貿熱熱簽 健保快快倒』的危機。     資金比例不設限 出賣醫療核心能力     台灣並不缺醫院,為何此次服貿協議卻開放陸資得以來台設立醫院?台灣相較於大陸的醫療優勢,除了醫學教育與醫療品質之外,最重要的核心技術便是健保與醫院的管理制度與人才,並非資金!服貿協議對陸開放項目第八項(見附件)『健康與社會服務業』中允許陸資來台以合資形式設立醫院,並且同意陸資醫院中有三分之一董事可以是大陸人士、三分之一董事是非醫事人力,因此大陸人士與非醫事人力將全面掌握該醫院,資金創造市場,衝擊醫療自主性,將加速醫療的商品化與市場化,台灣人自費比率也恐將一飛沖天。更令人憂心的是,陸資合資在台之財團法人醫院,不需另行新建,只需買下或投資台灣現行中小型財團法人醫院,表面是合資,但資金比例卻無設限,可以是1%入股,也能是99%合資,除了取得至少三分之一董事席次外,更可利用台灣穩定的健保制度與優秀的醫療人才的,密切、正式、不避諱的為大陸提供醫事訓練與服務,以台灣優秀的名醫訓練大陸的醫生,將台灣的醫療及醫管人才從醫院體系掏空,服貿協議架構之下,連同會計師都可以專業人士名義,一併來台進行帳務管理,陸資醫院就能夠『拿台灣健保的錢、用台灣醫療的人才,去發展大陸的醫療產業』,嚴重以資金為名,實則政府帶頭出賣台灣醫療核心能力。   自然人來台開放,前仆後繼,衝擊健保納保正義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署資料顯示,96年至98年三年間大陸人士入境分析,以經貿、投資、產業交流等名義來台者約十八萬人,98年更超越96年與97年的總和,人數成長率210%,扣除以觀光名義入境之陸客,經貿名義約佔總來台陸客數26%人口,服貿協議更開放專業人士得以自然人名義來台,且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得無限制申請延長,而每一位專業人士皆可根據兩岸相關法規申請配偶與子女來台,除親等限制外,並無人數管制,這些『服貿新貴』恐成為健保『新客戶』。只要20萬美元,便可『合資』台灣醫院,達270萬美元,就可以至少45人來台持有長期簽證的協議(請見附件二),目前大陸人士來台,除陸籍配偶與依親團聚者外,皆以『第六類』身分納保,現行政府每人每月補助40%保費(目前是500元),納保適格性令人擔憂。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之納保性屢遭詬病,因二代健保未能廢除六類十四目,因此政府長期以來容許以投資經營、學術交流、產業交流等名義來台之大陸人士,與台灣失業人口一樣,在第六類納保,損及納保公平性。我們呼籲,因服貿協議名義來台者,其配偶與子女隨同來台與投資無關,不應取得六個月以上之居留證且不應納入健保,其專業人士來台取得六個月以上居留資格者,應比照台灣雇主與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以第一類身分納保,並百分之百自負保費。        我們呼籲馬政府,勿以開放投資之名,行出賣台灣之實!服貿協議牽涉76%GDP,衝擊數十項台灣產業核心能力,不應一意孤行!健保是台灣重要的資產,台灣醫療正面臨崩壞、人力過勞、品質下降、商品化嚴重等危機,此時我們需要的不是陸資,我們需要的是政府改革的決心!!     記者會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第八項、健康與社會服務業     臺灣方面非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1]      八、健康與社會服務業       A.醫院服務業(CPC9311)       (1)沒有限制。   (2)沒有限制。   (3)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捐助設立非營利的醫療財團法人醫院,提供醫院服務。此外:(i)未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擔任董事會董事合計不得超過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ii)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必須具有臺灣醫事人員資格。   (4)除模式(3)所列內容外,不予承諾。     其他   —無操作員醫療設備之出租或租賃服務業   (1)沒有限制。   (2)沒有限制。   (3)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無操作員醫療設備租賃服務。   (4)同「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承諾。     C.社會服務業   —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   (1)技術上不可行。   (2)沒有限制。   (3)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夥形式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大陸服務提供者出資比例須低於50%,不具控制力。   (4)同「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承諾。     ------------------------- [1] 服務部門的分類使用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部門分類(GNS/W/120),服務部門的內容參照聯合國中央產品分類暫行版(CPC, 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ST/ESA/STAT/SER.M/77)。       附件二:大陸人士來台一覽表     依據「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 中資來台投資金額與中國籍人士來台工作人數,關係如下:     投資金額   董事監察人   經理   主管及技術人員   合計   20萬美元   2   1   0   3   30萬美元   2   1   1   4   70萬美元   3   1   1   5   80萬美元   3   1   2   6   120萬美元   4   1   2   7   130萬美元   4   1   3   8   170萬美元   5   1   3   9   180萬美元   5   1   4   10   220萬美元   6   1   4   11   230萬美元   6   1   5   12   270萬美元   7   1   5   13   280萬美元   7   1   6   14   330萬美元   7   1   7   15   得申請其配偶及子女同行來臺,不是15人,而是至少15個家庭(15X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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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偏遠地區女性健康現況
【政策】偏遠地區女性健康現況
   前言        健康是基本人權,而女性健康的受重視與否,乃是女性權益的指標之一。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第十二條中亦明訂,「各國應採取一切措施消除在保健方面對於婦女的歧視,保證他們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取得各種包括計畫生育的保健服務」。然從現況來看,根據婦產科醫學會會員登錄執業地點查詢,目前全台368鄉鎮有156個鄉鎮高達42.39%的比例,是沒有婦產科醫師執業的狀況。為了解偏遠地區女性對健康照護的需求和困境,台灣女人連線於2011年10月份於南投信義鄉、高雄那瑪夏鄉及金門三處辦理「偏遠地區女性健康照護需求座談會」,並結合當地教會、部落組織及婦女團體邀請當地不同年齡層的女性參與。    現況分析        依行政院衛生署照護處界定的山地、平地原住民及離島等66個偏遠地區,對照婦產科醫學會執業地點登錄,高達83.33%的偏遠地區沒有婦產科醫師執業,而山地原住民鄉和離島鄉無婦產科醫師執業的比例也高達86.67%及72.22%,平地原住民鄉也有64%的比例,顯示偏遠地區女性的專科健康照護資源非常不足。        而根據行政院衛生署98年度各縣市每10萬名育齡婦女之婦產科執業人數表也發現,我國育齡婦女人數為6,289,980人,平均每位執業的婦產科醫師需要負責照顧2655名育齡婦女;以嘉義縣為例,依登記數字嘉義縣只有26名婦產科醫師執業,卻要照顧全縣131,749位育齡婦女,平均一位醫師要照顧5,067人,遠比全台平均多出將近一倍,若跟台北市一位婦產科醫師照顧1577名育齡婦女相比,需要照顧的育齡婦女更整整超過3倍以上,而這尚且不包含其他年齡層之婦科疾病需求,這也再度顯示婦女專業健康照護資源失衡的情況。(為確實顯現城鄉差距,上述之縣市劃分為使用2010年五都升格前之縣市資料)        然,目前衛生署公佈的2009年度婦產科醫師執業人數為2369人,但根據婦產科醫學會2009年登記實際婦產科執業總人數實為2184人;因實際上,較資深的婦產科醫師已不從事與提供婦產科醫療服務、且許多婦產科醫師業已改從事如家醫科、一般科及醫療美容等項目,台灣的婦產科人力目前已被認為是缺乏的狀態,再加上健保給付不公、資源配置不平等問題,使得願意投入婦產科的醫師愈來越少,嚴重影響婦女健康,而首當其衝的便是偏遠地區的婦女。        雖然中央健保局針對偏遠地區醫療資源不足的情況,提出了「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升計畫」(簡稱IDS計畫)以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簡稱醫缺方案)兩項方案平衡偏遠地區醫療資源缺乏的問題,根據衛生署提供的資料,在99年IDS計畫48個符合條件的縣市中,孕產婦產前檢查的服務人數共39,154人,件數共計189,124件,平均一人僅做了4-5次的產檢,然就專業角度而言,一般懷孕婦女至少需要10-12次的產檢,顯示IDS計畫對偏遠地區的醫療照顧仍顯不足。        而根據99年度公告實施鄉鎮(區),全台99年度共有75個鄉鎮符合依缺方案的標準,這75個鄉鎮中有59個鄉鎮沒有婦產科醫師,比例高達78.7%,但根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99年的醫缺報告,99年度加入此方案提供巡迴服務的婦產科醫師僅有7名,根本無法提供偏遠地區完整的婦女醫療服務,而這也再次顯示了目前政府對偏遠地區提供的醫療服務與實際需求仍有極大的落差。    偏遠地區女性健康照護需求及現況訪查        為了了解偏遠地區女性健康照護的需求,台灣女人連線於2011年10月前往南投信義鄉、高雄那瑪夏鄉以及金門縣舉辦座談會,並結合當地教會、部落組織及婦女團體,邀請當地不同年齡層的女性參與。根據訪查結果我們發現:    山地鄉婦女預防醫療成效尚可,但整體上仍有改進空間        在預防醫療的部份,山地鄉衛生所善用了偏鄉敦親睦鄰的鄉土民情,透過積極的電話通知提醒,且子宮頸抹片及乳房攝影也都有乳攝子抹車開往當地提供服務,不需特地下山篩檢,能就近提供婦女便利的篩檢服務,因此子宮頸抹片的比例頗佳,從國民健康局子抹報告98年度的資料顯示,信義鄉子抹率高達65.8%,超過全國平均值的55.3%可以獲得驗證;但那瑪夏鄉則有部分婦女表示,雖然乳攝及子抹車非常便利,但不願讓熟識的衛生所人員內診,而這也與那瑪夏的子抹率稍微偏低(40.2%)的結果一致,顯示山地鄉女性健康照護在公共衛生及預防醫療的部份成效不錯,但仍有改進的空間。而金門的醫療可近性較山地鄉佳,子抹率卻偏低,平均34.1%,烏坵鄉更只有3.8%的子抹率,顯見離島在預防醫療的部份似乎應該要再加把勁。    山地鄉缺乏婦科人力及設備環境,無法完整照顧女性特殊需求        在本次座談會我們觀察到,山地鄉衛生所擔任了基本醫療資源中心的角色,但是因為醫療人力、設備的缺乏,民眾在就醫上仍非常不便,且山地鄉衛生所多以內科為主,無法照顧到婦女健康照護的特殊需求,目前中央健保局針對山地離島地區提出醫療給付效益提升計畫(簡稱IDS計畫),雖有提供婦產科巡迴醫療服務,但因山地鄉缺乏相關儀器及設備,尤其是婦科門診需要隱私環境及專業設備,婦女大多還是需要下山就醫診療,顯示巡迴醫療無法提供婦女完整的照護。    婦女孕產檢人力資源不足,緊急生產危機四伏        而在女性健康照護中,生育健康是最受到重視一環,婦女非常需要透過定期的產檢與接生者建立穩定的信任關係以安心生產。然目前政府雖有提供的IDS的產檢服務,但因人力不穩定,每次前來巡迴醫療的醫師不一定是同一位,也非實際替產婦接生的醫師,因此山地鄉婦女仍需舟車勞頓下山定期產檢,生產前需要提早下山待產,若沒有親友支援甚至要冒著緊急生產送醫不及的風險。離島則是因為產科醫師不足,金門目前只有一位長期服務的產科醫師,使得婦女在孕產照護上無法充分獲得照顧。    婦女對當地醫師的信任感不足,增加婦女就醫金錢及時間成本       相對於山地鄉而言,離島取得醫療服務較便利,就醫可近性較高,醫療資源也較為豐富,但是因為離島醫師多為短期派駐,當地婦女對於派駐前來的年輕醫師缺乏信任感,常發生婦女對醫生的醫療處置建議有疑慮,只能自費到本島就醫,除了高額的交通費用,有時甚至會產生住宿的需求,增加許多就醫成本。而山地鄉婦女因存在著當地醫師能力劣於都會區醫師的迷思,加上當地診療環境不佳、儀器設備不足等因素,因此也同樣對當地醫師診療存有疑慮,寧可耗時耗力下山就醫的問題,顯示山地鄉/離島鄉的婦女對於當地提供的醫療服務普遍有不信任感。    婦女自我照護知識山地鄉略顯不足,整體上醫病平等互動關係不佳        同時我們也發現,山地鄉的婦女在女性健康照護的知識上略顯不足,與會婦女表示雖然平常衛生所有進行所謂的衛教宣導,但都只有短短5分鐘且僅止於宣傳流感疫苗、提醒子宮抹片等公共衛生宣導,而平日就醫所需的交通時間長,在看診時無法有充分時間與醫師做良好的溝通與對疾病的了解,平時也沒有健康相關衛教講座,因此山地鄉婦女在自我健康照護知識上極為缺乏。而在金門因為資源較為豐富,相關衛教資訊取得便利,在自我照護知識上較為充足,但針對提高健康自覺並建立與醫師平等溝通的管道,山地鄉及離島鄉的婦女都有待提升。    綜觀所得,針對偏遠地區女性健康的照護,我們建議:   1.政府應重新檢討規劃IDS計畫婦產科的巡迴醫療服務,並於衛生所編制助產人員就近提供孕產婦衛教資源及緊急生產的專業助產服務,同時提升山地鄉基層醫療的儀器設備需求,以維護偏遠地區女性生育健康。   2.當地駐診醫師宜與婦女建立信任且穩定的醫病關係,減少短期派駐的異動,增進醫病間良好的溝通管道,以減少婦女對當地醫療服務的不信任,提升偏遠地區醫療品質。   3.衛生所應協助山地/離島鄉女性加強自我健康照護培力,提升女性健康自覺及自我照顧之能力,以充分掌握自身健康疾病,並與醫師建立平等互動的溝通管道,保障自己的就醫權益。    小結          整體而言,改善台灣偏遠地區婦女健康,台灣尚有一大段努力的空間,而偏遠地區婦產科人力不足情況嚴重,台灣又面臨婦產科醫師逐漸式微、沒有年輕醫師願意進入婦產科的危機,未來偏遠地區的女性更將陷入無人可照顧的困境,因此,我們再次呼籲政府相關單位必須重視偏遠地區婦女的健康權,對於婦產科醫療資源不足及分布不均的問題也應積極尋求解決方案,正視婦產科醫師不足及分布不均的事實,同時應從基本教育提升台灣整體女性健康意識,讓生活在台灣的女性都能擁有平等的就醫權益,並獲得完整充分且平等的照顧。    延伸閱讀  從CEDAW公約檢視台灣偏遠地區婦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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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CEDAW公約檢視台灣偏遠地區婦女健康
從CEDAW公約檢視台灣偏遠地區婦女健康
    聯合國大會於1979 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 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以下簡稱CEDAW) ,並於1981 年正式生效,CEDAW為聯合國五大人權公約(Human Rights Conventions)之一,至2007 年底,全球共有185 個國家簽署、批准或加入此一公約,該公約鼓勵締約國採取具體措施促進性別平等,從女性需求的觀點來界定女性基本人權,並予以完整保護,以保障婦女在政治、經濟、家庭、健康及個人自主等領域的人權。     台灣在民間婦女團體推動下,於 2007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亦已簽署加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雖因台灣非聯合國會員國,而被聯合國拒絕存放簽署,但CEDWAW公約仍被視為檢視婦女人權保障執行情況的最佳評估指標,台灣亦於2009 年3月完成第一份CEDAW 國家報告。          在健康的層面上,CEDAW公約保障了女性基本的健康權,而女性健康的受重視與否,乃是女性權益的指標之一,然而,目前衛生署公佈的2009年度婦產科醫師執業人數為2369人,但根據婦產科醫學會2009年登記實際婦產科執業總人數應為2184人;因實際上,較資深的婦產科醫師已不從事與提供婦產科醫療服務、且許多婦產科醫師業已改從事如家醫科、一般科及醫療美容等項目,台灣的婦產科人力目前被認為是缺乏的狀態。而婦產科醫學會會員登錄執業地點查詢也顯示,目前全台368鄉鎮有156個鄉鎮高達42.39%的比例,是沒有婦產科醫師執業的狀況,若以行政院衛生署照護處界定的山地、平地原住民及離島等66個偏遠地區,對照婦產科醫學會執業地點登錄,則有高達83.33%的偏遠地區沒有婦產科醫師執業,而山地原住民鄉和離島鄉無婦產科醫師執業的比例也高達86.67%及72.22%,平地原住民鄉也有64%的比例,顯示偏遠地區女性的專科健康照護資源非常不足。        且根據行政院衛生署98年度各縣市每10萬名育齡婦女之婦產科執業人數表也發現,我國育齡婦女人數為6,289,980人,平均每位執業的婦產科醫師需要負責照顧2655名育齡婦女;以嘉義縣為例,依登記數字嘉義縣只有26名婦產科醫師執業,卻要照顧全縣131,749位育齡婦女,平均一位醫師要照顧5,067人,遠比全台平均多出將近一倍,若跟台北市一位婦產科醫師照顧1577名育齡婦女相比,需要照顧的育齡婦女更整整超過3倍以上,而這尚且不包含其他年齡層之婦科疾病需求,這也再度顯示婦女專業健康照護資源失衡的情況。(為確實顯現城鄉差距,上述之縣市劃分為使用2010年五都升格前之縣市資料)        台灣女人連線於2011年10月份於南投信義鄉、高雄那瑪夏鄉及金門三處進行訪查所做的偏遠地區女性健康現況報告則發現,山地鄉婦女透過乳攝子抹車的可近性預防醫療成效尚可,但離島成效偏低,整體上仍有改進空間;山地鄉也因缺乏婦科人力及設備環境,既使有巡迴醫療服務也無法完整照顧女性特殊需求;婦女孕產檢更因人力資源不足,影響母親及胎兒的健康;同時還有偏遠地區婦女卻乏對自我照護的知識、對當地醫師的信任感不足、醫病平等互動關係不佳等問題,顯示目前偏遠地區的醫療服務與品質與實際需求仍有極大的落差。         針對台灣偏遠地區婦女健康照護資源現況,可從下列幾項CEDAW條文進行檢視。   (一)CEDAW第十條:教育和培訓的權利,包括參加體育和獲取計劃生育之事的權利      從教育的層面來看,對於婦女的衛生教育這一塊,做為基本醫療資源中心的衛生所並未積極提供婦女相關衛生教育知識;而孕產婦的產檢都需要千里迢迢下山就診,礙於交通時間冗長,沒有充分的時間做產前衛教,更別說其他婦科疾病的健康照護知識,民眾本身更是不易取得。因此建議政府應化被動為主動,透過衛生所結合當地婦女團體給予適合當地需求的衛生教育,以增加培力偏遠地區婦女在衛生教育的知識,提升自我對健康的自覺;同時應增加偏遠地區助產人員的培育與訓練,以提供當地女性充分的生育健康照護資訊。    (二)CEDAW第十二條:保健的權利—保證她們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取得各種包括有關計劃生育的保健服務。以及保證為婦女提供有關懷孕、分娩和產後期間的適當服務,必要時予以免費,並保證在懷孕和哺乳期間得到充分營養。       在保健的權利這一項,CEDAW要求政府應為婦女提供懷孕、分娩和產後期間的適當服務,但是對偏遠地區的婦女,從懷孕到生下孩子將近1年的時間,每個月至少1-2次必須舟車勞頓的自行到山下就診,且在接近分娩的時候還需要自行尋找親友家借住待產,若山下沒有親友可依靠就要冒著隨時可能會生在家裡或車子裡的危險分娩,這對母親及胎兒都有著極大的危險。     政府目前雖然有提供針對偏遠地區醫療服務的IDS計畫及醫缺計畫,但在99年IDS計畫48個符合條件的縣市中,孕產婦產前檢查的服務人數共39,154人,件數共計189,124件,平均一人僅做了4-5次的產檢,然就專業角度而言,一般懷孕婦女至少需要10-12次的產檢,顯示IDS計畫對偏遠地區的醫療照顧仍顯不足。而99年度75個符合依缺方案標準的鄉鎮,有59個鄉鎮沒有婦產科醫師,比例高達78.7%,但根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99年的醫缺報告,99年度加入此方案提供巡迴服務的婦產科醫師僅有7名,根本無法提供偏遠地區完整的婦女醫療服務,而這也再次顯示了目前政府對偏遠地區提供的醫療服務與實際需求仍有極大的落差。且因巡迴醫療人員流動性太高,無法與當地婦女建立隱定的醫病關係,因此偏鄉婦女的接受度並不高,建議政府除了給予人力支援之外,應重新考量長遠的當地照護狀況。    (三)CEDAW第十四條:農村婦女的權利—保證她們有權利用充分的保健設施,包括計劃生育方面的知識、輔導和服務。       針對偏遠地區婦女的照顧,CEDAW在第十四條就有明確的規範,而針對保健的部份則在第二點說明的非常清楚,然從上述第十條和第十二條教育及保健的部份就可以看到,目前政府提供的不論是IDS計畫或是醫缺方案,都無法徹底解決偏遠地區婦女健康照顧的需求及困境,尤其是在生育方面的知識、輔導和服務。        整體而言,台灣因面臨婦產科醫師逐漸式微、沒有年輕醫師願意進入婦產科的危機,女性健康權已受到極大的影響,偏遠地區的女性未來更將陷入無人可照顧的困境,因此,我們再次呼籲政府相關單位必須重視偏遠地區婦女的健康權,對於婦產科醫療資源不足及分布不均的問題也應積極尋求解決方案,正視婦產科醫師不足及分布不均的事實,同時應從基本教育提升台灣整體女性健康意識,維護台灣女性平等的就醫權益,讓生活在這片土地的每一個婦女都能安心生產,並獲得完整充分且平等的照顧。      延伸閱讀  偏遠地區女性健康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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