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8
為什麼人工流產應除罪化?
5月25日愛爾蘭已對人工流產進行公投,以壓倒性的多數(66.4%)通過廢除憲法禁止人工流產的規定。這個結果顯示,人民有這樣的實際需求,而在人工流產除罪化的論述上也支持這樣的結果。
除罪化有兩個主要理由:第一、女性有權拒絕懷孕的健康風險;第二、人工流產在是否有道德上的問題目前仍是沒有共識的僵局。
由Andrew
McGee博士等人新發表的論文指出,儘管經過數十年的辯論,人工流產的倡議及反對者始終無法毫無疑問地證明對方的觀點是錯誤的,或者在生命始於何時這個議題上達成共識。他們認為,這種僵局意味著道德應該被排除在外,而立法者應承認懷孕對於任何女性都是一種風險,而女性應該有合法的權利來拒絕這種風險。
作者指出,由於社會上對這個問題一直缺乏政治和主流共識,法律應該採取道德中立立場,不要對人工流產實施刑事制裁。他們強調,採取道德中立的立場為人工流產除罪,不是認同人工流產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而是承認在獲得人工流產在道德上是不允許的確定性結論之前,法律沒有基礎將人工流產定義為犯罪行為。
道德辯論往往忽視了懷孕的生命風險及懷孕對身體的永久性變化和傷害。作者們認為,如果在道德上人工流產還未獲得決定性論據,就不應該強迫女性承擔禁止人工流產所帶來的健康風險。
生產並不是新生兒從子宮滑出的簡單過程,相反地,對於母親來說,生產對生理和精神上都是戲劇性、危險的,有時甚至是創傷性的。除了這些風險之外,引產、脊柱和/或硬膜外麻醉和剖腹產也都伴隨著健康風險。女性在生產中其實是將她的生命和健康置於危險之中。雖然因生產死亡的風險很小,但風險不是零,因此如果一個女人以「生產會帶來健康風險」為由而不想生產是合理的。
編譯來源:
1. Eurekalert(2018.05.24)
2. Abortion law reform: Why ethical intractability and maternal
morbidity are grounds for decriminalization, by Andrew McGee/ Melanie
Jansen/Sally Sheldon(22 April 2018) The 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Journal of Obstetrics and Gynae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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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人工流產不會導致憂鬱症!
最近,美國JAMA精神病學期刊發表一項對400,000多名女性的研究,該研究指出人工流產並不會增加女性患憂鬱症的風險。雖然以前的研究已指出人工流產不會傷害女性的心理健康,但聲稱會導致女性心理傷害的研究仍繼續發表,美國部分州以此理由正當化其限制人工流產的政策。
為了更好地理解人工流產與女性心理健康之間的關係,馬里蘭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Julia
R.
Steinberg博士及其同事分析了1980年至1994年間出生的丹麥婦女的數據。資料包括丹麥國家登記處記錄的人工流產、分娩和抗憂鬱藥物處方。這是第一項探索人工流產前後使用抗憂鬱藥的研究。
研究發現,抗憂鬱藥的使用狀況從人工流產前一年到人工流產後一年沒有變化,並且在人工流產後隨著時間逐漸降低。此結果顯示,與先前相比,女性人工流產後並沒有比較容易患憂鬱症。
研究顯示,沒有人工流產的婦女相比,人工流產的婦女使用抗憂鬱藥的風險比較高。對此,Steinberg博士強調,這種較高的風險在人工流產前一年和人工流產後都是相同的,顯示高風險不是由於人工流產,而是由於其他因素,如先前存在的精神健康問題和其他不良經歷。
Steinberg博士表示,人工流產不會導致憂鬱症,因此建立在「人工流產危害女性心理健康」這一概念的政策是錯誤的。
目前,包括北卡羅萊納州和西弗吉尼亞州在內至少八個州規定,想要人工流產的婦女必須得知「人工流產可能對心理造成的負面影響」的資訊。
有27州的婦女需要在人工流產前接受諮詢,並且在諮詢後24-72小時才能進行手術。這種反對人工流產的政府常常以人工流產會危害婦女心理健康為理由來合理化他的政策。對於那些附近沒有人工流產服務的地區,這可能是一個很大的負擔。
隨著美國越來越多的法律限制婦女人工流產,研究「第一次人工流產和第一次分娩與抗憂鬱藥物處方箋之間的關係」除了為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新證據外,更佐證了最近國家科學院的報告「美國人工流產照護的安全和質量」─其結論是人工流產不會增加女性患憂鬱症、焦慮症或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風險。
2016年JAMA精神病學期刊也曾發表一篇關於人工流產與精神健康的研究,該研究指出,人工流產不會讓女性有更高的心理疾病風險,反而是不讓女性做人工流產容易使其陷入焦慮、低自尊及低生活滿意度的情緒中。
編譯來源:JAMA Psychiatry(2018.05.30)、Eurekalert(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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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7
英國威爾斯將允許女性在家服用人工流產藥物
威爾斯政府4月表示,即將跟進蘇格蘭法律,允許懷孕九週的女性在家中自行服用人工流產藥物。其衛生部長Vaughan
Gething
告訴國會議員,已指示相關人員開始研究如何修改法律,好讓女性可在家自行人工流產,健康與社會關懷部也表示他們會密切監控相關議題。
事實上,瑞典及法國等國家,早已開放孕婦在家自行服用此類人工流產藥物,而此次也在英格蘭引發類似呼籲。英國孕期諮詢服務處(The
British Pregnancy Advisory
Service,BPAS)自2004年起不斷遊說英國政府修訂相關法令,允許女性在家自行使用人工流產藥物。
女性在現行法律中如要人工流產,必須在醫師的觀察下先服用mifepristone(RU486),隔24─48小時後,再去醫療院所服用misprostol,方能結束妊娠。而一旦法律修正,女性可以去看醫師取得人工流產藥物,在家中服用,不需要另外預約門診來服用misprostol,幾天後再回診確定完成流產即可。
目前RU486在國際間已延至9-10周內使用,但台灣仍限制女性必須在7周內使用。台灣女人連線曾建議衛生福利部放寬7周內使用的規定,而衛福部回應需由藥商來提出適應症變更的申請,藥商可能因不想引起爭議而未提出申請,此議題在台灣便停滯不前。
針對此議題,贊成人士聲稱往返診所只是在非常時期徒增女性額外壓力,若能於家中服藥,將可以降低女性服藥後返家發生意外的風險。然而,部分人士則認為考量到可能衍生之生理與心情上的緊繃,女性絕不該單獨進行人工流產。英國國際性援助機構「保護未出生胎兒組織」(the
Society for the protection of Unborn
Children,SPUC)蘇格蘭地區執行長表示,這項政策將讓英國倒退回沒有醫療照護的非法人工流產時期。
編譯來源:DailyMail(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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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0
懷孕前高血壓增加流產風險!
最近一項研究發現,懷孕前有高血壓會使女性流產的風險提高近20%。
2017年7月,一份研究表示可能可以透過血液檢查預測流產的風險。這項研究在懷孕後15天中測量一種關鍵荷爾蒙,此荷爾蒙能維繫胚胎結構,且與一種對健康生產有重要影響的化學物質之釋放有關。這項測量能準確地預測胚胎是否能跨過8周的里程碑,並且主要是設計給做試管嬰兒的人,費用約40歐元(約1400元台幣),自然生產者可能也可以做。
而最新的研究則是在上述研究的基礎進一步探討高血壓對流產風險的影響。研究團隊招募了1,228名年齡在18至40歲之間的女性,他們都至少發生一次流產,並正試圖再懷孕。研究者在這些女性懷孕前及懷孕後四周測量她們的血壓,並以舒張壓80
mmHg為標準來判定健康與否,在80
mmHg以下被認為是健康的。
研究發現,大約25%的參與者的舒張壓讀數高於80mmHg,並且每上升10
mmHg流產風險就增加18%。研究團隊表示,這個研究結果強調了透過飲食及運動維持健康生活的重要性,以降低女性的血壓及潛在的流產風險。過去研究指出,當懷孕期間發生高血壓,可能造成胎兒氧氣及營養不足。
編譯來源:Daily Mail(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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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8
全球人工流產率下降!原因:避孕措施的普及
最近一份報告指出,過去25年全球人工流產率已下降,並且在民眾越容易取得避孕措施的國家人工流產率越低,而人工流產規範最嚴格的國家人工流產率最高。
Guttmacher
Institute是一家致力於促進美國與全球「性與生殖健康權利」的研究機構,他們近日發布的報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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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有五千六百萬例人工流產,將近有五千萬例發生在開發中國家。換言之,所有孕婦中約有四分之一選擇人工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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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育齡女性人數相當多,因此人工流產數有增長趨勢,但是以比率來看,每千位育齡女性的人工流產率是下降的。目前人工流產率最低的國家是瑞士–每千位女性中只有五位,美國及英國是千分之十三,哥倫比亞及墨西哥是千分之三十四,巴基斯坦的最高–千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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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產率隨著國家不同而有變化,但人工流產率下降的趨勢整體上與前蘇聯地區的變化是一樣的,因為這些地區的政策鼓勵用避孕取代人工流產。人工流產率最高的地區是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區,這些地方的合法人工流產門檻相當高。報告指出,嚴格的人工流產規範無法消除人工流產的事實,只會讓人工流產變得更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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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工流產率及非預期懷孕率都已下降,背後可能的原因是避孕措施使用情形改善進而使非預期懷孕率降低。多數選擇人工流產的女性一開始就不打算懷孕,因此滿足避孕需求是進一步降低人工流產率關鍵的方法。
2012年一項涵蓋九千多位女性的研究發現,當提供女性零成本的避孕措施時,非預期懷孕及人工流產數下降了62-78%。不過,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當中由執政黨任命的官員則主張只透過「禁慾」來降低非預期懷孕及人工流產,這種政策被發現對非預期懷孕沒有影響。
不論人工流產是否合法,全世界都有人工流產的案例,但在早已合法化的地方人工流產是最安全的。不過即使如此,最近有些具備寬鬆人工流產規定的國家開始將人工流產的門檻拉高,包括:美國及前蘇聯範圍內的幾個國家。
這份報告的發現與美國國家醫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Medicine)上週表態的立場相符,醫學院表示,雖然反對人工流產的官方說法認為人工流產是不安全的,但是在美國,診所及醫師的辦公室可以提供安全的人工流產。人工流產並不會增加女性不孕、妊娠高血壓、胎盤異常、乳癌或新生兒早產的風險。美國許多州對人工流產的規定使女性尋求安全、有效、以病人為中心、設備完整的人工流產服務的門檻變高。
Guttmacher和美國國家學會的報告都同意,增加女性人工流產的門檻,會使女性在懷孕較後期時才接受手術,這會使手術變得更複雜、昂貴且風險更高。而在開發中國家,當女性很難有機會接受人工流產手術時,他們容易尋求所謂「傳統的方法」,包括:
* 將樹枝、骨頭、電線、化學物質置入子宮
* 將漂白水、鹽水、洗滌劑或肥皂灌入子宮
* 女性喝下酒精、洗滌劑、漂白水、茶或藥草
* 服用阿斯匹靈、止痛藥、瀉藥、荷爾蒙等藥品
* 捶打腹部或從高處跳下
* 在陰道中吹氣或在腹部上方放置熱石使胚胎融化
這些方法不僅容易失敗,也經常為女性帶來嚴重的併發症。
編譯來源:NBC News(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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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6
【婦權老將】黃淑英倡墮胎自主 盼跟宗教界「對話取...
李昭安 2017年10月05日 09:38:00
婦女團體多年來建議應修改《優生保健法》,讓女性享有墮胎自主權,但宗教界持不同看法。
女性墮胎自主權論戰又被搬上檯面,學者有意打釋憲戰、爭取女性權益。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民進黨前立委黃淑英接受《上報》訪問時說,她10多年前就開始跟反墮胎的宗教界「筆戰」,不過經多年沉澱,
她主張「以對話取代對槓」,此議題並非鐵板一塊,希望雙方能在女性自主權和生命權間找到交集。
現行《優生保健法》規定,未滿20歲青少女墮胎必須法定代理人同意,已婚婦女墮胎則須配偶同意。婦女團體質疑這是「父權條款」,因此主張滿18歲青少女就該有自主權,且應刪除已婚婦女墮胎須經配偶同意的規範;不過宗教界不同意放寬,甚至還「加碼」要求女性墮胎前應有「強制思考期」。
現行《優生保健法》規定。(圖文取自法務部/攝影:曾原信)
盼以懷胎時間長短做區隔
此議題吵了10多年沒結論,黃淑英說,她希望跟宗教界溝通一些修法的「底線」,「例如可思考以時間點做區隔,懷胎4個月以下,依女性身體自主權做決定;懷胎4個月以上,就尊重胎兒潛在的生命。」
前立委黃淑英建議,可考慮若懷胎4個月以下,由女性自主決定是否墮胎。(資料照)
不過黃淑英也直言,在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後,宗教界態度非常硬,支持方與反對方一觸即發。「目前社會氛圍動盪不安,很難理性討論此事」,因此她希望等局勢穩定下來後,雙方再好好溝通、尋求共識。
黃淑英並建議,「政府最好暫時不要處理墮胎自主權議題,尤其政府已經開了年金改革、稅改、一例一休等戰場」,太多議題一起燒,爭議會更難解。
同黨女立委曾因修法槓上
早在1998年,時任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的黃淑英就開始倡議應修正《優生保健法》,以符合婦女生育的現況。
2006年,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案修正《優生保健法》,主張墮胎前應強制諮商,且要有6天「思考期」。對此同黨立委黃淑英與婦女團體召開記者會,批評林岱樺的提案把女人視為「弱智」,否定女性有獨立思考與做決定的能力,嚴重歧視女性。
當時時任衛生署副署長的王秀紅,也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相關提案時指出,國內曾進行研究,「強制思考期和思考天數,看不出與生育率有關聯性」。
法制局:墮胎罪是最後手段
對於此爭論多年議題,立法院法制局9月初公布「人工流產者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同意權之妥適性研析」報告,其中修法建議部分與黃淑英主張相似。法制局建議,不同時期的胎兒生命,在醫學及社會觀念上有不同意涵,應做不同保護,「在懷孕初期應較尊重孕婦自主決定權,可自主決定人工流產」。
法制局報告指出,《刑法》中墮胎罪的刑罰規範,應是保護胎兒生命的「最後手段」,國家如能採行其他措施,鼓勵或幫助孕婦決定生下胎兒,即不應以《刑法》恫嚇婦女不得墮胎,因此《刑法》中墮胎罪的要件應予限縮。
律師賴芳玉(右一)、交大法學院副院長林志潔(右二)等人曾在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中,提出下修人工流產自主年齡的建議。(攝影:李昆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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