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健康

卵巢儲備功能測試無法準確預測生育力
2017.10.18
卵巢儲備功能測試無法準確預測生育力
為了評估女性生育能力還能維持多少年,最近逐漸流行「卵巢功能測試」。但最新研究發現,測試所使用的荷爾蒙分泌的程度,和懷孕機會低並無關聯。    過去的研究認為,有三個生物指標荷爾蒙,其分泌的程度和女性卵巢中卵子的數目相關,即:抗穆勒氏荷爾蒙AMH(Anti-Mullerian Hormone)、濾泡激素 FSH(Follicle-Stimulating Hormone)及抑制素B( inhibit B)。檢測這三個荷爾蒙的濃度即能瞭解「卵巢儲備功能」,其資料可用來預測女性體外人工受孕後的反應。近年來有許多女性延後懷孕的年齡,這個測試開始被用來測量未來的生育能力。   卵巢儲備功能測試,幾年來在診所和直銷公司都很流行,然而在沒有証據顯示其有效性。   發表於美國醫學協會期刊的研究報告分析750位、年齡介於30到44之間的女性。她們沒有生育能力的問題,和男性伴侶同住,並在近三個月內嘗試著懷孕。發現這些女性在三個生物指標荷爾蒙較低的(卵巢功能減弱)和較高的比較起來,第一年懷孕的可能性類似。   換句話說,卵巢功能測試的風險是:給女性們將來生小孩的機會,產生了錯誤的印象。   研究專家說,卵巢功能測試數值低會給婦女性必要的焦慮;數值高的,卻可能提供了不正確的擔保。女性不應依賴測試來決定是否凍卵。   這個研究有它的意義,但必須注意的是,此研究的目的僅涉及懷孕與否,而非健康的完成生產,也僅只有一年的比較。同時,並未測驗女性配偶的生育能力。   未參與此項研究的專家指出,醫師和直銷製造商應就目前的証據坦承,三項指標荷爾蒙,在短期內預測生育能力,是有其限制的。     編譯來源:STAR(2017.10.10)、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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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同室沒得休息 國健署將檢討政策
2017.10.18
母嬰同室沒得休息 國健署將檢討政策
親子同室政策可望調整。為提高母乳哺育率,衛福部國健署以增加產檢給付為誘因,鼓勵母嬰親善醫療院所促進產婦親子同室;但國內最新調查發現,近75%育齡女性主張應由產婦決定,或根本不需親子同室,剛生產完的媽媽坦言:「產後親子同室恐沒時間休息。」國健署回應,近期將開會檢討親子同室政策,使其更人性化。   國健署2001年起推動「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制度,迄今已187家醫療院所獲認證,其中一項認證指標為24小時親子同室率,獲認證醫院收治的孕婦每次產檢可多補助20元。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指,不少產婦都抱怨生產完很累,醫院為達認證強推親子同室,讓媽媽根本無法休息。   台女連今年四月針對近2千名20到40歲育齡女性,問卷調查產後住院期間每天適合的親子同室時間,結果71%認為應由產婦自行決定,另有3.1%主張根本不需要親子同室,顯示約四分之三不滿該政策,僅約25%贊同親子同室。   黃淑英指,不少推廣母乳哺育的國家,近年來已從積極促進改為支持,反觀國健署印製的「母乳哺育教戰手冊」,不僅「教戰」用詞太過強烈,一翻開就提到母乳是媽媽與寶寶愛的約定,暗示不餵母乳就是不愛小孩,且未教導產婦應如何讓嬰兒離乳等,對產婦造成太大壓力,甚至加劇產後憂鬱症,例如她曾聽聞有產婦因產後憂鬱症,且本身無法哺育母乳,承受太大壓力、身心俱疲而萌生輕生念頭,差點釀成悲劇,該手冊用字、內容早該調整。   台灣母胎醫學會常務理事鄭博仁認為,哺育母乳好處多,但是否親子同室或餵母乳,應尊重女性自主權。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有些產婦本身就不宜餵母乳,若寶寶患乳糖不耐症也不適合喝母乳,鼓勵餵母乳政策應更友善。   台大醫院婦產部產科主任徐明洸表示,親子同室對產婦是否友善可討論,此政策除促進母乳哺育,護理人員也可教導產婦如何觀察、照顧寶寶,仍有其必要。剛生完第二胎的產婦呂小姐坦言,產後真的很累,若體力不支還硬要親子同室,根本無法休息,應視情況彈性調整。   國健署簡任技正施靜儀回應,近期將召開專家會議檢討親子同室政策,使其更人性化,該署規劃中的全新餵養寶寶衛教素材,內容會增加配方奶資訊,且不會刻意強調應餵母乳,母乳手冊內容也將一併檢討。(蔡明樺/台北報導)   報導轉載自2017年10月17日19:26《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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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權老將】黃淑英倡墮胎自主  盼跟宗教界「對話取代對槓」
2017.10.06
【婦權老將】黃淑英倡墮胎自主  盼跟宗教界「對話取...
 李昭安 2017年10月05日 09:38:00   婦女團體多年來建議應修改《優生保健法》,讓女性享有墮胎自主權,但宗教界持不同看法。   女性墮胎自主權論戰又被搬上檯面,學者有意打釋憲戰、爭取女性權益。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民進黨前立委黃淑英接受《上報》訪問時說,她10多年前就開始跟反墮胎的宗教界「筆戰」,不過經多年沉澱, 她主張「以對話取代對槓」,此議題並非鐵板一塊,希望雙方能在女性自主權和生命權間找到交集。 現行《優生保健法》規定,未滿20歲青少女墮胎必須法定代理人同意,已婚婦女墮胎則須配偶同意。婦女團體質疑這是「父權條款」,因此主張滿18歲青少女就該有自主權,且應刪除已婚婦女墮胎須經配偶同意的規範;不過宗教界不同意放寬,甚至還「加碼」要求女性墮胎前應有「強制思考期」。   現行《優生保健法》規定。(圖文取自法務部/攝影:曾原信)   盼以懷胎時間長短做區隔   此議題吵了10多年沒結論,黃淑英說,她希望跟宗教界溝通一些修法的「底線」,「例如可思考以時間點做區隔,懷胎4個月以下,依女性身體自主權做決定;懷胎4個月以上,就尊重胎兒潛在的生命。」   前立委黃淑英建議,可考慮若懷胎4個月以下,由女性自主決定是否墮胎。(資料照)   不過黃淑英也直言,在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後,宗教界態度非常硬,支持方與反對方一觸即發。「目前社會氛圍動盪不安,很難理性討論此事」,因此她希望等局勢穩定下來後,雙方再好好溝通、尋求共識。 黃淑英並建議,「政府最好暫時不要處理墮胎自主權議題,尤其政府已經開了年金改革、稅改、一例一休等戰場」,太多議題一起燒,爭議會更難解。   同黨女立委曾因修法槓上   早在1998年,時任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的黃淑英就開始倡議應修正《優生保健法》,以符合婦女生育的現況。 2006年,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案修正《優生保健法》,主張墮胎前應強制諮商,且要有6天「思考期」。對此同黨立委黃淑英與婦女團體召開記者會,批評林岱樺的提案把女人視為「弱智」,否定女性有獨立思考與做決定的能力,嚴重歧視女性。 當時時任衛生署副署長的王秀紅,也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相關提案時指出,國內曾進行研究,「強制思考期和思考天數,看不出與生育率有關聯性」。     法制局:墮胎罪是最後手段   對於此爭論多年議題,立法院法制局9月初公布「人工流產者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同意權之妥適性研析」報告,其中修法建議部分與黃淑英主張相似。法制局建議,不同時期的胎兒生命,在醫學及社會觀念上有不同意涵,應做不同保護,「在懷孕初期應較尊重孕婦自主決定權,可自主決定人工流產」。   法制局報告指出,《刑法》中墮胎罪的刑罰規範,應是保護胎兒生命的「最後手段」,國家如能採行其他措施,鼓勵或幫助孕婦決定生下胎兒,即不應以《刑法》恫嚇婦女不得墮胎,因此《刑法》中墮胎罪的要件應予限縮。   律師賴芳玉(右一)、交大法學院副院長林志潔(右二)等人曾在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中,提出下修人工流產自主年齡的建議。(攝影:李昆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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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苗增加流產風險?美疾管局調查中
2017.10.04
流感疫苗增加流產風險?美疾管局調查中
日前一份針對美國孕婦的研究顯示,在2010-2012年流產的女性有連續注射過含有豬流感病毒蛋白的流感疫苗。疫苗專家認為導致流產的原因可能是其他流產風險因子,並非疫苗本身。而美國官方認為流感對於孕婦及胎兒的危險性更高,因此沒有理由為此修正所有孕婦都應接種疫苗的建議。不過,婦產科醫師呼籲疾管局深入調查,避免越來越多女性因恐懼而不接種疫苗。   研究團隊依據是否有流產將產婦分為「流產組」及「對照組」,兩組同樣都有485名18-44歲的產婦。研究對這兩組進行比較,以了解曾在2010-2012年間接種過流感疫苗的女性是否有較高比例有流產。   研究發現,接種流感疫苗並且也在前一季接種相同疫苗的孕婦在接種後28天發生流產的風險較高。有一些在第一孕期流產,有些則發生在第二孕期,流產發生的時間的中位數是在懷孕第7周。   此外,研究也發現流產組也有較多流產高風險的孕婦,如年紀較高、有吸菸、有糖尿病等,研究試圖排除這些因素的影響,但是有些學者認為這份研究並未充分地排除混淆因子。其他學者表示他們不相信流感疫苗可能啟動孕婦夠強的免疫系統反應導致流產發生,但也有學者認為他們無法排除流感疫苗是導致流產的因素之一。   這份研究是由美國疾管局所補助,他們在研究發表後即聯繫醫療團體,提醒他們這份研究可能引起民眾恐慌,並協助醫療人員面對孕婦們的擔憂。此外,疾管局也公告,研究結果並沒有證明流感疫苗是導致流產的原因,過去研究也沒有發現流感疫苗與流產之間有相關。目前疾管局正針對這個議題對2012-2015年間接種疫苗的孕婦進行調查,結果預計在2018年底到2019年間公布。     編譯來源: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2017.09.13)、Daily Mail(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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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人工流產不應是一種罪!
2017.09.30
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人工流產不應是一種罪!
在英國立法人工流產罪刑化的50週年(10月27日)前夕,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改變一貫中立的立場,要求政府廢除這項自維多利亞時代以來的刑罰—女性違法接受人工流產將入獄,並認為人工流產應去汙名化,視同一般醫療處置。   目前在英國女性需要滿足一些條件如:在懷孕24周內進行,並且需先經過2位醫師認可,才能合法地接受人工流產。若未依循這樣的規範,女性做人工流產可能被判到無期徒刑,其協助者也一樣。   2017年9月22日,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的成員對學院的立場進行投票。結果是學院從原本中立的態度轉為支持廢除國家對人工流產的刑罰。他們認為,人工流產應有如同其他醫療行為一樣的規範及專業標準,而不是刑罰的制裁。   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代表著英國11,500位婦女健康與孕產照護專業人士的態度。除了他們以外,英國醫療協會(BMA)及英國助產師學院(RCOM)分別在2017年6月及2016年2月表態支持修法。   有些醫師批評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的決定。Kiran Eyre醫師表示,胚胎有潛在感受能力,應擁有不被外在的威脅危及生命的權利。人工流產一旦去汙名化就會打破醫師不去傷害患者的倫理義務。去汙名化是非常激進的手段,無法與支持胚胎權利(pro-life)的團體達成共識,而目前人工流產的合法途徑已是立場對立團體彼此妥協的結果。一旦讓人工流產除罪,可能破壞我們看待人類生命及如何對待患者的倫理價值。   台灣女人連線表示,如果女性認為懷孕生子對她造成心理或健康的傷害時,醫師不做處置才是打破「不傷害病患」的倫理義務。更何況,女性身體的狀態或感受為何是由醫師來認可?     編譯來源:The Guardian(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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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液 病毒的避難天堂!
2017.09.28
精液 病毒的避難天堂!
一個分析了3,899份有關精液與病毒文獻的新報告指出,由於免疫系統無法進入睾丸,人類的精液提供了一群危險病毒的潛在庇護所及滋長溫床。   當代醫學文獻顯示,精液中有27種傳染性病毒的,包括引起恐慌的病毒如玆卡(Zika)、伊波拉(Ebola)、Marburg、拉薩出血熱(Lassa fever)和chikugunya,還有流行性腮腺炎(mumps)、非洲淋巴細胞瘤病(Epstein-Barr)和水痘。   英國牛津大學傳染疾病研究小組研究員Alex Salam指出,臨床醫師和研究員須考慮傳統非性傳染病毒存在精液中的可能性,這會增加性傳染的可能性。   Zika在血液中一週內就被清除了,而在精液裡可存活幾個月;伊波拉病的存活者,由於病毒潛伏並活在睪丸中而重新引發感染。   Salam指出還沒有研究發現精液中有流感(influenza)病毒,雖然有發現感冒病毒存在睪丸中,現在還沒有證據顯示流感可性傳染。   事實上,人們不要因此而恐慌,因為精液中存在病毒並不意味著它們都會性傳染。首先,目前精液裡發現的是病毒物質或是蛋白,這並非表示病毒是活的。要証明它們是活的,必須被分離出來並在細胞或動物身上培養,很多病毒尚未作此測試,所以不知病毒是否活的。   其次,性交也可能不是這些病毒最有效的傳播方式。Zika由蚊子傳染的病例比性接觸傳染的多;非洲淋巴細胞瘤病藉由鼻涕或咳嗽而感染的機會比性接觸高。美國Mayo診所的副教授Tosh指出,如果經由唾液散播,那是否會經由性接觸傳染就不那麼重要了。   約翰霍金斯健康安全中心的Dr. Amesh Adalja指出﹐要知道這些病毒是否可能經由性傳染必須作進一步研究,重要的是需要了解這些病毒中,有那些具有傳染病理學中有意義的且可能發現的性傳染的要素(components)。   Tosh說,病毒應該是能夠在精液中另起爐灶﹐因為病毒要進入精液相對容易,而免疫系統要清除它們卻相對困難。免疫系統視精子為外來的,而作為可能的攻擊目標。為了確保精子的存活,睪丸是免疫的庇護所,免疫系統很難有機會進入,不幸的是這庇護所也成為病毒對免疫系統的庇護所。     編譯來源:UPI(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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