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人工流產不應是一種罪!

在英國立法人工流產罪刑化的50週年(10月27日)前夕,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改變一貫中立的立場,要求政府廢除這項自維多利亞時代以來的刑罰—女性違法接受人工流產將入獄,並認為人工流產應去汙名化,視同一般醫療處置。

 

目前在英國女性需要滿足一些條件如:在懷孕24周內進行,並且需先經過2位醫師認可,才能合法地接受人工流產。若未依循這樣的規範,女性做人工流產可能被判到無期徒刑,其協助者也一樣。

 

2017年9月22日,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的成員對學院的立場進行投票。結果是學院從原本中立的態度轉為支持廢除國家對人工流產的刑罰。他們認為,人工流產應有如同其他醫療行為一樣的規範及專業標準,而不是刑罰的制裁。

 

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代表著英國11,500位婦女健康與孕產照護專業人士的態度。除了他們以外,英國醫療協會(BMA)及英國助產師學院(RCOM)分別在2017年6月及2016年2月表態支持修法。

 

有些醫師批評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的決定。Kiran Eyre醫師表示,胚胎有潛在感受能力,應擁有不被外在的威脅危及生命的權利。人工流產一旦去汙名化就會打破醫師不去傷害患者的倫理義務。去汙名化是非常激進的手段,無法與支持胚胎權利(pro-life)的團體達成共識,而目前人工流產的合法途徑已是立場對立團體彼此妥協的結果。一旦讓人工流產除罪,可能破壞我們看待人類生命及如何對待患者的倫理價值。

 

台灣女人連線表示,如果女性認為懷孕生子對她造成心理或健康的傷害時,醫師不做處置才是打破「不傷害病患」的倫理義務。更何況,女性身體的狀態或感受為何是由醫師來認可?

 

 

編譯來源:The Guardian(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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