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生育健康

保障女性生產風險  立專法有望?!
2014.04.28
保障女性生產風險 立專法有望?!
  衛福部現正辦理中的「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即將於今年底屆滿,本月10日,立法院亦已決議由台灣婦產科醫學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送草案,下個月與2012年吳宜臻立委所提之《生產風險補償條例》一同進行審查。   昨天(27日),台灣女人連線與台灣婦產科醫學會於台大醫院兒童醫療大樓合作召開了「生產風險補償機制研討會」,邀請各界專家學者共同探討設立生產風險補償專法之可行性。   關於試辦計畫即將屆滿,未來該如何繼續保障婦女的生產安全,衛服部林奏延次長於開幕致詞中表示,除了將現行試辦計畫延長辦理,待《醫糾法》通過後與之接軌外;設立專法也是一個可能的做法。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試辦計畫進行的這段期間,她觀察到不少問題,礙於基金來源,不但未能保障到所有婦女,在完全未落實執行通報與除錯機制的狀況下,政府形同灑錢為醫院買單解決醫療糾紛,無助查明真相,未能真正有效改善醫療環境與品質。因此呼籲政府設立專法,強調補償與通報、除錯機制若有法源依據,這些問題都能獲得改善。   立法委員吳宜臻也強調,立法的精神在保障婦女的生產權益,同時提升醫療品質、降低生產事故的發生。除了只要有符合要件的傷害發生就能申請,不以醫療疏失做為理賠要件的補償制度之外,草案中亦特別強調申請補償的調查資料一律不得挪做訴訟,希望能讓醫生安心說出事發經過、還原真相,以利醫界檢討改進生產流程與相關資料庫的建立。   婦產科醫師葉光芃亦對試辦計畫未落實除錯機制提出質疑,直言事故真相未獲得釐清、連問題都不知道在哪裡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改善醫療品質。他也建議政府應考慮將除錯、究責與補償分開處理,更有利於促進醫療品質的提升。 未來若要設立專法,基金的來源與分配亦是一個重要的議題。醫事司司長李偉強指出經費來源勢必需由政府、醫療提供者與使用者三方共同分擔才合理。他進一步說明國際上由政府全額負擔生產風險補償基金的多是北歐福利國家,與台灣的稅收與福利制度明顯有差異,難以比照辦理。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醫生表示,以目前試辦計畫辦理情形來看,一年一億元的經費並非無法負擔的天價,但是分擔的比例該如何計算才是爭議所在。   本次研討會談論的除錯機制、不責難立法精神與基金來源在會後都引發與會來賓熱烈討論,這些議題也確是未來立法與辦理時的重點,期望這些來自各界的意見都能更有利於「生產風險補償機制」專法的制訂與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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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增重過多或不足 都可能生出過重孩子
2014.04.21
孕婦增重過多或不足 都可能生出過重孩子
  懷孕期間進行有效的體重控制相當重要,因為我們都知道如果孕婦在懷孕期間體重暴增,將會提高產生併發症的危險,去年曾有一項研究就指出,BMI值在30以上的過重女性,出現極早早產的風險會增加,是正常體重孕婦的2~3倍,顯示孕期過重問題對孕婦本身及寶寶的健康都有負面影響。   日前一項美國大型研究更指出,孕婦增重過多或者不足,都可能使孩子在2-5歲間體重會過重。研究分析4,145位不同種族女性的電子健康資料,這些女性在2007-2009年間接受健康調查並於之後懷孕生產。   結果顯示,BMI值正常的女性懷孕期間增重不足者,比依照指引建議增重者,孩子是過重的機率,高出63%;BMI值正常的女性懷孕期間增重超過指引建議者,其機率更多出80%。研究表示,懷孕期間不正常增重將可能永久影響孩子的能量平衡與新陳代謝的管理機制,如:胃口控制與能量消耗,這是對孩子接下來成長與體重有長期影響的潛在原因。研究在BMI值正常女性的身上發現這兩者之間關聯性密切,可能說明孕婦增重對孩童的影響是獨立於基因因素之外。   而根據美國國家研究院醫學研究所(IOM)所建議婦女孕期的增重建議,BMI值30以上者,建議懷孕期間增重控制在5-9.1公斤;BMI值25-29值,6.8-11.4公斤;BMI值18.5-25,11.4-15.9公斤;BMI值小於18.5,12.7-18.2公斤。       資料來源:美國婦產科醫學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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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於二手菸 有害婦女生育健康!
2014.04.09
暴露於二手菸 有害婦女生育健康!
  二手菸是被動或非自願吸入的環境菸煙,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頭號的致癌物質,日前有一項美國分析研究特別針對二手菸對婦女健康傷害進行瞭解,發現女性暴露於二手菸將對生育健康有極大傷害!   過去有關二手菸對產婦生育健康影響的相關研究結論不一,這項研究於是分析婦女健康行動計畫研究(WHI)資料重新探究此問題。研究資料總共包含77,805位懷孕一次以上的婦女,並依吸菸經驗與暴露於二手菸的時間地點類型進行分類。   最後發現,女性無論是吸菸或暴露於二手菸,都會提高發生流產、死產及子宮外孕的風險。但研究並未發現女性在兒童時期若暴露於二手菸會增加危險,風險顯著提高主要出現在那些長時間暴露於高濃度二手菸的女性身上,因此研究建議未來應全面將女性在任何時間點、經由各種管道的終身二手菸暴露量都納入考量。   雖然這是一項觀察性的研究,無法證實中的直接因果關係,而且也存在包括吸菸與暴露於二手菸低報情形、終身暴露量計算方式及資料蒐集時間點與次數的研究限制,但有其他評論專家認為這仍無損於其重要性與意義,再次強化許多醫師過往原本已持有菸害對懷孕不良影響的觀念。       資料來源:菸害防治期刊(Tobacco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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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團呼籲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讓婦女安心生產
2014.03.07
婦團呼籲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讓婦女安心生產
  從2000年起台灣女人連線與婦女團體推動生產風險補償機制,迄今已逾10年,衛生署在2012年終於推出「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但這個三年計畫在今年年底期將屆滿,將是面臨存續與否的關鍵時刻。 婦女團體希望生產事故的補償機制能夠延續落實,然而,試辦計畫進行了兩年,浮現一些根本的問題,包括計畫受制於經費來源為「醫療發展基金」,申請與受償的主體是參與試辦計畫的醫療院所,而非婦女;在試辦計畫推行後,雖然生產糾紛的訴訟大大減少,但是由於相關通報及檢討機制並未確實執行,同時,案件審查時,並不作事故的評鑑,所以,未能達成「有效改善、促使醫療品質提升」之計畫目的。 目前衛福部雖然已針對醫療事故補償機制提出制訂「醫療糾紛處理與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並將生產事故之補償納入。但是,婦女團體認為,婦女生產與生病不同,應由國家出面保障婦女的生產風險,所以生產事故補償機制應獨立並優先於一般醫療事故的處理。 因此,今(7)日台灣女人連線、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一同發起連署行動,呼籲國家應儘速建立生產風險補償機制,編列預算設計補償基金,營造一個友善、安全的生產環境,落實婦女團體多年來的理念及馬總統2008年的政見,並作為未來其他醫療事故補償機制之先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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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 婦女生產安心
2014.03.07
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 婦女生產安心
2014-03-07 從2000年起台灣女人連線與婦女團體推動生產風險補償機制,迄今已逾10年。2008年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將「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納入參選政見。直到2012年衛生署終於推出「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回應婦女團體與馬總統的政策訴求。這個三年計畫在今年年底期將屆滿,婦女團體希望生產事故的補償機制能夠延續落實.然而,試辦計畫進行了兩年,浮現一些根本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必須透過立法才能解決。因此,婦女團體要求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讓婦女生產安心! 試辦計畫的問題:沒有法源規範,形同撒錢   首先,計畫沒有涵蓋所有的婦女。受制於經費來源為「醫療發展基金」,申請與受償的主體是參與試辦計畫的醫療院所,而非婦女,導致某些狀況下發生的生產事故,婦女無法得到補償,尤其是偏鄉婦女,例如:在醫療院所以外的場所生產、就診的醫療機構未加入試辦計畫等等;其次,雖然在試辦計畫推行後,生產糾紛的訴訟大大減少,但是由於相關通報及檢討機制並未確實執行,同時,案件審查時,並不作事故的評鑑,所以,未能達成「有效改善、促使醫療品質提升」之計畫目的。   因試辦計畫沒有法律授權,政府無法編列公務預算設立基金,使受償主體回歸到所有的婦女;因為沒有法律授權保障,醫事人員不敢據實以報,無法得到真相;因為沒有法律授權,無法強制醫療院所落實事故通報及建立除錯機制。凡此種種,都是因為沒有立法,導致補償機制無法發揮應有的效益,而計畫屆期後的存續亦充滿不確定性。   「生產風險補償機制」應與「醫療事故補償機制」脫勾   雖然目前衛福部已針對醫療事故補償機制提出制訂「醫療糾紛處理與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並將生產事故之補償納入。但是,我們認為,生產事故補償機制應獨立並優先於一般醫療事故的處理,因為:   一、生產和生病不同。女人生產不但是個人的事,更是社會、國家的事,它和國家的人力、國民的健康與國家未來的發展息息相關。但是生產並不是沒有風險,國家應當要出面,保障女人生產的風險;   二、近幾年來,「少子女化」已成為國安的問題,而產科凋零、生產過度醫療化、生產的安全及品質堪憂。   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設置生產風險補償基金   國家應儘速建立生產風險補償機制,編列預算設計補償基金,當生產事故發生時,第一時間補償婦女,使婦女免於糾紛或訴訟的二度傷害;同時建立除錯配套措施,避免防衛性醫療,提升醫療品質,降低生產事故、減少醫療糾紛,以營造一個友善、安全的生產環境。    因此,為了保障婦女的健康權益,我們要求將「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中,較具社會共識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與補償部分脫鉤處理,其中補償部分則儘速訂定「生產風險補償條例」專法,以取代現行臨時攤販式的試辦計畫,落實婦女團體多年來的理念及馬總統2008年的政見,並作為未來其他醫療事故補償機制之先驅政策。       記者會出席名單:   黃淑英(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何碧珍(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簡舒培(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   吳宜臻(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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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產婦別緊張    胎兒出現先天性異常機率未必較高
2014.02.19
高齡產婦別緊張 胎兒出現先天性異常機率未必較高
在醫學上超過35歲以上生產就是高齡產婦,過去研究都一致認同高齡產婦因年齡較大,身體機能與體力皆會變差,因此懷孕生產對產婦本身與寶寶都有較高的健康風險,高齡產婦常發生一些併發症包括妊娠高血壓、子癇前症、前置胎盤、妊娠糖尿病等;在胎兒方面則包括:胎兒生長遲滯、早期流產、染色體異常、胎死腹中或早產等問題。   但最近在母體與胎兒醫學會年會上,卻有一項美國研究發表了一個令人訝異的新發現,指出與比年輕媽媽相比,高齡產婦所懷的胎兒出現某些先天性異常的狀況反而比較少!這顯然與過去的認知相左,研究也表示這是初步性的發現,未來還須進一步瞭解。   研究分析華盛頓大學醫院進行第二孕期超音波檢查的7萬6千個胎兒資料,這些資料橫跨18年時間。研究以孕婦35歲作為區分界線,經過調整菸酒使用、妊娠糖尿病、前期糖尿病、非裔美人族群等變項後,發現只有1.7%高齡產婦的胎兒有重大先天性缺陷,但35歲以下的年輕孕婦有相同情形的比例卻反而比較多,有2.6%。其中高齡產婦之胎兒出現較少的重大缺陷項目包括有中樞神經系統、腎臟及腹壁缺陷,心臟缺陷則兩組無異。   研究推測這可能可以用「適者生存」的道理來解釋,年長女性若懷有重大缺陷的胎兒,最後可能都會以妊娠失敗或流產收場,而可以存活下來的通常會是正常的胎兒。此外,年長的媽媽可能也比較注重健康的生活型態(補充產前維生素、均衡飲食及運動),有益胎兒健康發展。不過由於研究缺乏包括父親年齡、罕見不良事件等資訊,所以難以找出造成這個研究結果背後真正的原因。   研究主要作者Goetzinger醫學博士特別表示,這個結果並非要降低大眾對高齡產婦進行基因性異常的檢測或其他懷孕風險的重視,主要用意反而是希望醫師也能告訴婦女高齡懷孕生下健康寶寶的機會可能比我們過去所想的要來得高一些。     資料來源:母體與胎兒醫學會年會(Annual meeting of the Society of Maternal-Fet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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