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的人權法院裁定,葡萄牙的法官在一個醫療賠償案中認為:「女人『性』的重要性隨著她的年齡而下降─是「性別歧視」。
一名五十歲的葡萄牙女士瑪麗亞·莫雷斯(Maria Morais),聲稱1995年在葡萄牙醫院進行的婦科手術的醫療疏忽使她無法正常進行性行為。她因身體和精神上的痛苦而獲得了賠償,但醫院提起上訴,在2013年獲勝,減少了約三分之一的賠償金。
對於裁判的理由,里斯本的法官(兩名男性和一名女性,都超過50歲)認為,由於她的年齡,「性」並不重要。這起案件在葡萄牙引發了一場抗議風暴,一位女立法委員將裁決描述為“塔利班的法理”。
法國的歐洲人權法院站在瑪麗亞這邊,指出葡萄牙法官持有「偏見」,侵犯了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的權利。判決葡萄牙應支付瑪麗亞3,250歐元(3,790美元)的損失賠償和2,460歐元的成本和費用。
歐洲法院認為,葡萄牙法院的裁決「忽視了『性』對於婦女的身心是很重要的,不論是在其自我實現或其他領域的情慾」;
此外,「(葡萄牙法院)更是基於一般的假設,認為對於一個50歲的女性,又是兩個孩子的母親,相較於年輕的人而言,性行為並不重要。在(歐洲)法院認,這些思維顯示了葡萄牙司法機構的充滿了偏見。」
另外,歐洲法院也提到葡萄牙在2008年和2014年兩個男性患者的醫療事故的判決。在這些案件中,葡萄牙最高法院認為,男人不能再有正常的性生活,無論年齡大小或有無小孩,都會影響他們的自尊心,給他們帶來了「巨大或強烈的精神上的衝擊」。
編譯來源:The Gardian 201707、AP 2017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