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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不是裝飾品  醫療不是商品  自經區條例審查仍欠缺程序正義
民主不是裝飾品 醫療不是商品 自經區條例審查仍欠缺...
    民主,不是裝飾品   醫療不是商品,自經區條例審查仍欠缺程序正義    據悉明日(4月28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將排定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逐條審查,然自經區條例之審查,行政與立法部門仍未從服務貿易協議審查過程中,學到『民主必須傾聽並回應人民的聲音』這堂課,在行政部門未作出整體衝擊評估報告與回應民間質疑前,立法部門即進行逐條審查,仍是程序不正義!呼籲立院應先要求行政部門重做評估報告與衝擊配套之後,再進行條例審查。    自由經濟示範區對台灣之影響不亞於服務貿易協議,其政策決定過程與服貿卻如出一轍,一樣黑箱。立法院幾經民間團體要求,經朝野協商,承諾先辦理五場公聽會後,再進行條例的審查,公聽會辦了,然而卻是政令宣導,對於民間的質疑與擔憂,政府一律採『今天不做,明天就後悔』、『自由化開放是台灣生存唯一的路』、『利大於弊』等說法予以回應,卻從未正式作出負面衝擊評估對外正式說明。自經區中最重要的推動業務之一為國際醫療,對於為何自由化與資本化是醫療仙丹,為何能加速引進先進醫療科技、增加醫師待遇與提升醫療品質的論述,更是欠缺具體證據,即使公聽會召開之前、後,至今都未能具體回應外界質疑聲浪,亦只有調查意欲營利的醫院經營者意見,卻從不蒐集消費者與基層醫事人員的看法。據新聞報導,日前行政院會江院長甚至進一步指示衛福部要加速推動國際醫療,在在顯示公聽會只是『表面工夫』,並非想要瞭解人民與各界意見,只是想聽支持者的聲音,卻對損害聽而不聞、視而不見!    自經區條例與經營項目中有過多不當的行政授權,有模糊至極的『假條例、真闖關』,有價值不明的營運項目,『民主不是裝飾品』,我們呼籲立法院不要做行政院的立法局,應先要求行政院補正衝擊評估報告並回應人民聲音,經各界檢視及廣泛討論後,再行審查,制訂一個符合全民利益的經濟條例。    延伸閱讀 醫療經濟產業化--國際醫療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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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 2014/04/23 批評脫胸罩 不如檢討社會偷窺心理
[投書] 2014/04/23 批評脫胸罩 不如檢討社會偷窺心理
  日前雞排妹於凱道上的大腸花論壇現場脫胸罩,引起媒體的注意及社會的評論,有人更質疑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當眾脫胸罩到底有沒有問題?   每 個人擁有決定自己衣著的自由,胸罩和外套、裙褲一樣都是衣服,穿脫之間,是很自然的。然而,因為胸罩及內褲是遮蓋身體隱私的部分貼身衣物,間接地變成是個 人私密的一部分,甚至帶有性的意味。因此,當眾脫掉這些貼身衣物,會有意或無意地迎合了社會偷窺慾,也可能讓在場的人們覺得尷尬、不舒服。所以,社會形成 了不成文的共識,認為這樣的行為是不妥當的。   過 去,許多社會運動為了突破禁忌、抗議政府、爭取權益,參與者會採取比當眾脫胸罩更強烈的手段,如裸奔、裸露身體全部或一部分、集體丟胸罩的方式進行,企圖 引起人們對於訴求的關注;母親為了哺育母乳當街解衣,暴露乳房,凡此種種,沒有人會覺得不妥或違法。所以,當眾脫胸罩到底有沒有不妥?這要看這個行為有沒 有必要性及正當性而定。    由此看來,雞排妹要脫胸罩應是她的自由,但似乎並非為了某種特定的訴求,反而可能引來怪叔叔的眼光。然過程中並未露點或裸身,並沒有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   對比之前陳為廷脫掉上衣裸露上身,社會對雞排妹脫胸罩出現負面觀感,我們會發現社會以雙重標準看待男女的身體,男人脫去T恤, 裸露身體,大家以平常心看待,但當一個女性只是脫掉胸罩而仍著衣,卻必須面對外界批評「負面示範」。因為社會的偷窺心理,而讓女性處處受限,承受的龐大壓 力,這是不公平的。當我們在這樣的父權文化現實下,接受「女性當眾脫貼身衣物不妥」的規範,其實更應該檢討的是社會偷窺的心理、父權社會嚴密監控女體的霸 道,以及媒體為了收視率或打擊特定對象,不惜附和父權的偏見而大肆渲染的行徑。       台灣女人連線 理事長 黃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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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  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 婦女生產安心
[記者會] 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 婦女生產安心
 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 婦女生產安心  民間團體聯合記者會新聞稿   從2000年起台灣女人連線與婦女團體推動生產風險補償機制,迄今已逾10年。2008年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將「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納入參選政見。直到2012年衛生署終於推出「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回應婦女團體與馬總統的政策訴求。這個三年計畫在今年年底期將屆滿,婦女團體希望生產事故的補償機制能夠延續落實.然而,試辦計畫進行了兩年,浮現一些根本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必須透過立法才能解決。因此,婦女團體要求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讓婦女生產安心!   試辦計畫的問題:沒有法源規範,形同撒錢 首先,計畫沒有涵蓋所有的婦女。受制於經費來源為「醫療發展基金」,申請與受償的主體是參與試辦計畫的醫療院所,而非婦女,導致某些狀況下發生的生產事故,婦女無法得到補償,尤其是偏鄉婦女,例如:在醫療院所以外的場所生產、就診的醫療機構未加入試辦計畫等等;其次,雖然在試辦計畫推行後,生產糾紛的訴訟大大減少,但是由於相關通報及檢討機制並未確實執行,同時,案件審查時,並不作事故的評鑑,所以,未能達成「有效改善、促使醫療品質提升」之計畫目的。   因試辦計畫沒有法律授權,政府無法編列公務預算設立基金,使受償主體回歸到所有的婦女;因為沒有法律授權保障,醫事人員不敢據實以報,無法得到真相;因為沒有法律授權,無法強制醫療院所落實事故通報及建立除錯機制。凡此種種,都是因為沒有立法,導致補償機制無法發揮應有的效益,而計畫屆期後的存續亦充滿不確定性。   「生產風險補償機制」應與「醫療事故補償機制」脫勾 雖然目前衛福部已針對醫療事故補償機制提出制訂「醫療糾紛處理與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並將生產事故之補償納入。但是,我們認為,生產事故補償機制應獨立並優先於一般醫療事故的處理,因為:   一、生產和生病不同。女人生產不但是個人的事,更是社會、國家的事,它和國家的人力、國民的健康與國家未來的發展息息相關。但是生產並不是沒有風險,國家應當要出面,保障女人生產的風險; 二、近幾年來,「少子女化」已成為國安的問題,而產科凋零、生產過度醫療化、生產的安全及品質堪憂。   制訂「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設置生產風險補償基金 國家應儘速建立生產風險補償機制,編列預算設計補償基金,當生產事故發生時,第一時間補償婦女,使婦女免於糾紛或訴訟的二度傷害;同時建立除錯配套措施,避免防衛性醫療,提升醫療品質,降低生產事故、減少醫療糾紛,以營造一個友善、安全的生產環境。    因此,為了保障婦女的健康權益,我們要求將「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中,較具社會共識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與補償部分脫鉤處理,其中補償部分則儘速訂定「生產風險補償條例」專法,以取代現行臨時攤販式的試辦計畫,落實婦女團體多年來的理念及馬總統2008年的政見,並作為未來其他醫療事故補償機制之先驅政策。   記者會出席名單: 黃淑英(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何碧珍(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簡舒培(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 吳宜臻(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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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醫美認證金落漆 品質政府不保證?!」
[記者會]「醫美認證金落漆 品質政府不保證?!」
美容醫學系列記者會(二)   美容醫學品質認證週年檢視   醫美認證金落漆 品質政府不保證?!   台灣女人連線、立法委員吳宜臻辦公室 聯合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原址瀏覽率:44026         2013年1月,衛生署為解決醫美亂象,宣布推動美容醫學機構認證,以提升醫療品質,並由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執行,鼓勵醫美醫療機構以自願參與的方式參加認證。政策實施已經一年,通過認證的醫療機構全台卻只有3%,即使是已通過認證的醫療機構,竟然還出現違法情事,衛福部卻誇言要提升醫療品質,民眾的醫療安全及品質難以保障!     政策推動無力 認證成效不彰   截至目前為止,全台大約有800家醫美醫療機構,但僅有43家提出申請醫美品質認證,計有25家通過,亦即全台申請機構僅5%,通過的只有3%。不僅全台多所集團式經營的連鎖醫美診所如韓風、愛爾麗、元和雅等未見參加,連設有醫美中心的公立醫院都未積極配合國家政策,43家有從事美容醫療業務之公立醫院,僅有北榮、中榮及高雄榮總有取得認證。吳宜臻委員認為,由上述種種跡象顯示,醫美品質認證政策成效不彰,根本無法落實醫美醫療品質保障之承諾。   通過認證仍違法 品質安全沒保障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更離譜的是,不但醫美認證通過家數寥寥無幾,就連已經通過認證的醫療院所,也出差錯!通過認證的醫療院所有2成(5家)違法施做未經人體試驗之療程(PRP);4成(10家)在網站上違法推出特惠活動或節慶專案廣告;另外,至少有2家醫療院所聘僱諮詢師違法提供醫療診斷,建議醫用者可執行之醫療方式。如果醫療院所連基本醫療法規和認證規範都無法遵守,怎能通過認證?又如何能保證醫療安全和品質?近日年關將近,有不少民眾可能會將年終獎金投入醫美療程,若連取得認證的醫療機構都無法信任,台灣整體的美容醫學環境與品質更令人擔憂!   對此,醫事司司長李偉強說明,醫美診所宣傳或施行PRP療程或美白針,皆已違反醫療法,專案優惠或促銷活動也已違反醫療廣告相關法規,針對通過的認證的25家醫療機構若有違法情事,經醫策會確認後將處暫時或永久終止認證。   醫美亂象充斥 政府應有積極作為   黃淑英理事長認為,政府推動醫美認證之立意良善,但從醫美認證這一年的落實情形來看,明顯違法之醫療機構卻可通過認證,顯示認證的審查機制有問題,有檢討與改善之必要;未來醫美認證政策能否擴大推展,提升醫美醫療品質,我們有極大的疑慮。對於當前醫美環境仍普遍存有違法廣告氾濫、諮詢師充斥、醫師未善盡告知義務等情況,我們認為政府除了推動認證制度外,應有更積極的政策來進行管理,因此我們呼籲政府:   一、加強醫療機構違法稽查:落實違法廣告及聘僱非醫事人員提供醫療諮詢之取締,並提高罰則。   二、公布違法醫療機構名單:政府應公布違法醫療機構名單及違法事項,讓民眾得以評估選擇。   三、落實告知同意機制:政府應訂定醫美定型化合約及手術同意書範本,內容應包含審閱期及醫美技術說明書的提供,並落實醫師善盡告知義務,以確保民眾就醫權益。   同時,黃淑英理事長也呼籲民眾,若醫療機構有違法廣告或由諮詢師提供診斷建議之情事,務必拒絕消費,並主動向當地主管機關檢舉,以避免發生醫療糾紛,保障自身權益及安全。另,台灣女人連線為保障民眾就醫安全,落實對醫美政策的監督,有提供醫美不良事件申訴服務,若有民眾遇到相關問題,可撥打(02)3322-1340或來信TWL555@yahoo.com.tw。   延伸閱讀 醫美亂象沒有安全保證何來品質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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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 國家認證  『藥』命保證? 藥品PIC/S GMP認證也出包
[記者會] 國家認證 『藥』命保證? 藥品PIC/S GMP認證...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新聞稿   國家認證  『藥』命保證?   藥品PIC/S GMP認證也出包     繼本年8月30日,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下稱督保盟)與立法委員陳節如召開記者會,揭發市場上高達3841項藥品不符相關藥品查驗規定與藥事法,其中影響民眾重大用藥安全最甚者為應做「生體相等性(BE)」而未做之項目。歷經四個月,食藥署於102年12月3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其中33項必須重新執行BE試驗,仍有21項藥品待查。今日督保盟再度召開記者會,揭露此33項藥品竟幾乎都由通過食藥署藥品PIC/S GMP或GMP優良品質認證的藥廠製造!簡直是國家認證,『藥』命保證! PIC/S GMP品質出包,違規情節重大者應撤照     繼食品GMP、肉品CAS認證失靈後,藥品PIC/S GMP品質認證也出包!PIC/S GMP為96年12月19日公告實施之藥品優良製造作業規範,通過PIC/S GMP認證者,其健保給付甚至高於沒有認證者,而103年12月31日止,若藥廠未能取得PIC/S GMP認證,將無法在台製造銷售任何藥品。然而這個表面看似嚴謹的品質認證,卻無品質保證!督保盟發現食藥署此波公佈33項違規須重新執行BE藥品中,共計11家藥廠生產,其中竟有十家藥廠、高達九成一為藥品PIC/S GMP或GMP品質認證藥廠,占總認證家數15.8%令人駭然!(截至12月24日止,食藥署認證之PIC/S GMP藥廠總數為57家)依食藥署12月3日公布之資料對照顯示,PIC/S GMP認證之9家藥廠分別為南光、五洲、瑞士、大豐、瑞安、永勝、美時、健喬信元醫藥生技、培力等9家,而具一般GMP認證者為國嘉製藥,另一瑩碩生技製藥則尚未取得PIC/S GMP認證。其中南光化學製藥在33項藥品中更佔了13項,五洲則是7項藥品,分居一、二名。藥品PIC/S GMP原本是優良廠商認證,如今卻成了違規大戶,有何品質、優良可言?國家認證不再是品質保證!     為保國人用藥安全,且建立PIC/S GMP認證威信,督保盟呼籲,食藥署應比照食品GMP,對於違規情節重大者應廢止違規藥廠之PIC/S GMP認證資格及標章,不應魚目混珠。督保盟也要求食藥署應立即向國人公佈,其餘未公佈之三千多個違規藥品之藥廠是否也有PIC/S GMP認證,一併納入監視與撤證評估名單中,否則如何重拾國人信心?   應重新執行BE之藥品,應立即下架     12月3日食藥署召開記者會公佈需重新執行BE之33項名單,當日媒體普遍報導為『下架』,然而事實不然,食藥署於12月9日發函給健保署及各地衛生局、相關醫師與藥師公會與藥廠等,公文中認定此33項藥品雖『須重新執行BE試驗,以確認與變更前吸收無差異』,但『安全無虞』,除未依法要求『下架』外,僅提醒醫師『儘速替正在使用該等藥品之病人尋找其他適當之替代藥品』。因此導致健保署至今仍持續給付該等藥品,除少數醫學中心已自行停止調劑該等藥品外,此33項藥品至今仍在市場上持續流通,而其中高達27項已上市超過15年,醫療院所與大眾皆不知此33項藥品自何年起開始違規,民眾究竟吃下多少有療效疑慮的藥品。   應立即公布21項藥品查核結果     食藥署於12月3日記者會時,提及除33項藥品外,另有21項藥品正在查核中,據悉查核結果已經出爐,食藥署應立即公布此21項藥品之品項與違規情節,若有應執行BE者,應即立刻下架,且同時違反PIC/S GMP認證者,比照前33項,納入監視與評估撤除PIC/S GMP標章名單中。     為鼓勵國內製藥品質,通過PIC/S GMP認證之藥廠甚至領有較優之健保給付價,甚至103年起欲實施『同成分、同品質、同藥價』之三同政策,如今卻爆發領取較好給付之PIC/S GMP藥廠大量違規的情事,無疑以人民之健保費挹注違規廠商等荒謬情事。督保盟重申,法律不應有假期,甚至是選擇性執法。有療效疑慮便是有安全疑慮,療效不佳等同品質不佳,嚴重影響民眾健康與醫師診治,既然依法需重新執行BE試驗,食藥署應確立此33項與21項藥品之替代用藥明細,並即日起要求違規藥品立即下架回收,全國醫療院所停止調劑,當全民的食藥署!   經評估需重新執行BE試驗藥品清單 註:以下取自食藥署網站   為確保藥品之品質,防止藥品製造過程中可能產生之交叉汙染、及生產過程中誤用不當原、物料之情形,美國率先於1963年公佈實施藥品優良製造作業規範(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簡稱GMP),我國則於民國71年(1982年)頒布優良藥品製造標準,正式推動實施藥廠GMP制度。至民國96年12月19日公告推動實施國際GMP標準(PIC/S GMP,即歐盟GMP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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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 笨蛋,問題不在『波波』 醫院無視病人安全,醫療暴力的冰山一角
[記者會] 笨蛋,問題不在『波波』 醫院無視病人安全,...
  笨蛋,問題不在『波波』   醫院無視病人安全,醫療暴力的冰山一角         近日媒體報導高雄吳姓婦人因於阮綜合醫院就診,因醫院無視病人家屬九次呼救,導致病人死亡一事,然而錯誤絕非偶然,此案醫院或部分醫界企圖將問題推給醫療階級體系最下層的實習醫生,並且疑將輿論導向是因為波蘭實習生才出錯,加以汙名化最弱勢的病人有毒品成癮,為死因之一,完全轉移焦點,不見反省,企圖推諉卸責!此為長期制度性的漠視病人安全,是一種嚴重的醫療暴力,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與林淑芬立委於今日上午召開『笨蛋,問題不在波波』記者會,任何醫學系的實習生都一樣,依法不能獨立執行醫療業務,我們不允許衛福部與醫界長期漠視病人安全,衛福部應全面清查教學醫院是否違規濫用實習醫師,並應即日起取消違規醫院之教學醫院資格。       『波波』不是問題,問題是醫療暴力之一:強迫學徒變師父        實習醫生『不是醫生』,是『學生』!根據醫療法與醫師法相關規定,實習醫生(包含醫學系五年級、六年級的見習生clerk及七年級的實習生intern與醫學系畢業後六年內尚未取得合格醫師執照之人),都不能單獨執行包含診斷、治療及處方等醫療業務,必須經由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的指導及確認下,才能執行,更遑論單獨值班。因此問題不在是否為『波波』,在台灣,無論是國外的哈佛醫學院畢業生或波蘭醫學院畢業生,乃至台大醫學院等,即便實習醫生能力再好,都無從例外,依據相關法規,實習醫生必須於實習時佩戴相關證件以供辨識,病人甚至可以拒絕由實習醫生提供診治與服務,故,本案若報導屬實,該院確無主治醫師值班或僅由實習醫師隔空問診開藥,推給『波波』,無疑轉移焦點,企圖推諉卸責。      政府是最大幫兇!全台至少156家教學醫院,經由衛福部評鑑合格後,每年至少提供數千名醫學生實習,而實習醫生的品質與問題,衛福部卻長期漠視,任由許多教學醫院不負起教育責任,長期濫用實習醫生的廉價勞力,強迫『學徒立刻變師父』,不僅違法,更致病人於危險之中,重挫醫療品質與教育!根據台大林煜軒醫師的研究,在台灣的實習醫生每週必須工作近87小時,每月值班至少十班,平均在實習六個月後均出現身心症狀,如憂鬱或是心血管疾病症狀。而不幸的是,根據規劃,今年之後,此一制度將使缺乏實習經驗的醫學生先以考試取得醫師資格後,再進入醫院實習(即畢業後一年一般訓練(PGY)往前推一年),對病人安全之戕害更顯嚴重。       實習醫生難道會不知道依法、依能力不能值班也不能獨立執行業務嗎?難道不知道他們不能申報健保給付?身為醫療階級的最底層,在這龐大的共犯結構下,我們懷疑他們有選擇的權力和勇氣,這就是『醫療暴力』!       漠視病人呼救,醫療暴力之二:病人安全淪為口號        我們難以想像,是什麼樣的痛苦,讓病人家屬持續呼救九次?是什麼樣的弱勢,任病人家屬呼救九次,醫師都不願意到病榻診治?是什麼樣的制度,讓醫事人員漠視病人的安全?        病人的安全與福祉是醫事人員的首要之務,所有的醫事人員對於任何威脅病人安全的情況,都必須慎重以對,不可忽視,更不能包庇,無論是個人的品格或能力問題,還是系統制度性的錯誤,明哲保身的文化,難以保障病人安全!因此在醫療糾紛處理法立法之初,我們便呼籲各界應該關心制度如何在補償病人之際,更重要的是預防再犯的除錯機制,只可惜,醫療糾紛處理法對於保障病人安全、協助醫病釐清真相與預防再犯的除錯機制,都欠缺周延的討論,僅著重醫事人員是否除罪與除刑的議題上打轉。        本案令人心痛的是,病人生前是如此的弱勢與痛苦,醫院卻交由也是醫療弱視的實習醫生來診治,事後在死亡診斷書上面,更企圖以病人為海洛因成癮來汙名化病人,這種不做為與漠視病人安全的做法,是一種嚴重的『醫療暴力』!再度顯示病人安全已經在制度上、實質上淪為口號!       即日起檢討實習醫生教學品質,並取消違規醫院的教學醫院資格        犯錯絕非偶然!為保障病人安全,杜絕醫療暴力,督保盟與林淑芬立委共同呼籲衛福部,即日起全面清查全國156家教學醫院,是否有違法濫用實習醫生,『強迫學徒變師父』的情況,並同時檢討教學醫院的教育品質與制度;在尚未釐清教學醫院是否違反醫療法及醫師法,及是否以實習醫生之實卻假主治醫師之名詐領健保費前,為同時保障病人與實習醫生的權利,應取消違規醫院之教學醫院資格,並應協助本案之病人家屬釐清真相與取得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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