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防曬你必須知道的事!
炎炎夏日,全台高溫頻傳,紫外線指數更是日漸攀升。不管是平日外出、玩水消暑等戶外活動都免不了陽光的「熱」情,讓我們暴露於曬黑、曬傷甚至是皮膚癌的風險。想要避免來自太陽的「吻痕」又想要享受一「夏」,你必須知道一些基本防曬知識及常見防曬迷思!
了解這四題練就防曬基本功!
防曬是在防什麼?
防曬是在防太陽裡的紫外線UVA及UVB對皮膚的傷害。UVA會造成肌膚老化及皮膚癌,UVB會造成曬黑、曬傷及皺紋。
怎樣才能完整防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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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性防曬:陽傘、衣帽及盡量避免正午前後紫外線強烈時外出等。
* 化學性防曬:防曬乳、防曬噴霧等。
兩者搭配使用的防曬效果更好。
防曬乳上寫的SPF、PA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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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F是防止皮膚被UVB曬黑、曬傷的係數,而在市面常見的數值有SPF15、30及50+等,指的是延長被曬傷時間的倍數。係數越大代表防曬效果越長,也就是需要補擦防曬乳的間隔時間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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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是防止皮膚被UVA傷害的指標,後面有越多「+」號表示防護力越強,但最高只有到「++++」。
防曬乳怎麼使用?
防曬乳一定會因為流汗、擦汗、玩水等因素脫落,因此建議每2小時重新塗抹一次,並且每次都要確保皮膚被完整覆蓋。若擔心黏膩而只塗了薄博一層效果可是會大打折扣喔!
打破防曬迷思享受一「夏」!
SPF防曬係數越高越好嗎?
雖然不常見,但目前市面上、網路上仍可找到標示SPF100的防曬乳。看到這樣的宣稱請不要衝動購買,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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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F加持保養品/化妝品能有效防曬嗎?
許多人討厭夏天塗抹防曬乳又化妝的厚重感及繁瑣的程序,含防曬功能的化妝品及保養品便應運而生。不過,這些產品真能帶來理想的防曬效果嗎?還有,疊擦多種具防曬功能的產品代表防護力越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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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曬乳會讓你維生素D不足嗎?
我們的維生素D有80%是靠身體暴露於紫外線下產生的,那擦了防曬乳是不是會讓你維生素D不足,進而影響你的骨骼健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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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曬可以用吃的?
最近去日韓旅遊的熱門購物清單中出現了「防曬丸」或「防曬錠」,它號稱一天兩粒就能抗紫外線。對於懶得塗防曬乳又嫌夏天穿衣帽很熱的人來說可是一大福音,但美國食藥署早已公開打臉這種產品宣稱無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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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防曬乳真的防水嗎?
玩水是夏季消暑的熱門選項,很多人為了想要在玩水同時避免曬傷選購宣稱防水的防曬乳。但這些產品真的有其宣稱的效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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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編日期:2016/6/27,最近更新日期:201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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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防曬,TFDA沒告訴你的事...
關於防曬,TFDA沒告訴的你事
台灣各地不分四季都籠罩於中量級以上的紫外線照射下,夏季時,全台都暴露於過量級紫外線中,中南部地區的紫外線數值達到危險級更是常態。防護肌膚免於紫外線的傷害,對國人格外重要。
夏日防曬第一步-防曬品是其一,不是唯一。
許多人都誤以為只要選用好的防曬品,就能有效抵擋紫外線。事實上,塗擦防曬品只是防曬的一環,目的在於補足物理性防護(如衣物)的不足。有研究甚至發現,塗抹防曬品的人容易因過度依賴防曬品所標示的效果,反而因此忽略了更基本的防曬方法,不僅增加曬傷的風險,也讓罹患皮膚癌的機會變高。因此為有效、全面的防止紫外線的傷害,應把握以下幾點原則:
1.穿戴衣物、帽子與傘具等是必要的防曬措施。並且由於大部分的紫外線能夠穿透雲層、玻璃長驅直入,因此,即使在陰天、車內或室內陽光照射處都應做好防曬。
2.避免在上午10點到下午3點間於陽光下曝曬:這個時段的紫外線量是一天當中最強的,一天中的紫外線總量有7成以上都在此時出現。
3.養成關注紫外線指數的習慣:把紫外線指數當成跟溫度、降雨率同樣重要的每日生活所需訊息,以此作為穿衣、防曬的參考依據,讓防曬更有效率!
挑選防曬品你需要知道的事-認識紫外線與防曬係數
防曬是為了避免肌膚因為陽光中的紫外線而產生曬黑、曬傷、老化與皮膚癌等病變。紫外線分為UVA、UVB與UVC,其中UVC的波長最短,會受臭氧層阻擋;UVB是中波紫外線,部分會被臭氧層吸收,穿透力較小,僅達肌膚表皮層,但會造成曬黑、曬傷、皺紋;UVA的波常最長,穿透力也最大,可達肌膚真皮層,造成肌膚老化,嚴重則會導致皮膚癌。
面對紫外線,人體其實自有一套防禦機制-Melanin,也就是我們一般所稱的黑色素。但是,遭遇過強的紫外線時,還是需要藉由衣物遮蔽跟塗擦防曬品才能避免肌膚受到傷害。
防曬品效能的標示依據不同國家規範、針對不同波長的紫外線有所不同。以下簡單介紹幾個台灣常見的防曬係數標示:
1.SPF,Sun Protection Factor
SPF是國際上通用標示防止肌膚被UVB曬黑、曬傷的係數值。數值越高,防護效果越強,高於SPF50以上的防護效果與SPF50差異極小,因此一律以SPF50+表示。要注意的是,兩倍的係數值不等於兩倍的防曬力,例如:SPF15可抵擋93.3%的UVB;SPF30能抵擋的UVB量則為96.7%。
2.PA+、★或 UVA
這三種符號都是標示說明對UVA的防護力。其中,PA+與★越多表示防護力越強,最多可標PA++++或★★★★。
UVA是歐盟的標示方式,近年來也有一些歐洲品牌會在UVA後面加上數值,這些數字除以4後等同於PA+/★所代表的防護能力,如UVA16所提供的防護效果與PA++++或★★★★是一樣的。
3.Broad Spectrum Protection
依據美國FDA的規定,防曬品上標示Broad
Spectrum
Protection代表此防曬品能夠同時抵禦UVA與UVB的傷害。
防曬品挑哪一種?塗幾次?抹多厚?
平日通勤或外出直接且持續於陽光下曝曬不超過1個小時的情況下,選擇SPF15~30、PA+~PA++的防曬產品即可。若是必須長時間待在陽光下,則建議選擇SPF30以上、PA+++以上的防曬商品。
不管是什麼劑型的防曬產品,都會隨著時間、遇水、流汗或摩擦等環境變化掉落,所以,使用防曬產品必須注意下列幾點:
1.在出門前30分鐘塗擦防曬。
2.用量必須充足。要達到防曬品上所標示之防曬係數效果,每平方公分塗擦的用量需達2毫克。在台灣,由於氣候濕熱,絕大多數的人為避免肌膚黏膩感,防曬品都只塗擦薄薄一層,導致防曬成效大打折扣。
3.適時補擦。根據美國FDA的建議,使用防曬品至少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補擦;台灣食藥署建議民眾進行補擦的時間間隔則是每2~3小時。
玩水消暑,「防水」防曬乳是利器還是會帶來悲劇?
現在市面上許多防曬商品都宣稱具備防水功效,衛福部食藥署也明文建議民眾若從事水上活動,應使用標示「防水」功能之產品。但事實上,並沒有防曬品是可以防水的!
現今,包含美國、澳洲等許多國家都已明文禁止防曬商品上出現「防水」(waterproof)字眼,以避免誤導消費者認為防曬品的有效性與持久度並不會因為遇水而減弱。同時也規範宣稱具備耐水性的商品必須通過耐水性測試,並且確實標註產品遇水後仍能持續提供防護力的時間。
所有的防曬品在遇水後一定會脫落,只是程度不一。因此提醒大家在戲水消暑時或流汗後一定要定時補擦防曬,至少每兩個小時補擦一次,此外,再以毛巾、衣物擦拭過身體後也應盡速補擦防曬品。
無敵妝容不怕曬?!SPF加持的保養/化妝品能有效防曬嗎?
目前市面上絕大多數的底妝產品(如隔離霜、BB霜、CC霜、粉底液、粉餅與蜜粉等)與部分日霜類保養品,都標示有防曬係數,不過,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對於這類產品是否真能達到其宣稱的防護效果尚持保留態度。一方面是因為許多產品的檢驗不明確,另一方面是因為化妝品的用法與單純的防曬專用品不同,用量也難制定出一套標準。美國FDA曾因此針對粉狀防曬品所能提供的防護能力提出質疑,但目前尚未有明確答案。
此外有些人在選購含有防曬功能的底妝商品時會有迷思,認為:選用SPF15的隔離霜、SPF30的粉底液,就等於塗擦SPF45的防曬品,可以延長補擦的時間。事實上,SPF係數並不能加起來計算。疊擦多種標有防曬係數的保養品或化妝品時,其防護效果是以數值最高的做為判準,如果按照上述的產品搭配法,擁有的防曬力就是SPF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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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瘦身美容」妳安全嗎?
由於社會文化對於女性身體形象的要求,加上大眾媒體商業行銷的推波助瀾,瘦身美容業商機蓬勃旺盛,業者莫不推陳出新吸引消費者注意力,然而,光鮮亮麗的外表之下,其實暗藏危機,但消費者往往被蒙在鼓裡。回顧新聞亦可發現瘦身美容相關消費糾紛、意外事件層出不窮,如去年四月某消費者到台北縣知名美容連鎖中心進行身體美容課程,因太空艙右上方排氣管掉落導致眼睛受損;今年年初台北市亞歷山大健身中心分店因一氧化碳外洩,造成民眾意外死亡;不計其數的婦女因瘦身美容而有百萬的消費糾紛。
有鑑於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於本年度二月中旬,針對全國各地瘦身美容業者展開聯合稽核行動,檢查項目包括建管、消防、衛生、定型化契約、商業登記,結果令人十分擔憂,159家業者中只有3家全部符合規定,其餘業者中,70%公安(建管、消防)不符規定,包含避難逃生設備不足、建築物未申請合法使用執照;68%未使用定型化契約;50%未聘用美容師或相關證照未見於現場;25%無照營業,稽查結果已嚴重顯示出瘦身美容環境之危險性。故立委黃淑英偕同長期關心瘦身美容議題之婦女團體台灣女人連線召開「瘦身美容,妳安全嗎?」記者會。記者會中立法委員黃淑英指出目前對於瘦身美容業者並無完善法規是導致現況之主因,其問題如下:
一、 瘦身美容業定義不清
目前瘦身美容業者營業登記項目其所規定的營業範圍,僅規範利用手藝、器材、食品、化粧品等方式,為改善身體、感觀之健美,所實施之非醫療行為,然根據現有公司營業項目登記規定,其中瘦身減肥、指壓由於涉及醫療行為,業者營業不能登記此項目。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更進ㄧ步指出,主管機關限制瘦身美容業者不能執行「瘦身減肥」,卻又賦予此行業「瘦身美容」之名,到底「減肥」和「瘦身」的區別在那裡?曖昧不明的定義使業者廣告有誇大不實的空間,消費者進入這樣的場域中,形同大肥羊任人宰割。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謝定宏對此提出回應,瘦身美容其實是創造的名詞,也確實有定義混淆的問題。
二、瘦身美容業非特別許可行業,衛生署難以掌握業者動向
目前業者欲開設瘦身美容行業時僅需向經濟部提出申請,不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衛生署許可,使得衛生署根本無法及時掌握業者動態,如本次聯合查核行動,衛生署無法提供消保會相關業者名單,更突顯其平時難以落實稽查。經濟部商業司代表也回應,根據公司法規定,非特許行業且在合法範圍內之業務,業者不需向經濟部登記即可營業。主管機關為加強管理瘦身美容業者,是否將該行業列為特許行業,應視該行業是否為主管機關高度管理需求而定。
三、宣導不足,「定型化契約」落實不佳
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自民國90年頒佈至今,已屆5年的光陰,但目前僅有近4成業者在使用,且其中41%的業者是違反消保會、衛生署規範定型化契約記載項目,衛生署應加強宣導。
四、業者若使用未有完整標示之食品、化妝品無法可罰
業者所提供瘦身美容服務所使用的食品、化妝品,未有完整的中文標示依現行相關法律僅能處罰製造商,但使用該商品營利之業者卻沒有受到處罰,顯示相關法規出現漏洞。
五、業者使用器材是否安全有效,無人把關
業者所使用的五花八門器材,有些是非醫療器材、有些是醫療器材,然而本次查核行動地方衛生局人員亦無法第一時間就判別該器材是否為合格、有效、安全的商品或是需要向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的醫療器材,更何況是一般消費者。而不肖業者利用行銷手法誤導將一般器材當成醫療器材而受騙,或因業者操作不良導致身體損害新聞亦時有所聞。對此,衛生署應加強查驗業者所使用的器材以確保消費者之權益。
六、相關主管機關查核不力,建管、消防設備合格比例偏低
調查結果顯示70%公安(建管、消防)不符規定,包含避難逃生設備不足、建築物未申請合法使用執照等缺失,顯示出主管機關未善盡督導之責,使得業者不合格比例過高。營建署代表回應,目前已有限期業者進行改善,後續也將持續追蹤。
針對以上缺失,立法委員黃淑英認為瘦身美容業攸關女性健康,衛生署主掌我國國人健康相關業務應積極主動管理該行業,並視管理需求思考是否將其列為特許行業以有效管理,以及未來是否朝專法擬定相關規範。此外,相關主管機關也應針對消保會抽查中未合格的業者需持續追蹤直到缺失項目改正為止。同時,消保會應將本次查核報告內容公布於網路上供消費者查閱,供其參與選擇。黃淑英委員辦公室將持續關心與追蹤此議題,與婦女團體台灣女人連線共同為女性消費保護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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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 瘦身美容不實廣告,檢舉無門!處罰無能!
長期以來,女性身體一直被塑造成「豐胸細腰即是美」的形象,再加上瘦身美容相關產品及其廣告的推波助瀾,瘦身美容幾乎成為台灣女性的全民運動。然目前瘦身美容的產品與廣告相當浮濫,並常誇大不實,如「管理黑色素、肌膚三天就能白晰透澈」、「保證一週瘦10公斤、可排油、加速新陳代謝」等,不但嚴重傷害婦女健康,更影響青少女的身心發育。
為了捍衛自身健康權益,台灣女人連線結合台灣各地婦女團體發起檢舉運動,打擊瘦身美容不實廣告,並偕同立委黃淑英國會辦公室共同檢視相關法令政策,以建構安全的瘦身美容環境。在今年1-4月的10~20號,紀錄平面報紙(自由時報、蘋果日報、民生報)、雜誌(壹週刊、時報週刊、獨家報導、TVBS)與三大購物網站(奇摩、蕃薯藤、PChome)的瘦身美容商品廣告,電視、廣播則採隨機方式記錄,並從中挑選數則進行檢舉,累積檢舉公文39件,共向衛生署與8個地方衛生局進行檢舉。
記者會中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指出在檢舉與檢視相關法令過程中,婦女團體發現兩個主要的問題如下:
一、檢舉不實廣告,卻碰到「檢舉無門」之情形,無力感倍增。
1. 檢舉公文下落不明:
39件檢舉公文中,有20件主管機關無回應,包含衛生署、國家通訊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及8個縣市地方衛生局。台南北門社區大學主任鄭秀娟亦指出,公務員對於公文處理應有一定時程,對於公文轉函衛生局後無回應深感不解。
2.
衛生署檢舉專線無人接聽:台北市女權會理事長李兆環指出,團體曾於不同天、同天不同時段撥打,均無人回應。
3.
民眾舉證困難:檢舉電視廣告過程中,團體已提供不實廣告之電視台、播出時段、商品內容,衛生局卻還要求民眾提供側錄錄影帶,最後還以民眾無法提供證據為由不受理檢舉。
4.
衛生局洩漏檢舉人身份:有三處地方衛生局(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於行政裁處書、公文中透露檢舉團體名稱,使團體接到廠商來電及恐嚇。
二、主管機關執行不力、相關法規罰鍰過輕,形同「處罰無能」。
1.
認定不一:衛生主管機關對於違規標準認定不一,兩則醫療不實廣告內容大同小異,均提及手術內容與金額,卻出現同一個衛生局判定一個違規,一個沒有違規。
2.
執法避重就輕:主管機關對於違規案件往往處以最低罰鍰、台北市女權會理事長李兆環亦指出對於連續違規案件亦未加重罰鍰,有的廠商已累積上百件違規,衛生局卻只輕輕加重一萬元的罰鍰,亦未依法廢止其營業登記證照。
3.
對於業者處罰過低,無法遏止不實廣告:立委黃淑英指出本次檢舉過程中,發現不實廣告中以食品、化妝品、醫療不實廣告為多,然而相關法規對於不實廣告罰則訂定過低,與業者因廣告獲利相比微不足道,使不實廣告依舊橫行市場。再者,對於刊登不實廣告之媒體處罰過低或未訂定連帶處罰,因此,即使處罰,媒體仍舊一再刊登,且部分法規並未對媒體作連帶處罰之規定,亦無法有效遏止不實廣告。
4.
新興不實廣告樣態規範不足:包括以節目、新聞等方式進行宣傳遊走法律邊緣,以及透過新興通路如購物網站、電視頻道、雜誌作廣告,卻未見對於通路商的規範與責任,主管機關也應儘速立法加以管理。
每一個人都有追求美的權利,然而社會中充斥著各式不明的瘦身美容資訊,這些都可能危害婦女的健康,三重市婦女發展委員會會長歐怡伶也現身說法,親身使用宣稱可瘦身之食品,但服用一段時間後,身體機能一度嚴重失調,但現在都還有後遺症,她疾呼政府應正視瘦身美容不實廣告的問題。
綜合上述問題,台灣女人連線等各地方婦女團體對於衛生主管機關提出下列三點建議,並希冀透過立委黃淑英於立法院的修法與監督,儘速建立安全的瘦身美容環境:
一、建立有效監督機制,並主動稽查,以遏止不實廣告。
二、檢討瘦身美容相關法規,規定或提高對於業者與媒體刊登不實廣告之罰則。
三、增加對於廣告新興樣態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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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問題--青春痘
為什麼會有青春痘?
青春痘是一種毛囊、皮脂腺形成的慢性炎症,醫學上稱為「痤瘡」。它形成的原因很多,青春期的痘痘多和荷爾蒙的變化有關,而先天的遺傳、後天的起居作息、環境因素,使得每一個人得痘痘狀況不同,也因此對於不同的治療,有不同的反應。
女生比較在意青春痘?
年輕的男女都會長痘痘,一般而言,男生的狀況比女生嚴重,但會求助皮膚科醫師的女生會多於男生,這並不是因為男生比較不愛漂亮,而是社會上刻板形象的壓力,讓他們不敢太表現出在意外表的心情。而許多女生因為愛美的心情,很在意臉上這些不速之客的出現,有時會為了多長一顆青春痘而不願意出門呢!有些女生的痘痘嚴重,甚而影響心情,造成焦慮、難過,這是可以理解的。
長了青春痘,怎麼辦?
不要太焦慮,這是你長大的小小代價。如果你維持臉部的清潔、充分的睡眠,並且避免油炸、刺激性的食物,通常是會慢慢改善的。儘量不要擠青春痘,若真的自行擠壓青春痘,要注意不要造成擠後患處的感染或發炎。有些人的青春痘比較嚴重,則要就醫,和醫生一起找出原因及適合自己的治療方法。但切記,因為青春痘的治療效果是緩慢的,不是一兩天的事,也不是一、兩個月的的事,我們一定要有「恆心與耐心」,才能只要青春,不要痘。
如何治療青春痘?
青春痘的治療依痘痘的種類、嚴重程度、年紀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治療方法。它有局部治療及全身性治療。
局部治療:只直接用在青春痘的患處的塗抹藥物。
一、氧化苯:抗菌(痤瘡桿菌)作用。約要兩週的時間才會顯出療效。用藥時要注意皮膚乾燥、脫皮。
二、外用抗生素:清除細菌。
三、外用A酸:清除阻塞毛囊口的角質化物質。用藥時要注意皮膚炎的發生及配合使用防曬劑。
四、類固醇:抗發炎的藥物。
全身性治療:口服藥物透過身體循環系統改變身體的狀況,或將藥效送達青春痘患處。此法適用於較嚴重的患者。
一、抗生素:清除痤瘡桿菌,治療需幾個月的時間,最好與通毛孔的藥品一起使用。患者需要有耐心。
二、A
酸:減少皮脂分泌,促進皮膚脫落及減少痤瘡桿菌,適用於較嚴重的青春痘。副作用是皮膚乾燥、乾眼、頭髮脫落、肌肉酸痛等。
三、口服避孕藥:女性荷爾蒙,用來抑制男性荷爾蒙影響。療效約3-4個月顯現,副作用為噁心、體重增加與乳房腫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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