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生產

常見的健康食品可能傷害胎兒!
2019.06.30
常見的健康食品可能傷害胎兒!
近日,美國食藥局(FDA)警告,許多健康食品中含有化合物─長春西汀(Vinpocetine),可能導致流產或傷害胎兒。   「長春西汀」是一種人造化合物,許多聲稱可以增強記憶力、注意力或精神敏銳度的補充劑含有長春西汀,並且還有產品宣稱此成分能增強能量和減輕體重。不過,由於含有該化合物的補充劑尚未經FDA審查,因此這些補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均未獲核准。   在商品標籤上,這種成分可能以「小蔓長春花精萃(Vinca minor extract)」、「小長春花精萃(lesser periwinkle extract)」或「長春花精萃(periwinkle extract)」等名字出現。   在台灣,民眾可透過網購取得這類產品,如:「TruNature銀杏葉精華」、「Source Naturals長春西汀片」等。   FDA建議,孕婦和可能懷孕的婦女不要服用含有長春西汀產品,並且建議銷售含「長春西汀」補充劑的公司評估他們的產品標籤,以確保有安全警告,防止懷孕婦女和可能懷孕的婦女使用。     編譯來源: * Health Day(2019.06.04) * FDA STATEMENT:Statement on warning for women of childbearing age about possible safety risks of dietary supplements containing vinpocetine.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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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院長拍板:生產事故救濟 產婦生產死亡給付提高至400萬
2019.06.12
蘇院長拍板:生產事故救濟 產婦生產死亡給付提高至400...
昨日,在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大會中,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支持台灣女人連線的提議,提高「生產事故救濟」給付上限,將產婦死亡救濟由200萬提高至400萬。   台灣女人連線(下稱台女連)推動生產事故救濟多年,2016年法案施行後仍不斷關注檢討。對於產婦死亡及重大傷害的救濟額度上限,始終認為有失公允。2018年5月的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提出「檢討『生產事故救濟制度』救濟項目及給付金額的合理性,並做必要的修正」之建言,未獲回應;同年12月於行政院性平小組會議中,建議衛福部檢討救濟金額之合理性並調整金額。衛福部於今年5月初公告調高產婦死亡及重大傷害的救濟額度上限各20萬元。   然而,這樣的微調還是無視給付的不合理,及缺乏對受害者的同理。因此,2019年5月甫落幕的健康行動會議,再度提出「再次檢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各項救濟金之合理性,並做必要修正」之建議。   昨日(11日)舉行之行政院性平會,台女連再度在大會提案檢討。蘇貞昌院長裁示,同意生產事故救濟給付額度朝增加的方向辦理,例如產婦死亡給付由最高新台幣200萬元調高至400萬元。並請衛福部設想各種狀況,減少爭議,全力辦理,如菸捐挹注經費不足,將編列預算支應。   擔任行政院性平會委員,並於會中提案之台女連黃淑英常務理事表示,雖然一直推動救濟金額合宜的調整,但沒想到這麼快就有進展。感謝蘇貞昌院長看見女性生產的公共性,願意投注國家資源來支持。   什麼是較適當的救濟金額? 生產事故救濟制度立法之初,其事故救濟金額是比照《藥害救濟法》而非疫苗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訂出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的給付比「藥害救濟」高出許多,原因是,接種疫苗的人是健康的人,很多時候更是配合國家政策接種,有「利他」意涵,而使用藥物是在治療「自己」的疾病。所以當發生疫苗傷害時,就可獲得較多救濟。   產婦多是健康的人,其生育子女除了是為己,也是延續國家的命脈,更有「利他」的意義。因此,若因生產發生死亡或重大傷害,其救濟金額應比照疫苗救濟,而不是藥害救濟,才符合救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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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應以更宏觀態度面對生產事故救濟
2019.06.11
衛福部應以更宏觀態度面對生產事故救濟
衛福部於五月中公告將修正〈生產事故救濟作業辦法〉,調高產婦死亡及重大傷害的救濟額度上限各二十萬元。   一手推動生產事故救濟的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常務理事表示,政府願意調高救濟金額是值得肯定的。但仍然有失公允,而且衛福部一直將此這個法定調為「解決醫療糾紛」,令人惋惜。   生產事故救濟內容尚有修正空間 衛福部以「財源有限」限制生產事故救濟金額的討論,令人遺憾。立法之初,生產事故救濟金額是參考《藥害救濟法》因使用國家核准的合法藥物而受害,依此法給予救濟。 訂定。然而,藥害救濟的對象是使用國家核准的藥物而受害者,但使用藥物多數時候是在治療疾病,這樣的行為並沒有社會性,不該由社會承擔藥害發生的責任。產婦卻多是健康的人,若因生產發生死亡或重大傷害,其救濟金額應比照疫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疑因疫苗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可依此法請求救濟。 的給付,才符合救濟精神。因為接種疫苗多數也是健康的人,很多時候更是配合國家政策接種,不僅具社會性,更有利他的意涵,與女性生產的意義較為接近。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主要精神不在解決醫療糾紛 衛福部在修正草案說明提到,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主要精神是「減少醫療糾紛與促進和諧關係之精神」。而且在不同場合討論此法案時,都強調解決醫療糾紛的效益。   但是,法案第一條就指出「由國家承擔女性的生產風險」才是法案的主要精神,並讓此法成為獨步全球的首例。「解決醫療糾紛」的解釋窄化、矮化了法案精神。並且,《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的對象並不只限在醫療院所中生產的女性,若以「解決醫療糾紛」的方式運作,便犧牲了在家或就醫途中生產女性之權益。   台灣女人連線已將草案意見提給衛福部,期待衛福部應有夠宏觀的態度處理,以完整對孕產婦的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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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驚訝的懷孕婦女致死原因
2019.05.25
令人驚訝的懷孕婦女致死原因
美國CDC分析了2011-2015年與懷孕相關的死亡國家資料以及2013-2017年13州母親死亡率的資料,該研究報告結果於2019年5月公布。   令人驚訝的是,美國CDC報告顯示:大多數懷孕婦女的死亡都是可以預防的。   懷孕/產婦女的死因 根據美國CDC的報告顯示,每年約有700位的女性會因與懷孕相關的原因而死亡,而5分之3是可以預防的。這些死亡的女性有31%是在懷孕階段;36%是在生產時或是生產後的一個星期內死亡;而有33%的婦女是在產後一年死亡。   心臟病以及中風致死大約佔所有與懷孕相關的死亡數的3分之1,其他原因包括感染、嚴重失血。   CDC國家心臟病預防及健康促進中心生殖健康部主任Dr. Barfield表示:「我們最新的分析強調有品質的服務的可近性、風險意識以及早期診斷。這同時也是未來預防與懷孕相關死亡的最重要機會」。   Dr. Barfield表示,不只在懷孕時期,也包括在生產後一年內,藉由識別並回應警示標記,我們可以拯救生命。   美國CDC依據時間軸指出了普遍的死因: 1. 產科緊急事件,例如在生產時的嚴重出血導致大多數的死亡。 2. 生產後一個星期,新手媽媽通常會因高血壓、感染以及嚴重失血而死亡。 3. 生產後一年因心臟肌肉無力(心肌病變)導致大多數的死亡。   而這些死亡原因與孕期照護有關聯。在一些案例中,女性死亡是因為缺乏好的健康照護,導致她們延遲或錯失關鍵性的醫學診斷。女性與她們的醫療提供者也缺乏對於有風險懷孕的警訊知識。   因此,美國CDC提出以下建議: 1. 醫療提供者應提供更好的協助,幫助病人管理心血管狀況並且教導她們識別警訊。 2. 醫院及健康體系可以協調提供者間的努力,並支持促進孕期及產後的照護的努力。 3. 政府及社區可以發展相關政策,提升照護的可近性,並確保高風險女性可以在受過特別訓練及有設備完善的醫院生產。   婦產科醫學會更新心/血管照護指引 在美國CDC發表研究報告後,美國婦產科醫學會在心臟病的篩檢、診斷及管理上更新指引。領導新指引修正的Dr.Holier表示:新指引清楚地說明正常懷孕的一般現象以及有潛在心血管疾病風險的不正常懷孕及症兆。作為醫師,我們需要清楚地分辨兩者,以提升母親的產後結果。   造成母體死亡的一般心臟病危險因子,主要來自於年齡、妊娠高血壓以及肥胖。依據CDC的研究報告,比較與懷孕相關的死亡率,黑人女性以及美國印地安/阿拉斯加原住民女性是白人女性的3.4倍,因此,新指引特別將種族偏見以及種族主義列為主要因子之一。   新的指引建議,所有的懷孕婦女都應該做篩檢,而有高風險的懷孕婦女需要作進一步的評估及轉診。   懷孕是一個自然的壓力測試,因為在懷孕期間,心血管系統會遭遇巨大的變化以維持血量的巨大增加。這也是為何在事先發現危險因子是重要的。如此,懷孕婦女的照護才能獲得適當管理,產婦以及醫療提供者才能共同發展一份詳細的生產計劃。   依據指引,中度以及高風險心臟病孕婦在懷孕過程、分娩以及產後應該在醫學中心被照護,因為醫學中心可以提供較高層次的照護,不同科醫師可以相互合作—特別是婦產科及心血管科醫師的合作是至關重要。   源自於心臟病的死亡風險會在婦女生產後的一年內達到最高,因此,有高血壓的婦女應在生產後的10天內拜訪家醫科醫師或是心血管科醫師;有心臟病或是相關疾病者則應在產後14天內拜訪家醫科醫師或是心血管科醫師。   Dr.Holier表示:對這些女性來說,有一個長期照護的計畫是相當重要的。因此,我們建議,這些女性在產後三個月內應該與醫師討論後續的共同照護計畫及未來懷孕的計畫。   編譯來源:Health Day(2019.05.06)、Daily Mail(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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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骨盆肌的方法
2019.05.16
強化骨盆肌的方法
利用手機軟體和運動,男性和女性都能保持骨盆底肌的健康!   你/妳的骨盆肌需要加強嗎? 不是每個人都需要強化骨盆肌,但是孕婦、停經期前、後的女性,即使沒有任何的症狀,也應該做加強鍛煉,以預防出現像尿失禁、器官脫垂或其他骨盆底肌無力的症狀。   練習凱格爾式運動 英國「國家健康與照顧卓越研究院」新指南建議,女性有尿失禁和骨盆腔器官脫垂的人應要訓練骨盆肌肉,亦即「骨盆肌底運動」: 坐下或躺下,並保持身體放鬆。然後 收緊會陰部肌肉就像你試圖憋住屁一樣,想像一下這個感覺並把這個注意力往上和往前,然後練習肌肉收縮跟放鬆。一開始的目標是肌肉收縮保持12秒,重複10-12次,每天做三次。當骨盆肌變得強壯,在站立或是日常活動時你也可以這樣練習。有70%的女性的骨盆肌底運動是錯誤的,建議請專業物理治療師檢查您的練習方式。男性與女性骨盆肌底運動非常相似。   避免傷害你的骨盆底肌肉 維持健康的體重,當你體重過重,會給腹部肌肉增加多餘的壓力;練習正確的方式來提重物,包含抱嬰兒跟提購物袋。慢性咳嗽會使骨盆肌力變弱。   避免便秘是很重要的,因為腹部過度用力排便對骨盆肌力會因此減弱。確保飲食中富含纖維、多喝水、運動和維持體重健康都有助於避免便秘。   參加運動課程 除了在運動過程中正確地呼吸和使用核心肌肉外,重量訓練可作為加強骨盆底肌肉的常規練習;深蹲,抬臀式和弓箭步可以幫助骨盆底肌練習。   根據台灣尿失禁學會網站,有高達1/4的女性有尿失禁的問題,可透過練習凱格爾式運動來增強尿道閉鎖壓、改善急尿感、以及讓鬆弛的骨盆腔回復正常位置。   編譯來源 :The Guardian(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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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婦團前往聯合國展現台灣婦權驕傲
2019.03.19
台灣婦團前往聯合國展現台灣婦權驕傲
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ommission on the Status of Women,簡稱CSW) 於3月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第63屆會議。台灣雖不是會員國,但民間婦女團體每年皆積極參與由非政府組織於CSW會議期間舉辦的NGO CSW的平行論壇以增加國際能見度及加強與各國婦女團體的合作。   今日(美國紐約時間3月18日)台灣女人連線以「生育權應包含生產事故救濟之規劃」(Reproductive Rights Should Include Childbirth Accident Relief Measures)為題舉辦平行會議,由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分享台灣婦女團體如何倡議、推動生產事故救濟機制,並促成世界首例以保障女性生育風險的法案—「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之立法相關經驗與社會運動策略;同時,特別邀請二位國內外學者專家擔任與談,分別為駐美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RCO)衛生資深督導王宗曦以及國際女醫師協會聯合國代表Padmini Murthy教授。   生產無後顧之憂也是生育自由重要的一環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指出,當大家談到生育權或生育自由的時候,總是聚焦在正面的情境,如:要不要生?何時生?如何生?生幾個?以及滿足這些需求的政策配套等,而忽略了生產有風險的事實。風險變成事故時,如何撫慰身心創傷的產婦、防止同樣的事故再發生,讓女性無後顧之憂地孕育下一代,也是生育自由重要的一環。而「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即是將生產事故補償制度法制化,由國家承擔女人生產風險,這是世界首次以保障女性生產風險的立法先例,很值得與其他國家的婦女團體分享一路以來,從觀念、倡議到立法推動的種種歷程。   生產不但是個人的事,更是社會、國家的事 黃淑英表示,「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的核心價值是:生產不但是個人的事,更是社會、國家的事。然而,生產一直都存在著生死難測、難以控制、也不會消失的風險。這些風險可能來自醫療的不確定性、醫師或醫療院所裡系統性的疏失或錯誤、國家政策的不當或不足、女人個人的體質或行為。不管事故的原因來自何處,承受傷痛的就是女人。當女人為自己也為社會、國家生育下一代,為「永續生存」的使命甘冒風險,無私地付出時,國家應該站出來承擔這個風險的發生。因此,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在制度設計上,包含以下幾個重要的原則:   * * 以女人為主體,無論產婦生產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在家裡、在途中或醫療機構,只要是和生產有關或無法排除和生產有關,皆予補償; * 國家設立救濟基金。當生產發生不幸的事故時,如產婦或新生兒重大傷亡,即時予以產婦或家庭補償,撫慰傷痛,降低醫病對立,避免訴訟的二度傷害; * 採「不責難,有責任」的精神:如果事故是發生在醫療院所,不處罰醫護人員,讓他們願意呈現真相;而醫療體系應負起「除錯」的責任,亦即,檢討事故原因並提改善方案,以提升生產醫療的安全及品質。 * 政府應建立外部監測機制監督醫療院所「除錯」的執行。   台灣女人連線等婦女團體推動了13年,其中幾經轉折,至2015年12月終於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的通過亦表示台灣社會肯認「生育不只是女人的事,同時也是國家大事」,是台灣社會性別平權的一大步。   駐美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RCO)衛生資深督導王宗曦表示,2012年開始實施「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後,經評估後發現有效降低醫療糾紛與日益高漲的醫病對立關係。因此,當時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的提出正是時候,欣見本條例完成三讀,並順利執行。   國際肯定台灣「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Padmini Murthy教授非常肯定台灣在「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的立法,除了是世界首例之外,同時落實CSW63所強調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特別是目標3,其3.1為「到2030年,全球孕產婦每10萬例活產的死亡率至70人以下」、3.8「實現全民健康保障…確保健康的生活方式,促進各年齡段人群的福祉」以及目標5「實現性别平等,婦女和女童的權能」。女權即人權,台灣在性別平等的進步值得各國參考。   與會的各國婦女團體對於台灣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概念上的創新印象深刻,同時從參與平行會議中,獲得與推動法案、社會運動策略有關的經驗,希望能以此為借鏡,在自己的國家推動這樣的制度,以落實對女性生育權的保障。   觀看全程實況直播>>https://www.facebook.com/twlandtwh/videos/2060146824038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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