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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0
男女健康指標比一比
國民健康局發現,台灣男女性壽命越差越多,50年來從相差4.1歲擴大到6.6歲。男性健康狀況普遍比女性差,但自覺健康良好的比率卻高於女性、接受健康檢查的比率也低於女性,門診就醫比女性少,掛急診比率與女性接近,但住院比率與住院醫療花費則比女性高。
根據我國十大死因的統計,除糖尿病之外,其他九大死因(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肺炎,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自殺,腎臟病)男性死亡率皆高於女性;其中,男性死亡率為女性兩倍以上的有:慢性下呼吸道疾病2.9倍,事故傷害2.6倍,慢性肝病及肝硬化2.4倍,自殺2.2倍。
三高、代謝症候群、慢性腎臟病等慢性病盛行率也都是男性比女性高。三高與代謝症候群是造成心臟病、中風、洗腎的主要原因,根據96年20歲以上民眾三高及代謝症候群盛行率調查發現,男性高血壓盛行率比女性高5.8%,高血糖盛行率比女性高1.2%,高膽固醇盛行率比女性高1.1%,代謝症候群盛行率比女性高0.7%,慢性腎臟病比女性高出0.8%。
在健康行為方面,男性吸菸、嚼食檳榔及肥胖的盛行率均較女性高。成年男性吸菸率約為成年女性的8.4倍,嚼檳榔率為女性的14倍。成年男性肥胖或過重的比率為51.6%,女性則為36.4%。男性有29.5%每天吃五份蔬果,女性則有37.4%。男性只有在運動量較女性高。
雖然男性擁有較多的不健康行為、更多慢性病、較高的死亡率與較短的壽命,但不論是老、中、青任何一輩的男性,其自覺健康良好的比率都比女性高;在醫療資源的利用上,不論是門診就醫次數或成人健檢的使用比率,男性都比女性低;但是住院比率、住院花費和平均每次門診之費用,卻都比女性高。
資料來源: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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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4
計算女性心跳率的新公式
最近一份研究針對女性最高心跳速率計算出一個新公式,這個公式能讓女性瞭解在健康的狀態下,運動時的最高心跳速率大約應維持多少,此外,這個公式也能讓女性利用壓力測試所預測出的心臟相關風險更準確。
許多男性和女性都會利用「最高心跳速率乘以65%-85%」來預估運動時的最大心跳速率。一個簡單的公式:「220-年齡
=
最高心跳速率」一直以來都被用於計算最高心跳速率,但是這個公式其實是以男性為研究對象所設計出來的。而這份研究計算出的新公式則是專門為女性設計的:206-(年齡
×
88%)。亦即過去的公式顯示:一般人在50歲時的最高心跳速率是170(次/分),然而新的公式顯示出50歲女性的最高心跳速率應為162(次/分)。
這份研究的對象是5,437位35歲以上的健康女性,平均年齡約52歲,這些女性都從1992年開始就參與在芝加哥地區進行的St.
James Women Take Heart
Project計畫。參與者都有進行壓力測試和其他相關的測試來評估心臟風險,平均追蹤了15.9年。
這份研究的負責人Dr. Martha
Gulati,也是美國西北大學醫學院醫學和預防醫學的助理博士表示:若用原本的公式計算的話,我們發現女性的預後會比較差;但若是用新公式的話,我們就能比較準確的預測女性的風險,如果女性在運動時出現異常的心跳速率,這可能是女性心臟風險的一個指標或警訊。
一直以來,醫學都假設男性和女性是一樣的,因此,男性和女性都用一樣的最高心跳速率公式,使許多女性無論如何都無法達到標準的心跳速率;現在有了針對女性計算出來的公式,女性終於可以計算出真正符合自己標準的心跳速率。這也再次說明了女性不是縮小版的男性,女性在生理的反應上是有別於男性的。
資料來源:Circulation: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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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3
監察院不可片面解讀醫學專業
監委大人們花費公帑做出一份台灣剖腹產率世界第二、孕婦死亡率沒下降的錯誤報告來糾正衛生署,引起輿論一片嘩然。監察院要打老虎的功能是可認同,但社會多元,剖腹產有許多非人為因素,醫學專業不容片面解讀。婦產科醫學會為正視聽,特與立法委員黃淑英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監察院所提出之糾正文提出嚴正抗議。
世界各國剖腹產率節節上升 而台灣則維持穩定
程仁宏監察委員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健保局自九十四年起,已調高自然生產健保支付點值,但不僅未能降低剖腹產率及孕婦死亡率,甚至導致健保四年多來浪費百億元以上,衛生署難辭其咎」之語,顯然是未全盤瞭解實際情況。我們擔心,程監察委員之言論將誤導社會,甚至影響健保給付,使得婦產科醫師多年的努力付之流水。
台灣剖腹產率真的如監察院調查報告是全球第二高?
事實上的數據是全世界剖腹產率一直攀高,據WHO統計,中國為全世界最高(接近60%)
,而拉丁美洲幾乎全在50%以上。亞洲地區平均剖腹產率27%(包含許多醫療資源嚴重不足的區域)其中鄰近的南韓40%、
菲律賓47%、而英國28%、美國31.1%(2007),台灣與英美接近(33-34%間),近年來因控制得當沒有明顯上升。OECD所列的20多會員國(大多為先進國家)剖腹產率多在20-30%間,西歐與南歐的國家多數都超過3成。
監察委員應該明察秋毫!
此外,根據衛生署統計顯示,台灣母體近年來死亡率逐年降低(約十萬分之6.9),略低於美國(約十萬分之7.1),而遠低於亞洲大部份國家,監察委員應該明察秋毫,調查報告是正式公文書,不容草率、粗製濫造,更不要任意扭曲全國婦產科醫師的努力、打擊婦產科醫師的士氣。
婦產科近四年浪費百億健保?台灣人的生命比較不值錢?
據美國權威醫學期刊(Am J Obs Gyn
2003;188:1418)研究指出,計劃性自然生產因包含多天的人力照顧,若難產時,須採器械分娩;而種種不確定因素(如產中缺氧或大出血)
,導致約有20%會改為剖腹。經分析精算,計劃性自然生產與計劃性剖腹的成本同樣的高。現行剖腹產與自然產採單一給付,即使發生任何意外(如輸血、感染或急救等都不能再向健保申請給付),而且,同時包括嬰兒住院期間的照顧費用(以醫學中心為例,生產給付是33082元),現行給付不僅沒有增加健保支出,還低估成本呢!就以美國生產相對便宜的加州而言,自然產約2000美元,剖腹產約5000美元,日本九州公立醫院生產約4400美元,南韓約2000美元(以上均是最低價格,且不包含嬰兒照顧。各國均遵循市場機制可自訂其生產價格)。反觀台灣生產全程住院給付均一價(1000美金!含新生兒住院照顧),台灣人的生命比較不值錢?
台灣壓縮生產給付的結果:縮編照顧醫護人力(國外1:1~2;台灣1:4~8)、減少先進儀器設備投資、使用次等醫療藥材(這是正在發生的事!)。其結果無異殺雞取卵!
節省下來的,到底是醫療支出、還是犧牲下一代的健康?
台灣剖腹產率偏高,2000年甚至已達34.47%,因此婦女團體於2004年共同要求應將自然產與剖腹產之支付點值調為一致,此舉主要是考量執行自然產的醫師所花費的心力與剖腹產醫師一樣多,甚至花費時間比執行剖腹產的醫師還要多,卻領取較低的報酬,會誘導醫師選擇剖腹產,2005年獲社會大眾支持,最終在健保局支付委員的支持下通過將自然產與剖腹產支付點值調為相同,希望將剖腹產率的上升率減緩,降低醫師選擇剖腹產的意願。近幾年來台灣婦產科醫學會也和健保局合作,努力管控剖腹產率,多次發文剖腹產率較高之醫療院所,要求改善剖腹產率,所以近幾年之剖腹產率均能維持32%-34%間並未上升。當然降低剖腹產率還有努力的空間,但目前台灣高齡產婦增加、少子化現象及醫療無法除罪化,再加上必須尊重孕婦就醫自主權,所以世界衛生組織所說15%的剖腹產率在現今的醫療環境下,只適合極度缺乏婦產科醫師而有極高生產併發症(如產婦死亡、產後膀胱尿道瘘管)的第三世界。
我們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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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立生育風險補償基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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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應對一些仍無法避免的產科併發症,如羊水栓塞、肩難產、產後大出血等提供補償制度,以建立良善的生產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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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要除罪化:沒有醫師會故意傷害病人,目前台灣仍以刑法處理醫療糾紛,對善意救人的醫師又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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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8
扭轉更年期的負面印象
英國雪菲爾大學(University of
Sheffield)針對女性更年期後的性行為進行了一項研究,研究結果與過去的研究結論大不相同。這份研究發現女性性行為在更年期後有所改變的原因是因人而異,但多是受社會和心理因素所影響,而非直接與荷爾蒙濃度降低等生理因素有關。
過去有關更年期與性的研究大多都立基於生物醫學的概念之上所進行的,這份研究則以質性的方式試圖瞭解女性對更年期的看法,並藉此評估女性在更年期時對性的滿意度和經驗等。研究結果發現:大部分的女性在性行為上都會經歷一些改變,但是這些改變多肇因於外在因素,例如:照顧工作加重、伴侶性行為的改變、伴侶間關係改變等,但也有女性表示是因為荷爾蒙濃度改變。
這份研究的負責人Sharron
Hinchcliff博士表示,這份研究的目的是希望在現在如此醫療化的環境中,能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待更年期這件事。過去很多生物性的研究都傾向於將更年期女性的性慾降低歸因於荷爾蒙濃度不足,但這份研究中,有些女性的性慾其實是提高的。藉由呈現這些多樣性,希望讓更年期不再統一被視為一種需要治療的疾病。
資料來源:心理衛生期刊(Journal of Health Psyc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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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6
青少女與婦產科醫師的第一次會診
美國婦產科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ACOG)於日前發表的一份文件中建議,青少女應該在13-15歲時進行與婦產科醫師的第一次會診,且會診的內容應包含性傳染病、避孕、性暴力、藥物濫用、性別認同、青春期、月經∕生理期、飲食與節食、運動等相關知識;此外,醫師也能評估青少女整體的健康狀況。
這份名為「The Initial Reproductive Health
Visit」的文件,強調女性第一次與婦產科醫師會診的重要性,且認為女性越早與醫師接觸越好,因為這樣能較早培養出信任關係。青少女的父母∕監護人也應該參與一開始的會診,而會診的安排應該分別要有青少女與父母∕監護人「分開會診」和「一起會診」的時段。
而第一次會診時,醫護人員應該詳細的說明婦科檢查的過程,並同時提供概略的身體檢查,包括:乳房檢查、外生殖器檢查等。若青少女有要求的話,可請父母∕監護人陪同。醫護人員除了評估健康狀況之外,也可以藉由模型、圖片、表格等輔助工具教育青少女瞭解自己的身體結構、生殖系統構造等。
婦產科醫學會同時也強調,除非青少女已經有症狀,否則第一次的會診通常不需要進行骨盆腔檢查;在有過性經驗後才需要每年檢查HIV、衣原體(chlamydia)、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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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記者會] 2010/07/01 醫療網路廣告管理缺,整型美容網...
黃淑英委員國會辦公室 台灣女人連線 記者會
_「在巨乳唾手可得的世界裡,凡未經修飾的乳房總顯得相形見絀」「看過乳房,等同看過全部
」「男人交了三個女友…他會娶那一個? 正解:
胸部最大的那個」…。「2010男上女下(女牛仔式)最殺密技:自體脂肪移植陰道緊實/陰莖回春增大。男女同修術」_
以上的文字,不是出自於A片網站,也不是色情小說,而是出自於一個婦產科醫師的網站!
黃淑英委員辦公室接獲檢舉,某婦產科醫師專屬網站張貼多張露點圖片,且其文字描寫,非單純介紹與說明醫療手術之過程與方式。民眾於今年6月24日向衛生署、兒童局、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三個行政單位檢舉,一週過後,除兒童局有處理之外,其他行政機關都沒有任何作為,這些不當的圖片及文字仍然充斥在這個網站當中,對於社會特別是兒童、青少年持續造成危害!本案顯示我國對於醫療網路廣告管理過於寬鬆,網路分級形同虛設,而行政機關怠於處理!
仔細檢視該網站,我們發現該網站已違反多項法律規定:
一、
該網站張貼多張露點圖片,且其露骨的文字描述,非涉及醫學專業及手術過程。但該網站不但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七條分級,同時,該網站所張貼的圖片恐已涉及猥褻。
二、
醫師法第八條之二規定,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醫療機構為之,且以一處為限;若為急救、醫療機構間的會診、支援等所需,不在此限,但仍須向主管機關報准。該網站未提供診所地址、電話等相關資訊,僅提供四間「手術室」之地址;經查證,這些「手術室」實為其他美容診所,而該醫師將執業登記於其中一間診所下,但於其他診所提供醫療服務卻未向主管機關登記報准,已明顯違反醫師法規定。
三、該網站宣稱果凍矽膠已通過衛生署核可,內容暗示果凍矽膠可供一般隆乳手術使用,然而衛生署目前核准之矽膠填充義乳之適應症為「適用於婦女用來乳房重建手術,包含第一次重建來取代因為癌症或外傷移除的乳房組織。乳房重建也包含修復手術來修正或改良第一次乳房重建手術的結果。」不得用於一般整形美容隆乳手術,該網站宣傳的內容不實,已違反醫療法。
四、該網站廣告以組合套餐方式行銷,如:「原價三萬五的隆鼻送子宮頸癌疫苗或陰道避孕環現金價三萬元」、「極效訂書機雙眼皮手術原價三萬五,賑災價一萬二千元,隨即為您捐出二千元至TVBS賑災專戶」,但醫療法第六十一條禁止醫療機構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該網站之行為已有違法之嫌。
五、該網站以「○○○醫師專屬網站」為題,為個人而非醫療機構,網站中所述「雲端醫美開發輸出技術轉移中心」,亦非正式登記有案的醫療機構,按醫療法第八十四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該醫師網站網路廣告之行為,實已違法。
網路醫療廣告規範鬆散,衛生署毫無作為
醫療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一般醫療廣告有其內容限制,只能廣告醫療機構及醫師之基本資料、註明是否為健保或其他非商業性保險之特約醫院、診療科別及時間等基本資訊。同時,若利用廣播、電視傳播等口語醫療廣告,由於該廣告有廣泛傳播效果,依法應於刊播前經主管機關核准。反觀網際網路醫療廣告,雖亦有廣泛之傳播效果,但卻不需事先由主管機關核准,只須備查。在內容部分,按衛生署公告之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仍須符合醫療法之相關規定。該網站張貼多張露點圖片,內容有傷風化且隱含錯誤資訊,顯已違反醫療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項之規定。
醫療法第八十五條第二項早於93年4月28日公佈實施,衛生署卻遲於99年2月4日才公告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且於發佈後六個月才正式施行。在這期間的醫療網路廣告,其內容不受醫療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的限制,也不需備查。衛生署怠於制訂網際網路醫療廣告規範,於管理上亦無任何配套措施,地方衛生局也沒有人力能夠主動稽查違法網站,以至有此種離譜的醫療網路廣告出現,卻必須依賴民眾檢舉。而民眾已檢舉多項該網站之違法事實,也不見衛生署有任何作為!對於這種網路醫療廣告亂象,衛生署要如何管理?
NCC推卸責任,網路分級管理消極
民眾於今年6月24日向內政部兒童局及NCC檢舉該網站所刊登裸露性器官及陰毛照片,檢舉至今,兒童局認定照片涉及猥褻,移請警政署處理,另對網站未採取分級措施僅請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輔導分級。事後,該網站僅於網頁名稱加註「依網站內容分級處理,未滿十八歲以上者請離開」,但多張兒少不宜的照片仍讀取容易、未有任何修飾,顯示網站管理人敷衍了事,並未積極設置防護措施防止兒少接觸不良資訊。另NCC僅回覆民眾國內相關法規依據,雖將本案函轉衛生署及警政署處理,但卻告知民眾未來應自行檢具事證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檢舉較為便捷。雖然,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電腦網路應予分級,NCC身為網路分級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執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針對已違法之網站,未依法開罰,亦未認真督促違反分級規定之網站修改不適宜的內容,甚至教訓民眾,以後遇到這種類似案件,應自行向其他主管機關檢舉,NCC這種推託業務、敷衍了事態度,使得台灣網路分級規定難以落實。
我們要求:
1.衛生署、NCC、兒童局、警政署等主管機關針對此網站所涉及的違法行為應立即依法開罰,並應依法要求該網站立刻撤除不當圖片及文字。
2.衛生署應針對網際網路醫療廣告提出積極管理辦法,以並保障民眾醫療權益。
3.NCC應針對網路分級管理有具體作為,以避免讓兒童及少年接受到不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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