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2
當代孕合約出狀況時,誰是最大的受害者?
今年美國佛羅里達州代理孕母Kyla
Simpson爭取收養即將滿兩歲的代孕子女案件,是近來美國代理孕母制度最受矚目的法律爭議案之一,與2025年加州豪宅「21名代孕兒童案」同樣引發社會對跨國商業代孕的廣泛討論。
Kyla
Simpson是一位美國代理孕母,她被媒合給一位中國的單身男性,透過試管嬰兒(IVF)技術懷上三胞胎男嬰。
不只代孕,還代養了20個月,極難割捨
一般而言,跨國委託者通常會在孩子出生前即抵達美國;然而,嬰兒於2024年11月4日出生後,委託者卻遲遲未曾現身。2025年1月,Kyla與丈夫Lincoln將三名男嬰全數接回家中悉心照護,同時與委託者保持聯繫。電子郵件顯示,委託者告訴她自己正在辦理簽證,並請她協助取得孩子們的旅行證件;然而,委託者後來表示始終無法取得赴美簽證。
在2025年3月21日的一封電子郵件中,委託者告訴Kyla,他將請一位朋友與一名代理人前來接走嬰兒。Kyla將這兩位陌生男子拒之門外,因為他們並非列於名單、可於委託者發生意外時代為監護孩子的人,亦非仲介機構所派之代表。此後數月,Kyla與委託者的聯繫中斷。而三胞胎中的一名男嬰,於2025年8月因呼吸道融合病毒併發症不幸過世。
2026年2月,Kyla才再度聯繫上委託者,但對方仍未提出具體赴美接走孩子的安排。Kyla因此持續承擔兩名男孩的醫療、日常生活與教育安排,並開始質疑委託者是否真有能力或意願履行父親責任。同年5月,Kyla向佛羅里達州法院提起訴訟,展開終止委託者親權之法律程序,期望能正式收養兩名男孩。
值得注意的是,Kyla提起終止親權程序後不久,委託者便迅速採取法律行動,主張自己始終希望接回孩子,並非遺棄,強調其無法赴美純屬簽證遭拒之客觀因素,而非故意不履行父職。Kyla無權自行收養孩子。
隨後,法院核發緊急命令,兩名孩子於2026年6月17日被政府強制帶離Kyla住所,暫時安置於寄養系統。
Kyla之律師Ellen
Kaplan隨即提出緊急動議,阻止男孩被帶離美國,並於7月14日向佛羅里達州法院提起上訴。該州一名法官已核發臨時禁制令,禁止將孩子帶離美國境內。
「代孕合約」破裂,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
此事件中最令人難以接受之處,莫過於兩名孩子被政府強制安置於寄養系統。無論委託者未能如期接回孩子的理由為何,這兩名男孩自出生以來始終由Kyla一手照顧,雙方早已建立起深厚而親密的依附關係。然而,一場成人之間的親權爭議,卻讓他們被硬生生自最依賴、最熟悉的「家」中抽離,帶往全然陌生的環境。表面上看似合理的法律安排,實質上卻是對孩童殘酷無情的對待。
一個半月過去了,僅僅因為「代孕合約」的破裂、大人之間的親權爭執,兩顆年幼的心靈便在渾然不知發生何事的情況下,無助地被迫離開那段溫暖、熟悉且充滿安全感的親密關係及環境,他們是何等的惶恐!?
「兒童最佳利益」究竟何在?!
編譯來源:CBC-Network(2026.07.21)、Riley
Phillips(2026.07.20)、Riley Phillips(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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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研究:生命早期攝取較少糖分,與失智症風險降低有關
一項最新研究指出,在幼兒時期,甚至胎兒時期減少糖分攝取,可能有助於在數十年後降低失智症風險。
研究人員指出,經歷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糖配給制度的兒童,相較於糖配給結束後出生的人,在老年時罹患失智症的風險最高降低23%。
研究第一作者、香港科技大學研究員Jiazhen
Zheng表示:「我們的研究結果顯示,在生命最早期限制糖分攝取,可能對大腦健康帶來長期益處。」
Zheng表示:「這些結果凸顯了生命早期營養,在數十年後降低失智症風險方面的重要性。」
胎兒至2歲期間糖攝取較少,失智延後近3年
在這項研究中,研究人員追蹤了近6萬5,000名英國居民,他們出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糖配給制度實施前後。
研究團隊指出,直到1953年之後,糖才再次在英國廣泛供應。
研究結果顯示,在出生前至1歲期間經歷糖配給的人,失智症風險降低21%;而在出生前至2歲期間經歷糖配給的人,失智症風險則降低23%。
研究人員並發現,生命早期糖分攝取較少的人,失智症發生時間平均延後將近3年。
腦部影像顯示,生命早期接觸較少糖分的人,灰質總體積較大,且白質疤痕(反映腦組織受損的指標)較少。
Zheng表示:「在懷孕期間及嬰兒期限制添加糖攝取,可能是家庭與社區可採取的一項有益措施。然而,仍需要進一步研究,以更深入了解生命早期糖分暴露如何影響失智症風險,並作為制定公共衛生策略的依據。」
此研究在7月29日發表於《Neurology》期刊
編譯來源:HealthDay(2026.07.30)、Neurology(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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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如何看待台灣過高的剖腹產率?
台灣2024年剖腹產率再創新高,已達39.1%!
台灣一直是全球高剖腹產率的國家。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1998年:約33%;2005年前後:約35%;2010年代:約34–36%;2024年:39.1%。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最新資料:全球平均剖腹產率1990年約7%、2018年約21.1%,30年間增加了約3倍,預估2030年將約29%。目前全球約每5位產婦就有1位接受剖腹產,且仍持續上升。
由區域來看,全球剖腹產最高的是拉丁美洲:多明尼加、巴西、埃及、土耳其、賽普勒斯等國,剖腹產甚至超過自然產;其中,巴西約55–57%、多明尼加超過58%。
為什麼台灣剖腹產率偏高?
過去,剖腹產高的原因一直歸咎於醫師的利益問題、女性關心身材及迷信。雖然2005年將自然產及剖腹產的健保給付調到一致,非醫療適應症之自願性剖腹產」,健保僅給付部分定額費用,其餘差額仍需由產婦自行負擔。但,10幾年來,台灣剖腹產率仍高居不下,其有多重因素:
* 醫療需求:高齡產婦增加
台灣平均生育年齡已超過32歲。高齡孕婦較容易出現: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壓、前置胎盤、胎位異常及胎兒窘迫等狀況,因此增加醫療性剖腹產。
* 孕婦自主選擇
在台灣,擔心自然產疼痛、希望挑選吉日吉時、曾有不良生產經驗等都可能增加選擇性剖腹產。而第一次剖腹,下一胎也易選擇剖腹。
* 醫療文化
包括:排定生產時間較容易、夜間急產較少、醫療糾紛考量及醫師風險管理,國際文獻都認為這些因素會推高剖腹產率。
台灣真的「太高」嗎?
若以全球平均21%來看,台灣39%確實太高。但若考量:台灣是目前全球生育率最低、高齡生產比例高、高風險妊娠增加、人工生殖(如試管嬰兒)比例提高
則不能直接把39%全部視為「不必要的剖腹產」。
目前國際趨勢更強調依孕婦風險分層(如Robson分類)評估剖腹產是否適當,而非追求單一理想比例。既使是WHO現在也已不再建議各國追求固定的10–15%剖腹產率,而是「有醫療需要時人人都能接受剖腹產,不需要時避免過度醫療」。
文/黃淑英(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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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月經健康攸關20億人,卻仍被公共衛生忽視
儘管全球約有20億人受月經相關議題影響,政府、企業與科學界至今仍常忽略月經健康。專家呼籲將月經健康列為公共衛生優先議題,並投入更多資源改善相關教育、醫療服務與公共空間。
哥倫比亞大學梅爾曼公共衛生學院社會醫學科學教授Marni
Sommer撰寫的一篇國際評論指出,改善月經健康不能只停留在提供月經用品,還必須提供完整的月經教育與涵蓋人生各階段的優質醫療照護,打造對月經友善的學校、職場與公共空間,並制定相關政策,讓每個人在因應月經需求時都能保有尊嚴。
Sommer表示:「除非月經健康被視為人口健康不可或缺的一環,否則要改善世界各地民眾取得月經相關資源與服務的機會,仍難以取得實質進展。」
真正的月經健康
她指出,世界衛生組織對健康的定義為身體、心理與社會完全的安適狀態,而非僅止於沒有疾病或殘疾,因此月經健康也應獲得同等重視。全球月經術語行動小組(Global
Menstrual Collective Terminology Action
Group)強調,實現月經健康包括:
* 獲得正確、及時、符合年齡的月經週期相關資訊
*
具備使人能「舒適、安全、隱私」如廁的水資源與衛生設施
*
針對月經週期相關疾患的「及時診斷」與相應資源和照護
經血過多是馮威里氏病(von Willebrand
Disease)的常見症狀,但診斷延誤往往長達十年以上,且月經健康作為健康與平權的基本事項,至今仍持續遭到忽視。學校的月經健康教育大多只教授基礎生物知識,鮮少提供如何判斷月經狀況是否正常、經血過多或疼痛時應在什麼情況下就醫,這種實用指引。
Sommer也呼籲社會為弱勢族群提供更多支持,包括無家可歸者、低收入者、身處人道危機者,以及服刑或遭移民拘留的人。這些人往往難以使用安全又衛生的廁所,也不容易取得月經用品及適當的醫療照護。
她認為,職場也應儘速採取行動支持月經健康,並進一步了解月經週期如何影響不同族群的整體健康。這項議題也延伸到運動領域,包括高階競技與頂尖層級的選手。索默說,月經週期是一個貫穿一生的健康議題;有月經的人及支持他們的人,都應能獲取準確的信息和基於科學證據的護理服務。
台灣的月經政策
教育部自2023年實施「校園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政策。針對經濟弱勢學生發放多元生理用品;並於各級學校及教育部所屬場館設置生理用品定點。部分縣市亦針對國小高年級至高中職的女學生,提供全面性的生理用品補助,讓月經平權深入校園。
職場方面,台灣於2002年上路的《兩性工作平等法》(現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允許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併入病假計算。2013年11月,立法院修法將病假與生理假脫鉤。教育部亦自2014年起推動學生生理假,女學生若因經期不適而無法學習,每個月可請假一天。
然而在現實中,女性可能在提出生理假申請時遭受刁難與質疑。例如2025年9月中,某國立大學講師便以「像是8張撲面而來的帶血衛生棉,感覺很噁心」形容申請生理假的學生,隨即引發爭議。這樣的言論之所以引發眾多關注,正是因為它暴露了部分人對經期的無知。
月經,常伴隨經前乳房脹痛、情緒焦慮與低落、頭痛等症狀;經期來潮時,下腹疼痛、身體疲倦、腰酸、腹瀉等情況也相當常見(症狀因人而異,非每人每次都會出現),嚴重者甚至可能暈厥。據調查,完全不受經期困擾的台灣女性僅占7%;換言之,經期不適並非少數案例,而是絕大多數女性都需面對的生理狀況。
正因如此,政策本就該正視這樣的生理需求。不是因為女性「特殊」而給予恩惠,而是忽視這些差異的制度本身是不公平的。生理假不是特權,而是理應給予的基本保障——而這份保障是否真正落實,關鍵不只在制度是否存在,更在於社會是否真正理解月經是什麼。
制度上的進展,並不代表歧視與污名就此消失。月經健康也從來不只是「衛生用品夠不夠」的問題,而是教育、醫療、職場與公共空間,是否都能真正重視這項健康議題。
此報告發表於7月《刺胳針血液學》(The Lancet
Haematology)。
編譯來源:EurekAlert!(2026.07.13)、The Lancet
Haematology(2026.08)、Uho優活健康(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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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荷蘭首例未滿12歲兒童安樂死
全球合法安樂死或協助自殺的國家不多,也多僅允許成年人為之。
然而,今年6月荷蘭衛生部長Sophie
Hermans向國會提交委員會的年度報告時,證實一名未滿12歲的兒童接受安樂死。根據衛生部長的報告,這位兒童未滿12歲且病情非常嚴重,但官方未提供更多相關細節。
這是2024年,荷蘭修《應要求終結生命與協助自殺法》,允許1至12歲患有末期疾病的兒童接受協助死亡(Assisted
dying)後的第一個案例。
安樂死在荷蘭有廣泛的民意支持。2002年,荷蘭通過《應要求終結生命與協助自殺法》,成為全球首個將「主動安樂死」與「協助自殺」合法化的國家。當時設立的安樂死年齡限制為12歲。
荷蘭法律規定,未成年者安樂死必須徵詢父母意見,患者必須承受無法忍受的痛苦,並且沒有治癒可能。
法國日前通過協助死亡法案
法國國民議會於7月15日通過協助死亡法案,允許罹患不治之症的成年人取得致命藥物,多數法國人支持此項政策。
雖然保守派佔多數的法國上議院參議院曾否決此法案,但根據立法程序,當兩院意見不一致時,由下議院國民議會做出最終決定,這是國民議會自1980年代以來持續時間最長的辯論。
新法案允許病患在嚴格條件下取得並自行服用致命藥物。只有因身體狀況無法自行服藥者,才能獲得醫生或護理師的協助。病患必須為法國公民或合法居民且年滿18歲,法國的全民健保體系將支付所有相關費用。
然而單純的心理痛苦不符合醫療協助死亡的資格;患有嚴重精神疾病或阿茲海默症等神經退化性疾病者亦不符資格。
英格蘭與威爾斯的協助死亡在提案中
在英格蘭與威爾斯,6月15日當週,國會議員Lauren
Edwards提出一項將協助死亡(Assisted
dying)合法化的新提案:《末期病患(終結生命)法案》(Terminally
Ill Adults(End of Life) Bill)。
該法案曾於2024年提交國會,並在下議院通過兩次表決,但由於上議院議員未能在4月上一屆議會會期結束前完成辯論而遭到擱置。
Lauren
Edwards表示,若上議院再次否決該法案,她將動用《國會法(Parliament
Act)中顯使行使的權力強行通過。
然而,她在新一屆國會會期中推動協助死亡立法的努力,遭到其他工黨議員強烈批評,他們擔憂在如此具爭議性的議題上耗費過多時間與政治資本,並加深社會分裂,以及分散政府對更重要事項的注意力。」
台灣目前僅允許「被動善終」,「尊嚴善終法」仍在審查中
在台灣,安樂死屬違法行為,若提供病患致命藥物將涉及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罪」;對無意識病患終止生命的行為則可能構成殺人罪。
1963年的「王曉民事件」首度將安樂死議題推至大眾眼前;1986年,立法院首次舉辦「安樂死應否立法問題」座談會。
2018年台灣資深體育主播傅達仁飽受胰臟癌折磨,積極呼籲「協助絕症自願者自殺」合法化,使國內的安樂死議題討論來到高峰。6月7日,傅達仁於瑞士接受安樂死。
然而,因安樂死涉及「生命權」與「自主權」的爭議,台灣僅分別於2000年與2019年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及《病人自主權利法》,允許病人拒絕心肺復甦術、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2019年,多位立委共同推動「尊嚴善終法」,草案明定「尊嚴善終」指依意願人自願的請求,由醫師終止意願人的生命(安樂死),或由醫師提供終止生命的協助,而由意願人自行終止其生命(協助自殺)。
然而該案因醫學倫理衝突與宗教界壓力,多年來卡在行政部門審查與立法院的公共對話階段。直到2026年4月,此案才交付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至今,台灣仍未允許醫師主動施藥致病患死亡。
編譯來源:Daily Mail(2026.06.23)、Government of the
Netherlands、雷皓明律師(2026.05.11)、臺大醫院(2021.01月)、范正祥(2019.11.01)、王揚宇(2026.04.24)、Associated
Press(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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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研究發現母乳哺育與兒童過敏之間有複雜的關聯
母乳哺育在支持兒童早期生長發育和免疫系統發育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這一點已得到廣泛認可。先前的研究發現,純母乳哺育4至6個月與降低幼兒期支氣管氣喘和過敏性鼻炎的風險有關。鑑於這些健康益處,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純母乳哺育至嬰兒出生後6個月。儘管母乳哺育有許多益處,但對食物過敏的影響仍未有定論。
為了解答這個問題,由日本富山大學榮譽教授稻寺秀邦(Hidekuni
Inadera)領導的研究團隊,利用一項包含88,037對母的出生隊列對研究從嬰兒出生開始追蹤至6歲。研究結果顯示,出生後前6個月的母乳哺育與某些過敏性疾病的較低盛行率有關,但與另一些過敏性疾病的較高盛行率有關。
研究發現了什麼?
研究發現,與其它餵食方式的兒童相比,出生後前6個月純母乳哺育的兒童患支氣管氣喘和過敏性鼻結膜炎的機率較低。這種與支氣管氣喘的關聯在出生後兩年最為顯著,並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而逐漸減弱。
相較之下,純母乳哺育6個月也與食物過敏和異位性皮膚炎的較高盛行率有關。這種與食物過敏的關聯在男孩中最為顯著,並且持續到大約3歲。
研究人員指出,食物過敏發生率較高的一個可能解釋是輔食添加的時間。先前的研究顯示,在嬰兒4至6個月大時引入常見的食物過敏原,例如雞蛋和花生,可能有助於嬰兒建立免疫耐受性,從而降低食物過敏的可能性。
稻寺秀邦說:「根據我們的研究結果和一些先前的觀察,目前的指南建議在嬰兒4至6個月大時引入固體食物,同時繼續母乳喂養」。
研究結果顯示,在制定降低兒童過敏風險的策略時,應將母乳哺育方式與輔食添加時間一併考慮。同時,還需要進一步研究以更好地了解這些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
研究方法
研究人員分析了日本環境與兒童研究(JECS)的數據。JECS是一項大規模的出生隊列研究,於2011年1月至2014年3月期間招募了來自日本15個地區的孕婦。參與者根據出生後前6個月的餵食方式分為四組:完全配方奶餵養的嬰兒、母乳喂養不足6個月的嬰兒、母乳喂養6個月但同時接受配方奶餵養的嬰兒,以及完全母乳喂養6個月的嬰兒。
然後,研究人員透過照顧者填寫的年度問卷,調查了母乳哺育模式與兒童6歲前過敏性疾病發展之間的關聯,問卷中記錄了醫生是否診斷他們的孩子患有支氣管氣喘、過敏性鼻結膜炎、食物過敏或異位性皮膚炎。
該論文發表於2026年4月21日的《BMC兒科學》雜誌第26卷。
編譯來源:EurekAlert!(2026.07.16)、BMC Pediatrics(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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