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媽媽 不要惡整好嗎?
愛媽媽 不要惡整好嗎?
愛媽媽 不要惡整好嗎?         每到母親節,各種女性商品紛紛推出行銷活動,想讓子女以消費行動來表現感謝母親的心意,醫美近年也開始積極搶攻母親節這塊大餅,但姑且不論醫療機構以節慶活動名義行銷,已是違法醫療廣告的行為,更讓人憂心的是,這些號稱在科技進步下既安全又有效的微整形醫美,成果是真的如醫師宣稱及媒體大眾所看到的那樣美好?還是會如同過去也曾是最新科技的小針美容般崩壞?         猶記當年,小針美容也如同現在的微整形,被視為美容的新科技,強調免開刀、不會紅腫、瘀血,不容易被人發現,因而曾盛極一時。但當時小針美容並未進行人體試驗,因此女人本以為新技術可以換得美麗,卻在施作後發生結塊、位移、變硬,或因來源及成分的問題造成感染、發炎或組織壞死,最後面臨施作部位變形的命運,眾多女人不但花了錢,還成為醫療下的試驗品,終生無法復原。         而現在,醫美宣稱〝更進步〞的微整技術,其實也有很多如同小針美容,是未經人體試驗證實療效和安全的,如:PRP、SVF、CAL或生長因子、幹細胞等。雖然醫療機構明知宣傳這些治療方式已經違法,但在龐大的商業利益下,仍有不少醫療機構以此為賣點違法行銷。而這些未經證實療效和安全的新科技施打進人體,是否真的安全無虞,或是會重演小針美容的憾事,著實令人擔憂。         此外,現在已經核准使用的各種微整項目,事實上也非百分之百安全。根據台灣女人連線「醫美不良事件申訴專線」的經驗,曾有民眾施打童顏針結果患部發生腫脹及靜脈曲張;也有施打肉毒桿菌導致不能閉眼的狀況;還有電波拉皮造成神經受損;甚至有施打微晶瓷一年後效期結束,要在施打第二次微晶瓷卻發生潰爛等情形。         因此,讓媽媽健康的身體去冒醫療風險,究竟是愛媽媽還是害媽媽,各位孝子孝女請務必三思而行,千萬別讓對媽媽的一片孝心,變成自責與傷心啊!       本文刊登於2015年5月9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愛媽媽 不要惡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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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美不良事件諮詢及申訴服務開張!
醫美不良事件諮詢及申訴服務開張!
  申訴專線:02-3322-1340     申訴信箱:TWL555@YAHOO.COM.TW         一、服務內容   1.      針對醫美受害者之需求,提供協助、陪同、輔導及轉介資源。   2.      提供醫美就醫安全須知、法律、申訴管道等相關資源諮詢。     二、服務時間   週一 ~ 週五上午 9:00 ~ 12:00下午 1:30 ~ 5:30     三、申訴檢附資料   1.      就醫流程:請簡述此次就醫歷程,並清楚記錄於該醫療院所諮詢及就診日期、每次問診、溝通內容及治療情況,以及對此次就醫之疑義。   2.      完整病歷(非病歷摘要):包含病歷、醫囑單、護理紀錄、各項檢查報告、各式手術及麻醉同意書、術前及術後照片等治療期間的所有紀錄。   3.      診斷證明書:發生不良事件後,請立即至大型醫院整形外科進行評估,並申請診斷證明書確認不良反應情況。     四、服務流程       延伸閱讀 出國做醫美 問題重重難保障 醫美糾紛三部曲 避免醫糾三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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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這些都是違法醫美!
小心!這些都是違法醫美!
小心!這些都是違法醫美!         近年醫美產業大盛,各家醫美診所為了搶食這塊大餅,各種行銷花招紛紛出籠,但,很多坊間常見的醫美行銷手法,其實都是違法的行為。台灣女人連線在長達一年半的醫美檢舉行動中,發現有六大違法事項,分別為:     一、               優惠折扣送好康,錯過可惜趕快搶?       近來醫美學起百貨公司大推周年慶、節慶特惠、滿額送禮或限時搶購等行銷花招,甚至跟電視購物頻道合作,但醫療行為是「有必要」時才進行,因此不能用廣告「誘發」民眾的醫療需求,所以醫美任何的促銷活動都是違法的。     二、               診所人員推療程,醫師手術台上見?       既然醫美是一種醫療行為,就醫流程當然也須符合醫療程序,所以某些統稱為諮詢師或美容師的診所人員,如同行銷業務般滔滔不絕介紹療程還保證安全,要見醫師非要等確定掏錢消費,甚至手術或治療當天才見到醫師等醫療程序都已經違法,且提供諮詢的人員涉及密醫行為,還須負擔刑責。     三、               全國首創好專業?從未失敗超厲害?       很多醫美診所為吸引消費者,在廣告或諮詢時常用「保證成功」、「從未失敗」等聳動用語,但因醫療具有一定風險,療效也須經確認,因此,此種誇大醫療效能用語,或是「全國首創」、「最新科技」等強調最高級及排名等用語,都是禁止使用的。     四、               預收訂金可分期, 就是要你掏錢買?       既然醫美不能誘發醫療需求,診所宣傳刷卡分期服務、一次付清多次療程有優惠等付款方式,當然也被禁止。此外,以「預約治療」為名預收訂金也已違反醫療收費規定。     五、               PRP、SVF、幹細胞,技術越新就越好?       事實上,越是先進的技術,越有許多未知的醫療風險,且療效也無足夠的證明。而目前PRP、SVF或生長因子、幹細胞等相關新技術對醫美的療效及對人體的風險,都尚在人體試驗的階段,依法不能列入常規項目,更不能宣傳廣告。     六、               是醫療還是美容?傻傻分不清楚?       許多醫美儀器,例如LPG、曬白機等宣稱功效良好的儀器,其實很多都是未具醫療效果的美容儀,醫美診所若宣稱療效,或列入醫療項目誤導民眾以為該儀器具醫療效果,皆已違反法規。         最後,台灣女人連線再次提醒大家,不論醫美診所提出的價錢有多吸引人、服務有多親切、醫師有多專業,只要該診所有違反上述任何一項,都務必嚴正拒絕消費以遏止歪風,同時請於蒐證後提出檢舉,以保障自身和大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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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牙送醫美?這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尾牙送醫美?這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尾牙送醫美?這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日前,媒體報導某女星攜醫美CEO男友出席尾牙,大方贈送了價值30萬的醫美療程,羨煞眾人,許多診所也推出年節優惠活動,讓不少大學生及上班族欲趁著假期悄悄變臉。但,事實上將醫美療程當作贈品和優惠活動都是違法的。     大家或許會有疑問,明明化妝品和保養品一天到晚打出特惠專案,消費者樂得頻搶優惠,業者也賺滿荷包,雙方各取所需開開心心,為什麼同樣是販賣美麗的醫美就不能做促銷?而且診所都說微整形沒有侵入性,風險低很安全,媒體也一直推廣「定期進廠保養」的觀念,醫美價格遠比化妝品昂貴,若能用便宜的價錢購買,減低消費者的負擔,有甚麼不好?     猶記近一個月內,陸續發生數起注射隆鼻失明、雷射險毀容的微整失敗案件,台灣女人連線也曾接到電波拉皮燒斷神經、注射隆鼻潰爛等微整失敗案例,可見就連宣稱風險低又安全的微整項目,都可能會產生嚴重併發症,何況是侵入式的美容手術,更可能造成終生健康甚至危害性命的影響。     因此,正因醫美是具有「醫療風險」的「醫療行為」,所以當然不能以促銷、折扣等不正當方式招攬病人。畢竟醫美是以健康身體去承擔術後風險的醫療處置,若民眾被醫美促銷活動吸引,在明明不需要的情況下購買醫美,術後卻不幸發生併發症,將導致花錢沒有買到美麗,還得賠上健康和往後生活,得不償失。     近日寒假來臨春節將至,很多醫美診所都趁此推出優惠活動,吸引民眾前往消費。在此容我們再次提醒,醫美不像不小心買了10堂美容SPA,雖然不需要但享受一下也無妨,一旦施作醫美,就必須承擔可能發生併發症的風險,若是進行手術,更是一動刀就永遠不可能回復。     所以當你被天花亂墜的醫美優惠吸引時,請記得兩件事:1.這是違法的!會以違法手段行銷的診所,你安心嗎?2.不要心存僥倖!一旦決定施作,就要有承擔風險發生的準備,所以,在簽下同意書之前請先問問自己,你是不想浪費禮物(或優惠),還是真的需要?         本篇刊於2015年2月10日自由廣場《尾牙送醫美? 這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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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醫美是否要課營業稅?
【政策】醫美是否要課營業稅?
      醫美是否要課徵營業稅,一直是極受爭議的議題。自2011年7月1日開始,以整型為名的南韓就對隆鼻、抽脂、面部拉皮、隆胸和割雙眼皮五大整形手術課徵「增值稅」(台灣稱作加值型營業稅),2014年起更增加對豐唇、齒顎矯正和除毛等整形手術等項目課稅。近年台灣醫美發展蓬勃,醫美課稅議題受到南韓影響又漸浮上檯面。   2013年8月7日監察院財經委員會通過糾正衛生署、財政部,表示醫療院所提供「醫療」勞務之目的在治療疾病,提供「美容醫學」勞務之目的,則在改善身體外觀,二者目的不同,逕將「美容醫學」勞務等同「醫療」勞務,並予以「美容醫學」勞務業者免徵營業稅之優惠,顯有偏頗,衛生主管機關及稅捐主管機關應儘速究明釐清,謀求改善。在該糾正文通過後,醫美課稅問題再次引起台灣各界廣泛的討論。    何謂「營業稅」?    根據本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因此醫療勞務理當課徵營業稅。然同法第8條第1項第3款另有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免徵營業稅,故,現行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其立法之目的為減輕病人之負擔、增進國民健康。是以,營業稅因名稱的緣故,容易使人誤以為是營業者要繳的稅,但事實上其實是消費者需要負擔的稅(註1)。   醫美是否要課營業稅?   目前,衛生福利部認定醫美是屬於醫療勞務的一種,因此並未課徵營業稅。但就稅法觀點,醫院、診所、療養院免徵營業稅是為了減輕病人的負擔、增進國民健康,是對維護健康的治療行為免徵,而非是針對醫療勞務免徵,因此,醫美的目的是改善外觀而非治療疾病,是一種非必要之醫療,故醫學美容應不適用於營業稅的免徵條件。     此外,所謂醫學美容,其實和化妝及保養同樣都是美容的一種方式,只是保養是使用「保養品」進行美容,而醫美是使用「美容醫學」這門技術進行美容,故醫美實際上同時存有醫師執行醫療業務的醫療行為,以及消費者購買醫療服務進行美容的消費行為。根據台灣女人連線今年5月進行的醫美現況調查亦顯示,66%的受訪者認為醫美存有消費的型態,因此既然醫美存有消費型態,便應如同其他美容一樣課徵營業稅。   基於公平正義 醫美應課營業稅   綜上所述,撇除重建、疤痕、皮膚疾病等治療性的醫療處置,針對以「改善外觀」為目的之醫學美容,不論是從稅務或是消費的觀點分析,都應該要課徵營業稅。在上述的醫美現況調查中,亦有八成以上的受訪者認同醫美應課稅,即使在了解營業稅為醫美使用者需負擔的稅之後,身為醫美潛在族群的受訪者仍基於公平正義,認為醫美應該課稅。     註1—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8號解釋:「依營業稅之制度精神,營業稅係對買受貨物或勞務之人,藉由消費所表彰之租稅負擔能力課徵之稅捐,稽徵技術上雖以營業人為納稅義務人,但經由後續之交易轉介於最終之受買人,亦即由消費者負擔。」  原瀏覽人次: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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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出國做醫美 問題重重難保障
[案例分享]出國做醫美 問題重重難保障
案例一:小香(化名)是一名外國女性,日前來台施做提乳及縮乳暈乳頭手術,在診所諮詢師簡單諮詢後,諮詢師便直接替小香抽血,之後才帶她去見醫師,當時醫師表示小香的確有乳房下垂問題,並告訴小香做完提乳手術後會很挺很好看,於是小香付了訂金約定2天後手術。當天手術結束,小香獨自住在酒店,之後回診三次換藥,確定沒有感染即返國回家。但術後三個月,小香發現她的乳頭完全沒感覺,且乳頭乳暈位置放太高,穿內衣包不到會外露,對生活影響很大。於是小香透過通訊軟體跟醫師聯繫求助,醫師態度卻很差,她只好向台灣的衛生局請求協助及申請病歷影本,結果衛生局卻告訴她,調處和病歷一定要本人或委託人親自出席和申請,衛生局無法代勞,可是小香在台灣沒有朋友,對台灣的法律也不清楚,在政府機關不願幫忙的情況下,人在國外的小香對於來台處理要自付機票、住宿、律師委任費等大筆費用,卻不知道最後能否獲得合理的賠償感到極度無助………    從上述的案例,我們可以看到出國做醫美是問題重重且缺乏保障的,包括:    問題第一重:語言易生資訊落差 無暇思考易受誘導  國外醫用者礙於出國停留時間有限,無法有充分時間與醫師溝通,且容易因語言的隔閡產生資訊落差,但鑒於已經花費機票前來,因此容易被診所的行銷話術誘導,在未了解手術風險及後遺症的情況下,便於極短的時間內決定施術。    問題第二重:診所就醫安全 風險相對增加  以台灣為例,診所通常無住院服務,國外醫用者術後獨自回到飯店無人照料,若發生緊急醫療狀況,診所夜間無法立即介入處理,安全堪慮。    問題第三重:術後照護時間短 返國發現失敗已難以處理  國外醫用者停留時間短暫,無法獲得完整術後照護,待回國後若發現有不良反應或是手術失敗,即使可透過網路跨國向診所聯繫反應,但因醫用者已離開事件發生國,通常也難以獲得診所妥善的對待與處理。    問題第四重:診所不理政府不幫 處處求助無門  在施作診所不願給予善意回應的情況下,國外醫用者只能找政府單位協助,但政府單位卻也只能依法行政無法提供更多協助。在國外醫用者對當地法規不熟悉,在地又無親友的窘境下,國外醫用者完全是求助無門,日後若要跨海打官司,耗費的時間和心力更是難以估計。    問題第五重:善後費用增加 徒增經濟負擔  已花費大筆金錢出國做醫美的醫用者,在手術失敗後將面對的,除了原次手術費用付諸流水,還可能必須負擔二次手術修補的費用、前往處理醫美糾紛的機票、住宿、律師委任費等各項開銷,加上可能造成的工作損失,對生活影響極大。    因此依本次案例可知,不論是外國人來台灣做醫美,或是台灣人出國做醫美,除了會遇到語言隔閡及國情制度等問題,恐怕也難以獲得良好的醫療品質與完善的保障,若發生糾紛對醫美使用者更是雪上加霜,所以在此要提醒想出國做醫美的民眾,請務必審慎評估再決定,以免得不償失啊!   延伸閱讀 醫美糾紛三部曲 避免醫糾三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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