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項來自丹麥的研究顯示,賀爾蒙(或稱激素)避孕處方-比如避孕藥-與憂鬱症間存在相當關連性,且這個關聯性強度在青少年女性中尤其顯著。
研究以調查2000~2013年間,年齡在15~34歲的丹麥女性為主(不包含已有憂鬱症或相關病情者)。這項研究大量參考了丹麥醫學體制長期一絲不苟且完整的醫療紀錄。(許多國家的醫療紀錄因受制於運作系統而無法確實追蹤民眾的健康狀況,資料整合度並不高,無法進行類似研究。)
研究根據丹麥國家處方登記中心的數據了解這些女性服用賀爾蒙避孕藥物的時間;包含所有組合型避孕藥(最常使用)的處方箋,以及其他如節育植入和黃體激素等所有透過激素避孕的方式。為了使研究更完善,受訪者必須在使用激素處方後的六個月內持續使用。歷經平均為期6.4年的追蹤,最終獲得了超過100萬個女性的數據可供分析;而不管在任何時期,都有55%的女性持續使用此避孕方式。
接著,依據這些女性被開抗憂鬱症處方或是任何與憂鬱症相關的醫療措施紀錄判斷她們患有憂鬱症的時間。在研究期間,共有23,000個被診斷為憂鬱症的病例,以及133,178個抗憂鬱症的處方(許多憂鬱症病患被開超過一個處方)。
透過分析比較避孕藥的使用與憂鬱症確診的時間差,研究者可以得知這些女性被診斷出憂鬱症時是否仍在使用賀爾蒙避孕。結果顯示,女性在使用賀爾蒙避孕期間,確實更常被診斷出憂鬱症。整體而言,女性在使用賀爾蒙避孕的同時增加20%罹患憂鬱症的風險;其中,15~19歲青少女的患病風險甚至激升至80%,且在各種激素避孕藥的使用研究中都顯現出此風險驟升。
但這並不表示避孕必然造成憂鬱症,觀察性的世代研究方法只顯示出潛在的關聯性。在避孕期間仍有許多非藥物性的其他因素可能造成女性憂鬱症,比如使他們陷入其中的情感關係。避孕藥品的使用也不一定與避孕相關,有可能是用來改善月經的相關症狀或經痛,抗憂鬱症處方也不完全被使用在憂鬱症治療上,比如焦慮症候群或部分慢性疼痛綜合症。
然而,超過100萬女性及其所影響人數(尤其是青少年女性)仍無法忽視,這份研究結果並不表示女性不該使用避孕用品,但希望能藉此提醒處方箋的開立者及病人都應該把憂鬱症當作其中一種可能的副作用,且罹患憂鬱症風險較高的女性也應該選擇其他非激素型的避孕用品。
資料來源:JAMA Psychia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