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青春期前期兒童僅需接種兩劑HPV疫苗
2016.10.27
CDC:青春期前期兒童僅需接種兩劑HPV疫苗
上週,美國疾病管制署(CDC)表示,11歲與12歲的兒童僅需要接種兩劑HPV疫苗即可;其中兩次接種時間應至少間隔6個月。13歲與14歲的兒童也適用這項兩劑接種方案,至於年紀較長的青少年與青年(15~26歲)仍應按時接種三劑。   CDC專職提供疫苗相關建議的免疫實踐諮詢委員會(Advisory Committee on Immunization Practices, ACIP)在其半年一次的會議上,針對「青少年接種兩劑HPV疫苗即可」的建議以及相應的接種時程進行投票表決。這項表決通過後很快就獲得了CDC主任Tom Frieden的批准,將其作為官方政策。   這項新的建議建基於CDC和ACIP對來自臨床試驗數據的審查,其中顯示:9~14歲的青少年接種兩劑HPV疫苗後所產生的免疫反應與16~26歲接種三劑HPV疫苗者的免疫反應相似,甚至更高。而研究表明,提供11和12歲孩童兩劑疫苗所能獲得的保護比年輕成人接受三劑疫苗來得更好。   本月初,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FDA)也批准了9至14歲在接種Gardasil 9(9價HPV疫苗)時僅需兩劑的方案。   Frieden在CDC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這是:「安全、有效且持久的保護,…意味著更多美國人將免於癌症。…也使父母更容易讓子女得到即時的保護。」   紐約市Lenox Hill醫院的婦產科醫生Jennifer Wu博士表示,將注射次數從三次減少到兩次肯定會增加民眾『乖乖接種疫苗』的機會。她解釋,由於這是一項新且昂貴的疫苗,減少注射次數至兩次將大幅降低一般民眾接種所需付出的成本。   紐約州Staten Island醫院婦產科主任Mitchell Maiman博士也支持這項新建議,認為「新的接種方案應該會更方便且成本更低,同時提供至少與過往相同或更好的保護」。   而今,CDC已開始鼓勵醫生開始對青春期前期的孩童實施2劑施打時程,並將為家長、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和保險公司提供與這項新措施所帶來的變化相關的指導。   其實早在2014年,WHO就已經發布新的HPV疫苗指引,建議在為9~13歲的孩童施打疫苗時將劑數減量。而今,CDC、FDA、ACIP和其他相關單位由於一直以來都關注著美國HPV疫苗的使用情形,因此得以據此作出具體的政策建議。反觀台灣,雖有部分縣市針對國高中女學生施行公費施打HPV疫苗,但一個完整的HPV疫苗接種與追蹤資料庫遲遲未能建置完善,一方面難有確實的數據支撐以作為政策上之建議,另一方面也是將國人的健康及防疫工作置於未知的風險之下。因此,台灣是否會比照辦理調整建議之施打HPV疫苗劑數著實值得注意。   根據衛生福利部所核發之許可,目前台灣現有的三種HPV疫苗中,二價與四價疫苗在給青春期前期的孩童使用時可施打兩劑即可(二價:9~14歲,四價:9~13歲;第一劑與第二劑皆需相隔6個月),今年初核准通過的九價疫苗則仍皆需施打三劑。   資料來源:CDC、FDA、UPI、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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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漲部分負擔--以分級醫療作為包裝?
2016.10.24
調漲部分負擔--以分級醫療作為包裝?
  『調漲部分負擔』--以分級醫療作為包裝的錯誤政策?   衛福部與健保署日前宣布,以促進分級醫療為由,意欲調整健保部分負擔,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與消基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等,於今日(24日)上午十點共同於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召開記者會,表示督保盟支持「轉診/分級制度」,但不認同「提高部分負擔」作為手段。由於目前的基層醫療環境存在一些對於婦女丶老人身心障礙者之障礙,讓這些弱勢者只好選擇大醫院。這些障礙必須由政府的政策及作為來改善,而不是、也無法以經濟手段讓人民就範。政府應先著手基層醫療環境的改善,再研議是否有必要提高部分負擔。但是,如果提高部分負擔其實是健保財務的考量,就請政府真實以對,不需拐彎抹角!。   部分負擔,阻礙就醫公平性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調整部分負擔政策不僅違背健保精神,政府還忽視民眾購買力持續下降、醫療負擔卻不斷上升的事實。蔡英文競選總統政見之一:健保費採取家戶總所得與健全社區醫療服務之主張,然而執政黨不僅未修法改正過分由薪資所得支撐的健保費,與提出完善社區醫療服務的施政計畫,還直接調漲部分負擔,從民眾口袋再多拿錢,帶頭阻礙民眾就醫的可近性與公平性,漠視人民權益!   部分負擔無助醫療分級,支付制度才是金鑰 部分負擔調漲能夠達到分級醫療嗎?歷史已經告訴我們,部分負擔的調整,無助分級醫療!健保開辦至今21年,部分負擔共計調漲五次,最近一次是在民國94年,同步調漲各級醫院門診與急診的部分負擔,多年多次微調,不但越調越多大醫院,且並未改變醫院與基層的門急診就醫分佈。   不是不分級,是分不了:至基層就醫困難重重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代表劉金鐘先生以自己與傷友的親身經歷表示,傷友95%以上都是輪椅使用者,且有許多因為脊髓損傷的後遺症多次嘗試至家裡隔壁的基層診所就醫,但卻常因診所無障礙設施嚴重不足而進不去,或因檢查設備(如X光機)無法提供身障者使用等改而奔波至醫院。幾次下來,已不敢再去基層診所。此外,多數傷友本身原是經濟支柱,受傷之後無法賺錢,如果為了分級醫療而漲部分負擔,實在不公平,也非常殘忍。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代表李碧姿主任也說,社區中很多老人,可能必須坐輪椅,或是因為疾病的治療而要進行多項檢驗,無論是照顧者或是長者本人,也無法負荷多次診所與醫院的奔波。   督保盟召集人、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表示,曾有血友病患者反應,並非他不願意至基層,而是診所的醫師都會直接請他去醫學中心看;黃淑英再以胃食道逆流的治療藥品耐適恩處方為例,醫師處方耐適恩前必須做胃鏡檢查,但絕多數診所都沒有胃鏡檢查設備,因此必須上醫院,病人在診所與醫院間轉來轉去,病人和健保都不會省錢,更別提全台有一半鄉鎮基層沒有婦產科醫師,醫療資源較為缺乏的地區,如何至基層就醫或生孩子?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消基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等全面反對政府以分級醫療做為包裝,實施違反全民健保精神的部分負擔調漲,並強烈呼籲,有為的政府應該優先提出從對提高民眾就醫品質與效率的醫療制度改革面著手,而非便宜行事,要求民眾先付錢等改革。   更多新聞連結: 聯合報:反對調漲急診部分負擔 督保盟轟 – 錯誤政策 自由時報:督保盟批調漲部分負擔,健保署長 :尚未定案 記者會新聞稿連結:http://twl.ngo.org.tw/category/144/article/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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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如何打擊氾濫的醫美手術?
2016.10.13
英國如何打擊氾濫的醫美手術?
英國皇家外科醫學院(The Royal College of Surgeons of England, RCS)在政府要求下,正在建置整型外科醫師的線上註冊機制,以協助民眾避開不嚴謹的整型手術。有整型需求的民眾於線上系統輸入想瞭解的程序及個人編碼後,就能查看附近地區合格醫師的名單。此系統同時提供整型手術資訊,包含手術內容、費用、術前應思考的問題、術後恢復期間狀態、風險、以及意外發生時如何處理等資訊,提供民眾獨立、可信賴的訊息,避免被商業廣告誤導。   2010年,法國比艾比公司(Poly Implant Prothese, PIP)被踢報使用未通過人體安全測試的工業矽膠生產乳房填充物,導致義乳在體內破裂,引起發炎甚至致癌等不良反應。在這個醜聞爆發之後,英國政府要求皇家外科醫學院建立線上註冊機制。   這個系統主要是為了對抗醫美診所的傾銷策略,有些診所為母女提供「買一送一」優惠,讓她們同時進行隆乳手術。但很多執行這些手術的醫生都沒有正式的資格或培訓,造成使用者最後必須承擔永久性的損傷。   副校長Stephen Cannon表示:「由於部分為了業績不擇手段的公司,執行積極的傾銷策略,使得民眾很難找到關於整型手術獨立、值得信賴的訊息。進行整型手術是很重大的決定,不應輕率決定,我們希望督促考慮進行手術的人仔細思考。」   「大多數的整型手術都是在私人診所進行的,但很多人都不知道,目前法律允許任何合格醫生—包含外科醫師及其他科別醫師—進行整型手術,不需要額外的培訓或資格。」   想要進入線上名單的整型外科醫師,需要證明他們在所選的專業領域中是合格的。並且,只要醫師有適當的資格,可以註冊成為多個技術的專家。不在名單裡的外科醫師仍然可以進行手術,但會盡量督促民眾避開這些診所。   英國國民保健署與醫療專業團體聯合打擊整型手術企業,綜合醫務委員會在6月公告,醫生可以對「買一送一」這樣的優惠手術提出罷工,並且醫生必須適當地對民眾解釋手術的風險,不對他們施加過度的壓力。   英國衛生部發言人表示:「任何想要進行整型手術的民眾都應該能夠取得正確的資料,所以我們要求皇家外科醫學院發展這項新的資源,幫助市民在充分瞭解的狀態下做決定。」   「我們還建議擴展照護品質委員會(Care Quality Commission )的權力,對更多的供應商進行評鑑,這是提高標準的重要一步。」   英國醫學總會(General Medical Council) 委員Terence Stephenson教授表示:「選擇進行整型手術的人有權期待高質量的護理,並充分了解他們接受的治療。我們希望民眾有能力花更多時間、做更多研究,並且在沒有信心的時候可以直接拒絕。」   英國皇家外科醫學院整型手術專區:https://www.rcseng.ac.uk/patient-care/cosmetic-surgery/   資料來源:The Royal College of Surgeons of England、Daily 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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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構對女性學者的性別歧視
2016.08.23
國家機構對女性學者的性別歧視
近來有美國學者指出學術醫學領域出現的一個現象:雖然新進研究人員的性別比例幾近平等,但女性佔高階職位的比例仍然低於適當。在2014年,美國醫學院裏只有21%的女性全職教授。   根據美國醫學院學會的報告,女性人才流失的原因有各種不同的爭論,但一個可能的因素是經費。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覆審獎助金時,即使女性得到較高的贊賞,仍只得到較低的分數,使得許多女性科學家在其職場的中階段時流失。   威斯康辛州曼迪森大學(University of Wisconsin Madison)臨床研究專家Anna Kaatz分析了2010至2014年間曼迪森大學的科學家得到NIH的奬助金時,相關的書面回覆和評審的分數。以文字探勘的軟體找出表達讚賞的詞彙,如「傑出」、「非比尋常」;以及和能力有關的字,如「很有技巧」。   研究結果發現,一個科學家在自己剛設立實驗室或新的研究方案時,申請NIH獎助金的評審過程中沒有出現性別差異;但在重覆申請時就出現了不同。雖然女性科學家在重覆申請時,所得到的讚賞詞比男性多出13%,可是她們的平均分數比男性同僚少了4個分點。這些申請者雖然都拿到了奬助金,但4個分點的差別可能使得其他許多女性被排除掉。   書面回覆和分數的不一致,顯示了潛在的性別偏見「滲入」評審過程,對評審的決議造成的影響。亞利桑納州立大學(University of Arizona)醫學人類學專家Anne Wright 指出,我們或許自認為很客觀,但事實上,我們生長的社會確實存在著性別刻板印象,無意識的在影響我們對人的審視。   最後,由於NIH並未公開沒有拿到到獎助金的申請者資料,使得本次研究只能針對已經拿到獎助金的申請案進行分析,因此作者無法精確指出有多少研究人員受到性別偏見的影響。另一方面,本次的研究資料只來自於一個大學。Kaatz的團隊正在擴大進行全國性的實驗研究來証明她們的發現。   存在於潛意識中的性別偏見可能導致評審對女性的標準提得比男性高,使得女性研究人員較不易獲得補助,進而在職場發展上受阻。Kaatz強調:這樣的差別不只是對女性科學家不好,對一般女性也不好;因為人們比較傾向於研究和自身健康有關的議題,如果女性不能進階到最高的職位,真正帶領研究、參與制定政策,我們將繼續看到男女在健康上的不平等。   資料來源:Journal of Academic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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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親善醫院」真的對新生兒與母親好嗎?
2016.08.22
「嬰兒親善醫院」真的對新生兒與母親好嗎?
1991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開始推動「嬰兒親善醫院(Baby-Friendly Hospital Initiative ,BFHI)」(在台灣為「母嬰親善醫院」)。經過多年努力,他們確實促成了正面的效果,但仍有部分需持續加強。為了解BFHI的效果,最近美國一份研究報告探討了BFHI對新生兒健康及母乳哺育的開始、持續性和純母乳哺育的影響。   研究團隊分析了過去相關研究文獻,發現整體來說BFHI在讓母親開始母乳哺育及純母乳哺育上有正面影響,但是在持續性方面則因缺乏長期追蹤的資料因此無從確定。而目前對於BFHI對母乳哺育意願的影響仍不清楚,因此還需要有研究了解母親對BFHI的看法及經驗。   而在新生兒健康方面,研究發現目前尚缺乏證據來了解BFHI對新生兒健康的影響。研究團隊認為這樣的研究對於早產兒來說尤其重要,因為這些新生兒容易面臨健康危機,需要特殊的照顧方法。   台灣政府近幾年大力推行「母嬰親善醫院」,雖然立意良善,但是母嬰親善醫療院所為求通過評鑑,以近乎強迫的方式要求母親母乳哺育之情事時有所聞,如此矯枉過正讓許多母親感受到不必要的身心壓力。事實上,美國預防服務工作小組在其最新的聲明草案中已表態他們仍重視母乳哺育但將不會再「促進」,而是改以「支持」的態度並承認應由母親去決定對自身及嬰兒最好的選擇。   資料來源:_Breastfeeding Medicine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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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施打HPV疫苗違法嗎?
2016.07.26
產後施打HPV疫苗違法嗎?
近年來有越來越多醫事人員或醫療院所推薦婦女於產後接種HPV疫苗,但HPV疫苗經衛福部食藥署所核准的適用對象有其年齡限制,因此,若產後婦女的年齡已超過限制,醫事人員會以「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來進行施打。究竟這樣的操作方式有沒有問題? 【你可能會想知道】什麼是「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 簡單來說,就是拿政府核准用以治療A病的藥來治療B病。   目前在台灣通過衛福部食藥署核准的HPV疫苗總共有3種,分別為二價、四價與九價,而其中針對適用對象的年齡與性別皆有限制;二價疫苗的適用對象為9~25歲的女性、四價與九價疫苗的適用對象則為9~26歲的女性。   而根據衛福部的「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原則: 1.需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 2.須符合醫學倫理及臨床藥理(合理使用) 3.應據實告知病人 4.不得違反藥品使用當時,已知的、具公信力的醫學文獻 5.用藥應盡量以單方為主,如同時使用多種藥品,應特別注意其綜合使用的療效、藥品交互作用或不良反應等問題。 其中第一點指明「需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方可進行仿單核准適應症外使用。然疫苗並不具有「治療」疾病之功效,顯然是不能進行仿單核准適應症外使用的。   為求慎重,台灣女人連線於今年5月間發文請教衛福部「HPV疫苗是否適用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今日,台灣女人連線收到衛福部回文,確定了HPV疫苗之施打由於非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不可做「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   因此,醫療院所將HPV疫苗施打於非9~25(26)歲的女性或各年齡層的男性實屬違法。   而今年6月曾有媒體於HPV疫苗相關的報導中陳述「疾管署表示,疫苗的適應症外使用,如果發生副作用,一樣可以提出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申請」;如今經確定HPV疫苗做仿單適應症外的使用為違法行為的情況下,如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應無法如上所述申請疫苗接種受害救濟,民眾恐怕得自己想辦法了。   台灣女人連線在此提醒民眾提高警覺;特別是即將生產的婦女,若你的年齡已超過26歲,但你的醫師或護士仍推薦你於產後接種HPV疫苗,千萬要小心;這不但是違法行為,也會影響你的權益,萬一不幸遭逢事故將可能求助無門。   更多HPV疫苗的相關訊息請參見台灣女人健康網;台灣女人連線也會持續追蹤HPV疫苗的各項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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