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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藥增加動脈血管疾病發生機率
2012.06.20
避孕藥增加動脈血管疾病發生機率
過去已有研究檢視荷爾蒙避孕藥與靜脈血栓栓塞風險之間的關係,但卻少有針對可能發生動脈血管併發症的研究,且結論不一。近日一項丹麥研究顯示,低至中劑量使用雌激素ethinyl estradiol與黃體素progestins的口服避孕藥,將提高2.3倍發生血栓性中風或心肌梗塞的機率。   這項研究檢視丹麥國家登入系統(Danish national registry)中1,626,158位15-49歲未懷孕女性的資料,在1995年之前她們皆無心血管疾病或癌症,研究從1995年開始追蹤至2009年。   研究結束時,發現3,311例血栓性中風及1,725例心肌梗塞,發生率分別為每年每十萬人中有21.4人、10.1人。研究顯示,正在使用合併30-40mg雌激素ethinyl estradiol與各類黃體素的口服避孕藥,罹患血栓性中風及心肌梗塞的相對風險在1.5-2.2之間;使用避孕環致血栓性中風的相對風險為2.2(95% CI 1.4 to 4.4)。但是單獨黃體素避孕藥或皮下注射劑方式並未增加中風或心肌梗塞風險。   這項研究出現以下幾項限制,包括診斷分類可能有誤、處方開立與真正服藥的時間可能存在誤差、以及缺乏評估BMI值與吸煙資訊。其他醫師評論認為,這項研究所發現的絕對風險增加非常小,且這些風險可以透過戒菸以及定時量血壓方式得到控制,或者當血壓升高時,避免服用避孕藥。     資料來源:新英格蘭醫學期刊(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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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藥物梵蒂雅、愛妥糖錠增加糖尿病黃斑部水腫風險
2012.06.13
糖尿病藥物梵蒂雅、愛妥糖錠增加糖尿病黃斑部水腫風險
  糖尿病黃斑部水腫是造成糖尿病患者視力不良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能發生在任何時期的視網膜病變。近日一項英國研究指出,使用含pioglitazone(愛妥糖錠)及rosiglitazone(梵蒂雅)成份的糖尿病藥物,會增加第二型糖尿病患者罹患糖尿病黃斑部水腫的風險。   這項研究回顧分析103,368位在研究開始時沒有糖尿病黃斑部水腫的第二型糖尿病患之資料。研究追蹤一年時間之後,結果發現,調整多個變項後,3,227位使用pioglitazone及rosiglitazone藥物的病患發展糖尿病黃斑部水腫的風險,比沒有使用這些藥物的病患,高出2.3倍,使用pioglitazone的勝算比為3.6;rosiglitazone為3.1。若結合胰島素與TZD類藥物,則調整後的風險增加4.4倍,但正在使用阿斯匹靈與ACE抑制劑可顯著降低風險。   研究指出,醫師應注意使用TZD類藥物發生糖尿病黃斑部水腫的風險,為病患進行疾病檢查。但   研究評論認為,這項研究沒有控制藥物使用及糖尿病罹病的時間長短,因此到底是使用藥物或因疾病嚴重性而造成的問題,仍有待釐清。   台灣女人連線提醒,研究特別指出的藥物品名為Avandia及Actos,台灣已核准上市,中文藥品名為「梵蒂雅」與「愛妥糖錠」,過去衛生署亦曾發佈新聞稿提醒民眾注意使用這些成份的藥物會增加充血性心衰竭及女性骨折之風險,因此有用藥需求的糖尿病患者應主動與醫師討論相關的風險,謹慎選擇用藥。      資料來源:內科醫學年鑑(Archives of Intern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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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服用阿斯匹靈恐提高出血風險
2012.06.07
每日服用阿斯匹靈恐提高出血風險
  阿斯匹靈已被證實對心血管疾病中高風險的病患有第二級預防的效果,但拿來當作初級預防仍有爭議,曾有研究指出,高風險病患使用阿斯匹靈作為初級預防的益處相當低;也有其他研究顯示,糖尿病會增加出血風險。近日一項義大利研究發現則顯示,為預防心臟病每天使用低劑量阿斯匹靈,可能會增加腸胃道或顱內出血的風險。   這項研究檢視義大利12個地方衛生單位的病患資料,其中共186,425位病患在2003-2008年接受低劑量(≦300mg)的阿斯匹靈處方,並選取未始用者為對照組。在追蹤時間中位數為5.7年後,結果發現,使用阿斯匹靈的病患整體出血事件的發生率為每年千分之5.58,沒有使用者該機率為每年千分之3.60,換算後,使用阿斯匹靈的出血風險增加55%(發生率比為1.55, 95% CI 1.48 to 1.63),研究中發現腸胃道(IRR 1.55, 95% CI 1.46 to 1.65)及顱內(IRR 1.54, 95% CI 1.43 to 1.67)出血的額外風險。   除使用阿斯匹靈之外,出血風險也隨著年紀、男性、使用抗高血壓藥物、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其他抗血小板藥及抗血栓形成的藥物而提高。但在糖尿病患身上,無論是否使用阿斯匹靈,觀察到的出血風險都增加(IRR 1.36, 95% CI 1.28 to 1.44) 不過使用statins類糖尿病藥物,腸胃道及顱內出血的風險出現顯著下降。   該研究因未能考慮到其他變項因子,包括生活型態、非處方簽使用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或阿斯匹靈的情形,導致研究可能存在侷限。其他評論認為,這項研究說明並提醒了醫師在開立處方前應先評估個別病患的風險因子,未來研究也應繼續深化這部份的討論。      資料來源:美國醫學會期刊(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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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骨鬆用藥與食道癌的關聯
2012.06.06
小心骨鬆用藥與食道癌的關聯
雙磷酸鹽類藥物是治療骨鬆最常使用的藥物。科學家發現,美國1995-2010年間共有128起與此藥物相關的食道癌被通報到FDA的不良事件通報系統(AERS),其中由alendronate (Fosamax福善美)所引起的風險比例更是高。此藥物對於食道癌的風險遠比想像中的大,研究者提醒民眾對於口服雙磷酸鹽類藥物應提高警覺。    美國FDA曾於2009年分析指出,自從alendronate於1995年上市後共23起食道癌事件發生,當時美國並無其他雙磷酸鹽類藥物與食道癌的相關通報;但在歐洲及日本則有少數與risedronate (Actonel健骨龍)、ibandronate (Boniva)及etidronate (Didronel)這三種雙磷酸鹽類藥物的與食道癌相關通報。隨後雖然英國有相關研究表示長時間服用會提高風險,但美國FDA委員會表示缺乏有力的證據。   美國西北大學的Beatric J. Edwards及其團隊在美國臨床腫瘤學會會議前公布此一刊登於臨床腫瘤期刊(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lgy)的研究摘要,並建議巴氏食道症(Barrett's esophagus)及持久性粘膜異常者應避免使用雙磷酸鹽類藥物來治療骨鬆。     資料來源:Medpag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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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藥物愛妥糖錠(Actos)增加膀胱癌罹患風險
2012.06.06
糖尿病藥物愛妥糖錠(Actos)增加膀胱癌罹患風險
  過去不同研究針對含piogitazone成份之糖尿病藥物是否會增加膀胱癌風險未有結論,但美國FDA及加拿大政府衛生單位已要求在仿單上須加註膀胱癌風險的警語,部份歐洲國家也限縮該藥物的使用。近日一項加拿大研究結果再指出,第二型糖尿病患者使用含piogitazone成份之糖尿病藥物,比未曾使用者,提高83%膀胱癌的罹患機率(調整率比為1.83, 95 CI 1.10 to 3.05)。   該研究分析英國基礎照護資料庫中,曾在1988-2009年間接受糖尿病藥物處方的115,727位病患資料,平均年齡為64歲、平均追蹤時間長達4.6年。其中有0.5%曾服用含piogitazone或rosiglitazone成份的糖尿病藥物,平均服用時間約2.2年,另有6,699位為對照組。   結果發現,使用含piogitazone成份之糖尿病藥物時間達兩年以上的病患,罹患膀胱癌的機率是未始用該成份者的兩倍(RR 1.99, 95% CI 1.14 to 3.45, P for trend 0.050),且累積劑量超過28,000mg的病患,罹患膀胱癌的調整率比為2.54(95% CI 1.05 to 6.14, P for trend 0.030),不過研究表示雖然比率比相對較高,但絕對風險仍然很低。但使用含rosiglitazone(Avandia,梵帝雅)成份之藥物者,並未發現該風險有提高的跡象。   研究推測,導致膀胱癌風險的機制有可能是長期膀胱結晶刺激所造成,但仍須更多相關研究才足以瞭解。這項研究的限制包括缺乏病患對治療的順從性、及其他風險因子的資料,再者,服用這些藥物的病患通常糖尿病的情形較嚴重,可能使得他們的膀胱癌罹患風險因而提高。研究也提醒醫師應注意這項關聯性,全面衡量治療的效益與風險。   台灣女人連線提醒,研究特別指出的藥物品名為Actos,目前台灣已核准上市,中文藥品名為「愛妥糖錠」,其他同樣含piogitazone成份之藥品且衛生署已核發的藥證共計27張,此外,過去衛生署亦曾發佈新聞稿提醒民眾注意使用該成份藥物會增加充血性心衰竭及女性骨折之風險,因此有該藥物需求的糖尿病患者應主動與醫師討論相關的風險,謹慎選擇用藥。     資料來源:英國醫學期刊(B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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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FDA規範防曬產品標示
2012.06.05
美FDA規範防曬產品標示
  過去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對防曬乳的規定僅要求產品標示是否具有防UVB功能,紫外線中的UVB會造成皮膚曬傷,但未針對會引起皮膚癌以及使皮膚提早老化的UVA標示進行要求。2011年6月,FDA針對臨櫃購買(非處方簽)的防曬產品標示提出新的規範,以確保防曬產品符合現今效益與安全性的標準,讓消費者可以依照新的標示選購符合自身需求的防曬產品。此規範將於2012年6月18日生效,規範的摘要如下:   FDA在檢視最新的科學技術後認為,目前已有足夠資料可建立針對產品是否具防UVA功能的廣效(broad spectrum)測試,因此今後只要通過廣效測試的防曬產品將會標記「廣效」字樣於包裝上,表示該產品具有防UVB與UVA的功能。且依現有研究資料顯示,使用「廣效+SPF15以上」的防曬產品,再加上其他如穿戴具保護性的衣著及減少日曬時間,將可降低皮膚癌與皮膚提早老化的風險;若產品非「廣效」或SPF小於15,則應標示警語告知消費者產品僅能防止曬傷,長時間曝曬在陽光下還是會提高皮膚癌風險及使皮膚提早老化。   產品如具抗水功能(water resistance)的標示,應清楚告知消費者當游泳或流汗時,產品的功能根據測試結果能維持多久,FDA允許可有40分鐘及80分鐘兩種標示。同時,廠商不可宣稱產品可防水(waterproof)、防汗(sweatproof)或可以阻擋陽光(sunblocks)。再者,產品也不可宣稱擦上後具立即防護的效果、或不需補擦防護功能可維持兩小時以上,若要做這些宣稱都應先提供資料經過FDA的認可。   除上述之外,FDA提出的建議規範還包括要求SPF值高於50的防曬產品以SPF50+標示,因為FDA並無足夠資料顯示SPF值高於50的產品能提供比SPF50產品更佳的保護力。此外,FDA也希望各方能提供更多不同防曬產品的劑型資訊,包括油狀、乳狀、液體、凝膠、膏狀、條棒狀與噴霧等,以進一步瞭解不同劑型產品的安全性與效益,目前FDA已收到來自各方的意見,正在評估這些資料與資訊。其他標榜具有防曬功能的產品如紙巾、粉狀、身體與頭髮清潔劑,須通過個別產品的申請許可才能上市。FDA亦針對防曬產品製造廠商發佈指引草案,告知廠商應如何標示與測試他們的產品。   資料來源: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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