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美國最高法院頒定人工流產定合法,但同時開啟了往後40年的論戰並讓各州創造更多的折衷辦法。美國生命聯盟(AUL)2015年便已在美國部分的州合法化51項新的人工流產限制規範,自2010年已累績了282項規範。這些規範看似在維護女性權利,實質上卻限制了女性的身體自主權與選擇權。
AUL推動立法的方式
許多州的政策制訂者抵達他們轄下的首都時對人工流產的議題以及其他醫療議題感到陌生, AUL便雇用六位州級的活躍份子,透過他們每年寄送「捍衛生命」(Defending Life)的訴求給立法者;並且也在美國立法交流委員會設立攤位,在遊說團體與立法者每年的集會上產生影響力。此外,AUL也依據各州擁護生命權的程度排名,引起各州之間的競爭,促使立法者主動向他們詢問要如何讓他們的州成為第一名。
AUL推動立法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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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女性可中途反悔
美國亞利桑那州的醫師已被要求需告知將進行藥物人工流產(chemical abortions)的女性,程序進行到中段時是可以改變主意的。美國婦科及產科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認為這不僅不安全也根本不可行。但即使婦科團體已於今年春季向政府遊說,此規範仍被通過成為醫師需要遵守的法律。 -
告知女性胚胎特徵及何時會感受到疼痛
美國阿肯色州今年通過了AUL根據「女性知權法案」(Women's Right to Know Act)所推的議案(議案編號:HB1578),要求醫師要施行人工流產前要向女性描述未出生的胚胎當下解剖學及生理學上的特徵。此外,該法也包含了AUL所建議的要指導醫師告知女性胚胎會在妊娠第20周開始感覺到疼痛,即使美國產科及婦科醫學會說明在妊娠29周以前胚胎感受到痛楚是不太可能的。
- 3. 增加人工流產的門檻
美國部分的州規定醫師必須經過醫院允許才能執行人工流產,並且要求診所符合美國特定標準才能提供人工流產的服務。然而,因為有些醫院不願意接受欲執行人工流產的醫師的申請且建築改善所費不貲,這些規定其實是在逼迫守法的醫師無法提供服務及讓提供人工流產服務的診所關門;這些規定發布以後,德克薩斯州已凋零剩下18家提供人工流產的診所。代表欲人工流產的女性現在需要花更多成本在往返上。AUL公共政策的副經理Dan McConchie被問及這些問題時表示:雖然州政府無法讓人工流產變得非法,但不代表人工流產的方便性是憲法賦予的權利。
在這些推動立法成功的規範之外,AUL也在美國最高法院於6月通過了「奧巴馬醫保」(Obamacare)後,呼籲將人工流產剔除在醫療保險給付之外。然而AUL對其他相關政治議題卻未表達立場,如:避孕、性教育。即便透過避孕或加強性教育才是真正既能保護女性選擇權並降低人工流產的方法。
資料來源:The Atlan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