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健康

暴露於二手菸 有害婦女生育健康!
2014.04.09
暴露於二手菸 有害婦女生育健康!
  二手菸是被動或非自願吸入的環境菸煙,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頭號的致癌物質,日前有一項美國分析研究特別針對二手菸對婦女健康傷害進行瞭解,發現女性暴露於二手菸將對生育健康有極大傷害!   過去有關二手菸對產婦生育健康影響的相關研究結論不一,這項研究於是分析婦女健康行動計畫研究(WHI)資料重新探究此問題。研究資料總共包含77,805位懷孕一次以上的婦女,並依吸菸經驗與暴露於二手菸的時間地點類型進行分類。   最後發現,女性無論是吸菸或暴露於二手菸,都會提高發生流產、死產及子宮外孕的風險。但研究並未發現女性在兒童時期若暴露於二手菸會增加危險,風險顯著提高主要出現在那些長時間暴露於高濃度二手菸的女性身上,因此研究建議未來應全面將女性在任何時間點、經由各種管道的終身二手菸暴露量都納入考量。   雖然這是一項觀察性的研究,無法證實中的直接因果關係,而且也存在包括吸菸與暴露於二手菸低報情形、終身暴露量計算方式及資料蒐集時間點與次數的研究限制,但有其他評論專家認為這仍無損於其重要性與意義,再次強化許多醫師過往原本已持有菸害對懷孕不良影響的觀念。       資料來源:菸害防治期刊(Tobacco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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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出生體重過輕  長大容易不孕
2014.04.02
女性出生體重過輕 長大容易不孕
  隨著醫療進步,愈來愈多出生體重過輕的孩子能倖存下來並健康長大成人,但最近一項瑞典的研究卻指出,這可能也會代表不孕的情況也將慢慢增加,因為研究發現這些出生體重過輕的女孩,長大後發生不孕的機率將是一般女孩的兩倍。   研究分析1,293位女性的資料,這些女性都是在1973年後於瑞典出生,並在2005-2010年間接受不孕治療。資料分析包括這些女性的不孕原因、她們出生時的大小、參與研究時的年齡與體重。根據資料顯示,不孕原因複雜,可歸因為女方不孕佔38.5%、男方佔27%、雙方皆不孕佔7%、其餘為不明原因。出生體重部分,約有10%的女性出生體重過輕或體型過小。   研究最後發現,不孕因素來自女性本身者,她們在出生時體重過輕的機率,是其他不孕女性的2.5倍以上;出生體型過小的機率,也大約是不明原因不孕女性的3倍。此外,這些女性成年後多數也過重,而過重是會造成不孕的已知風險因子之一。   過去已有研究將女性在胎兒時期成長受阻礙與排卵減少做連結,這項研究則是進一步再指出其與女性生殖器官如何發展也可能相關。不過研究樣本數太少、且僅針對瑞典所做,研究承認這個結果雖具重要意義,但可能無法適用於其他國家,未來應針對同樣的問題有更多研究去證實兩者間確切的關聯性。       資料來源:BMJ 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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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團呼籲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讓婦女安心生產
2014.03.07
婦團呼籲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讓婦女安心生產
  從2000年起台灣女人連線與婦女團體推動生產風險補償機制,迄今已逾10年,衛生署在2012年終於推出「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但這個三年計畫在今年年底期將屆滿,將是面臨存續與否的關鍵時刻。 婦女團體希望生產事故的補償機制能夠延續落實,然而,試辦計畫進行了兩年,浮現一些根本的問題,包括計畫受制於經費來源為「醫療發展基金」,申請與受償的主體是參與試辦計畫的醫療院所,而非婦女;在試辦計畫推行後,雖然生產糾紛的訴訟大大減少,但是由於相關通報及檢討機制並未確實執行,同時,案件審查時,並不作事故的評鑑,所以,未能達成「有效改善、促使醫療品質提升」之計畫目的。 目前衛福部雖然已針對醫療事故補償機制提出制訂「醫療糾紛處理與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並將生產事故之補償納入。但是,婦女團體認為,婦女生產與生病不同,應由國家出面保障婦女的生產風險,所以生產事故補償機制應獨立並優先於一般醫療事故的處理。 因此,今(7)日台灣女人連線、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一同發起連署行動,呼籲國家應儘速建立生產風險補償機制,編列預算設計補償基金,營造一個友善、安全的生產環境,落實婦女團體多年來的理念及馬總統2008年的政見,並作為未來其他醫療事故補償機制之先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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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 婦女生產安心
2014.03.07
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 婦女生產安心
2014-03-07 從2000年起台灣女人連線與婦女團體推動生產風險補償機制,迄今已逾10年。2008年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將「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納入參選政見。直到2012年衛生署終於推出「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回應婦女團體與馬總統的政策訴求。這個三年計畫在今年年底期將屆滿,婦女團體希望生產事故的補償機制能夠延續落實.然而,試辦計畫進行了兩年,浮現一些根本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必須透過立法才能解決。因此,婦女團體要求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讓婦女生產安心! 試辦計畫的問題:沒有法源規範,形同撒錢   首先,計畫沒有涵蓋所有的婦女。受制於經費來源為「醫療發展基金」,申請與受償的主體是參與試辦計畫的醫療院所,而非婦女,導致某些狀況下發生的生產事故,婦女無法得到補償,尤其是偏鄉婦女,例如:在醫療院所以外的場所生產、就診的醫療機構未加入試辦計畫等等;其次,雖然在試辦計畫推行後,生產糾紛的訴訟大大減少,但是由於相關通報及檢討機制並未確實執行,同時,案件審查時,並不作事故的評鑑,所以,未能達成「有效改善、促使醫療品質提升」之計畫目的。   因試辦計畫沒有法律授權,政府無法編列公務預算設立基金,使受償主體回歸到所有的婦女;因為沒有法律授權保障,醫事人員不敢據實以報,無法得到真相;因為沒有法律授權,無法強制醫療院所落實事故通報及建立除錯機制。凡此種種,都是因為沒有立法,導致補償機制無法發揮應有的效益,而計畫屆期後的存續亦充滿不確定性。   「生產風險補償機制」應與「醫療事故補償機制」脫勾   雖然目前衛福部已針對醫療事故補償機制提出制訂「醫療糾紛處理與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並將生產事故之補償納入。但是,我們認為,生產事故補償機制應獨立並優先於一般醫療事故的處理,因為:   一、生產和生病不同。女人生產不但是個人的事,更是社會、國家的事,它和國家的人力、國民的健康與國家未來的發展息息相關。但是生產並不是沒有風險,國家應當要出面,保障女人生產的風險;   二、近幾年來,「少子女化」已成為國安的問題,而產科凋零、生產過度醫療化、生產的安全及品質堪憂。   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設置生產風險補償基金   國家應儘速建立生產風險補償機制,編列預算設計補償基金,當生產事故發生時,第一時間補償婦女,使婦女免於糾紛或訴訟的二度傷害;同時建立除錯配套措施,避免防衛性醫療,提升醫療品質,降低生產事故、減少醫療糾紛,以營造一個友善、安全的生產環境。    因此,為了保障婦女的健康權益,我們要求將「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中,較具社會共識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與補償部分脫鉤處理,其中補償部分則儘速訂定「生產風險補償條例」專法,以取代現行臨時攤販式的試辦計畫,落實婦女團體多年來的理念及馬總統2008年的政見,並作為未來其他醫療事故補償機制之先驅政策。       記者會出席名單:   黃淑英(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何碧珍(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簡舒培(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   吳宜臻(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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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產婦別緊張    胎兒出現先天性異常機率未必較高
2014.02.19
高齡產婦別緊張 胎兒出現先天性異常機率未必較高
在醫學上超過35歲以上生產就是高齡產婦,過去研究都一致認同高齡產婦因年齡較大,身體機能與體力皆會變差,因此懷孕生產對產婦本身與寶寶都有較高的健康風險,高齡產婦常發生一些併發症包括妊娠高血壓、子癇前症、前置胎盤、妊娠糖尿病等;在胎兒方面則包括:胎兒生長遲滯、早期流產、染色體異常、胎死腹中或早產等問題。   但最近在母體與胎兒醫學會年會上,卻有一項美國研究發表了一個令人訝異的新發現,指出與比年輕媽媽相比,高齡產婦所懷的胎兒出現某些先天性異常的狀況反而比較少!這顯然與過去的認知相左,研究也表示這是初步性的發現,未來還須進一步瞭解。   研究分析華盛頓大學醫院進行第二孕期超音波檢查的7萬6千個胎兒資料,這些資料橫跨18年時間。研究以孕婦35歲作為區分界線,經過調整菸酒使用、妊娠糖尿病、前期糖尿病、非裔美人族群等變項後,發現只有1.7%高齡產婦的胎兒有重大先天性缺陷,但35歲以下的年輕孕婦有相同情形的比例卻反而比較多,有2.6%。其中高齡產婦之胎兒出現較少的重大缺陷項目包括有中樞神經系統、腎臟及腹壁缺陷,心臟缺陷則兩組無異。   研究推測這可能可以用「適者生存」的道理來解釋,年長女性若懷有重大缺陷的胎兒,最後可能都會以妊娠失敗或流產收場,而可以存活下來的通常會是正常的胎兒。此外,年長的媽媽可能也比較注重健康的生活型態(補充產前維生素、均衡飲食及運動),有益胎兒健康發展。不過由於研究缺乏包括父親年齡、罕見不良事件等資訊,所以難以找出造成這個研究結果背後真正的原因。   研究主要作者Goetzinger醫學博士特別表示,這個結果並非要降低大眾對高齡產婦進行基因性異常的檢測或其他懷孕風險的重視,主要用意反而是希望醫師也能告訴婦女高齡懷孕生下健康寶寶的機會可能比我們過去所想的要來得高一些。     資料來源:母體與胎兒醫學會年會(Annual meeting of the Society of Maternal-Fet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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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助產士接生 在醫院進行仍比居家生產安全
2014.02.13
由助產士接生 在醫院進行仍比居家生產安全
  婦女團體一直以來都認為生產是自然且充滿喜悅的正常生命過程,希望降低生產過程中醫療介入的程度,讓懷孕生產的婦女在安全的環境中仍有自主性,多年來我們也持續努力希望能再讓更多助產士回來協助與陪伴婦女完成生產。日前衛福部曾表示,最快三月起試辦「助產士重返醫院」計畫,助產士可做產檢與衛教,低風險孕婦也可選擇在醫院由助產士接生,婦女團體樂見其成。   而有關助產士接生,最近出現一項美國研究特別比較同樣是助產士協助生產,在醫院與在家生產何者比較安全,結果指出在家由助產士接生的新生兒死亡風險會比在醫院出生的新生兒高,建議婦女即使選擇由助產士接生,還是在醫院生產會比較安全。   這個研究分析美國疾病管制局2006-2009年間將近1,400萬新生兒出生及死亡的資料。結果呈現,新生兒在出生後六天內死亡的數據,在醫院由助產士接生,每一千個出生數中有0.14個;在家由助產士接生,每一千個出生數中有0.93個。整體新生兒死亡率數字,前者為每一千個中有0.32個、後者有1.26個。顯示在美國,醫院仍是婦女生產最安全的地方。   研究表示,在醫院,產婦與新生兒的健康能被準確掌握,若有任何危險都能立即得到醫療處理,不過研究也瞭解有些婦女會選擇居家生產是因為醫療的介入較少、家裡環境較舒適,研究認為這樣的話醫院就應該去理解這些需求,盡力讓環境符合婦女的期待,不過即使婦女有這些需求也不應該因此造成新生兒死亡風險增加。。   美國護理助產學院(ACNM)批評此研究資料不完整、也沒有區分是計畫性或非計畫性居家生產,但都遭到反駁。研究最後認為,助產士應該思考為何保險公司不願提供他們責任保險,是否就是因為風險過高的關係?此外,居家生產婦女的聲音也應該被領聽,才能瞭解她們做出那樣選擇的理由。     資料來源:Medpag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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