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8
歐洲藥物管理局 限縮使用抗心律不整藥物
今年一月美國FDA曾表示,服用抗心律不整藥物Multaq(成分為dronedarone)出現嚴重肝臟傷害的案例,七月21日美國FDA再次提出該藥物會增加死亡及發生嚴重心血管副作用的警告。
七月份FDA的警告乃依據藥廠針對65歲以上、有永久性心房纖維性顫動的病患所進行的研究初步發現,該研究目的為評估Multaq在降低重大心血管事件如中風、心肌梗塞或心血管死亡的臨床效益,但在與使用安慰劑的群體比較後發現,使用Multaq的病患出現死亡、中風、及因心臟病住院等的風險,相對增加兩倍。因此,FDA立即停止藥廠的研究,並建議非永久性心房纖維性顫動的病患應立即與醫師討論是否可繼續使用該藥物,但不應自行停止服藥。
近日歐洲藥物管理局(EMA)表示,Multaq已被發現與肝肺、以及心血管發生副作用的風險有關連,而EMA委員會已開始著手整理該藥物出現副作用的相關報告,但仍認可dronedarone成分藥物可在特定病患身上使用,如非永久性心房纖維性顫動病患在心臟復律成功後,可使用該藥物維持心律,或者使用其他藥物無法適用者。EMA特別提醒,使用該藥物的病患應定期追蹤肝肺功能與心律,特別是在服用後的前幾週密切注意肝功能變化。
台灣女人連線提醒,Multaq(脈泰克膜衣錠400毫克)在台灣已有核發藥證上市,衛生署曾於今年一月份發佈警訊新聞提醒民眾小心肝臟傷害副作用,並要求藥物仿單應加註相關警語與副作用,因此,如有用藥需求的病患應主動與醫師討論藥物相關效益與風險,審慎評估藥物選擇。
資料來源:美國FDA、歐洲藥物管理局(EMA)、台灣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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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7
抗憂鬱藥物與心臟病藥物併用恐增加出血風險
憂鬱症患者可能同時也有心肌梗塞症狀,近日一項加拿大研究指出,SSRIs類抗憂鬱藥物與抗血小板藥物療法如阿斯匹靈等同時使用的話,將會增加出血的風險。
研究以1997-2007年間魁北克省健康服務管理資料庫的人口資料為主,取樣27,058位病患資料,進行一項回顧性的觀察研究,研究中定義「出血」為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腦中風等其他導致住院、或在院中發生的出血事件。
研究結果顯示,同時使用SSRIs類抗憂鬱藥物與阿斯匹靈,將比單獨使用阿斯匹靈要增加42%的出血風險;如果病患又同時使用心臟病藥clopidogrel(Plavix),這項風險將又提高至49%。而使用雙重抗血小板藥物療法的病患,如同時也正使用SSRIs抗憂鬱藥物,將比沒有服抗憂鬱藥物的病患,增加57%的出血風險。
研究中提到,有高達20%的心血管疾病病患同時也有憂鬱的病症,大多數都有服用SSRIs類抗憂鬱藥物。且使用單獨或雙重抗血小板療法,又同時服用SSRIs抗憂鬱藥物的病患,通常為年紀較長、有高血壓、多糖症、貧血或其他血液疾病。
資料來源:加拿大醫學協會期刊(CM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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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5
非類固醇類抗炎藥與腎臟疾病風險
近日美國兩項研究相繼指出,長期使用非類固醇類抗炎藥(簡稱NSAIDs)可能會增加腎臟癌的風險,且由於慢性腎臟病通常在末期才會出現症狀,因此部分腎臟病患者可能沒有察覺到服用NSAIDs對腎臟的傷害。
第一項研究採樣77,525位女性及49,403位男性,女性的年紀中位數為57歲,男性年紀稍微年輕一些,以問卷方式調查他們使用鎮痛消炎藥的種類與時間長短。結果發現,女性使用非阿斯匹靈類NSAIDs的比例為18.8%、男性為5.5%,在研究追蹤16-20年後,女性群體中有153位得到腎臟癌、男性有180位。其中女性不論使用時間的長短,若使用的頻率每月低於四天,則相對風險為1.08,每月使用超過15天以上者則為1.86。
第二項研究分析1999-2004年美國國家健康與營養調查研究中,12,065位成人回答有關使用鎮痛藥的資料,鎮痛藥種類包括naproxen、indomethacin與diclofenac三種致腎毒性較高的藥物成分。結果顯示,在有慢性腎臟病的患者中,65.7%使用NSAIDs長達至少一年以上,且當中約19%的病患同時正在服用血管收縮素受體阻斷劑與ACE抑制劑等降血壓藥物,然這些藥物與NSAIDs交互作用後會對身體造成傷害,病患卻可能沒有意識到。
兩項研究最後皆提醒醫師與病患在決定是否使用這類鎮痛藥物時,應針對個別狀況仔細評估藥物的效益與風險。
資料來源:內科醫學檔案(Archives of Internal
Medicine)、家庭醫學學誌(Archives of Family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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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4
美FDA希望限制雙磷酸鹽類藥物使用時間
雙磷酸鹽類(Bisphosphonate)是骨質疏鬆患者最常使用的藥物,(國內核准藥物如福善美錠Fosamax、克骨鬆錠Tevanate、骨力強注射液Aclasta、卓骨祂乾粉注射劑Zometa),國外自2003年陸續有研究發現雙磷酸鹽類藥物與顎骨壞死之關聯,美國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於2005年針對此藥物對顎骨壞死的不良反應提出警語,並於2010年要求廠商加註警語提醒非典型股骨骨折的可能性。
2011年初,FDA要求在警語上註明此藥物最佳使用期限尚未確立,因此使用者皆應定期重新評估是否該繼續使用。然而直到現在,FDA諮詢委員會雖然同意應限制雙磷酸鹽類最長的使用期限,但由於缺乏數據,對於此期限尚未能達到一致的意見。
目前缺少有力的臨床證據證明長期使用雙膦酸鹽效果比較好,但同時也沒有確鑿的證據證實長期使用對健康會造成危害。新英格蘭醫學雜誌在2009年曾發表研究長期服用雙磷酸鹽與食管癌的關聯,但仍缺乏足夠證據。FDA諮詢小組呼籲應進行更多研究瞭解此藥物之長期安全性及長期效益。
資料來源:美國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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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6
食品藥物管理管理局提醒使用citalopram成分之抗憂鬱藥...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近日評估一多國多中心、隨機、雙盲之citalopram
成分藥品與QT波延長之安全性研究,發現每天服用劑量超過40毫克,可能造成QT波(QT
interval)延長,具有導致心律不整之風險,且此風險與治療劑量有正相關。因此美國FDA修訂該成分藥品之每日最大使用劑量,由原先之每日60毫克降低為每日40毫克。食品藥物管理局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將儘速蒐集國、內外相關安全資訊,評估是否修訂國內含該成分藥品之每日最大使用劑量。
經查,衛生署核准含citalopram成分之藥品製劑許可證共有12張(如附件),核准適應症為「鬱症治療及預防復發、恐慌症」。另查含該成分仿單「副作用」已刊載該藥品可能會降低心跳速率,且對於患者本身就有低心跳時,可能造成心搏徐緩。另查,衛生署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資料庫,並未發現疑似使用含該成分導致心跳降低之相關不良反應通報案件。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醫師,處方含該成分前,應謹慎評估病患心臟功能,儘量不要使用在先天性QT波延長症狀(long
QT
syndrome)之病人或潛在具低心跳之病人(如鬱(充)血性心臟衰竭、心房顫動、血中鎂離子及鉀離子較低的病人),另外,在衛生署未有進一步評估結果之前,為確保病人用藥安全,建議醫師為病人處方該藥品時,每日最大處方劑量儘量不要超過40毫克,且宜監測病人用藥後之電解質或心電圖檢查,小心監視病人心臟方面之不良反應情形。另一方面,對於肝功能代謝速率可能降低之病人(如超過60歲、肝臟酵素CYP2C19緩慢代謝型病人或併用cimetidine藥品時等),建議每日最大劑量不要超過20毫克。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正在服用該成分藥品之患者,不可擅自停藥,如有任何疑問或不適,應儘速回診主治處方醫師。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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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6
食品藥物管理管理局說明bevacizumab(Avastin)之用藥...
美國FDA近期發布Avastin(成分為bevacizumab)之用藥資訊,提醒醫療人員,Avastin易因不當分裝成小劑量注射針劑用於眼科治療,而導致病人眼部感染,因此警告醫療人員勿不當調配無菌製劑,以免增加病人感染之風險。
經查,衛生署核准含bevacizumab成分藥品,為衛署菌疫輸字第000807號及000874號癌思停注射劑(Avastin
injection)100mg/4毫升及400mg/16毫升,作為癌症治療,治療劑量為每次為
5 mg/Kg 至15
mg/Kg。因為有部分研究指出,該藥品以較低劑量使用,也具有治療老年性黃斑部退化病變(AMD)之效果,因此有些臨床醫師以仿單標示外使用之方式使用於AMD病人,不會單次使用完畢而有一瓶多次抽取使用之現象,易導致感染。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於100年8月10日召開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會議進行該類藥品之安全評估,並做成結論:衛生署未核准Avastin用於治療老年黃斑部病變,其長期使用之安全性未建立,且該藥品用於癌症治療,為單次使用,惟醫師於治療老年黃斑部病變時,卻是多次抽取供不同病人注射於眼部,有感染之虞。為保護病人用藥安全,不鼓勵醫師仿單標示外使用該類藥品。
食品藥物管理局曾於99年9月14日函文相關醫學會,提醒醫療人員注意,中國大陸疑似有病人使用Avastin治療黃斑部病變而導致失明之案例。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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