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產/人工流產

人工流產後悔嗎?九成美國女性說不
2015.07.20
人工流產後悔嗎?九成美國女性說不
  許多反對人工流產的團體認為,選擇人工流產的女性普遍會經歷「人工流產後症候群」(postabortion trauma syndrome),但是最新研究指出這種症候群背後缺乏實證基礎,並且調查發現95%經歷人工流產的女性認為這個決定是對的。   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的研究團隊及智庫Advancing New Standard in Reproductive Health(ANSIRH),自2013年起從美國30家有提供人工流產服務的診所中,挑出1000位於2008年至2010年間曾前往這些診所人工流產的女性進行訪問與調查,並以其中667位女性做為調查對象。這667位女性依其經驗分為兩組,其一為於妊娠第一期(受精後三個月)接受人工流產者,另一組則是在各診所規定可施行人工流產的妊娠期上限的前2周內進行人工流產者。這些參與者在參與研究時平均年齡為25歲,並且62%的人人工流產當下已在養育小孩,有14%的人有憂鬱症史,他們每半年會被以電話訪問其當下對人工流產經驗的想法與感受。   結果發現有半數以上的女性認為人工流產的決定很困難或相當困難,但是既三年的追蹤以後發現,667位女性中有95%的女性依然認為當初決定人工流產是對的,且兩組在態度方面沒有顯著差異。對人工流產的感受方面,表達正向情緒如放鬆及快樂的比率被發現超過了負向情緒如後悔、罪惡感、憤努等;而不論正向或負向情緒,都隨著女性想起人工流產的次數逐漸降低而跟著減緩;並且這兩種發現在兩組女性身上並未呈現顯著差異。此外,研究也發現那些伴侶未參與決策過程的女性對人工流產的決定較堅定,反之,伴侶猶疑不定或反對人工流產時女性對此決定則感到比較不確定。最後,研究發現那些施行人工流產與將孩子生下的女性,兩者都表現相似的憂鬱及低落的程度,使ANSIRH認為人工流產不是導致精神疾病的原因。 ANSIRH智庫說明,這些發現與結論對女性生育來說很重要。目前美國的法院對人工流產的限制是建立在女性會因此受苦於精神疾病的假設之上,並且由於相信女性於妊娠越晚期接受人工流產越容易對此決定感到後悔,因此規定女性接受人工流產前需有一定思考期並且需經過心理諮商師的評估。這些研究發現對於美國人工流產法具有啟發性意義,希望藉此不僅打破對人工流產的迷思,更能減少女性因這些法律規定而必須承受無謂的不便和痛苦。   最後,研究團隊說明,研究計畫受到來自Wallace Alexander Gerbode Foundation及David and Lucile Packard Foundation經費贊助,但所有贊助者皆未參與研究設計、資料蒐集分析以及出版內容設計。    資料來源:PLOS ONE        
+ read more
提供免費避孕可降低人工流產率
2012.10.31
提供免費避孕可降低人工流產率
在美國,非預期懷孕是一些地區嚴重的議題,國家除了每年花在100萬件的非預期懷孕之相關費用高達11億美元,相較於其他已開發國家,美國非預期懷孕率也明顯高出許多。一篇刊登於12月份婦產科期刊(Obstetrics & Gynecology)的報告顯示,提供婦女免費長效的避孕方式可降低無預期懷孕及未成年懷孕,更大幅降低人工流產率。   研究者Peiper及其團隊設計一個前瞻性世代研究,提供St. Louis 10,000名高風險女性免費的子宮內避孕器及避孕藥。同時測量2008-2010間當地9,256名14-45歲間女性未成年生產及重複人工流產率。在與2008年區域及全國資料庫比較時,被提供免費長效可逆的避孕方法(LARC)之St. Louis女性其人工流產率比區域低了將近四倍 (4.4 : 19.6 /每千名女性),比全國低了將近五倍 (4.4 : 19.6 /每千名女性)。同時,在此世代的未成年懷孕也比全國平均低了五倍 (6.3 : 34.1 /每千名女性)。   然而由於此研究對於未成年生產及重複人工流產率是以間接測量方式而非實際紀錄,此外,研究環境及美國各地相關法規、醫療資源皆有所差異,因此也造成其外推性有所限制的問題。     資料來源:Medpage Today    
+ read more
加拿大兩萬人連署反對眾議院反人工流產動議案
2012.10.03
加拿大兩萬人連署反對眾議院反人工流產動議案
  加拿大眾議院在9月26日針對聯邦保守黨國會議員伍德沃斯(Stephen Woodworth)所提出給予未出世的胎兒基本人權的312號私人動議案(Motion 312)進行投票表決,結果以203票比91票遭駁回。   伍德沃斯早前提出的312號議案企圖定義未出世的胎兒是有完全法律權利之人(legal persons),而人工流產將被視為犯罪。隨後立刻引起加拿大人工流產權利聯盟(Abortion Rights Coalition of Canada)及其支持者的抗議,共集結將近兩萬個網路連署簽名與上千個連署人的請願書送進加拿大眾議院,表達堅決反對這項侵犯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議案。   加拿大人工流產權利聯盟區域協調員亞瑟(Joyce Arthur)26日在現場向國會議員高呼,「讓這個議案滾回去,312號議案企圖將女性強制定性為母親角色,女性並非生子機器或女僕,女性擁有人權,擁有決定是否讓胎兒出生的權利」。      資料來源:加拿大婦女健康網絡(Canadian Women’s Health Network)、CBC News    
+ read more
美研究:類風濕性關節炎與紅斑性狼瘡女性生育數較少
2012.02.21
美研究:類風濕性關節炎與紅斑性狼瘡女性生育數較少
患類風濕性關節炎或紅斑性狼瘡的女性通常生育子女數無法達到他們所預期。近日一項美國研究調查指出,與其他擁有相同生育數量計畫的一般女性相比,患有類風溼性關節炎或紅斑性狼瘡的女性其不孕的比例是的1.5倍、流產的比例是3倍。   過去研究曾表示有自身免疫系統疾病的女性生育數較少,但確切原因未明,為瞭解這個問題,研究團隊針對美國風濕性疾病國家資料庫(National Data Bank for Rheumatic Diseases)中超過一千名女性發出生育史的調查問卷,得到來自114位紅斑性狼瘡患者、及578位風濕性關節炎患者的回覆。   調查結果顯示,對紅斑性狼瘡的女病患而言,流產是主要導致生育數少的原因,研究中有22%的女病患曾流產,未來研究應找出其中的生物性原因,才能改善紅斑性狼瘡女病患懷孕生產的成功率。   而不孕則是類風濕性關節炎女患者的主要問題,研究推測可能是由於病患的細胞激素不正常,以及使用非類固醇類消炎鎮痛藥的影響所致,研究中有42%的女病患無法擁有自己所期待的子女數。除了不孕問題之外,害怕患病在身無法好好照顧小孩(53%)、或擔心疾病跟治療會影響孩子發展(37%),也影響著類風濕性關節炎女患者決定是否要生孩子。研究認為未來應加強治療藥物的改善,降低對女性在未來養育小孩上的困擾,並盡量避免服用可能影響胚胎發育的藥物。部份也認為有可能將關節炎遺傳給孩子(17%),但研究指出事實上只有3%的孩子會受到影響,不過生出的孩子罹患其他如紅斑性狼瘡及硬皮病等自身免疫系統疾病的風險,可能也將會增加。   這項研究的限制則包括,研究結果不適合代表所有類風濕性關節炎與紅斑性狼瘡的人口。     資料來源:關節炎照顧與研究期刊(Arthritis Care & Research)    
+ read more
英醫生研發可預測流產的新模式
2011.07.11
英醫生研發可預測流產的新模式
所有孕婦中約20%有流產風險,她們當中又有1/5的人真的發生流產。上週二(5日)於一場歐洲生殖會議中,英國醫生透露他們已研發出一套新的模式,可幫助預測流產高風險。 研究團隊抽樣追蹤112位在2009-2010年間處於流產風險的女性,對多項因素與流產風險做衡量判定,其中包括懷孕困難的歷史、母體內黃體素與人類絨毛膜性腺激素(hcG)分泌量、胎兒身長、懷孕過程中的出血量與胎兒妊娠週數等。 結果發現,在有限少量的樣本中,結合出血量與hcG分泌量這兩項因素可產生一項預測誰較可能會流產的「懷孕生存力指數」(Pregnancy Viability Index)。在抽樣的研究中,這項指數能正確判斷94%生產女性的懷孕結果,並預測到其中77%的流產案例。 研究最後表示,藉由找出對懷孕結果會產生影響的因素,我們將可以對流產威脅的過程有更佳掌握與瞭解,這樣才能設計出更有效的介入方式去挽救那些可能流產的案例。     資料來源:Yahoo! Health    
+ read more
[記者會] 2011/05/17 女人拒絕被當成性別失衡的代罪羔羊--國健局不要倒果為因 (新聞稿)
2011.05.17
[記者會] 2011/05/17 女人拒絕被當成性別失衡的代罪羔...
[記者會] 2011/5/17 女人拒絕被當成性別失衡的代罪羔羊--國健局不要倒果為因 (新聞稿) 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立法委員黃淑英國會辦公室 近年台灣婦女在法律上的權益有長足的進步,現在台灣的首富是女性,甚至出現女性的總統候選人,在在都讓人感覺「歧視女性」似乎已經不復存在。然而,男女嬰失衡的生育率卻重重打了台灣社會一巴掌,因為不管女性表現的再如何傑出,台灣根深蒂固的社會文化就是認為「生男的比較好」。而我們的國健局局長似乎沒有看到問題的癥結,在面對男女嬰失衡的問題時,居然倒果為因,將矛頭指向限縮「優生保健法」,甚至不惜抬出刑法墮胎罪,恐嚇墮胎婦女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性別篩檢進而墮胎現象的兇手,不是醫生、更不是孕婦,而是整個社會背後的父權思想。國健局局長居然表示「未來不排除在優生保健法加列懷女胎與身心健康無關條文」。試問如果整個環境,包括社會、家人對於「生不出男的」的婦女有諸多責難與壓力時,是否會影響女性的身心健康?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表示,根據現行優生保健法,已婚婦女如果要做人工流產,必須經過配偶的同意。「配偶同意」表示當夫妻雙方意見不同時,配偶有最後的決定權。也就是如果女方不想生但配偶不同意時,女方就必須生下來。女性生育的決定權顯然仍是在男性手上,但國健局卻意欲以刑法處罰施行人工流產的婦女,試問為什麼有最後決定權的男性不用被處罰,被決定的女性卻要當罪人? 台北市女權會秘書長高珮瑾亦質疑,邱局長的論調是把家長和配偶的同意、夫妻雙方兩個家族對性別的偏好,都怪罪在孕婦一個人身上?這種長久以來扭曲的父權文化價值觀,是把一個孕婦抓進去監獄關6個月可以解決的嗎?此外,邱局長提出說未來優生保健法的修法,要明訂「性別不得做為墮胎理由」。如果真的要這樣負面表列處理,那麼女權會認為應該列進去的項目太多了,比方說不得因為子女生肖和父母相沖、不得因為子女星座和自己不合,有太多的理由不應該被允許去剝奪掉一條小生命,但法律不是萬能的,邱局長未來如果動輒把疑似進行性別篩檢的孕婦送檢調單位調查,會有多少的女人要面對錄口供這種對自主尊嚴最極端的壓迫方式,去陳述自己身體和生命的創傷經驗? 婦女團體反對性別篩檢後選擇拿掉女嬰的行為,只是問題的根本,是整個社會文化對於女性的歧視與壓迫,倒果為因限縮優生保健法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只是造成對弱勢女性另一層的壓迫而已。因此,婦女團體反對修改優生保健法加列懷女胎與身心健康無關之條文,並提醒國健局應思考如何提升生育環境的友善程度,而非本末倒置、動輒恐嚇孕婦坐牢。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