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6
研究顯示大多數失禁治療無效?
近日一項由瑞典哥德堡大學(University of
Gothenburg)進行的新研究顯示,大多數失禁治療方式無助於減緩病症。
目前的失禁治療方式包括骨盆底肌肉訓練、藥物治療和手術。而根據該研究結果顯示,與藥物治療相比,手術似乎是最有效的治療方式。
研究人員回顧分析了2005~2015年間數千篇論及各種尿失禁治療方案的文獻與相關研究。
研究結果顯示,手術治療成功率為82%;骨盆底肌肉訓練的成功率為53%;藥物治療與填充劑的成功率則分別為49%、37%。
同時身為Sahlgrenska
學院婦產科教授與哥德堡大學追蹤研究中心的負責人,Ian
Milsom表示,「不幸的是,在許多情況下,我們並沒有實際治癒病情,…除了外科手術,其餘治療方式的結果並不理想。而問題在將來會變得更糟,因為,眾所皆知,我們的人口正在老化。」
並且,他也認為:「考慮到這些藥物對醫療保健系統造成的龐大負擔,這樣的結果並不樂觀。…相比之下,手術是一個更簡單和更有效的選擇,且即便從長遠看來也擁有較強勁的成果。」
最後,Milsom也提到現有的研究並未聚焦於老年人或具有神經系統疾病的人群,儘管他們最有可能經歷尿失禁或大便失禁問題。
Milsom的研究結果可能會讓人開始考慮是不是應該接受手術,但台灣女人健康網還是在此提醒大家,醫學研究的結果呈現的是一個趨勢;因應身體狀況、生活方式與資源等的不同,每個人適合的治療方式也不一樣。有任何問題或是新的想法還是先向自己的醫師諮詢過後再做決定會比較適當。
資料來源:BMC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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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ASCO發布第一個HPV疫苗全球接種指引
美國臨床腫瘤學會(ASCO)近日發布了一項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接種預防子宮頸癌的臨床實踐指引。這份指引與過往不同之處在於,這是第一個針對世界上多個不同社會經濟結構與資源環境地區量身定制的子宮頸癌預防指引;希望能為全球的醫事人員提供具實證基礎的指導。
世界上所有的子宮頸癌幾乎都是感染HPV所致。雖然感染HPV也可能導致生殖器疣和某些其他癌症,但子宮頸癌是迄今為止與HPV感染相關最常見的嚴重病症。而與其他現有的HPV疫苗接種指南不同,ASCO本次的指導重點是專門用於預防子宮頸癌的HPV疫苗接種。
此份建議指引由跨國和跨領域的學者專家共同完成。由來自腫瘤學、婦產科、公共衛生、癌症控制、流行病學/生物統計學、衛生經濟學、行為/實踐科學和患者宣的學者組成專家小組,其中包括世界上一些最重要的HPV和HPV疫苗研究領導者。
專家小組審查1966年至2015年間所發表的相關文獻,包括系統評價、現有指導方針和成本效益分析。並強化了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引、美國疾管局(CDC)指引、加拿大國家免疫諮詢委員會、德國指引和澳大利亞免疫準則中提出的一些建議。
這份指引根據資源配置程度的不同,提出了四個層次的具體建議,依序為基本的、有限的、加強的和最大的。這些資源涉及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財政資源,以及其衛生系統的發展,包括人員、基礎設施和服務的可即性。這份指南也補充了ASCO的另外兩個全球資源分層的子宮頸癌指南。
此份指引的主要建議有以下幾點:
*
所有9至14歲的女孩都應接種兩劑HPV疫苗,以預防子宮頸癌。兩劑間隔至少6個月,間隔時間可達12至15個月。
*
艾滋病毒(HIV)檢測呈陽性反應的女孩應接受三劑HPV疫苗施打。
* 針對於最大和加強的資源配置:
15歲以上且15歲以前已完成第一劑疫苗接種的女孩可以使用兩劑的施打期程。
15歲以上未接種過HPV疫苗的女孩應接受三劑的施打時程。
而上述兩種施打方案都應在26歲前完成。
* 對於有限和基本的資源配置:
如果目標人群-9至14歲的女孩的接種覆蓋率達標之後仍存在足夠的資源,那麼,在9至14歲時接種過一劑的女孩或許可在15至26歲之間接受額外的劑量。
*
針對男孩:男孩接種是預防的次要考慮因素,無論資源環境如何。專家小組建議,只有在有針對性的女性人口覆蓋率至少達到50%之後,在最大、加強與有限的資源配置下才對男孩進行施打。在基本資源環境中不推薦男孩接種。
制定指引的專家小組聯合主席Silvia de
Sanjosé博士說:「雖然HPV疫苗已經存在了十多年,但是在許多地方-包括美國在內的高資源國家-的疫苗使用狀況並不理想。…由於各國之間和國家內部的資源可用性差異很大,我們需要調整策略,以改善各地接種HPV疫苗的機會。…這項指引在適應不同資源配置情境給予HPV疫苗接種建議方面是獨一無二的,我們期望它對全球衛生界產生重大影響。」
而近年來台灣也不斷有提出針對國中女生進行全面公費施打HPV疫苗的聲音。ASCO的指引或許是一個可以參考的依據。與此同時我們也認為,疫苗若真的能幫助維護女性健康是大家皆樂見的事,但是當今關於HPV疫苗仍存在著許多疑問,諸如疫苗的安全性、效期等等;至今仍沒有人能肯定的回答HPV疫苗能維持多久的防護力、需不需要追加補打,畢竟誠如Silvia
de
Sanjosé博士所說,HPV疫苗問世也不過十多年光景,所能蒐集到的資料也僅此而已。且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如今市面上所販售的疫苗也不只一種,彼此之間是否可以混合施打?這些都是國家要推行公費施打前需要審慎思量的問題。
資料來源:Journal of Global Oncology全球腫瘤學雜誌、A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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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1
美專家敦促為青少年、成人提供非處方避孕藥
根據研究顯示,2015年美國青少年出生率降至歷史最低,每千名15至19歲的女孩中僅有22.3名活產。研究人員認為這種情況與避孕藥取得容易有關,並建議將口服避孕藥由處方藥改為非處方藥,提供給青少年和成人。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醫學院領導的研究團隊審查了過去幾十年來所發表的相關研究,發現大量證據支持口服避孕藥以非處方藥方式提供而不是限於處方藥。
這些研究的內容包含了青少年使用口服避孕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數據、各種避孕方式的懷孕風險、青少年正確使用避孕藥的能力,以及避孕藥易於取得(作為非處方藥)可能對性行為的影響以及可能減少就醫尋求專業醫療協助的擔憂。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醫學院兒科助理教授Krishna
Upadhya博士指出:幾十年的研究表明,大多數青少年發生性行為的年齡在18歲之前,提早使用避孕措施可以降低青少年懷孕的風險。我們的結論也強調,讓青少年更容易取得各種避孕工具並不會導致更多的性行為,但會減少意外懷孕的發生。
Upadhya和其研究團隊指出,青少年有足夠的推理能力,因此能夠對口服避孕藥的使用與否做出明智的決定。且學生的生活相較之下較為單純,較不會遭遇到特殊情況與行為的束縛,因此青少年更可能每天按時地服用。此外,青少年避孕失敗率與成年女性相比並沒有顯著差異。並且,青少年約有9成的時間能正確回答關於避孕使用方式的問題。
另一方面,研究人員也發現,當藥物取得的方便性有所提升後,青少年的事後緊急避孕藥(plan
B)使用率有所上升,從2002年的8%增加到2011~2013年間的22%。[推薦閱讀:事後避孕藥與一般口服避孕藥有甚麼不同?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放寬事後避孕藥服務了誰?;開放事後避孕藥好嗎?(影片)]
研究人員結論:口服避孕藥是普遍、安全和有效預防婦女和青少年懷孕的方法。
任何未來的非處方藥都有可能使青少年受益,而且沒有科學的理由限制不同年齡的取用。
不過,這樣的建議是否能夠完全複製到台灣值得好好思考。畢竟國情間有很大的不同,不論是在醫療體制、社會文化價值與教育上都有許多差異。現今台灣的性教育執行仍有許多值得檢討改進之處,關於安全性行為的教導既不夠普及也不盡正確;貿然開放反而可能不利於良好情感關係與性別平權概念的發展(誠如本篇研究所發現,事後避孕藥使用率上升的狀況雖然可能與青少年出生率降低有關,但從社會文化與女性健康長遠的角度看來,這是否是一個值得欣喜的現象仍值得質疑)。期許我們的政府與社會能夠以人民身心健康福祉為思量此議題的出發點,首先投入更多心力提倡、重視安全性行為與性教育,其後再來考量藥品開放的可行性與必要性。
資料來源:青少年健康期刊Journal of Adolescent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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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3
ACIP公布新的疫苗接種指南:HPV疫苗接種劑數與時程更...
去年(2016)10月,美國疾病管制局(CDC)的免疫實踐諮詢委員會(ACIP)表決通過「青少年接種HPV疫苗僅需兩劑」的建議以及相應的接種時程。新的一年剛開始,
HPV疫苗、流感疫苗和其他疫苗的接種指引又有了更新。
根據新的HPV疫苗接種指引,ACIP建議15歲以下的青少年僅需接種兩劑HPV疫苗;成人-26歲(含)以下的女性以及21歲(含)以下的男性-以及未在15歲前完成第一劑HPV疫苗的青少年仍應遵照0、1-2和6個月的間隔進行三劑接種時程;年齡介於22至26歲間可能接觸到HPV的男性也適用上述的三劑接種時程。
26歲(含)以下的女性、21歲(含)以下的男性以及年齡介於22至26歲間可能接觸到HPV的男性若曾於15歲以前接種過兩劑HPV疫苗,且兩劑接種時間間隔至少5個月者可被視為完成接種,不需要追加補打第三劑。但是,上述三者若在15歲之前僅接種過一劑,或是兩劑接種時間相隔少於5個月,則不被視為完成接種,應再補打一劑。
再一次的,這樣的調整無非是為了讓更多人能夠接種HPV疫苗。美國癌症協會資深總監Debbie
Saslow博士表示:「在過去幾年中,研究表明HPV疫苗比預期得更為有效。我們現在知道它能有效的預防HPV,這種與十數種癌症相關[1]的病毒。新的兩劑施打時程將會更利於民眾遵循。」
資料來源: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ACIP
[1]
除了子宮頸癌,已知HPV陰道、外陰、口咽、肛門和陰莖癌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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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0
「事後避孕藥應不應該變更為指示用藥?」問卷結果
台灣女人連線
民眾對「事後避孕藥」轉類為指示用藥之態度問卷結果
2016年12月傳出食藥署計畫將「事後避孕藥」從處方藥轉類為指示用藥,換言之,當民眾需要事後避孕藥時不需向醫師取得處方箋,可直接在藥局或藥妝店向藥師購買。台灣女人連線長期關注「事後避孕藥」議題,與食藥署及藥廠有過多次討論,針對政策規劃與對藥物開放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提出疑問與建言。
為了瞭解民眾對事後避孕藥轉類為指示用藥的態度與看法,台灣女人連線在2016年9至12月進行了網路調查,贊成「事後避孕藥」轉類為指示用藥的民眾約佔七成。主要反對與贊成意見如下:
反對「事後避孕藥轉類為指示用藥」的主要理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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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避孕藥屬荷爾蒙高劑量藥物,應由醫師專業評估個人是否適合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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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增加不安全性行為,使避孕責任落到女性身上。
* 容易因取藥方便而增加藥物濫用的風險
贊成「事後避孕藥轉類為指示用藥」的主要理由有:
*
因擔心被價值判斷而不敢透過醫生取藥,反而容易錯失服藥時機,或因採信偏方而傷身。
*
可避免非預期懷孕以及後續可能面臨的墮胎與未婚媽媽議題。
* 女性對自己的身體及生命應有自主權利
進一步思考
面對事後避孕藥可能轉類為指示用藥的政策,贊成與反對者皆有與女性權益有關之意見,著實兩難。但政府規劃相關政策時,應彙整各方意見並進行影響評估,而不是以幾項形同虛設的配套措施回應藥物濫用的疑慮。
「事後避孕藥」不僅是藥物議題,更是與民眾切身有關的「避孕議題」。政府應正視台灣缺乏完整安全性行為教育的狀況,而非用將錯就錯的態度面對台灣對事後避孕藥的需求,反而損及真正該保障的民眾權益,服務了廠商的營利需求。
問卷統計
贊成「事後避孕藥」轉類為指示用藥的民眾約佔七成,基本資料分析結果摘要如下:
基本資料分布
基本資料分析
性別:由於樣本以女性為主,因此僅分析女性,所有女性中贊成者佔七成。
年齡:各年齡組贊成者佔7成以上。
居住地區:東部及離島因樣本不足而不列入分析,南部贊成者5成,北中部贊成者約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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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9
心臟醫療器材有問題?美食藥局皮繃緊!
政府本應為民眾的健康把關,嚴謹地審核新藥及醫療器材後再核發許可證,但是最近一篇新聞指出,美國食藥局(FDA)審核通過的一系列新心臟醫療器材,可能為其帶來麻煩。
美國食藥局核准的一系列新的心臟醫療器材反映出其無力為民眾健康權益把關,耶魯大學Sanket
Dhruva博士指出食藥局核准但實際上試驗結果是負面或不確定的心臟醫療器材,包括:生物可吸收的支架(Absorb
bioresorbable scaffold
stent)、心臟衰竭檢測器CardioMems、阻止血栓流經身體以降低中風風險的Watchman、改善二尖瓣逆流的Mitraclip、幫助患者在高風險心臟手術保持穩定心臟功能的Impella及心房中膈缺損關閉器Amplatzer等。
食藥局會核准這些醫療器材,除了與局長Robert
Califf將審核門檻降低以利檢驗醫療器材的人員產出證據有關外,洛杉磯西達賽奈醫院的Sanjay
Kaul博士也指出與食藥局審核醫療器材與新藥的規範不同有關。
Kaul博士說明,美國食藥局為回應來自醫療器材產業及投資者認為政府程序太慢、昂貴的批評,精簡了程序,讓民眾能較快地取得高風險的科技如Mitraclip等。為了達到目的,食藥局將確保研究實證有效且安全的工作從審核通過前改至審核通過後,亦即食藥局改而重視核准後的研究。然而,很多食藥局主導的核准後研究被延遲、裁撤或從未被完成,因此不清楚這些研究如何能用來為民眾死亡率、發病率及健康生活品質把關。
Kaul博士進一步強調,若要以此方式制衡醫藥產業與民眾健康權益,就應該要有完整且透明的核准後研究,若這些研究未能於期限內完成或無法確認對目標人口利大於弊,就應該要撤除許可證。不過現實的狀況是,核准後的研究經常無法在期限內完成,並且一旦醫療器材獲得許可證後就會因為已經應用於臨床上而很難被裁撤。Dhruva博士提醒,醫師應在使用這些醫療器材前,謹慎思考為什麼要用在患者身上,否則一旦發生不良反應,所造成的傷害是巨大且立即的。
資料來源:Medpag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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