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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0
多吃蔬果可能有助降低雌激素受體陰性乳癌罹患風險
過去都假設多吃蔬菜水果應該能使乳癌罹患風險降低,但就目前現有證據仍未有定論,不過最近一項美國研究發現攝取蔬果與雌激素受體陰性乳癌(estrogen
receptor-negative (ER-) breast
cancer)風險的降低,存在關連性。
乳癌分為好多種亞型(subtypes),其中包括雌激素受體陰性、陽性乳癌等等共五種亞型,雌激素受體陰性乳癌的存活率及受雌激素影響程度都比陽性的要低,約佔所有乳癌的15-20%。
這項研究分析20個世代研究,追蹤的最長時間為11-20年。結果發現女性的蔬菜與水果的總攝取量愈高,罹患雌激素受體陰性乳癌風險愈低,但對全類型乳癌及雌激素受體陽性乳癌的罹患風險並沒有影響,顯示蔬果攝取對特定亞型的乳癌可能產生作用。未來研究方向應特別針對受雌激素受體狀態影響的乳癌類型,瞭解其中病因為何。
資料來源: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期刊(Journal of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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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9
糖分攝取量過高恐使體重增加 應少攝取含游離糖食品
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糖分攝取的最新指引指出,糖分攝取量應佔總熱量攝取的10%以內,近日一項紐西蘭研究的結果呼應了世衛的該政策建議。
過去研究對於糖分攝取量的上限因多種因素而未有定論,這項研究回顧分析到2011年為止的30個隨機對照試驗及41個世代研究,並排除以減重為目標的研究。研究定義「游離糖」(free
sugars)包括由食品製造業、廚師或是消費者自己加入食物中的單糖(葡萄糖、果糖、半乳糖)或雙糖(蔗糖、乳糖、麥芽糖),也包括蜂蜜、楓糖漿及果汁中的糖。
結果分析顯示,在追蹤期達8個月的所有研究中,建議參與者降低攝取游離糖量,最後他們的體重平均減少1.76磅(0.8公斤);相反地,提高攝取量,體重平均增加1.67磅(0.75公斤)。
該研究也承認,造成過重及肥胖的干擾因素還有很多,且這項結果在孩童身上並不一定適用,因為一般來說孩童未遵照飲食建議,但值得注意的是,含糖度高的飲料會使孩子過重或肥胖的風險相對提高。這項研究結果支持了糖份對成人體重健康的負面影響,但對於應將攝取量上限訂為多少仍是未知數,而醫師與相關健康照顧提供者則應定期瞭解並要求降低病患的糖分攝取量。
資料來源:英國醫學期刊(B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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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4
澳研究再次證實 阿斯匹靈恐提高老化性黃斑病變罹患風...
老化性黃斑病變(age-related macular degeneration,
AMD)是一種老年眼睛退化疾病,嚴重可能導致失明。去年12月底已有一項美國研究指出,長時間定期服用阿斯匹靈恐提高該眼疾發生風險,近日另一項澳洲雪梨大學研究再次證實這項風險的存在。
這個研究對2,389位參與者進行長達15年的追蹤研究,其中10.8%為阿斯匹靈的長期使用者,研究結果在調整年齡、性別、吸菸狀況後,阿斯匹靈使用者發生黃斑病變的勝算比為2.37(95%
CI 1.25 to 4.49)。
在阿斯匹靈使用者中有24.5%得到較嚴重的濕性老年性黃斑部病變,該病變會出現黃斑部滲水、出血甚至長出新生血管。分析顯示,定期使用阿斯匹靈者在追蹤的第五、十、十五年,該眼疾的累積發生率分別為1.9%、7%及9.3%,相較之下,未使用阿斯匹靈者則只有0.8%、1.6%及3.7%。
此外,這項研究還發現在有心血管疾病病史的患者身上,該眼部病變的風險會升高四倍,但目前來看,阿斯匹靈仍是心血管疾病治療的最佳藥物之一,因此研究作者認為,除非病患本身就是黃斑病變的高危險群,否則病患在考慮是否要停止使用阿斯匹靈,仍須與醫師溝通討論後再做決定。而這項研究的限制則包括存在可能的干擾因子、以及缺乏說明參與者為何使用阿斯匹靈。
資料來源:美國醫學會期刊(JAMA)
延伸閱讀
長期服用阿斯匹靈恐傷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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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1
女性在減重手術後一年內應避免懷孕
最近一項英國回顧性研究指出,曾經動過減重手術的女性,應等待至少一年以上的時間再準備懷孕,而且也應充分瞭解減重手術後懷孕的相關資訊。
這項研究報告提到,肥胖會提高懷孕生產相關併發症,育齡女性的肥胖盛行率從2005年24.2%逐年持續上升,預計在2015年將達28.3%,而育齡女性接受減重手術的人數也愈來愈多。過去雖有研究發現,女性在減重手術後才懷孕發生併發症的機率,會比肥胖女性發生懷孕併發症低;不過,減重手術後懷孕也存在併發症風險,如束帶滑脫與移動導致嚴重嘔吐,24%在減重後懷孕曾發生胃間隔術的間隔洩漏問題。
依據目前研究證據,研究作者建議在減重手術結束的至少一年內,病患應該避免懷孕生產。在收集到的證據中,其中一個研究就指出,在減重手術後的18個月內懷孕,發生自然流產的機率(31%),比18個月後才懷孕卻自然流產(18%),高出13%。
此外,研究也建議在手術後想懷孕生產的女性,在還未懷孕的階段應瞭解避孕、營養、增重及維他命補充等資訊與接受相關諮詢,產科及外科應將這個族群的女性視為高風險,並集合多種科別的醫師提供她們整合性的照護。
資料來源:婦產科期刊(The Obstetrician & Gynaecolog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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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1
女性在減重手術後一年內應避免懷孕
最近一項英國回顧性研究指出,曾經動過減重手術的女性,應至少等待一年以上的時間再準備懷孕,而且也應充分瞭解減重手術後懷孕的相關資訊。
這項研究報告提到,肥胖會提高懷孕生產相關併發症,育齡女性的肥胖盛行率從2005年24.2%逐年持續上升,預計在2015年將達28.3%,但育齡女性接受減重手術的人數也愈來愈多。過去有研究發現,女性在減重手術後才懷孕,發生併發症的機率,會比肥胖女性懷孕低;不過,減重手術後懷孕也存在併發症風險,如束帶滑脫與移動導致嚴重嘔吐,24%在減重後懷孕曾發生胃間隔術的間隔洩漏問題。
依據目前研究證據,研究作者建議在減重手術結束的至少一年內,病患應該避免懷孕生產。在收集到的證據中,其中一個研究就指出,在減重手術後的18個月內懷孕,發生自然流產的機率(31%),比18個月後才懷孕卻自然流產(18%),高出13%。
此外,研究也建議在手術後想懷孕生產的女性,在還未懷孕的階段應瞭解避孕、營養、增重及維他命補充等資訊與接受相關諮詢,產科及外科應將這個族群的女性視為高風險,並集結多種科別的醫師提供她們整合性的照護。
資料來源:婦產科期刊(The Obstetrician & Gynaecolog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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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9
「醫療社會責任明確化—醫界社會承諾」論壇 (發言稿)
「醫療社會責任明確化─醫界社會承諾」論壇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 發言稿
當3、4年前醫界開始遊說醫師「除罪化」、除刑化時,我多次提出醫界應有內部自我檢討,釋出這樣的誠意,以得到民眾的支持。今天的舉辦這樣的論壇,我非常肯定。但是主題的設定,讓我及許多的同事不解。
因為,在台灣醫療身負社會公益的意涵,是一個非營利的事業,醫療的社會責任在醫學倫理及醫師或醫事人員的誓詞裡,就已經很明確地表達出。所以就醫療使用者的立場,此刻討論社會責任應該是「實踐」的問題,而不是「合理化」或「明確化」的問題。從對論壇主題的醫病認知差異,我們就可以知道醫病和諧的困難,因為在溝通上,不僅有情緒障礙、專業落差的問題,在語言上更是有「雞同鴨講」的困境。
因為醫療糾紛而有這樣的論壇,我就從醫療糾紛來檢視醫療社會責任的落實。
醫療糾紛根本的因子在「醫病互不信任」,醫師不願意道歉,因為怕因此會被認為承認犯錯;病人則認為「醫醫相護」──從病例竄改到調節偏坦到醫事審議徇私──病人都充滿了質疑。我接到一個投訴,其中病人申請用來起訴依據的「診斷證明書」,要了5個月,一直要求,才勉強有「疑有因果關係」的字眼;其接手治療的醫師在偵查庭,只對接手後的病情說明,不願觸及是否與前醫師的醫療行為有關連性;而在場護理師也不說實話,甚而幾天後就離職。許多醫師告訴我,因為他們都是被如此教導的──不要去評論其它醫師的醫療行為。如果是這樣,那麼,醫事審議也好,鑑定也好,會有真相嗎?
醫療倫理的養成,建立醫界公平正義的形象,是醫療專業教育的一環,「醫醫相護」、「作假」的存在,是教育不良,而不是沒有明確化。
醫療糾紛的發生可能是病人心情的問題、一場誤會,或是醫師疏失、過錯。病人的經驗是──醫師的反應常識,我作了應當的處置、醫療有不確定性。然醫師會不會因「錯誤處置」而引起醫療傷害?
醫師執照是60分及格,以平均80分計,有20分答錯。我並不是要求醫師百分百,只是要說,醫師其實是可能因知能不夠「弄錯」而造成醫療糾紛,不是醫療不確定性、疏失或過失。為了促進醫師專業知識的提升,國家要求醫事人員有一定時間的職繼續教育,才能換照。我們觀察到,在醫師接受職繼續教育並不積極。很少人全程聽課,很多人簽了名就走,甚而有代簽名的;一些網路的課程也無法知道是否真正接受。
接受繼續教育是對醫事人員明確的的法律規範。充實新的知識是醫事人員應盡的本分,有實踐、落實嗎?
最後──
很多時候醫療糾紛的原因不是醫事人員的問題,而是醫療體制、系統、環境的問題引起的。機構硬軟體設置或系統不完備會導致醫療事故,某教學醫院,在病患需要時,才發現有葉克膜,但沒有會使用的醫事人員!法令、制度缺失造成過勞、待遇低、流動性高等,嚴重影響醫療的安全及品質,如:台大愛滋器官移植錯誤事件是體制的問題,衛生署是關鍵,而不是一個醫師;醫療機構因為成本、盈餘的考量,實施不合理的醫師輪班制度,要求衝業績的門診量,假造醫院評鑑需要的不實醫療人力配置;更遊說政府,將部分醫事人員被納入勞基法84-1,即奴工條款,工時不受勞基法的保障(至今仍未完全落日);凡此種種,造成醫師、護理師過勞,護理人員的流動率高,而近兩、三年年輕醫師猝死、中風癱瘓的事件更是時有所聞;還有,機構對於醫事人員的剝削:因應某些科別人力的流失,健保提高給付,卻沒有合理反映在醫事人員的所得,門診費提高17%,有些醫院的醫師才拿到一元!
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以「減少醫師被告」為改善醫療執業環境的作為,其實是本末倒置的。營造良好的執業環境,減少醫療事故才是正確的方向。
醫療機構作為醫界的一份子,應該恪守醫療倫理,對相關利害人,如:病人、員工負責,檢討醫事人員合理的工作條件、建立醫療安全系統,營造良好的執業環境營造,善盡它的社會責任!
**文中照片版權所有者為台北醫學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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